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致理科技大學:致理人,自己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進修部 #109學年大專院校弱勢助學申請須知】 109學年度進修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相關資料,時間只到10/20‼️ 弱勢助學申請流程 (需完成109-1註冊繳費) 🔼學生上網申請 網址:https://cip2.chihlee.edu.tw/index.do?thetime...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 在 致理科技大學:致理人,自己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進修部 #109學年大專院校弱勢助學申請須知】
109學年度進修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相關資料,時間只到10/20‼️
弱勢助學申請流程 (需完成109-1註冊繳費)
🔼學生上網申請
網址:https://cip2.chihlee.edu.tw/index.do?thetime=1600244746275
致理首頁→入口網站→學生登入→點選上方應用系統→弱勢助學申請系統。
🔼申請時間:
109/09/16~10/20 (週一~週五)
下午4:00~9:30
🔼申請地點:忠孝大樓二樓進修部總務組
🔼應繳文件:
🔸申請單簽名蓋章 (弱勢助學系統中填寫列印)
🔸關係人(家戶應計列人口)戶籍謄本正本(3個月內含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甲或丙式(含詳細記事)
🔺關係人與學生不同戶籍者請分別檢附
🔸108年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新生及轉學生免附)
🔺凡具備資格者均可上網提出弱勢學生助學申請並繳交證明文件,未申請或未繳交資料者視同放棄。
🔼約11月中旬公告弱勢助學核定之結果
🔺請於弱勢助學申請系統→學生弱勢助學查詢)
🔺如對弱勢審核結果有疑義者,請於11月27日前依系統說明備齊相關文件至進修部總務組辦理覆查作業。(逾時不侯)
🔼合格同學之弱勢助學金直接扣抵於下學期(109-2)學雜費
🔺依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補助金額退還溢貨金額予承貸銀行原則:
109整學年度有申請就學貸款之學生,弱勢助學補助金扣除下學期應繳學分學費後(不含平保費跟電腦費),如有餘額者,如上學期有申請就學貸款之同學,需先行償還上學期就學貸款費用,仍有餘額者,才可撥予學生受領。
#致理科技大學 #進修部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 在 致理科技大學:致理人,自己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生活輔導組 #109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❶目的:為協助本校弱勢學生在學期間藉由生活服務學習機會,培養其獨立自主精神,擴充學習生活領域,增進畢業後就業能力,特訂定本要點。
❷申請資格:
🔍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個人意願,提出申請本助學金。
🔍符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核撥。
🔍各類學雜費減免
📌低收入戶學生
📌中低收入戶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
❸就學貸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不具中華民國國籍。
📌延修、休學。
📌前一學期服務考評總分未達80分以上,或經服務單位評估無法配合完成服務時數。
❹助學名額由生活輔導組依當年度教育部核撥預算額度定之,每學期補助4個月,每月需還服務時數應達30小時,每月補助新台幣6,000元。申請人每次申請以1學期為限,由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開會審查決定補助學生名單,以家庭年所得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為優先,並於名單中列出候補人員順序。
❺辦理方式:
🔍受理申請時間:109年4月28日(星期四)至109年5月29日(星期五),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申請。
🔍應檢附資料:
📌申請表
📌國稅局(稅捐機關)開立之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依應列計人口檢附)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記事欄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或丙式影本(含詳細記事)
📌108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108入學新生免附成績單)或其他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文件(如申請表內注意事項第一要點說明)
🔍受理單位: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忠孝樓一樓)
🔍報名表下載途徑:學校首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表格下載→生活助學金申請表
https://sa100.chihlee.edu.tw/p/406-1003-67729,r10.php
#致理科技大學 #生活助學金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 在 致理科技大學:致理人,自己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08 學年度進修部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說明會】
本校配合教育部「公私立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針對中低收入家庭(全家年收入低於 70 萬 元)之學生給予就學補助,為進一步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請符合資格之進修部同學踴躍參與 弱勢學生助學說明會。
⚠️本補助為一學年申請一次,上學期申請(上學期須完成註冊手續),下學期補助。
申請資格如下👇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五專
前三年、 空中大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法第 5 條第 3 項第 7 款 對 象 ),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家庭年所得逾 70 萬元
家庭年所得,指最近一次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家戶綜合所得總額。
🔼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 2 萬元
家戶年利息所得,指最近一次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家戶利息所得總 額。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且存款本金未逾 100 萬元者,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 650 萬元
不動產價值,依計畫每年送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價值為準。但下
列土地或房屋之價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得扣除:詳細資訊請參考申須知。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低於 60 分
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家庭年所得(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利息及不動產總額,應計列人口之計算方式如下: (1)學生未婚者: A.未成年者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B.已成年者與其父母合計。 (2)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注意事項:
🔼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學期)已領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 2、本項補助範圍包含學分學雜費,但不包含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等就學費用。 3、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如下),不得再申請本計畫助學金。
「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等」
⭐️說明會日期時間:108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晚上 7:05 分至 7:55 分。
⭐️說明會地點:綜合教學大樓一樓表演廳。
⭐️如果有疑問者,歡迎您至進修部總務組詢問,電話:2257-6167 轉 1375。
#致理科技大學 #補助計畫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