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外籍配偶繼承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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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外籍配偶繼承權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7萬的網紅呱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4月27日我到東京拜訪幾位日本市議員,交流兩地性別平權的議題。 負責主持會議的是明治大學的法學教授鈴木賢,今年59歲,也是日本最資深的同志平權律師之一,曾經打贏了同志配偶繼承權的訴訟。 日本現在有部分地區允許同志配偶登記,但登記後的同志伴侶可以享有什麼樣的法律權益,是過去數十年一步一腳印爭...

  • 外籍配偶繼承權 在 呱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30 13: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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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我到東京拜訪幾位日本市議員,交流兩地性別平權的議題。

    負責主持會議的是明治大學的法學教授鈴木賢,今年59歲,也是日本最資深的同志平權律師之一,曾經打贏了同志配偶繼承權的訴訟。

    日本現在有部分地區允許同志配偶登記,但登記後的同志伴侶可以享有什麼樣的法律權益,是過去數十年一步一腳印爭取來的。

    除了繼承權,還有外籍伴侶的居留權也是剛剛才在法庭上戰勝的權利。

    現場有在世田谷連任五屆的跨性別議員上川小姐,也有正準備競選中央參議院的豐島區議員石川先生,還有很多在日本為了平權議題而努力多年的夥伴。

    會議中有一位中年男子沒有自我介紹,也沒有說過任何一句話。

    到了晚上大家吃飯的時候,喝了幾杯酒,鈴木賢邀請他站起來說話。

    這位中年男子突然用國語說話了。

    「我就是第一位爭取到居留權的外籍人士,我很久沒回台灣,但我今年終於可以回去了。」

    這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是堅持而來的。

  • 外籍配偶繼承權 在 呱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4-29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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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我到東京拜訪幾位日本市議員,交流兩地性別平權的議題。

    負責主持會議的是明治大學的法學教授鈴木賢,今年59歲,也是日本最資深的同志平權律師之一,曾經打贏了同志配偶繼承權的訴訟。

    日本現在有部分地區允許同志配偶登記,但登記後的同志伴侶可以享有什麼樣的法律權益,是過去數十年一步一腳印爭取來的。

    除了繼承權,還有外籍伴侶的居留權也是剛剛才在法庭上戰勝的權利。

    現場有在世田谷連任五屆的跨性別議員上川小姐,也有正準備競選中央參議院的豐島區議員石川先生,還有很多在日本為了平權議題而努力多年的夥伴。

    會議中有一位中年男子沒有自我介紹,也沒有說過任何一句話。

    到了晚上大家吃飯的時候,喝了幾杯酒,鈴木賢邀請他站起來說話。

    這位中年男子突然用國語說話了。

    「我就是第一位爭取到居留權的外籍人士,我很久沒回台灣,但我今年終於可以回去了。」

    這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是堅持而來的。

  • 外籍配偶繼承權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3-15 16: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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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結果令人憂心,但我們不能也不應放棄努力,接下來須請大家持續監督國會的朝野協商及審議程序,務必確保院版草案成為同志婚姻保障的地板,而非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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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有毒草案,呼籲立院嚴格把關,切勿棄守憲政義務!】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聲明稿 2019/3/15

    由反同團體主導、交由國民黨賴士葆委員提案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簡稱:反同草案),今(3/15)在立法院院會逕付二讀,之後將與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簡稱:院版草案)併案協商。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對此結果表達強烈憂心,反同草案無論在同性二人身分關係之法律稱謂或實質保障內容均不符合釋字748號解釋之要求,其既非婚姻亦不平等,賴士葆委員在提案前更曾公開承認該反同草案違憲。立院今日將此違憲草案逕付二讀,無異於昭告大眾:不符釋字第748號解釋之反同草案,可以跟院版草案相提並論、平起平坐,有毒物質也可以當作食材一起烹調。接下來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能否不被有毒物質汙染,只能仰賴後續協商會議及二讀程序嚴格把關。

    我們要求朝野黨團守住院版草案作為底線,切勿放任違憲內容送交二讀,亦不能在協商過程中將已經退無可退之院版草案,下修成滿足反同團體要求卻犧牲同志權益之違憲內容,否則爭議無法解決,社會對立也無法消弭。

    反同團體在去年公投期間,將公投第12案包裝成「保障」同性別二人共同生活的權益,事實上反同團體是假保障之名行歧視羞辱之實。反同草案內容除了繼承權之外,所有「保障」都是現行法下同性伴侶透過安排就可達成,該草案只是用「看起來有規定」的障眼法矇騙社會大眾,使部份立委誤以為反同草案與院版草案只有名稱不同,但實際上反同草案不但沒有真正處理現行同性伴侶面臨的諸多困境,也與院版草案相距甚遠,舉例而言:收養配偶子女、合併報稅、配偶間遺產及贈與稅賦優惠、扶養無工作的配偶者若失業,失業給付可加發等勞動與社會福利,乃至安寧緩和醫療的配偶優先決定權、外籍配偶的依親居留等各種配偶權利與保障...均一概付諸闕如。

    我們認為反同草案既然以「同性家屬」為名,其性質就非「婚姻」,如果最後通過這樣「非婚姻」的法案,今年5月24日同性伴侶仍可依民法婚姻章登記結婚。而未來的協商與二讀程序,如立院朝野黨團竟向反同草案的無理要求妥協,不僅羞辱同志,亦是國會棄守憲政義務的自我羞辱,必將在台灣人權史上留下抹不去的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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