10月31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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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喂九官面具夜】
有網民發起「哈囉喂九官面具夜」,於晚上7時半在維多利亞公園集會,再步行至蘭桂坊,沿途戴上各種政府官員面具,以表達對政府強推《蒙面法》的不滿,吸引大批市民參加。不少市民都悉心打扮,例如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行政...
10月31日新聞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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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喂九官面具夜】
有網民發起「哈囉喂九官面具夜」,於晚上7時半在維多利亞公園集會,再步行至蘭桂坊,沿途戴上各種政府官員面具,以表達對政府強推《蒙面法》的不滿,吸引大批市民參加。不少市民都悉心打扮,例如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電影人物「V 煞」等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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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中環、旺角清場】
- 中環蘭桂坊、太子站市民聚集
- 示威者以雜物堵路、縱火
- 警方分別在畢打街和德輔道中及旺角警署對開發射催淚彈驅散人群
- 旺角不斷發射催淚彈驅散,多人受傷
- 有男途人遭催淚彈碎片打中右眼,留醫ICU
- 家住旺角72歲的陳婆婆,在荷李活商業中心外中彈,左腳近腳板底位置疑中催淚彈,血流如注
- 港台攝記在中環採訪期間被警用盾牌推撞、以電筒照射及正面噴胡椒水,送院治理
- 旺角警方清場期間,突然衝向一批在行人路的市民,一名社工被警員用警棍打到頭破血流,其中一個傷口長達7cm
- 警方驅捕大量人士,其中一名被捕男子為24歲姓譚的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助理文書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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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獲批禁連登Telegram煽暴】
律政司成功向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連登或Telegram等網絡平台,發佈任何鼓勵或煽動他人威脅使用暴力,從而非法對他人身體或財物造成損害的言論,禁令有效至本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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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曲線言論難證意圖】
大律師郭憬憲指現時網上流行用語如「裝修藍舖」、「打曱甴」等詞語,都是禁令所針對的內容,發佈有關訊息會觸犯禁令。但他坦言有關詞語實屬「曲線」,控方要證明網民發佈時的意圖便相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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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乃光:等同實施中國式防火牆】
莫乃光指政府近日多次申請禁制令,在社會未有討論、甚至未有機會循法律渠道介入的情況下,法庭已迅速開庭並批出臨時禁制令,做法基本上是把中國防火牆繞過社會討論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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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秉權:或如大陸被安插「莫須有」罪名】
呂秉權批評禁制令製造白色恐怖,因為條文中「煽動」、「教唆」等字詞某程度上任由官方定義,他憂慮市民可能因擔心誤墮法網,而選擇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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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登:促政府聆聽市民訴求,勿打壓解決提出問題一方】
LIHKG公告指管理團隊並未收到由香港法院發出之禁制令,亦未掌握其確實內容,故此未能作出評論,並表示:「管理團隊在此促請香港政府聆聽市民訴求,勿以打壓方式解決提出問題的一方,損害香港國際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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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即使緊急狀態仍不可減免人權】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名譽資深大狀陳文敏今午陳詞時指,緊急法抵觸《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人權法第5條訂明,只有在危及國本的緊急情況下,才能採取減免履行人權法案的措施;而公約第4條亦訂明,緊急狀態亦即危及國本的情況,惟兩者均強調部分人權不可被減免。他指蒙面法容許警方無差別地截查並要求市民除下面罩作身份識別,質疑為何市民需受到如此對待,反問是否為了拘捕蒙面的犯案者,便要視所有蒙面的市民均為犯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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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地」搜查不尋常可拒絕】
防暴及速龍早前一度衝入兆軒苑,迫令居民一字排開,雙手抱頭跪地面向牆壁,有網民形容當時警方有如「恐怖份子」入侵屋苑。陸偉雄大律師指遇上警方執法雖然無可厚非,但亦要看警方執法時所用的手法是否恰當或「有需要」。他認為是次警方要求居民「跪地」的做法並不妥當,「你要畀返一啲人嘅尊嚴」。 兆軒苑法團公開警闖入 CCTV】
屯門兆軒苑舉行業主立案法團會議公開閉路電視片段,讓市民翻看早前警察進入逸生閣拘捕人士的情況,法團主席郭桂珍及屋苑經理白愛玲與居民對話。白愛玲直指,警方當晚有濫權,但認為保安只是「打份工」,且兩名保安分別是臨時工及新上任,因此未有答允解僱任何人士,另表示會去信物業管理公司譴責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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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2021年1月退休】
63歲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將於2021年一月屆 65歲的退休年齡,他希望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指能夠為香港社會服務、領導司法機構是我一生的最高榮譽。《南華早報》引述消息人士指,最高呼聲的接任人選為58歲的張舉能,去年他被任命為終院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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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尊重決定,已要求司法機構展開下任首席法官任命程序】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稿稱,尊重馬道立退休的決定,讚揚他按《基本法》維護法治和捍衞司法獨立,致力確保司法制度有效運作。至於馬道立的繼任人問題,林鄭月娥表示已要求司法機構按《基本法》及相關法例規定,展開新一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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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主席林朗彥再被捕】
香港眾志表示,主席林朗彥因6月12日包圍警察總部案,到長沙灣警署報到,港島區公眾活動調查隊突現身,表示就3月15日突襲政府總部案以「普通襲擊罪」進行拘捕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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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興再斥區選情況持續不公 暴亂如未息應暫停】
由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牽頭的「選舉公平關注組」召開記者會,譴責林鄭月娥政府不願意跟關注組傾談對策,確保下個月的區議會選舉能夠順利進行。促請政府應當面對現實,不要做縮頭烏龜,並且認為眼下只有兩個選擇,要不設法讓選舉順利舉行,要不就在暴亂未息情況下暫停選舉。
大量解僱公告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代力量第二屆決策委員補選參選宣言
在代表時代力量參選之前,我是一名從事工會組織工作十年的人,處理過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國道收費員大量解僱以及華航空服員的罷工案件。我在工會的歷練與組織經驗,應該能夠給時代力量建制化的建議,而時代力量「公平正義」價值該如何體現在政策上,曾在社運服務十年的我,也可以提供具體作法。
一、 調高黨費,增加小額募款。
工會法規定工會入會費是一日薪資所得,月費則是薪資的千分之五。以一名月薪三萬塊的勞工為例,入會費是1000塊,月費則是150元。之所以要有這些規定,就是為了維持工會的獨立自主性。試想,一間接受公司及政府大量資金補助的工會,我們如何能期待它在關鍵時刻守住勞工立場?
政黨也是一樣,目前時代力量的黨費一年只收600元,一個月才50元,低的驚人,絕大多數的收入來源是仰賴政黨補助款。
調高黨費並非討好黨員的政見,但卻是對組織長遠發展的必經之痛。我協助輔導過許多工會調高會費,我很清楚過程中的責難以及後續的組織好處。要能夠落實公平正義,首要目標就是財務上不能受制於人。
二、 決策會議公開透明。
工會是相當民主的組織。最高權力機關是每年一次的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必須審理決算書、工作計畫書以及預算書,由於召開會員大會相對繁瑣,因此在休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其職權,理事會採共識決,理事長對外代表本會,對內則由秘書處綜理會務。
組織要能夠順利運作,讓會議順利運行是首要任務,這聽起來像是一句廢話,但其中所要花費的工夫可不少。會議中針鋒相對是常態,但決議務必要明文書寫並公告周知,會議越公開透明,越經得起外界的檢驗。
三、 辦理政策及黨務說明會。
團結一致的基礎在於信任。信任的建立不容易,破壞卻是一念之間。政策及黨務的實體見面會,可以讓基層黨員的聲音傳遞到黨中央,而時代力量的政策及價值,也可以透過見面會直送黨員,避免見縫插針的媒體報導以及抹黑造謠的網路社群,影響團結基礎。
以上三點政見是我從過去工會組織工作中,所歸納綜整出來的心得。實現公平正義是句口號,價值的實踐有賴我們一層一層去磨練砥礪,最後:
團結一致,風雨同行。
大量解僱公告 在 法律救生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東方文華大裁員未通報不用罰?】
📌新聞提要
109年6月9號新聞報載文華東方酒店原計7日要解雇212人,但因未提早60天前提出大量解雇計畫書,恐違反《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故應開罰10至50萬元。但台北市勞動局長表示,勞資已達成共識,且資遣條件優於《勞基法》,因此考慮不開罰。
📌系爭法條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應於符合第二條規定情形之日起六十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受六十日之限制。」
📌📌本案法律評論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下稱本法)第4條規定,其立法目的係在於促使勞資雙方依本法第5條進行自主協商,或依本法第 6 條踐行協商義務(主管機關介入)之效果。
✏️本案東方文華未踐行60日之通知,勞動局卻以東方文華已和勞工之勞資協商已達成共識且資遣條件優於勞基法,而考慮無須對東方文華開罰,此舉恐生流弊,進而導致往後資方先決定大量解僱勞工後再與勞工個別為勞資協商之便宜行事心態,規避主管機關介入協商,恐非妥適。
✏️東方文華雖主張其大量解僱係因新冠肺炎係屬天災,依本法第4條無須通知主管機關,惟依照98年函釋天災是指自然的事變不能抗拒的意外災害,新冠肺炎對於東方文華而言是否屬不可抗拒之意外,而達到不及通知主管機關之情形,抑或僅係間接承受損害,非屬無疑,此部分仍有待主管機關商榷。
📌新聞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609000570-260107?chdtv
鄭深元律師、林俞辰法務助理 撰
大量解僱公告 在 吳沛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文華東方解僱 212員工 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 北市勞動局應積極介入 保障受害勞工權益
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前身為中泰賓館, #斥資250億元改建,2014 年盛大開幕,每晚房價至少萬元起跳,負責人為中泰賓館第三代林命群。
台北文華東方在馬英九市長任內 #取得增額25%容積,換算市值至少獲利 18 億以上。
馬市府任內 #創下先例,送出 25% 容積,#沒有依法要求業者回饋土地、代金,文華東方僅需要回饋市府 15 年份每年客房 365 房次,遭當時議員質疑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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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傳出文華東方將大量裁員,整個北市府完全慢半拍,一問三不知。
勞動局今早召開記者會,除已收到資遣通報的39名員工,證實收到文華東方大量解僱通報,預計結束客房部業務,於 #6月7日解雇212名員工。
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文華東方酒店沒有在 30 日前通報裁員,#已經違法,北市勞動局應 #立刻開罰。
🔸 針對諸多疑點,呼籲北市勞動局積極介入調查
1. 文華東方 #解雇計畫書為何沒有公告?
業者解雇理由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情形?經營財務情況為何?是否如外傳為了易主經營?
勞動局應即刻要求業者,依《大解法》第 4、5 條,解雇計畫書要公告揭示並通知勞工。
2. 文華東方預計 #何時召開與勞工協商?
業者於通報大量解雇後,仍應依法保障勞工權益,於 10 日內進行勞資協商,若雙方協商不成,應由勞動局介入主持協商。
有關業者是否合法裁員,後續是否欠薪,資遣費、退休金及優先回聘就業等權益,勞動局應協助受害勞工和資方對等協商。
3. 勞動局應 #專案協助大量解雇員工就業媒合
若文華東方執意在一週後大量解僱員工,勞動局應比照今年 3 月遠東航空大量解雇員工媒合就業專案,協助 212名無預警被解雇的受害員工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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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對各行各業都造成嚴重影響,文華東方今年初傳出有望 #以385億賣出。
是否真的經營困難不得不大量裁員,或者如業界傳聞為了轉手先行瘦身,目前未知。
企業熱愛把「員工就是資產」這句話拿來裝抹形象,但所有的大量解雇案例中,勞工都是最無助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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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其實握有很多政策工具可以介入,呼籲勞動局趕快動起來,盡力 #協助這212名受害員工渡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