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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大橋賢一郎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伊藤美来 Ito Miku,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聲優推特跟隨者人數排行TOP100】 推特是最多日本人使用的社交網絡服務,現時跟隨者破百萬的聲優有九位六男三女,順序是杉田智和、中村悠一、花江夏樹、三森鈴子、竹達彩奈、小野賢章、諏訪部順一、南條愛乃、木村良平 要留意聲優的跟隨者會隨著時間增長,各人的排名順位也會隨時間出現變化,所以這只是...
大橋賢一郎 在 伊藤美来 Ito Miku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聲優推特跟隨者人數排行TOP100】
推特是最多日本人使用的社交網絡服務,現時跟隨者破百萬的聲優有九位六男三女,順序是杉田智和、中村悠一、花江夏樹、三森鈴子、竹達彩奈、小野賢章、諏訪部順一、南條愛乃、木村良平
要留意聲優的跟隨者會隨著時間增長,各人的排名順位也會隨時間出現變化,所以這只是讓大家對此有個大概的印象
1~10位
杉田智和 1748897
中村悠一 1575938
花江夏樹 1359387
三森すずこ 1188890
竹達彩奈 1163906
小野賢章 1131759
諏訪部順一 1075959
南條愛乃 1051457
木村良平 1045431
江口拓也 955253
11~20位
蒼井翔太 919979
島﨑信長 880038
安元洋貴 823644
内田彩 801914
谷山紀章 796563
代永翼 796146
悠木碧 721485
森久保祥太郎 693636
田村ゆかり 675787
内田真礼 675779
21~30位
井上麻里奈 646643
浪川大輔 643853
高橋李依 625215
小野友樹 600645
飯田里穂 547869
徳井青空 519056
水瀬いのり 510705
大塚明夫 503685
津田健次郎 502135
Pile 495751
31~40位
関智一 462536
加藤英美里 451162
楠田亜衣奈 427243
中田譲治 425491
山下大輝 422993
梶裕貴 420117
植田佳奈 410184
花澤香菜 400672
小松未可子 400627
平野綾 387820
41~50位
新田恵海 372734
斉藤朱夏 364217
喜多村英梨 359744
逢田梨香子 350039
緒方恵美 349599
愛美 347188
小林愛香 345742
田中理恵 340502
梅原裕一郎 333204
豊永利行 332427
51~60位
伊波杏樹 329762
山寺宏一 329058
保志総一朗 323526
山口勝平 315590
白井悠介 314873
佐藤利奈 309116
小宮有紗 308230
木村昴 306042
鈴木愛奈 305480
東山奈央 298404
61~70位
朴ロ美 296519
諏訪ななか 294791
西山宏太朗 292892
高槻かなこ 291535
今井麻美 287786
伊藤美来 282703
井上和彦 272627
明坂聡美 267939
置鮎龍太郎 264847
相羽あいな 258180
71~80位
羽多野渉 258138
佐藤拓也 253053
下田麻美 250797
斉藤壮馬 248352
吉野裕行 238650
伊藤彩沙 237325
増田俊樹 226250
小西克幸 224903
中島由貴 224678
降幡愛 223871
81~90位
伊東健人 220638
岸尾だいすけ 217813
福圓美里 216376
工藤晴香 212525
鈴木達央 212427
洲崎綾 207568
黒沢ともよ 203405
駒田航 200129
大橋彩香 197867
村川梨衣 197853
91~100位
佐藤聡美 196234
小野坂昌也 195824
門脇舞以 195133
たかはし智秋 194936
野島健児 191032
阿澄佳奈 183491
渕上舞 180942
小林ゆう 180644
五十嵐裕美 180577
宮野真守 180065
大橋賢一郎 在 千錯萬錯,柯神不會有錯!爹親娘親,不如小英主席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本來覺得對於口譯哥事件各界已經有了各種評論,除了受訪或在節目上討論到時被問到之外沒打算多發表什麼意見,但看到這個由自稱馮光遠粉絲成立的 #馮粉知己 粉絲頁轉貼這張抹黑的圖片,不得不出來澄清一下。
#駐美代表原本就是政治任命
口譯哥能不能擔任「政治組組長」會被變成討論的焦點,是因為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規定,應該不能擔任主管職,的確有違法任用之嫌;但因為外交部以外交人員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但「加銜」方式處理,才得以解套,且即便如此都還有很大爭議。這個職位一直以來都是按原本最單純的規定以文官任職,所以突然間用了機要任命很難不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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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覺得對於口譯哥事件各界已經有了各種評論,除了受訪或在節目上討論到時被問到之外沒打算多發表什麼意見,但看到這個由自稱馮光遠粉絲成立的 #馮粉知己 粉絲頁轉貼這張抹黑的圖片,不得不出來澄清一下。
#駐美代表原本就是政治任命
口譯哥能不能擔任「政治組組長」會被變成討論的焦點,是因為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規定,應該不能擔任主管職,的確有違法任用之嫌;但因為外交部以外交人員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但「加銜」方式處理,才得以解套,且即便如此都還有很大爭議。這個職位一直以來都是按原本最單純的規定以文官任職,所以突然間用了機要任命很難不引起爭議。
可是駐美代表一直都是政務任用。所以口譯哥如果被派去當駐美代表反而沒爭議(在文官體系的層面看),問題就會出在能力是否適任、有沒有相關經驗。
因此,簡單來說,拿口譯哥「政治組組長」跟金溥聰「駐美代表」相比,完全是在錯誤的基準。
#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時已有二十多年外交經驗
第二個問題就回到,如果要談「能力」或「經驗」,口譯哥擔任「政治組組長」時的經歷是什麼?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時的經歷又有哪些?
真的審視這些,真的完全沒辦法相比,所以這張圖根本胡說八道。
在這裏我要爆一個小料,剛好跟馮光遠有關,建議「馮粉」可以看一下才知道自己的轉po有關呢。馮光遠跟金溥聰的官司為什麼最後會輸?跟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也有關係!
原本一審的時馮光遠勝訴,但二審時金溥聰當庭反駁馮光遠所說的「沒有外交經驗」是不實指控,因此法官問金溥聰:「馮光遠說金先生是 #特殊性關係 高升的,那你有沒有資料證明你的外交經歷?」結果金溥聰的辯護律師拿出準備好的資料⋯⋯多到嚇死人(我看到的時候也嚇到了)(因為太多,直接放文末當附件,有興趣自己看)。
20多年來從事政黨外交、城市外交,而且在76年通過外交駐外人員特考 #第一名 的人叫做沒有經驗?一點都說不通。所以後來馮光遠輸了二審,三審也敗訴定讞,還被加罰了利息。
在這邊沒有要特別批評趙怡翔的意思,兩人職位不同、年齡不同,我的重點在於:
(1)拿兩人類別是個錯誤。
(2)批評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毫無外交經歷也是一個錯誤。
接下來,我就提供馮光遠敗訴的原因之一:金溥聰的外交經歷,我有稍微整理了一下,真的很長,請大家慢慢看XD
—
#相關外交背景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國際關係室編審(1985-1989)
台北市市政府國際事務委員會委員(2004-2006)
中國國民黨國際事務中心秘書長(2009-2011)
中國國民黨國際事務中心首席顧問(2012),
20年之政治生涯,76年通過外交駐外人員特考(國際新聞人員第一名錄取)
#代表參與過的外交活動
金溥聰個人代表台北市政府,國民黨所出席之城市外交及政黨外交活動如下:
89年代表台北市政府出席西班牙巴塞隆那「國際地方政府聯合會(IULA)笫二十二屆執行委員會會議;丨
90年11月:於中國海南島代表參加「國際地方政府聯合會(IULA) 亞太分會(United C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 UCLG)」第二十三屆執行委員會會議、研究與組織發展委員會、理事會暨「亞太合作論壇;
93年11月丨:於印尼雅加達代表參加「亞洲主要都市網(CITYNET)」第四屆大會;
94年1月:於澳洲墨爾本率領市府考察團,考察「2005墨爾本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為我國奠定98年聽障奧運基礎;
94年10月代表市政府出席美國舊金山「西部地區W2i數位城市會議
94年10月:於美國紐約代表台北市政府出席WAlliance及智慧社區論壇會議,台北市獲選為ICF 2006年智慧城市首獎殊榮,時為台北市副市長代表領獎;
99年8月:前往美國參與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中心學者座談;
99年9月:以國民黨秘書長身份,率領國民黨日本、新加坡訪問團,訪問京都市副市長細見吉郎(Yoshiro Hosomi)、市議長加藤盛司(Seiji Kato)、日華議員聯盟會長高橋泰一郎(Takahashi Taiichiro)、新黨改革代表舛添要一(Masuzoe Yoichi),「日華懇」國會議員、東京都第一副知事猪瀬直樹(Inose Naoki)、自民黨總裁谷垣禎一(Tanigaki Sadakazu)、交流協會會長服部禮次郎(Hattori Reijiro)、國父友人梅屋庄吉曾外孫女小坂文乃(Kosaka Ayano)、新加坡副總理張志賢等;
100年10月:率領國民黨台灣加油讚訪日團,拜會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大橋光夫(Ohashi Mitsuo)會議、民主黨政調會長前原誠司 (Maehara Seiji)、前首相麻生太郎、日華懇談會午宴、眾議院副議長衛藤征士郎(Eto Seishiro)、日本交流協會理事長畠中篤(Hatakenaka Atsushi)、自民黨青年局局長小泉進次郎(Koizumi Shinjirō)及自民黨幹事長石原伸(Ishihara Nobuteru)、自民黨青年議員聯盟、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Hatoyama Yukio)、大阪府知事橋下徹(Hashimoto Tōru);
100年10月:率領國民黨台灣加油讚訪美團,拜會布魯金斯研究院(由東北亞研究中心主任Richard C. Bush III接待)、傳統基金會(由亞洲資深主任Walter Lohman接待)、參加甘迺迪學院學者早餐會(參與者:張伯賡、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William Alfol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執行主任Howitt Arnol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公共政策助理教授Stephen Kosack和Tarek Masou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計畫研究員董繼玲、哈佛大學亞洲中心執行主任Deidre Chetham、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計畫研究員Chun-chieh Ma、全球附屬計畫文官教育計畫主任Horace Ling、波士頓全球資產管理副總裁Eric War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中國研究計畫專案主任馬小英、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專案企劃楊雲上)、拜會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Gerald Connolly、參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地區主席Jim Webb、參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Dianne Feinstein及參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主席Joe Lieberma,並在國會餐和美國國會議員交流包括參院「軍事委員會」主席Carl Levin、參院「衛生、教育、勞工及退休金委員會」主席Tom Harkin、參議員 John Boozman、眾院「程序委員會」主席 David Dreier、眾院「科學、太空及科技委員會」主席Ralph Hall、眾院「程序委員會」副主席 Pete Sessions、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主席 Donald Manzullo、眾院外委會非洲、全球衛生及人權小組主席Chris Smith、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Mario Diaz-Balart、眾議員 Karen Bass、眾議員Bill Flores、眾議員Gene Green、眾議員Eddie Bernice Johnson、眾議員 Hank Johnson、眾議員Pete Olson)、另與友邦駐聯合國大使座談會(分別是吐瓦魯駐聯合國常任代表Pitta大使、聖文森駐聯合國常任代表Gonsalves大使、甘比亞駐聯合國常任代表Ogoo大使、貝里斯駐聯合國代辦Coye-Felson大使、以及薩爾瓦多駐聯合國副常任代表Garcia大使)。
#律師總結
由上可知,被告所稱原告既不具外交專業、亦無外交經歷云云,與事實顯不相符。實則,駐外使節性質上為特任官,本非以外交部文官為唯一人力來源,不論我國政府或歐美民主國家皆係如此。而原告擔任駐美大使期間,促成多位重量級國會議員及部長級官員訪華、推動台美貿易協定復談,並為多項深化台美關係之重要推手。離任時榮獲美國眾議院四位眾議員以Taiwan Caucus 四位聯合主席身份用國會記錄(congressional record)認可金溥聰代表任內的成就及貢獻。
大橋賢一郎 在 徐巧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本來覺得對於口譯哥事件各界已經有了各種評論,除了受訪或在節目上討論到時被問到之外沒打算多發表什麼意見,但看到這個由自稱馮光遠粉絲成立的 #馮粉知己 粉絲頁轉貼這張抹黑的圖片,不得不出來澄清一下。
#駐美代表原本就是政治任命
口譯哥能不能擔任「政治組組長」會被變成討論的焦點,是因為依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規定,應該不能擔任主管職,的確有違法任用之嫌;但因為外交部以外交人員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但「加銜」方式處理,才得以解套,且即便如此都還有很大爭議。這個職位一直以來都是按原本最單純的規定以文官任職,所以突然間用了機要任命很難不引起爭議。
可是駐美代表一直都是政務任用。所以口譯哥如果被派去當駐美代表反而沒爭議(在文官體系的層面看),問題就會出在能力是否適任、有沒有相關經驗。
因此,簡單來說,拿口譯哥「政治組組長」跟金溥聰「駐美代表」相比,完全是在錯誤的基準。
#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時已有二十多年外交經驗
第二個問題就回到,如果要談「能力」或「經驗」,口譯哥擔任「政治組組長」時的經歷是什麼?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時的經歷又有哪些?
真的審視這些,真的完全沒辦法相比,所以這張圖根本胡說八道。
在這裏我要爆一個小料,剛好跟馮光遠有關,建議「馮粉」可以看一下才知道自己的轉po有關呢。馮光遠跟金溥聰的官司為什麼最後會輸?跟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也有關係!
原本一審的時馮光遠勝訴,但二審時金溥聰當庭反駁馮光遠所說的「沒有外交經驗」是不實指控,因此法官問金溥聰:「馮光遠說金先生是 #特殊性關係 高升的,那你有沒有資料證明你的外交經歷?」結果金溥聰的辯護律師拿出準備好的資料⋯⋯多到嚇死人(我看到的時候也嚇到了)(因為太多,直接放文末當附件,有興趣自己看)。
20多年來從事政黨外交、城市外交,而且在76年通過外交駐外人員特考 #第一名 的人叫做沒有經驗?一點都說不通。所以後來馮光遠輸了二審,三審也敗訴定讞,還被加罰了利息。
在這邊沒有要特別批評趙怡翔的意思,兩人職位不同、年齡不同,我的重點在於:
(1)拿兩人類別是個錯誤。
(2)批評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毫無外交經歷也是一個錯誤。
接下來,我就提供馮光遠敗訴的原因之一:金溥聰的外交經歷,我有稍微整理了一下,真的很長,請大家慢慢看XD
—
#相關外交背景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國際關係室編審(1985-1989)
台北市市政府國際事務委員會委員(2004-2006)
中國國民黨國際事務中心秘書長(2009-2011)
中國國民黨國際事務中心首席顧問(2012),
20年之政治生涯,76年通過外交駐外人員特考(國際新聞人員第一名錄取)
#代表參與過的外交活動
金溥聰個人代表台北市政府,國民黨所出席之城市外交及政黨外交活動如下:
89年代表台北市政府出席西班牙巴塞隆那「國際地方政府聯合會(IULA)笫二十二屆執行委員會會議;丨
90年11月:於中國海南島代表參加「國際地方政府聯合會(IULA) 亞太分會(United C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 UCLG)」第二十三屆執行委員會會議、研究與組織發展委員會、理事會暨「亞太合作論壇;
93年11月丨:於印尼雅加達代表參加「亞洲主要都市網(CITYNET)」第四屆大會;
94年1月:於澳洲墨爾本率領市府考察團,考察「2005墨爾本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為我國奠定98年聽障奧運基礎;
94年10月代表市政府出席美國舊金山「西部地區W2i數位城市會議
94年10月:於美國紐約代表台北市政府出席WAlliance及智慧社區論壇會議,台北市獲選為ICF 2006年智慧城市首獎殊榮,時為台北市副市長代表領獎;
99年8月:前往美國參與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中心學者座談;
99年9月:以國民黨秘書長身份,率領國民黨日本、新加坡訪問團,訪問京都市副市長細見吉郎(Yoshiro Hosomi)、市議長加藤盛司(Seiji Kato)、日華議員聯盟會長高橋泰一郎(Takahashi Taiichiro)、新黨改革代表舛添要一(Masuzoe Yoichi),「日華懇」國會議員、東京都第一副知事猪瀬直樹(Inose Naoki)、自民黨總裁谷垣禎一(Tanigaki Sadakazu)、交流協會會長服部禮次郎(Hattori Reijiro)、國父友人梅屋庄吉曾外孫女小坂文乃(Kosaka Ayano)、新加坡副總理張志賢等;
100年10月:率領國民黨台灣加油讚訪日團,拜會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大橋光夫(Ohashi Mitsuo)會議、民主黨政調會長前原誠司 (Maehara Seiji)、前首相麻生太郎、日華懇談會午宴、眾議院副議長衛藤征士郎(Eto Seishiro)、日本交流協會理事長畠中篤(Hatakenaka Atsushi)、自民黨青年局局長小泉進次郎(Koizumi Shinjirō)及自民黨幹事長石原伸(Ishihara Nobuteru)、自民黨青年議員聯盟、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Hatoyama Yukio)、大阪府知事橋下徹(Hashimoto Tōru);
100年10月:率領國民黨台灣加油讚訪美團,拜會布魯金斯研究院(由東北亞研究中心主任Richard C. Bush III接待)、傳統基金會(由亞洲資深主任Walter Lohman接待)、參加甘迺迪學院學者早餐會(參與者:張伯賡、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William Alfol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執行主任Howitt Arnol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公共政策助理教授Stephen Kosack和Tarek Masou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計畫研究員董繼玲、哈佛大學亞洲中心執行主任Deidre Chetham、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計畫研究員Chun-chieh Ma、全球附屬計畫文官教育計畫主任Horace Ling、波士頓全球資產管理副總裁Eric Ward、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中國研究計畫專案主任馬小英、艾什民主治理與創新中心專案企劃楊雲上)、拜會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Gerald Connolly、參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地區主席Jim Webb、參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Dianne Feinstein及參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主席Joe Lieberma,並在國會餐和美國國會議員交流包括參院「軍事委員會」主席Carl Levin、參院「衛生、教育、勞工及退休金委員會」主席Tom Harkin、參議員 John Boozman、眾院「程序委員會」主席 David Dreier、眾院「科學、太空及科技委員會」主席Ralph Hall、眾院「程序委員會」副主席 Pete Sessions、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主席 Donald Manzullo、眾院外委會非洲、全球衛生及人權小組主席Chris Smith、眾院「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Mario Diaz-Balart、眾議員 Karen Bass、眾議員Bill Flores、眾議員Gene Green、眾議員Eddie Bernice Johnson、眾議員 Hank Johnson、眾議員Pete Olson)、另與友邦駐聯合國大使座談會(分別是吐瓦魯駐聯合國常任代表Pitta大使、聖文森駐聯合國常任代表Gonsalves大使、甘比亞駐聯合國常任代表Ogoo大使、貝里斯駐聯合國代辦Coye-Felson大使、以及薩爾瓦多駐聯合國副常任代表Garcia大使)。
#律師總結
由上可知,被告所稱原告既不具外交專業、亦無外交經歷云云,與事實顯不相符。實則,駐外使節性質上為特任官,本非以外交部文官為唯一人力來源,不論我國政府或歐美民主國家皆係如此。而原告擔任駐美大使期間,促成多位重量級國會議員及部長級官員訪華、推動台美貿易協定復談,並為多項深化台美關係之重要推手。離任時榮獲美國眾議院四位眾議員以Taiwan Caucus 四位聯合主席身份用國會記錄(congressional record)認可金溥聰代表任內的成就及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