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不得少於成員總數8%之影響》
作者|張座銘
審核|王劭翔
-
❙ 立法過程
立法院民眾黨團鑑於實務上高中校務會議人數高達一百多人,學生代表數卻僅佔1至3人,學生難以完整表達意見,於是於去年提出《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想要修法規定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不低於五人。
但經過...
《淺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不得少於成員總數8%之影響》
作者|張座銘
審核|王劭翔
-
❙ 立法過程
立法院民眾黨團鑑於實務上高中校務會議人數高達一百多人,學生代表數卻僅佔1至3人,學生難以完整表達意見,於是於去年提出《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想要修法規定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不低於五人。
但經過教育部數度邀集學生教師等相關團體了解多方看法後,考量到各校組織規模及校務會議成員總數不一,並參考《大學法》第 15 條第 2 項 第 2 款採明定學生代表人數比率下限之規定,建議以「學生代表不少於校務會議總人數8%」之方向推動修法,如果以此比率試算,大多數學校校務會議之學生代表人數,將多於該案所定人數下限,更能保障學生代表參與校務會議之人數。
於是教育部先於去年7 月 30 日發函「建議」各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率不少於會議組織成員總人數8%,也有數間學校如建國中學、彰化中學等校通過修正校務會議組織及運作要點。該草案接著於今年5月1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於10月1日施行。
❙ 實行上的難處
1.《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但多數學校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僅有學生會長、議長等少數職位,若修法欲增加學生代表,教育部應協助各校訂定學生代表產生機制相關之規定,以利各校依循。
2.該法施行後教育部應如何監督各校修改校務會議組織及運作要點並確實執行,以貫徹立法時初衷。
3.鑑於過去各校曾經發生教師不尊重學生代表發言,阻撓其提案等情況,教育部應進行相關配套措施之訂定,確保學生代表皆能受到應有的尊重。
❙ 對校務會議影響
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會議內容包羅萬象,其中包含學生獎懲規定等和學生權益密切相關者,其組成方式由校長及全體專任教師、家長代表、職員代表及學生代表組成。且學生身為學校最大規模的群體,對於校內決策應具發言權。
修法前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人數授權各校自行訂定,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造成在逾百人會議中學生代表僅佔兩三席,面對這麼多教師及家長等,學生意見無法確實表達,也難對學校政策提出建言,代表間權力極不對等,
此次修法增加學生代表於校務會議中人數,可更完善地保障學生代表在校務會議中的話語權,以實現充分傳達學生意見之意旨,達到監督及維護學生權益之目的。
藉由此次修法,可望擴大學生代表於校務會議中影響力,雖然8%似乎不足以左右會議結果,但對於多元表達學生意見已有極大幫助,是我國教育史上一大里程碑,希望透過這次修法能使社會各界更重視學生權益,重視學生對校內事務的發言權。
❙ 筆者想法
依照我過去參加敝校校務會議的經驗,會議中四個學生代表要面對將近兩百人的家長及教師,在對各處室乃至於學生會提案發言的時間有限,不利於完整表達學生意見,受限於人數亦無法多元的對提案傳達學生們想法。
在修法前我便在校內參與推動將本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增至8%,但在和校內教師溝通將學生代表增至8%時由於過去部分學生代表於各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出席率不佳,教師們馬上對學生代表出席率表達疑慮。
令我反思,師生之間是多麼缺乏互信以至於此般情事發生,但反觀教師出席率似乎也乏善可陳,教師於簽到簿上簽名後即離席者亦屢見不鮮,且校務會議為校內重要之會議全體代表皆應準時出席並全程參與,希冀未來教師及學生都能更重視這件事,準時出席會議,並對此類公眾事務更具熱忱。
大學法校務會議 在 PassionTimes 熱血時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滿港大校委會越權 首席講師張達明辭任委員】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日(8月5日)宣布,已辭任校務委員會委員。
張達明表示,對於校委會昨日(8月4日)發聲明,決定禁止所有曾參與7月7日學生會評議會會議的學生進入校園,他感到很難過。又認為學生在事後已迅速致歉,校方本身有紀律委員會,也機會讓學生申辯,但今次校方未經研訊就直接處分,基本上是越權。
他指出校委會昨日召開緊急會議,但自己無法出席,於是要求校委會提供文件及議程惟被拒,昨晚已向校方辭任校務委員會委員一職。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8-05-2021/75159
#港大 #張達明
請支持PassionPrime:
http://passiontimes.hk/prime/
請支持熱血時報印刷版︰
http://passiontimes.hk/4.0/regform.php
請支持熱血文青課金計劃: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aise2
請支持熱血主持育成計劃:
http://www.passiontimes.hk/?view=raise
《熱血時報》 iOS,Android App 歡迎下載:
iPhone
https://apple.co/2IfgPoP
Android
https://bit.ly/2HqB4Q4
大學法校務會議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高級中等教育法保障學生參與校務會議席次比例,三讀通過!
今天 #高級中等教育法 終於完成三讀!虹安在第十屆第一會期提出修法版本後,就一直殷殷期盼 #高級中等教育法 能夠盡速完成修法!
高級中學的校務會議,負責議決包括:校務發展、規劃;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但是目前大多數的高中校務會議人數可能高達一百多位,而學生代表卻 #僅有1至3位 ,學生難以充分表達意見。且根據本法第八章「學生權利及義務」中,許多攸關學生權益的規範審議,或是學生事務相關會議的運作辦法和學生代表人數,多交由校務會議定之;若學生在校務會議中僅有一位代表,則難有足夠的發聲機會!
虹安提案之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5條修正草案📑,規定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不得少於5人 。最後在委員會審查時之結論,則是更進一步的明定了高中職校務會議中的學生代表,參考大學法以比例制保障,採無條件進位 不得少於成員總數8%。
虹安肯定教育部國教署廣納建言,參採了許多學生代表以及團體的意見,最終提出了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不得少於8%之規定。虹安也要替同學們開心,現在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直接保障了學生參與各該會議代表之比例,希望大家未來能更勇於發聲,一起讓自己的學校向上提升。虹安也將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為了保障更多師生相關權益持續努力!💪💪
#三讀通過
#高級中等教育法
#教育與文化委員會
感謝媒體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10511/VP42HONBMNDKDET5H53FGM2REU/
大學法校務會議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日前虹安於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所提出的「#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25條 學生代表應經選舉產生,人數不得 #少於 全體會議人數8%」審查通過!
▶️虹安表示以目前的高級中等教育法,雖然參照大學法,已保障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以及對其學業、生活輔導、獎懲有關規章研訂或影響其畢業條件之會議,但並 #未明定其代表之產生方式與人數,學生作為教育的主體,應有 #保障他們權益的發聲管道、#參與學校事務的機會。
▶️以台北市高中職學生參與校務會議的狀況為例,會議出席人數有數十至上百人,但學生代表僅一至三人;虹安認為在這樣的比例下,學生無法充分表達意見,對學校政策提出有力建言,未來隨著公民權下修至18歲的推動,高中校園的學生自治團體應該要獲得更多的重視。
▶️經過教育文化委員會各位同仁努力的討論協商,最後終於 #審查通過!虹安很高興教育部願意重視學生權益,修法通過「高中職校務會議中的學生代表,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8%」,未來將會持續關心學生在公共事務的參與。
#學生發聲管道有保障
#提高學生參與校園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