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外籍配偶工作勞健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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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工作勞健保 在 Dabe Lin???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23:32:41

「對於歐洲普遍狗眼看人低,你怎麼應付/克服?亞洲哪裡對他們好像都一樣,覺得都是窮?」 剛睡醒看到這則留言我立刻清醒。 我是不知道你住哪,也不清楚你受過什麼不平等待遇。 但這種刻板印象給人上標籤真的很母湯。 渣哪裡都有,我就不說某些台灣人愛看不起外籍配偶、外籍勞工(來自東南亞)我想你自己懂我要說...

  • 外籍配偶工作勞健保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2 12: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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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用對象
    ⓵臺灣國民
    ⓶外籍配偶
    ⓷有永久居留證者
    ⓸有外交官員證者
     
    🚫不得 使用的範圍
    ⓵購買或投資金融商品。
    ⓶購買菸品、禮券或儲值。
    ⓷繳納信用卡費用或授信本息、費用。
    ⓸繳納公用事業水費、電費。
    ⓹繳納罰金、罰鍰、規費、汽車燃料使用費、勞保費、健保費、國民年金等。
     
    ⚠️注意事項
    ⓵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
    ⓶若遺失、毀損、被竊、被盜,不再補發喔!
    ⓷領取之後,請於使用期限內用完,過期就失效囉!
    -
    【#紙本券】
    👉🏽預定預約|2021.09.25起,可至超商或五倍券官網預約;2021.10.04起,郵局網站或電話預約。
    👉🏽領券時間|2021.10.08起至超商領取;2021.10.12至郵局領取。
    👉🏽消費時間|2021.10.08起,不限地點皆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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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券】
    👉🏽綁定時間
    個人綁定|2021.09.22~2022.04.30
    共同綁定|2021.09.22~10.01,連結至官網或超商事務機插健保卡,最多再綁定4人。
     
    👉🏽消費時間|2021.10.08~2022.04.30
     
    ⓵行動支付|街口支付、台灣Pay、Pi拍錢包、悠遊付、橘子支付、icash Pay、歐付寶、Line Pay Money。
    ⓶電子票證|悠遊卡、icash2.0、iPass一卡通、happy cash有錢卡。
    ⓷信用卡|合作業者請參考 https://reurl.cc/Q69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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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子女】
    ⓵家長憑健保卡依時間預定、領取。
    ⓶與家長共同綁定。
    ⓷記名電子票證自行綁定。
    ⓸15歲以上可使用家長信用卡附卡自行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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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籍配偶工作勞健保 在 美英Onlin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5 1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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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針對申請紓困的各項疑問,感謝中壢區公所協助一一解惑。以下QA提供大家參考:
    ●基層勞工,如:人力派遣,沒有勞健保、沒有加入工會,或者領日薪的人,有列入紓困嗎?
    ●沒有勞保領日薪的,請問可以紓困嗎?
    答:可以,可申請衛生福利部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以家戶(戶籍地)為單位,每戶由1人提出申請。
    (一)領取資格:
    1.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2.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4.依戶籍內全部人口存款(戶內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收入總額,計算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未逾110年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2倍者。(本市為15,281*2=30,562元)
    符合資格者,每戶發給1至3萬元。

    (二)申請方式:
    1.109年符合者:免申請
    衛福部主動審查,於6月4日進行撥款,撥款金額與去年相同;無帳戶者,以匯票郵寄。
    2.109年未符合者:免申請
    衛福部主動審查,核定後撥款;無帳戶者,以匯票郵寄。
    3.110年新申請者:受理期間6月7日至6月30日止,為避免群聚,請採以線上申請。符合資格者,由衛福部核定後撥款。
    (1)採線上申請(含手機版):6/7起開放申請
    (2)郵寄申請:請民眾填寫完紙本申請書(並黏貼存摺封面影本)後,直接投遞郵筒即可;紙本申請書可於本市各區公所索取。

    洽詢單位:
    (一)衛生福利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
    (二)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失業中的人有生活補助嗎?
    答:目前若因疫情失業,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一樣可申請衛生福利部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以家戶(戶籍地)為單位,每戶由1人提出申請。

    ●自營瓦斯行有在補貼項目裡面嗎?
    ●小型餐飲店,如何申請紓困?
    ●夜市攤商是否有紓困補助?要什麼資格才能申請呢?
    ●學校建教合作,因疫情沒班可上,可申請紓困嗎?
    ●保全業有在補助之中嗎?
    ●自己種菜自己賣,自己做菜包賣,怎麼申請補助?
    ●幫人家打掃家裡的,又要怎麼申請補助呢?
    ●早餐店可以領補助款嗎?
    ●火鍋店沒做生意,又可以申請補助嗎?要到哪邊申請?
    ●桃園美容美髮美甲停業補助?
    答:
    1.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一樣可申請衛生福利部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見上述說明)。
    2.有加入勞保者,可申請勞工紓困貸款。
    3.加入職業工會者,於今(110)年4月30日已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之自營作業者,除延續去年針對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含)以下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外,擴大於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亦給予每人新臺幣1萬元之補貼。

    ●公車司機怎麼辦?每天都要面對許多未知的民眾,也沒有疫苗可打、也沒有薪水可領…
    答:有加入勞保者,可申請勞工紓困貸款。

    ●外籍配偶加入職業工會為自營商是否也能列入補助?
    答: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勞動部公告之資格條件者,勞保局才會核發勞工生活補貼。
    加入職業工會者,於今(110)年4月30日已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之自營作業者,除延續去年針對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含)以下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外,擴大於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亦給予每人新臺幣1萬元之補貼。

    ●學校內煮午餐的廚工阿姨,現在放無薪假,可以申請紓困方案嗎?
    答:
    1.目前若因疫情失業,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一樣可申請衛生福利部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以家戶(戶籍地)為單位,每戶由1人提出申請。
    2.如果仍有勞保,可申請勞工紓困貸款、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安心就業計畫、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3.學校廚房及團膳業者:補助食材成本損失,補助公辦公營自設廚房學校之廚工薪資及午餐運作成本。由地方政府向國教署提出申請,國教署所屬學校向國教署申請,6/4受理申請。

    ●我靠加班上14小時才有3萬多,但政府看實領,補助又改為最低薪資,根本拿不到。
    答:
    1.加入職業工會者,於今(110)年4月30日已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之自營作業者,除延續去年針對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含)以下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外,擴大於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亦給予每人新臺幣1萬元之補貼。
    2.一般勞保投保者,可申請勞工紓困貸款。
    3.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一樣可申請衛生福利部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以家戶(戶籍地)為單位,每戶由1人提出申請。

    ●居家托育人員,沒有勞保也沒有參加公會,在紓困4.0專案我們是不符合申請資格的。
    答:目前若因疫情失業,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一樣可申請衛生福利部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以家戶(戶籍地)為單位,每戶由1人提出申請。

    ●未婚單親媽媽和家人同住,但家人並不負擔她及她的孩子生活費用,她沒正常的工作,算是臨時工,擺攤,沒加工會,沒勞保,連去辦單親補助都會受阻礙,需要一大堆證明文件,但重點是都沒有證明文件。
    答:
    1.目前若因疫情失業,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者,可申請衛生福利部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以家戶(戶籍地)為單位,每戶由1人提出申請。
    2.如有需要單親相關補貼,可洽公所社會課詢問。

    ●我勞保寄在工會,我想問這次的紓困案我能請嗎?而且我沒工作。
    答:可以,加入職業工會者,於今(110)年4月30日已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之自營作業者,除延續去年針對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含)以下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外,擴大於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亦給予每人新臺幣1萬元之補貼。

    ●自營者明日能否前往區公所辦理申請紓困?
    答:
    1.無公教勞保者,申請日期為6月7日-6月30日,僅提供線上申請與郵寄申請,不受理臨櫃申請。
    2.有投保職業工會:。
    可以,加入職業工會者,於今(110)年4月30日已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之自營作業者,除延續去年針對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含)以下之勞工,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外,擴大於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200元以上)之勞工,亦給予每人新臺幣1萬元之補貼。
    3.勞工紓困貸款要還,勞動部補貼第一年利息。

    ●藝文團體補助方案?
    文化部:「藝文紓困4.0方案」
    懶人包→ https://reurl.cc/0jDA2A

    ●健身房算在哪個補貼項目裡面?
    答:經濟部針對升3級防疫遭停業的八大娛樂休閒業、健身房等,提供停業及薪資補助,每企業獲1萬、員工4萬元,但前提是遭中央命令停業、給付員工薪水未達基本工資者。其中包括補貼企業停業「每全職員工」1萬元,另有給付員工1次性的薪資補貼3萬元,及就安基金加發1萬元生活補貼;但企業不能自行解散或歇業。
    https://www.moea.gov.tw/MNS/covid-19/home/Home.aspx
    經濟部:「疫情衝擊 紓困救急」
    懶人包→ https://reurl.cc/9rZl6X

    貼心提醒:
    ●先區分,申請者對象是「個人」還是「產業」
    以下為簡易分類及整理,詳細資料請至 https://1988.taiwan.gov.tw/

    ●非常時期要靠大家一起警戒,非必要不出門,停看聽,防疫加油!

    #桃園市議員謝美英
    #市民麥克風為您發聲

  • 外籍配偶工作勞健保 在 政變後的寧靜夏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2-05 09:10:23
    有 21 人按讚


    【移工能以實名制購買口罩嗎?】

    (本篇貼文轉錄自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庇護中心負責人汪英達的部落格)

    俗稱「武漢肺炎」的新型冠狀病毒擴散以來,我們都看了很多論述,都知道健康的人不需要戴口罩,但是出入醫院、到人多且封閉的公共場所、搭乘人多擁擠的大眾交通工具,最好要戴口罩;本身就有疾病的,出入更是最好要戴口罩。這是我以下要談的前提。

    我不認為所有人都需要每天一個口罩,更不是要鼓吹缺乏口罩的恐慌,但很多人確實有戴口罩以隔絕病毒與細菌的需要。

    2月3日,政府宣布自2月6日開始以實名制分配購買口罩,每個人都必須憑健保卡到有健保的藥局購買,每週只能買兩片。我願意相信政府經過審慎評估,但政府似乎將「擁有有效的健保卡」視為理所當然,認為在台灣居住或工作的本國或外國人,都應該有有效的健保卡。

    這與現實狀況是有不小差距的,而這個差距可能影響不少人的權益,甚至造成防疫漏洞。

    作為移工工作者,我這邊主要討論移工可能遇到的問題,以下把不同層次的問題分點列出,提供政府與社會大眾瞭解與參考,也希望這些問題能很快有解決之道。

    在開始進入正式討論之前,先簡單回應很多人可能會有的疑問:移工有健保、有健保卡嗎?

    答:大部分都有,但境外聘僱的漁工沒有。所有依據就業服務法引進、聘僱的藍領移工(包括家庭看護工、工廠、工地、養護機構、屠宰場和去年剛核准的少數農業項目、以及沿近海漁船的來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和泰國的移工),僱主都必須為其投保全民健康保險。但遠洋漁船上的外籍漁工多半都是境外聘僱的,他們就算在我國籍的漁船工作,還是被排除於勞動法之外,也完全沒有我國的勞保和健保,只有僱主另外為其加保的商業保險。至於在台工作的白領移工,僱主也都應依法為其申請健保。

    以下,就分點列出我認為這項政策會讓移工碰到的各種問題與困難:

    1. 境外聘僱漁工無健保,無法購買口罩。遠洋漁船上、以境外聘僱方式聘僱的兩萬多名外籍漁工,是完全沒有健保的。他們連以實名制購買口罩的機會都沒有。先不要說境外漁工可能在台灣停留時間不長,可能有的需求也不大,但政府施政不應該預先排除任何群體的人,使其權益可能受損。萬一有艘遠洋漁船剛好有外籍漁工生病就醫住院,在完全沒有家人在台的情況下,同船或不同船的其他漁工在醫院照顧,此時如果僱主未提供,醫院也忘記提供,可能會造成防疫問題。

    2. 有些移工健保卡被僱主扣留,無法自己購買。眾所周知,台灣多數移工其實都無法自己保管部分或全部個人證件和文件(包括護照、居留證、健保卡、勞動契約等)。無法自己持有健保卡的移工人數無法統計,我的經驗是有的,只是可能並非多數(很多是被僱主扣留護照,但居留證、健保卡移工自己持有,但也有的這三種證件都完全被僱主扣留),如果部分移工連健保卡都無法自己持有,又如何能夠到藥房購買呢?

    3. 很多家庭看護工行動自由嚴重受限,並不大能自由進出僱主家,也缺乏固定假日,很難自己外出買到口罩。不管是因為實際的照顧工作所需,或者僱主的管理與監控方式,不少家庭看護工並不能隨時自由進出僱主家戶,而且大部分都沒有固定週休,又如何能夠自由到藥房購買口罩?

    4. 即使移工(特別是家庭看護工)可以暫時離開僱主家,到附近的藥局買口罩,也很可能因為排隊時間太久而無法等待(很多僱主無法容忍讓移工暫時離開太久)。

    5. 很多看護供與被照顧者對口罩的需求高於每週兩片。很多看護工需要時常帶被照顧者到醫院、診所、洗腎中心看診、復健或洗腎(復健甚至可能是每天)。我們都知道醫院感染風險較高,是被要求/建議要戴口罩的,故一週兩片的量,對不少移工和被照顧者而言很可能是不夠的。

    6. 移工不見得能配合單雙日購買。很多工廠都採不同的輪班方式,移工的休假和例假日常常都會每個月被機動調整,加上僱主常常會要求加班、挪移工時與假日,所以不見得能夠依據自己的居留證號碼在指定日期購買。當然,工作總有下班,但不少工廠限制移工在工作日外出的自由,所以能夠外出購買的日期就相對更受限了。漁工即使有健保,但漁業是看天吃飯,很難預測休息日的時間,通常是天候不佳、無法出海時才休息,而且就算不出海,也時常會被僱主派予各種工作,因此也不容易配合在指定的那幾天購買。

    7. 更重要的,在目前的移工管理制度下,移工的健保常常都會有少則一個月左右,多則數個月的健保空窗期,在這空窗期內,移工都是很難甚至根本無法及時擁有健保的。即使部分日後可以在重新納保後回溯、退費,但那只有醫療就診的費用。如果新政策是要求以當時有效的健保卡刷卡買口罩,那空窗期中的移工,就真的完全被排除在外了。移工的健保空窗期分成以下幾種:


    7a. 移工工作一段時間之後才能申請健保。每個移工的僱主,都必須要移工開始工作三天內向當地勞工局報備,之後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在取得了勞動部的聘僱許可函(如果沒有任何錯誤,一般會在申請的兩週內拿到)之後,才能以這份公文到當地移民署辦理居留證,兩週後,就拿到正式的居留證,之後才可以向健保署申請健保。也就是說,一個移工從開始在僱主處工作那天開始起算,就算完全沒拖到時間,按部就班一步一步的走程序,最快也要大約要一個月以後才可以申請健保(當然,幾乎都是由僱主或仲介代為申請)。健保會以工作起使日起算,所以申請後是會回溯的,但移工在這至少一個月內就是不可能有健保卡,因此當然不可能拿健保卡買口罩。而實際上,這段空窗期往往會更久,因為:

    7b. 健保署要求要有卡式居留證才能申請健保,因此這段空窗期會更長。事實上,從幾年前開始,不知道到底為了什麼,移民署對初入國第一次申請居留證的移工,一開始都只給一張A4大小的紙本臨時居留證。雖然這張效期半年的紙本臨時居留證,照理說法律效力是完全等同於日後正式辦理的卡式居留證的,但實際上,至少在我有限的經驗裡,如果只有紙本居留證,健保署是不會同意辦理健保的,一定要看到正式的卡式居留證,才願意幫移工辦理健保。這是移工在初次來台後的健保空窗期。所以這樣一來,一個移工剛來台灣的這第一段健保空窗期,完全取決於僱主或仲介何時在一個月後拿到紙本居留證後,何時再次到移民署幫他申請正式的卡式居留證;由於紙本居留證效期半年,因此這段空窗期最長有可能可以長達半年。雖然這段空窗期日後都可以憑勞動部的那張聘僱許可函回溯,中間有醫療花費,都可以申請退費,但移工在這段空窗期當中就是沒有健保卡啊!他那又如何可能到藥房憑健保卡購買口罩呢?

    7c. 移工轉換僱主當中,常會出現健保空窗期。移工常常碰到轉換僱主的狀況,不管是僱主或是移工因為各種相處、態度或工作要求的原因,不管是經過仲介私下協助申請,還是透過申訴。轉換可以跟勞動部先申請廢聘,也可以直接轉換。其中跟勞動部申請廢聘的,僱主在拿到廢聘函之後,都可以依法向健保署申請停保。這就是移工在轉換之間的健保空窗期。前述轉換間的空窗期,有以下兩種方式終止,也就是再度擁有健保,但也都會有一段空窗期:

    7c-1. 廢聘到轉換僱主之間的空窗期。移工一旦找到新僱主,新僱主就要依據前述6a、6b的程序,向勞工局通報、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並在約兩週後拿到勞動部的聘僱許可函,再拿這張函幫到移民署重新居留證變更地址(同時新僱主也會登記在新居留證上),兩週後拿到新居留證,才能重新申請納保。也就是說,與第一次來台時一樣,即使成功轉換僱主之後,也還要等一個月,健保卡才能重新有效。這期間,就會有一段暫時沒有有效健保卡的空窗期。如果移工在這段期間就醫,醫療院所拿他的健保卡刷卡,會顯示為無效。

    7c-2. 廢聘到仲介或安置機構重新為其申請加保的空窗期。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外國人在台灣居住六個月以上,就應該為其申請健保。原僱主聘僱許可被廢止之後,移工當時居住的安置機構或者仲介公司應該為其申請納保。但從廢聘到重新納保之間,也會有一段空窗期。

    7c-3. 居住未滿六個月的移工,轉換期間根本無法納保。更恐怖的在這裡:同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在台居住未滿六個月的外國人,必須要有工作才可以納保。也就是說,移工如果在來台未滿六個月就因故轉出、廢聘,在轉換到新僱主之前,根本完全不能納保。我們幾個月前才遇到一位移工在轉換期內居住在仲介宿舍,身體嚴重不適,仲介卻以「當時沒有僱主」為由,未協助就醫;我們協助申訴、安置之後,要幫他申請健保,健保署依據前述規定,完全拒絕。我們向衛生福利部發函陳情,但衛福部回答得完全沒有任何轉圜空間:來台未滿六個月的外國人若無僱主即無法加保,除非修改法令。因此,來台未滿六個月又在轉換期內、暫時無僱主的移工,也是無法以有效的健保卡到藥房購買口罩的。

    7c-4. 來台未滿六個月、沒有工作的外籍、陸籍配偶,同樣有健保空窗期。這與與7c-3的情況完全相同,除非受僱,否則他們也得等到來台滿六個月之後才能申請健保,因此這段空窗期內的外配、陸配,也同樣無法以健保卡購買口罩。

    關於以上這些我列出的問題,不能僅以「僱主、醫院、安置單位或仲介有責任為移工準備口罩」,或者「這些都是極端特殊的情況,這些情況的移工真的需要自己買口罩的不多」這樣的回應草草帶過。

    移工既然在台工作、居住,應當有在有需要時自由購買口罩的權利。但如果政府規定的實名制,指的是要憑當時有效的健保卡到藥房刷卡購買,那麼以上這些狀況的移工,都很可能被排除在外,就有可能成為防疫的漏洞。

    事實上,很多移工已經從各種管道知道了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的各種資訊,也瞭解在某些狀況下應該戴口罩。我們都知道口罩難以在短時間內完全滿足所有人的需求,也理解政府再分配口罩的用心,但前面這些問題,真的是政府必須考量的。

    每個人都應該勤洗手、需要時戴口罩、提高自己的免疫力,並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以防疫情擴散,而在台超過七十一萬的移工,當然該被放在全國的防疫體系當中,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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