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大公報資料庫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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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大公報資料庫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6萬的網紅食力foodnex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比利時是有這麼愛蘆筍 XD】 別再說政府資料庫派不上用場!比利時政府資料庫裡包山包海,連蘆筍食譜也找得到?!這個來歷不凡、曾被政府認證過的烤蘆筍料理怎麼做? #比利時政府修正後蘆筍食譜已經消失了...

  • 大公報資料庫 在 食力foodnex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1 20: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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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利時是有這麼愛蘆筍 XD】
    別再說政府資料庫派不上用場!比利時政府資料庫裡包山包海,連蘆筍食譜也找得到?!這個來歷不凡、曾被政府認證過的烤蘆筍料理怎麼做?
    #比利時政府修正後蘆筍食譜已經消失了

  • 大公報資料庫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7 18: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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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媒高層因國安法被捕、記者查冊罪名成立……香港新聞還能如何做下去?】#回顧:https://bit.ly/31d1RYh

    香港的媒體環境,從全無擔憂,到處處憂慮,記者的工作環境似乎越來越不安全。

    警方國安處今晨(17 日)以涉嫌違反《 #港區國安法 》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為由,拘捕壹傳媒5名高層,表示已取得法院手令,有權調查新聞材料,並到被捕人士的住處以及 #蘋果日報 大樓進行搜查。

    不久之前,《#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使用車牌查冊製作 #元朗721事件 的報導,被香港法院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同樣是 #查冊 ,《#大公報》記者懷疑自己遭跟蹤,以相同方法查車牌並批露車主姓名,被檢控「虛假陳述罪」,最後控方卻在今天同意撤控,准以2千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結局大不相同。

    「若想繼續在這裡做一些批判性的報導……在這個年代,做記者就要有心理準備。」發生傳媒高層被捕、國安法手令可搜查新聞材料、記者查冊罪名成立等事件之後,香港是否還有 #新聞自由 ?調查報導在未來要如何做下去?
    https://bit.ly/31d1R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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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會員活動 #小端夜聊:國安法後,香港新聞人的日常和掙扎】https://bit.ly/3pUoe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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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傳媒 #香港 #國家安全法

  • 大公報資料庫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08 1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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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不只是螺絲鬆了,是根本不知道要鎖哪裡。」

    昨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 #第408次太魯閣列車出軌事故 專案報告,虹安也一早前往登記發言。從事故發生到現在,真相在抽絲剝繭下逐漸明朗,相關事證皆指向 #劣跡斑斑的包商違法施工及操作過失,為這次令國人驚愕與哀痛重大事故的主因。虹安自始即對於「為何屢傳不良紀錄之包商仍可承接許多公共工程標案」感到不解,也看到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以至於各公部門機關於施工廠商之招標、稽核、評鑑與管理仍有極大改善空間。

    回顧同樣由李義祥負責的義程營造公司,於承攬花蓮縣政府建設處2014年的標案時,#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在2018年8月經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今年2月三審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再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應 #3年內 要被列為政府採購案的拒絕往來對象,也不能成為分包廠商。

    但,根據 #台灣採購公報網資料庫 顯示,義程營造在2020年時還有得標花蓮縣政府標案、交通部公路總局標案,為什麼理應公告拒絕往來的公司,還能繼續投標政府標案並得標?對此,林部長和鐵路局回應竟是「98年的義祥工業社曾被拒絕往來,但只有 #停權一年。」虹安提醒質詢問的是李義祥的另外一家公司「義程營造」,而且是107年的判決,官員們仍是一問三不知。

    所以,很可惜,就在林部長及官員們連第一個問題都沒聽懂的情況下,質詢時間就滴答滴答過去,虹安從現有法規和現象所看到的漏洞問題,也無從深入探討:

    1. 按照現行政府採購法,處分對象主要為「廠商」,而非負責人或行為人,導致李義祥可透過不同公司切換,仍可得標承包政府工程案。

    2.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執行注意事項》,「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除第6款外,其他各款並未以司法機關起訴或判決為要件」,表示不須等到法院判決定讞,即可提報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之流程。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作為主辦機關,為什麼不曾啟動流程?如此等於造就義程營造多了兩年半的時間仍可爭取標案。

    政府公共工程案應有更加嚴謹的評鑑與稽核,難道這些廠商和負責人劣跡斑斑的履歷表,政府看不到?

    此外,查詢 #政府電子採購網 拒絕往來廠商的名單,搜尋今年2月已遭判刑確定的義程營造,竟顯示「#無符合條件資料」?林佳龍部長、祁文中局長及顏久榮副主委卻在現場互踢皮球,表示這是 #公共工程委員會 業務範圍,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則表示,要看主辦機關是否有提報,經過程序才會公告。

    事故已經發生六天,關係人與名下公司惡名昭彰,媒體也已大幅報導,現場官員居然還在狀況外,只會說不是自己的案子,或是還只能掌握十幾年前的舊案?林佳龍部長在答詢的最後甚至表示,「請委員以後有這些數據的資料要先提供給他,他才能做功課,才不會浪費委員質詢的時間。」

    天哪。親愛的部長!我不是您的幕僚耶!質詢前還要提供資料給您?要不要幫您把題庫和擬答都準備好?事故已發生這麼多天,該做的功課不是來立法院前就應該做好嗎!真是令人非常憂心。

    #最新進度
    今天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送交立法院的專案報告,慶幸他們終於搞清楚我的問題,卻也甩鍋給了花蓮縣政府:「義程營造於104年間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惟該府未啟動停權措施,本會已函請縣府說明。」

    花蓮縣政府稍早也對此回應:「中央要扛責任!這是有始以來最大交通事故,應審慎思考。」

    事實上,依據媒體報導,很多標案往往只有一家廠商會投標,招標機關今天把廠商列入黑名單,未來屢招不成,麻煩的是機關自己。因此常看到有明明犯行已由司法機關明確認定,判決書都有了,但招標機關卻「#忘記刊登」,甚至拖到裁處時效屆滿而無法執行的情形。

    我想,這一次的質詢,演變成鐵路局、公共工程委員會、花蓮縣政府如今互相推責的現象,真的不難看見政府工程招標確實有許多待改善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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