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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大法官會議解釋產品中有17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鄭麗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司法改革越改越失敗 社會安全網越補越大洞】 這次的屏東超商挖眼事件, 跟上次生魚片刀背刺事件, 甚至小燈泡事件,都令人震驚! 但是我們的司法一再改革,卻越是縱容, 說好的補起社會安全漏洞網, 蔡政府是不是 #都補在網路上了? 有問題的就是司法改革! 執政黨不要裝睡!#司法精神病院更不能等! 至...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蘇貞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家都知道,人類社會是不斷進步的,以前窮人、女人、黑人都曾經被歧視很長的一段時間,連投票權都沒有,現在都已經獲得尊重,人人平等。過去我們一直以為性傾向只有異性相吸,誤以為同性一定相斥,我們不了解同性戀,因為不瞭解而害怕,因為害怕而排斥,連我自己小的時候都曾經這樣。現在醫學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的,是自然...
大法官會議解釋 在 Landon.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1 15:13:18
今日參加了總統參選人、前行政院賴清德院長之演說。 而最後的提問才是最精彩的,賴院長整個霸氣外漏,撼動全場,掌聲四起! 對於有人提問的: “蔡英文總統與賴清德院長之不同”問題。 賴院長表示~~ 初選制度已經公佈,但被延了兩次,時間還不知道,而且小英總統還要改變以前的制度!賴院長表示他絕對不會做這種...
大法官會議解釋 在 ?ᴀɪɢᴏ ✖️ あいご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4-28 03:48:32
公投結束~~~ 雖然結果有點讓人失望,感謝枕邊人的陪伴跟安慰。 今天S轉一篇文章給我看,文章是這麼說著: 今晚的這個數字,對同志來說非常、非常、非常暴力的。 無關什麼公投結果的強制力有多大,也無關同溫層太厚什麼的。 本來就沒有人天真到以為全社會都會接受你。 只是,當一人一票變成這樣一個數字擺在眼前的...
大法官會議解釋 在 ?ᴀɪɢᴏ ✖️ あいご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4-28 09:07:17
#往左滑有投票小抄可以截圖使用 台灣同志在明年五月以後就可以結婚, 已經成為定局。 只有訂定專法與直接入民法的差異, 任何公投結果,都不能阻擋同志結婚。 專法派可以問問自己啊! 阻擋入民法的目的是什麼? 還不都是婚姻嗎? 不過就是專法婚姻與民法婚姻的差異, 大家都是台灣人,幹嘛分這麼細呢?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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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解釋 在 蘇貞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2-20 21:00:03大家都知道,人類社會是不斷進步的,以前窮人、女人、黑人都曾經被歧視很長的一段時間,連投票權都沒有,現在都已經獲得尊重,人人平等。過去我們一直以為性傾向只有異性相吸,誤以為同性一定相斥,我們不了解同性戀,因為不瞭解而害怕,因為害怕而排斥,連我自己小的時候都曾經這樣。現在醫學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的,是自然的,不是疾病,不會傳染,也不可能因為教導而使異性戀者變成同性戀,更不可能因為治療,而使同性戀者變成異性戀。
行政院作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必須尊重公投結果,更必須遵守等同憲法效力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就是因為尊重公投結果,所以我們不修民法,民法婚姻夫妻之規定完整不動。因為大法官會議第748號解釋已明白表示必須「使相同性別兩人」獲得「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所以,行政院在將提出的專法草案中平等保護同性之婚姻自由,又鑒於這段期間社會各方對於專法的名稱各有堅持,多所爭議,我們覺得整個社會實在不必多費力氣於此,既然大家都必須遵守大法官會議的解釋,行政院將提出之專法的名稱就叫「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送請立法院審議。特此,先向國人同胞報告。
要讓國人同胞瞭解的是,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行政院如果不提專法,立法院如果不在5/24日前立法通過,同性伴侶就可依現行民法規定逕為婚姻之登記,因此,懇請立法院能儘速通過,完成立法。
我也要跟全國同胞說,無論你是異性戀或同性戀,我們都是同一國的,都一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都在同一個天地之間,我由衷的期待大家,包容的接受不同,和善的對待彼此,使台灣成為一個相互尊重,彼此友善的國家。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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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空嗎?
都看完影片了不如再加一下我的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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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解釋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司法改革越改越失敗 社會安全網越補越大洞】
這次的屏東超商挖眼事件,
跟上次生魚片刀背刺事件,
甚至小燈泡事件,都令人震驚!
但是我們的司法一再改革,卻越是縱容,
說好的補起社會安全漏洞網,
蔡政府是不是 #都補在網路上了?
有問題的就是司法改革!
執政黨不要裝睡!#司法精神病院更不能等!
至於司法精神病院進度如何
法務部長只表示:法務部和衛福部都在積極籌設中
但刑後強制治療已經過了15年,
這期間主管機關完全沒有能力,
在一個不同於監所之外的環境,
找到一個獨立的處所或醫療處所,來安置犯後又有必要強制治療的一群人
也因為過了15年都沒辦法解決,
所以大法官會議解釋,
押了3年的期限要解決這問題。
如果不押期限 #再給十年問題還是沒辦法解決,
如果不加快處理,刑中不能處理,更不用說刑後安置,
如果蔡政府再裝睡,社會安全漏洞永遠補不起來!
甚至在現行收治精神疾患者的兩個法律途徑都有漏洞:
1️⃣一是醫療端可依照《精神衛生法》,認為患者已脫離現實感並出現傷人自傷可能性,可裁定強制住院,最長不得超過60天。
2️⃣另一種則是有犯罪事實,但是犯案當下經由精神鑑定認定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例如大家熟知的思覺失調),由法院來認定患者回歸社會是否有再犯之虞,裁定「監護處分」,最長可收治5年。
我們希望這些患者能獲得更完善的治療,讓社會安全網接住所有人,因此針對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條文(強制監護)已提出修正草案
蔡總統在2016年就職演說中坦承,
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以及司法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是人民普遍的感受。
可見蔡政府也了解民眾對司法的詬病,
但蔡政府執政已經5年多了,
#司法獲得人民信任了嗎?
#大法官釋憲都過了九個月
#衛福部還只是在諮詢各方意見
#還是要說安全網都是網了
(政府九局下半)
#有洞也是很正常 (漏接一顆球)
大法官會議解釋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元照新書賞閱📚月旦簡明六法
【編 者】黃榮堅.許宗力.詹森林.王文宇
【本書簡介】
一、法規適中,體系分類
考量讀者使用頻率及攜帶便利性,增刪法規;並重新調整法規順序,以期符合法體系要求。本書收錄法規共計191種,依其性質分為: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及法律倫理九大類、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至806號解釋文,俾供參考
二、立法動態,迅速掌握
為使讀者瞭解立法、修法之原由,及新舊條文之差異,擇要摘錄近年之立法、修正、增刪理由及舊條文附於相關條文之後,並收錄重要法規之立法、修正草案,俾供讀者參考。
三、實務見解,查詢便利
為便利讀者查找條文相關判決、判例、決議、釋字等實務見解,本書針對主要法規遴選重要條文,輔以實務見解要旨及相關字號分類整理。
四、解釋要點,一目瞭然
本書就大法官會議解釋文整理並擇要以不同字體標示重點,俾供讀者迅速掌握解釋文要點。
五、簡目索引,檢索快速
針對本書內容設計「主要法規簡目」及「法規筆劃索引表」,搭配內文法規分類色塊,便利讀者迅速查找法規。
六、條理分明,閱讀舒適
法規條文以楷書編排;其他相關資料則以細明體編排,層次分明且閱讀舒適。
七、西式橫排,與時俱進
配合行政院推動公文書橫式書寫計畫,及「公文程式條例」、「中央法規標準法」之修正,本書重新排版改為西式橫排,冀能與時俱進並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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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解釋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7期(2021,9)
新冠肺炎的疫情已經持續超過一年半多了,然而全世界疫情的發展,似乎沒有趨緩的跡象。去年許多專家所預測的後疫情時期發展,因為疫情現況超乎預期,也都接連失準。世界各國對於其國民是否施打疫苗,因爲國情與文化差異,產生了不同的爭議,且從未平息。我國在疫情爆發後,短時間因為疫苗嚴重短缺的時期,也發生了所謂的疫苗之亂。李惠宗老師於本期「法學教室」欄目中,就疫苗施打本身的法律性質,究竟是權利?抑或是義務?提出了分析與看法。李老師同時也探討了違反國家所訂的疫苗接種計畫,是否有相關法律責任問題。
同時,本期的法學教室,謝煜偉老師針對釋字第777號解釋,法務部所提出的新修正肇事逃逸罪,提出是否符合解釋意旨的分析。另最新大法官會議解釋第805號解釋文認為,少年法院於少年保護事件處理程序進行中,應傳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庭,並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並應依此意旨,妥適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最後,本期「大法庭選輯」欄目很精彩。選輯內容包括行政程序法時效規範爭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販賣認定,以及未踐行土地法第34條之1共有人優先購買權通知法律效果等,都非常值得讀者深刻熟悉與了解。
📕本期內容
🎯疫苗施打權利乎?義務乎?/李惠宗
🎯釋字第785號解釋後的公務員救濟/許育典
🎯變更設計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徐婉寧
🎯連帶債務共同訴訟人上訴與撤回上訴之效力/劉明生
🎯簡評2021年新修肇事逃逸罪/謝煜偉
🎯勞動派遣/鄭津津
🎯「世紀判決」──法國一歐元氣候訴訟/許耀明
【特別連載】
🔸經濟刑法:第三講
租稅刑法(下)/柯格鐘
【法學論述】
✒國土保安用地之課稅問題探討/陳清秀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刑事法類
【大法庭選輯】
📃行政程序法「時效規定」──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
📃部分土地共有人違反通知義務出賣土地之效力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時事直擊】
◾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為憲法上權利──釋字第805號解釋
◾疫情肆虐下之股東常會召集
◾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過關──保障跟騷受害人之權益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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