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大夜班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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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大夜班定義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張之豪,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21.6.1 林右昌市長疫情記者會(下午場)重點摘要: 一、本日公布8例確診個案足跡說明(見圖) 二、基隆確診個案,除了家庭內部感染外,幾乎都是在大台北地區工作染疫。因此,區域聯防,相當重要。 三、桃園目前要求美容美髮美甲美睫業者,停業至6/14,基隆會否跟進? 基隆相關業者,特定對象、熟...

大夜班定義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0:48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昨天人資圈都在傳一則有關於「通勤災害」的判決,由於法官在寫判決書時疑似有出現「戰南北」的用字😂,而且就連司法院的粉絲專頁都特別撰文加入戰局,因此我們也來分享一下這則特別的判決給讀者們吧~ 🏍️有關通勤災害的認定爭議 由於這則判決是有關於上下班途中...

大夜班定義 在 蛋白C女孩Emily♥|?????·???????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6-16 03:44:07

為了省錢,省早餐⁉️‼️ 睡到自然醒,早餐午餐一起吃❌🈲 · 有沒有吃早餐,決定你一整天的狀態🧐 如果你是注重體態的人...#不吃早餐容易發胖 · 知道為何有些人一早起床後,總是精神奕奕😀 但有些人卻總是提不起勁、精神渙散嗎⋯⋯ 其實關鍵就是在早餐! · 早餐是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因為身體經過一夜休...

大夜班定義 在 佑¾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2 03:11:13

# 這世界上沒有所謂的感同身受 因為受傷的不是你,針不是扎在你身上,所以你根本不知道有多痛。 ⠀⠀⠀⠀⠀⠀⠀⠀⠀⠀⠀⠀ 一個人笑了,她可能是很努力的強顏歡笑 一個人哭了,她可能真的受了很大的委屈 一個人崩潰了,她可能真的勇敢了很久。 ⠀⠀⠀⠀⠀⠀⠀⠀⠀⠀⠀⠀ 我們看到的都是事情的表面,而我們常常用表...

  • 大夜班定義 在 張之豪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1 15: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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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6.1 林右昌市長疫情記者會(下午場)重點摘要:

    一、本日公布8例確診個案足跡說明(見圖)

    二、基隆確診個案,除了家庭內部感染外,幾乎都是在大台北地區工作染疫。因此,區域聯防,相當重要。

    三、桃園目前要求美容美髮美甲美睫業者,停業至6/14,基隆會否跟進?
    基隆相關業者,特定對象、熟客較多,三級警戒期間,民眾已經減少出門。桃園有此措施,基隆正在評估有沒有必要性。因為熟客佔比例較多,匡列較為可行。他市做停業要求的原因,是因為其消費族群為不特定對象居多,較難匡列。

    四、今天有新疫苗到,基隆分配到多少?會否有大小眼之感?
    第二波疫苗,第一類還沒施打的人員。基隆市第一類人員有6800人左右,之前幾波,已經施打5100人。這次中央定很死,給我們1700劑量,撥補是限於第一類人員,尚未打完的份額。我們提出的要求是,基隆應該比照雙北。CDC為雙北制定的原則是1、2、3類人員全部都施打。北北基桃的首都生活圈,這是沒有辦法用幾個城市區隔開來對待,我再次呼籲,未來相關疫苗、資源分配,應該把北北基桃視為同一個區域來做區域聯防。

    五、市場負責管理進出的是第一類人員,能否施打疫苗?物資是否足夠?
    目前這樣的管理人員,並非CDC所定義的第一類人員。物資部分,酒精、口罩,我們一定充分支應。防護衣就是所謂的兔寶寶裝,是醫護人員所需要的裝備,市場管理沒有到醫護人員等級,我們暫時不會提供。

    六、8220是大廈管理員,樓上是安基診所、聯安護理之家,該棟大樓是安養中心。
    他的上班時間是大夜班,均依規定來消毒與配戴口罩,初步疫調時,暫時匡列前後交班人員,再依狀況評估是否做進一步PCR。

    基隆市議員 張之豪 整理

  • 大夜班定義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16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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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昨天人資圈都在傳一則有關於「通勤災害」的判決,由於法官在寫判決書時疑似有出現「戰南北」的用字😂,而且就連司法院的粉絲專頁都特別撰文加入戰局,因此我們也來分享一下這則特別的判決給讀者們吧~

    🏍️有關通勤災害的認定爭議
    由於這則判決是有關於上下班途中因事故而發生職業災害(又稱為通勤災害)的爭議,因此我們還是先來簡單說明一下有關通勤災害的定義。

    一般的職業災害認定,大多會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也就是因為在勞動場所中的危害因子或其他職業上的原因而引起的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就屬於職安法上的職業災害。然而,由於職災補償、勞保給付或復工評估等等事項是分別規範於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不同的規定之中,因此實務上偶爾會出現勞保有核發職災給付,但法院或主管機關卻不認為是職業災害的情況,而其中又以「通勤災害」最常見。

    為什麼會有這樣見解歧異的情況呢?如果仔細看職安法的職災定義,會發現職災是否在「勞動場所」所發生是重要的大前提,而一般來說,上下班通勤的途中並非勞動場所,所以應不屬於職安法所認定的職業災害。不過依照主管機關(可以參考我們圖中引用的解釋令)及過往多數的法院判決,可以發現大部分情況在認定職災時,並不限於勞工在執行業務時發生的災害,也包括員工「準備提出勞務時」所受到的災害。

    簡單來說,如果勞工在上下班必經途中之不幸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有傷病產生時,假如在過程中沒有從事「私人行為」或「重大交通違規」(例如無照駕駛、闖紅燈或酒駕等)的話,仍可能會被認定屬於職業災害。​

    🏍️法官為什麼要引戰?
    其實南北早餐吃什麼根本不是重點😂本案是因為有一名居住在台南的老先生某日在大夜班下班後(通常是早上八點),在回家的過程中又繞路到台南永康區吃鹹粥當作早餐,結果用餐完要再返家時便不幸發生車禍導致受傷,老先生認為既然這是在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的傷病,自然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職災的給付,但勞保局卻認為老先生是「繞路」吃早餐,而且發生職災的時間點又比他平常的通勤時間還久,因此認為不是職災而不發給給付,老先生變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來主張自己的權益。

    依照勞保認定通勤災害的原則,如果勞工在上下班過程中,是在「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工作場所的「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導致的傷害,則視為職業傷害,才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勞保險職災給付。​

    所以本件的爭點應該是在於👉🏻老先生是否在「適當時間」與「必經途中」發生事故。

    由於法令並沒有再更細緻的解釋,所以到底怎樣算是適當時間,又怎樣才算必經途中(Google推薦路線我就一定要跟著走🤔),其實是不少職災個案認定時的戰場,這時候如果民眾與勞保局見解不一時,往往就需要透過法院依法規的意旨及目的,搭配社會通念、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來加以認定。

    在這件個案中,勞保局認為通勤路線雖然不見得要選擇「最短路徑」,但還是要選擇客觀、合理的路線,而不得「依個人主觀上之偏好選擇路徑」(你各位下班不要到處閒晃,請直接回家!),因此依照當事人的就業場所與居住所的路線來判斷,發現發生事故的地點並不是在必經途中,因此認為不是職災。勞保局也在上訴理由中提到,當事人回家有好幾條路線,而且路上有很多間中、西式早餐店,所以老先生在這些路線中「順道」找一家來吃並無事實上的困難,他硬要選擇繞道至兵仔市場吃鹹粥,應該屬於「個人主觀偏好之選擇」,而不是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行為。

    那為什麼後來法官推翻了勞保局的認定呢?因為臺南人要選擇吃哪種早餐,輪不到你們北部人來說嘴😆😆😆法官在判決書裡提到,長住在台南的老先生,下班去吃碗想吃的鹹粥當作早餐是很正常的事情,況且也才多花4到5分鐘的時間,勞保局認為可以順路隨便找一家早餐店來吃吃,根本就是以北部或外地人的思維來判斷,而沒有充分考量台南人年長者及台南在地人早餐的傳統與地區性特質。總而言之,法院後來認為雖然當事人有小繞路跟稍晚回家而發生事故,但仍然屬於「合理通勤時間」與「必經途中」,因此最後認定本件應為職災,勞保局要重新審視後核發職業傷害傷病及醫療給付。

    無論如何,還是請各位上下班途中務必注意安全,本件雖然後來被認定屬於職災,但還是要再次提醒,通勤災害都是以「個案情形」來認定,所以絕對不是說你繞路去吃個東西後發生事故就都可以算是職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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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夜班定義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17 18: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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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疫情重點【桃園某醫院院內群聚感染擴大,再增1名本土確診醫師,將重新檢討密切接觸者定義;該院實施封室不封院,醫學中心加入協助該醫院感染控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親自主持,宣布桃園某醫院「院內感染」事件又新增1名確診個案,為國內第2名遭染疫的醫師(案856)。

    該事件已造成院內4名醫護人員確診,院內防疫層級提升,將重新檢討密切接觸者的定義,住院病患只出不進,並劃分院內紅黃綠區,實施封室不封院的管制措施;另昨日確診的護理師(案852),其家人雖有症狀,但一採結果為陰性。

    ■院內群聚又1名醫師確診,疑短暫面對面會診遭傳染

    桃園某醫院爆發院內群聚感染案,指揮中心今日公布新增1例本土COVID-19確定病例(案856),為首名染疫醫師(案838)同醫院的30多歲男性醫師,是為國內第二位染疫的醫師。

    兩名醫師是如何接觸?陳時中表示,1月10日時,主治醫師(案856)因有病患咽喉卡住東西,值班住院醫師(案838)跟主治醫師面對面討論病情約10分鐘,最後由主治醫師把病患咽喉的東西取出,目前疫調結果,研判案856醫師可能在當時即遭到感染。

    由於新增的案856主治醫師當時佩戴外科口罩,而案838值班醫師則佩戴N95口罩,兩人雖有配戴口罩阻止飛沫,且與案856並非同一個醫師休息室,感染會不會是環境造成?陳時中說,主治醫師(案856)有長期慢性鼻炎,他回憶表示16日時鼻炎有比較嚴重,應無法作為臨床診斷依據,至於是否為環境接觸傳染,陳時中則說:「不敢說是沒有。」

    陳時中表示,今日確診的醫師(案856)在1月11日採檢結果雖為陰性,但因昨(16)日第二位護理師(案852)確診,擴大防疫層級後,陸續針對醫師(案838)及其女友護理師(案839)匡列之265名醫院人員進行二採,且由自主健康管理改成居家隔離,其中案856檢出陽性後於今日確診;另其餘264人中,224人檢驗陰性,其餘待採檢。而醫師(案856)因採檢結果中午才出來,相關疫調正在進行中。

    ■醫院防疫層級提升,住院病人只出不進,醫護有症狀就不上班

    「醫師因為需要會診,足跡相對(比護理師)廣,」更需要提高警覺,因應本起事件,陳時中表示,院方已將染疫醫師(案856)上班之病房關閉及進行全面環境消毒,病房內病人則安排一人一室進行隔離,同時該醫院住院病人將持續實施只出不進,以減少風險。此外,將安排醫學中心層級的專家進駐該院,協助醫院感染管制措施等防治。

    同醫院的其他醫護部分,陳時中表示,現在匡列原則將提高標準,只要是有接觸確診個案和出現症狀的的醫護人員,都將停止上班、還要通報醫院,需等待採檢後,再看如何因應處理。

    醫院現在醫護分艙分流情況實施情形如何?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北區指揮官黃玉成表示,白天醫護人力較充足,可以分艙分流,但晚間值班人力比較吃緊,可能無法確實達到分艙分流。陳時中也說,從SARS經驗後,台灣(醫院)決定走分散而非集中治療重大傳染病患者的方式,造成人力需求大,「夜班吃緊是必然情況,但這次經驗是要檢討一下。」陳時中強調,此次事件是檢討的好機會,將來針對醫護人力、分艙分流、醫院的感控措施、醫護人員就醫採檢等方式,會重新檢討院內感染的相關流程。

    ■昨日確診護理師(案852)家人診所藥局人員,一採皆陰性

    昨(16)日確診的護理師(案852),同住家人父親、哥哥因出現症狀被送進醫院隔離。今日採檢結果出爐,其父母、哥哥採檢結果都是陰性。陳時中說,其父、兄的症狀應該是屬於本來就有的感冒症狀,而另一名與護理師同住的同事因沒和護理師接觸,準備採檢中,目前列為自主健康管理。

    陳時中表示,與護理師(案852)密切接觸的出院患者及陪病者共13名,已採檢10位,3位待採檢;非密切接觸的出院患者以及陪病者共41位,已採檢13位,28位待採檢。至於診所及藥局人員共7位,均為陰性。

    而該名護理師(案852)明知自己有跟確診者(案838醫師)接觸,但出現症狀後,為何不是先回報醫院、而是自行至診所看診?是否要多關懷醫護人員心理狀態?陳時中坦言,該護理師警覺性較低,覺得前幾天才檢驗陰性,輕微症狀在附近診所就醫就好,所幸診所醫師警覺,才請她回到醫院檢查。

    目前疫調工作匡列居家隔離者定義為,密切接觸15分鐘以上、且無適當防護措施;護理師(案852)雖有戴口罩,但和染疫醫師(案838)在同一病房工作1小時仍確診,將來是否會修改匡列定義?陳時中回應,目前的措施就是讓該醫院有症狀的醫護有症狀就不上班,至於居家隔離者匡列定義,一樣會再來檢討。

    另外,日前確診護理師(案839)在院外進到學校上課的部分,疫調擴大為前後2天有使用該場地的人都匡列追蹤,應採76人中有74人採檢為陰性,2人還在檢驗中。

    ■新增3名印尼境外移入

    除了本土案例外,今日也有新增3例境外移入COVID-19病例(案853、854及855),均自印尼入境。指揮中心表示,案853及854均為印尼籍20多歲男性漁工,皆於今年1月3日來台工作,均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迄今無症狀;2名個案於1月16日接受檢疫期滿前採檢,於今日確診。

    指揮中心指出,案855亦為印尼籍20多歲男性漁工,去年12月31日來台工作,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由仲介公司安排專車至防疫旅館居家檢疫;今年1月15日檢疫期滿後搭乘專車至醫院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

    【桃園某醫院院內群聚感染事件發展】
    1月4~5日 案838醫師,接觸確診病患,並協助插管。
    1月6日~7日 案838醫師到醫院上班。
    1月8日 案838醫師出現輕微症狀。
    1月9日 案838醫師休假,與女友護理師(案839)下午1點左右到星巴克國際門市喝咖啡、振宇五金買東西,案839開始出現咳嗽、發燒症狀。
    1月10日 案838醫師採檢,與同病房護理師(案852)在護理站有三次接觸,期間一起工作約1小時;與另名主治醫師(案856)面對面會診約10分鐘,協助處理咽喉阻塞病人;案839女友護理師到全聯、寶雅、大江購物中心購物。
    1月11日 案839女友護理師採檢。
    1月12日 案838醫師及案839女友護理師兩人確診,指揮中心晚間擴大匡列464名接觸者、同病房案852護理師一採陰性。
    1月13日 指揮中心原計進行全院及合作包廠全面篩檢2,500人。
    1月14日 因案838醫師與女友護理師接觸者皆一採陰性,2500人全面篩檢計畫喊卡,再採檢最多400名院內工作者即可;案852護理師出現輕微咳嗽、喉嚨癢症狀。
    1月15日 案852護理師出現發燒症狀,自行到診所看診,診所醫師建議回醫院篩檢。疾管署發布醫界通函,提醒醫護落實個人防護裝備穿脫。
    1月16日 案852護理師確診,同住4人中的父親和哥哥出現流鼻水症狀,3人皆住進隔離病房。
    1月17日 第二名醫師(案856)確診;案852護理師的父親、哥哥一採陰性。
    (文/林雨佑;圖/指揮中心提供)

    #延伸閱讀
    【重返和平──SARS隔離黑洞中難以告別的記憶】http://bit.ly/3aMLzrK
    【疫苗,行不行?流感 VS. COVID-19十大問題解析】https://bit.ly/38IiBdp
    #疫情 #報導者 #COVID19 #醫師確診 #北部醫院 #群聚感染 #院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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