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IFC (豬老闆愛陳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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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大法官認警消海巡超勤違憲法健康權
時間Fri Nov 29 19:10:37 2019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195507?utm_source=linemobile&utm_medium=share ----
新聞內容:
大法官認警消海巡超勤違憲法健康權 3年內修正
針對公務人員訴訟權保障和外勤消防人員勤休方式、超勤補償案,釋字785號解釋今出爐
,其中公務員服務法沒有對業務性質特殊機關實施輪班、輪休制度設定服勤時數合理上限
,也沒有補償,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權和健康權,大法官認定有規範不足之違憲。內
政部2007年發布的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外勤消
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等規定是否適當,相關機關應在超時服勤補償事項框架性規範
訂定後檢討。
像是消防員等特殊機關所屬公務人員超時服勤的補償、服勤時數,有未獲適當評價與補償
之虞,大法官也認為影響服公職權,與憲法第18條保障人民服公職權有違,相關機關3年
內應修正。
本案源於高雄市消防員張家偉、前消防員徐國堯認為勤務時間每日24小時,再休息24小時
(勤一休一)超時服勤不合理,2012年10月24日向機關申請調整勤務時間為每日8小時、
作成職務陞任為組員或科員的行政處分、給付加班費或准許休假,但3項請求都遭否准。
張、徐曾就人事行政事務事件提行政訴訟,當時兩人分別為警佐三階至警佐一階隊員、警
正四階隊員,他們主張消防為社會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機關,消防機關得全年無休,為健
全制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權,消防員應受憲法保障。
張等人主張,以每日8小時、每月最多100小時,且最高1萬7千元為超勤加班費支給上限,
有違法律保留原則,也與支給要點第5點規定相牴觸云云。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消防
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勤務細部實施要點、高雄市政
府消防局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等規定未於法不合,駁回兩人上訴。
徐國堯2014年9月因被記42支申誡,遭消防局免職,他認為是曾率眾遊行,爭取消防員工
時權益才受迫害,提行政訴訟爭取復職,但最終敗訴。徐國堯主張消防員應比照一般公務
人員,周休2日,每天上班8小時,每天最多加班4小時,國定假日要休假。2012年8月31日
在杉林分隊任職時,他率眾遊行,為消防員爭取減少工時。徐指控,消防局因他號召遊行
,視為頭痛人物,2014年5至7月,以「各種理由」對他記42支申誡,累計申誡達2大過程
度再將他免職。
釋字785號解釋審查的客體共6項,包含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週休二
日實施辦法、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勤務細部實施要點、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
發要點等。大法官認為有權利就有救濟,公務員權利受違法侵害或主張其權利必要時,原
即可依法提相應的行政訴訟,這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意旨無違。
大法官認為「勤一休一」與憲法法律保留原則、服公職權和健康權無違,但大法官也要求
相關機關於框架規範訂定前,仍應基於憲法健康權最低限度保護要求,就外勤消防人員服
勤時間和休假安排有關事項,像是勤務規劃和每日勤務分配是否於服勤日中給予符合健康
權保障的連續休息最低時數,隨時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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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unning9977: 警察勤務條例上次草案通過後還倘在立院 11/29 19:21
推 s921123456: 謝謝這位辛苦的學長 11/29 19:22
→ blackskyz: 最終解釋權不是在龜大人手裡嗎?一切依(龜大人的想) 11/29 19:26
→ blackskyz: 法行政 11/29 19:26
推 samkivn963: 打破高工時 11/29 19:35
→ loveIFC: 這會影響到警察領超勤加班費嗎 11/29 19:41
→ snoopyoh1224: 這能強制降低警消加班工時嗎? 11/29 19:57
→ apie: 加班費可以比照勞基法嗎? 11/29 20:16
→ alwaysbeblue: 感覺有望設立工時上限,至於會不會有但書就... 11/29 20:27
推 der5566: 話說小分局的偵查隊 第一天24小隔天接著上12小 前兩天連 11/29 20:31
→ der5566: 續36小時上班 真的比消防還血汗 希望可以改變制度QQ 11/29 20:31
推 relio: 支持每天8小時 11/29 21:21
推 iuexeyz: 謝謝學長,衝撞體制才能進步 11/29 21:22
推 HLPT: 應該加班時數不會被強迫換嘉獎了吧 11/29 21:32
→ lbmnt441: 屆時同樣發切結書要各位"被自願"加班啦。 11/29 21:33
推 HeyJayK: 感謝衝撞體制的英雄,一起保障自己的權益 11/29 21:39
推 jackamy520: 偉大 11/29 22:03
推 jperider: 謝謝學長願意站出來 11/29 22:06
推 pipi8224761: 謝謝 11/29 22:14
推 karta251982: 真的偉大學長 11/29 22:15
噓 frzqp3814396: 規定是上面的人在看的,單位主管一樣叫你加班加到爆 11/29 22:39
→ qdlbp: 請各單位同仁繳交自願加班同意書 11/29 22:50
推 umaga1: 應該是消防而已 11/29 23:08
推 a77774444: 真正的英雄,在大的官都沒他偉大 反觀那個跳舞的 11/29 23:13
噓 Alan1989: 感覺只會跟這次形式砍班,實質勤務沒減少一樣的結果 11/29 23:17
推 apple2010630: 坐等龜大提出新見解自行釋憲 11/29 23:54
推 wieter: 其實這次釋憲文的深層意思是以前關於警消服勤時數的規定過 11/30 00:03
→ wieter: 於簡單,造成主管機關會隨意壓榨工時,之後可能就是訂個專 11/30 00:03
→ wieter: 法,合法的壓榨。 11/30 00:03
推 yuxiang: 感覺偉大的學長願意站出來 11/30 00:26
→ john511: 瞄完釋字內容,覺得對鴿子影響不大 11/30 01:29
推 ComfortPTT: 官的嘴超越憲法 11/30 04:37
推 warden: 快改啦幹 11/30 05:40
推 WiiSports: 刑事一出勤,往往時數都超過12小時,也不能不補休!然 11/30 06:06
→ WiiSports: 後就算肯給補休了,刑事人員也不敢補,因為事情都做不 11/30 06:06
→ WiiSports: 完了! 11/30 06:06
推 WiiSports: 還有單位 國定假日上班就只給超過4小時的加班費!剩下 11/30 06:07
→ WiiSports: 的只能換敘獎時數!真的是有夠血汗的刑事 11/30 06:07
→ WiiSports: (上20小時的班) 11/30 06:08
推 TiggerLin: 警察每天超時4小時,應該完全開放補休或加班費,目前制 11/30 07:03
→ TiggerLin: 度不足,幾乎多數地方都強迫你加班,卻不給你可以選擇 11/30 07:03
→ TiggerLin: 補休之機會。 11/30 07:03
→ TiggerLin: 憑什麼被迫加班,卻無法選擇休假,而一律強迫領錢,再 11/30 07:04
→ TiggerLin: 繼續加班。 11/30 07:04
→ TiggerLin: 消防又更慘了。這次釋憲別具意義,但實際影響,端看政 11/30 07:08
→ TiggerLin: 府是否修法一次到位,還是只是蜻蜓點水,繼續沿襲舊慣 11/30 07:08
→ TiggerLin: 例,得過且過,開一堆後門,讓警消繼續陷在無法真正休 11/30 07:08
→ TiggerLin: 息的悲慘輪迴。 11/30 07:08
推 kmtkmtkmt: 警界應該也要去釋憲看看 警察真的很能吃苦xd 11/30 12:10
推 arcysaint: 先把拆班追班制度改掉吧...這遠比上12小時嚴重多了 11/30 12:33
推 kmtkmtkmt: 警察這邊制度也是垃圾 要停休你就得停 沒有第二句話 11/30 12:33
→ kmtkmtkmt: 至於補休再看看 不一定可以補 這啥小 都給你爽就好了 11/30 12:33
→ kmtkmtkmt: ? 11/30 12:33
推 kissa8443: 真的很感謝學長 11/30 13:17
→ nn9701: 改也不一定好,像體測改的更誇張了,我寧願像之前一樣就 11/30 13:52
→ nn9701: 好了 11/30 13:52
推 zzxx1017: 是啊,個人立場不同,所以都不一樣定好,現在爭取的搞不 11/30 13:57
→ zzxx1017: 好20年的學弟覺得當時學長怎麼這樣 11/30 13:57
推 a0983215250: 自由頭版欸! 11/30 14:48
推 augustues: 偵查佐值日24小時,結束後再接12小時班 11/30 16:27
推 justempty: 取消為民服務比較實在 其他不敢奢求 11/30 18:07
推 ciaoPTT: 說個笑話,誰抗爭誰免職 11/30 18:30
噓 Cherishanar: 每天最多超勤只能4小時就已經很怪了... 11/30 20:49
推 ttttt13: 3年...... 11/30 22:19
→ john511: 外勤拆班的邏輯,不過就是正常作息的內勤長官認為輪休完 12/01 00:42
→ john511: 隔日起班一定要8點,否則就是偷班、多休!不要跟我說不 12/01 00:42
→ john511: 高興來當官,有問題的是官的邏輯!每七日輪休二日,每日 12/01 00:42
→ john511: 工時8小時,超勤最多4小時,按時數來算,完全沒偷到什麼 12/01 00:42
→ john511: ,但卻要犧牲健康,以免被誤以為偷假! 12/01 00:42
噓 cesarezhang: 不是說人力補滿了嗎?怎麼天天在加班超勤呀各位 12/01 03:51
推 gxf51222: 凱薩當時體測約跑沒遇到 看你出現在這發言 倍感親切 12/01 06:58
噓 koreapig5566: 長官說警力已補滿 結果基層一樣每天加班。 12/01 16:41
噓 LeeFrank: 我反而希望人少一點勒,最好都不要補,破腦官一看人變多 12/03 02:06
→ LeeFrank: 又加一堆垃圾勤務 反而更累 12/03 02:06
→ zzxx1017: 樓上真的,輪番人數不變,專案人數越來越多,呵呵 12/03 10:08
推 james2596: 可以不要輪番比較好 12/04 05:39
→ augustues: 997807?utm_source=LINE&utm_medium=APP&utm_campaign= 12/04 12:01
→ augustues: SHARE 12/04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