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外籍看護基本薪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外籍看護基本薪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外籍看護基本薪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外籍看護基本薪資產品中有3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萬的網紅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Please help my friends.」 這兩天,我收到了很多求援的訊息,有來自被隔離的移工、幫移工轉述狀況的同事、小型單位的移工雇主、認為移工禁令執行有疑慮的朋友、當然還有更多是對縣府無法妥善處理現況,而滿心憂慮疫情失控的頭份竹南鄉親。 對於移工的處置和禁令,本篇將列點提出問題與建議...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3萬的網紅SHIN L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紓困 #補助 #無薪假 合作信箱✉️ : [email protected] ❗️影片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二次搬運、寫成新聞稿 ❗️每月45元幫助我創作更多影片|https://shinli.pse.is/PD4Q5 ———————————————————————————— 🙌紓困4.0詳...

外籍看護基本薪資 在 Ed Wu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12-03 15:33:10

真的很為我的粉絲感到驕傲,而且也跟我一樣是很有行動力的人 🤧🤧🤧🤧🤧 (急性子? . 募集冬衣給外籍漁工的文章,才發不到一個禮拜,就有一堆包裹送到了宜蘭跟澎湖,也透過當地移工自己籌組的工會,分送給了需要的漁工。 . 看到他們拿到保暖衣物開心地樣子,就覺得替他們開心。他們在台灣,有人一來就是七年、八年...

外籍看護基本薪資 在 Ed Wu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11-19 00:52:52

不知道大家出國旅行、工作的時候,是喜歡風和日麗的夏天,或著是有點個性的冬天呢?(沒錯,沒有中間值給你選。) . 其實我過往出去拍照的時候,通常偏好極端的氣候,像是到了零下30度的阿富汗帕米爾高原、體感溫度-40的蒙古老鷹獵人區域,還有幾次因為衣服帶不夠,在印度北邊也是差點冷掉半條命。 . 我選擇極端...

  • 外籍看護基本薪資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09 00:28:31
    有 4,806 人按讚

    「Please help my friends.」

    這兩天,我收到了很多求援的訊息,有來自被隔離的移工、幫移工轉述狀況的同事、小型單位的移工雇主、認為移工禁令執行有疑慮的朋友、當然還有更多是對縣府無法妥善處理現況,而滿心憂慮疫情失控的頭份竹南鄉親。

    對於移工的處置和禁令,本篇將列點提出問題與建議:

    1. 京元電移工隔離狀況

    依照指揮中心的說法,京元電全數移工隔離14天,採一人一室獨立衛浴,確保快篩偽陰性與潛伏期不會造成再度交叉感染,全廠近兩千名移工分為高風險與低風險處理,高風險群移至各縣市集中簡易所,低風險群移至各宿舍與防疫旅館。

    但我們卻陸續收到現場回報的照片,低風險族群被移至曾有確診者的造橋宿舍,現場環境雜亂,有丟在地上的防護衣、掛在冷氣口的口罩、吃剩的便當、滿走廊的垃圾,和各式各樣髒亂的房間,在仲介公司人力不足、尚未做好清潔消毒的狀況,卻要把快篩陰性的低風險群,移進這樣讓人充滿疑慮的宿舍,且根本非一人一室,多為2-4人一間共用衛浴。

    還有房間沒有尚未配水及衛生紙,甚至只有床板,沒有床墊、沒有枕頭、沒有棉被,且有的房間甚至是兩個人要一起睡在這樣的木板上。移工們隔離不是要多高級舒適的環境,只求是確實清消的環境,這樣隔離才有意義。只求生活最低的標準,能夠有水和衛生紙使用,睡覺可以有棉被枕頭。

    甚至還有消息傳出,管理人通知住在防疫旅館的移工,每日需自費2500元,並從薪資夠扣除,住14天便是35000元,扣掉勞動部在昨日記者會說明每日會對防疫旅館補貼的1000元,仍須負擔21000元,都是為數不小的金額。

    今日詢問苗栗縣防疫旅館主責單位,其回應防疫旅館本就須收費,但此次係配合政府要求,應由仲介或雇主負擔,由移工薪資扣除並不合理。因隔離尚未結束,此狀況仍未發生,只是有收到消息,一旦有移工因配合隔離而被扣薪,會責成勞青處對仲介或雇主進行處置,並已告知上述宿舍情況請求儘快改善。

    補充1:後續確認,向縣府反應後,仲介已於接近午夜時配發一人1罐水、1包面紙、枕頭與涼被,但仍兩人睡在一個木板上,並於隔日一早將進行二次快篩。謝謝縣府同仁協助處理。

    補充2:後續仲介公司有跟移工們道歉沒處理好這些事,也會加派人手幫忙,未來的生活需求會妥善處理。

    2. 苗栗移工禁令法源依據

    本次苗栗的確診個案,有七八成為外籍移工,主要因為移工們的住宿環境及工作樣態,導致一旦有人染疫,便會在宿舍群與工作場域中密集傳散,因此當徐耀昌縣長發出強力的移工禁令時,雖然我覺得有些疑慮,但仍在等縣府的完整說明。

    「全縣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停止外出。」

    昨天公佈禁令時,縣府遭質疑法源依據,有看到有多名律師說明,地方政府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視實際需求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或是中央主管機關可依48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要求人民居家隔離,並配合指揮中心三級防疫警戒,命令移工禁止外出、警方加強稽查等。

    昨天詢問我的朋友,我都以這幾條先回應。但其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中,也沒有禁止移工外出的相關規定,仍在等苗栗縣政府的說明。

    而今天縣政府的記者會上說明移工禁令處罰的法源依據,非傳染病防治法,而是「就業服務法」。

    這是什麼意思?意思就是說,苗栗縣政府不是直接要求移工禁止外出,而是要求雇主與仲介管理好移工,別讓他們出門。所以生活必需品和移動才是由雇主與仲介負責,一旦沒管理好自己的移工,雇主與仲介便會遭就業服務法被開罰,昨天一天警局已查獲21起移工外出案例。

    若要完整解釋,可說限制外出的來源為苗栗縣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及特別條例提出,而移工沒遵守將會依就業服務法對雇主及仲介開罰。

    若依傳染病防治法且取得中央指揮中心同意,雖仍有疑慮但可以理解。但徐耀昌縣長以就業服務法要求雇主與仲介去限制移工們的人身自由,且今天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在記者會上被詢問時,顯然不知道苗栗的狀況,這使得目前的移工禁令讓人難以接受。

    沒有想到,縣政府對於防疫的清零作戰,不是將病毒的傳遞清零,而是要將移工從苗栗縣的街道上清零。

    補充:6/9記者會指揮中心表示,此政策為苗栗縣政府口頭片面宣布,建議全國不分國籍皆維持三級警戒。

    3. 眼不見為淨,恐引發社會對立

    移工禁令政策徐耀昌縣長要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不要在苗栗的路上看到任何移工。

    因為縣政府的失能,導致疫情控制不下來,直到指揮中心進駐才逐漸穩住,但狀況持續緊繃且民眾恐慌及焦慮情緒高漲下,縣府好像做什麼被罵什麼,徐耀昌縣長竟然操作本國人民與外籍移工的對立,借此轉移焦點。

    我們可以看到其他移工數量很多縣市首長,像新竹的林智堅市長第一時間請國軍入駐,提供企業移工篩檢協助穩定軍心,桃園的鄭文燦市長明確的對不同數量的移工宿舍與公司提出對應策略,甚至連新北市的侯友宜市長都說鼓勵比限制好,鼓勵業者以獎勵代替限制。

    我們的敵人是病毒、不是移工。為了防疫,我們都很樂意配合政府執行各項政策,移工們也是,台灣人害怕染疫,但隻身在外國的移工更加害怕,所以因應本次事件性質多為移工群聚所致,只要有被框列或同宿舍、同公司,他們也很願意配合停工、隔離等政策。

    沒想到接下來要面對的是「移工=病毒」的標籤化政策,好像只要看不見、接觸不到移工,苗栗就能恢復平靜。

    「這些遠渡重洋、飄洋過海來到苗栗地區,認真辛苦工作移工們,亦是我們縣內推動各項產業的重要人力來源之一,他們支撐台灣基層勞務與照顧長輩的看護工作,在面對不熟悉的服務環境及語言,內心難免感到恐懼與不安。」

    這是去年九月縣府舉辦的移工嘉年華新聞稿之內容,現在每一句話看起來都分外諷刺。

    4. 不只種族對立,還有階級對立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以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台灣將外籍勞工分為兩類,一類從事專門型與技術性質的工作,像是高階主管、專門或技術人員、外籍教師等白領移工;而另一類主要從事勞動性質的工作,包括製造業、營造業、農林魚牧等產業移工,及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等社福移工,所謂的藍領外勞。

    若所有移工除上下班皆不得外出,那麼照定義除了藍領移工外,白領移工也不得外出。外籍教師、高階經理人、甚至風電廠商的技術人員都不能外出。

    但有個案例是菲籍高階幹部,自行在外租屋,我們詢問勞青處這是否要管制,得到的答案是不用。我想這很清楚的說明了,本次的移工禁令就是僅針對藍領移工。

    5. 實務上的困難

    詢問此禁令是否有時間規劃,答案既然不是隔離14天,也不是直到三級警戒解除,而是目前沒有解禁時程。僅能單點的從宿舍到產線工作,給最基本的生活物資,這樣來回的搬運人力儼然形同奴工。這時程一旦拉久了,是否有可能產生反彈甚至逃跑,反而會發生更大問題。

    而大型的仲介公司或是雇主,可能尚有辦法負擔生活採買跟交通移動,但小型的雇主根本沒辦法應付,小型雇主可能就四五個移工,只能通通擠在一台車上載去上班,這不是反而增加接觸?縣府也沒有任何配套措施或補貼,通通要雇主自己想辦法。

    再來問題更大的是家庭看護工,縣政府知道有多少家庭看護工跟長輩住在一起相依為命嗎?現在如果不能出去買菜,不能出門倒垃圾、不能至藥局拿藥等,一旦時間久了,家中長輩飲食健康出現問題、環境髒亂滋生細菌、慢性病用藥沒了,長輩的身體狀況出現問題時,有誰能負責?

    總不可能叫仲介或親人回來照顧,這一樣違反減少區域移動跟接觸的原則,且實務上根本窒礙難行。

    且買菜、倒垃圾、拿藥、幫家裡添購生活日用品難道不是工作的一部分嗎?雖說工作可以外出,但若他們現在出現在市場,請問縣民們會怎麼想?會不會立刻報警?今天晚上倒垃圾時段,就有朋友跟我說平常會看到的移工們通通都沒出門了。

    甚至有基層警察擔憂,移工外出確實配戴口罩、未群聚,落實實聯制,警方要依據哪條法令「加強稽查」?也有人指出,「這跟苗栗縣爆發疫情,所以全台客家人都不得出門一樣的邏輯」、「移工外出有群聚危險,上班就沒有群聚危險 ?」

    台灣社會各處都仍面對疫情風險,並非隔離了移工就會恢復平穩,且並非身為移工就一定有高度傳染風險,應針對事件處理,例如京元電本次的全數移工隔離,就屬台灣社會可接受的處置。

    因此這樣一個沒有時間期程、沒有配套措施、沒有合理法源依據的政策,我認為非常不妥,建議縣府調整政策。

    要守護苗栗鄉親的健康安全,也要照顧移工們。

    6. 呼籲政府積極協助雇主改善環境,而非要求限制

    目前全縣大大小小的移工宿舍,縣府都將陸續清點完成或發出公文通知了,但實務上仍是由仲介公司做處理改善,才會發生前面第一點的狀況。

    根據勞動部新修正的移工指引,雇主應強化生活管理及協助就醫,包含協助移工保持社交距離,建議雇主妥善運用現有閒置宿舍空間,增加每人居住面積,或利用隔板減低飛沫傳染,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另外,基於風險管控,雇主也必須預先規劃1人1室居住地點,在移工工作或居住地點發生群聚感染時做好提前因應準備。

    地方政府應輔導雇主落實該指引,無法完成的部份積極給予協助,而非不合理限制。我同意本次事件有特別的族群性質在,因其住所環境的密集導致群聚感染嚴重,完全一視同仁很困難。

    但並非移工本身易染病,解除隔離後其仍有可能受他人傳染,若再有移工染疫,難道要再一次全縣移工禁令嗎?應該針對事件在合理的範圍內給予積極的協助,如指揮中心本次對京元電公司的處置才對,而非直接匡列特殊族群限制。

    7. 提出移工群聚感染之防疫處理原則

    具體建議如下:

    一、督導各雇用移工之企業與機構單位落實分艙分流管理,給予必要協助並督導落實。

    二、全面盤點移工宿舍進行空間改善,降低居住空間導致的高感染風險。

    三、產業移工:縣府應安排所有產業移工進行至少兩次快篩安排,並協助雇主讓快篩陰性移工進行必要時間之隔離,避免偽陰性再次交叉感染。

    四、社福移工:縣府應安排所有社福移工進行快篩+pcr,等待報告時間之隔離時間,縣府應提供必要措施補足照護缺口。

    五、一旦機構或企業發生移工確診案例,確實框列密切接觸者與同宿舍成員,全面進行篩檢與隔離,並針對企業場域確實清消。

    最後,我一直很擔心因為這次事件的特殊性,會有嚴重的對立產生,移工提供了台灣社會許多不可或缺的勞動力,你我的家人照顧和公司企業運作,可能都有非常仰賴這群外國朋友的地方,沒有人希望染疫,也沒有人希望變成危害社區的因子,既然事情發生了,希望我們可以不分彼此,團結努力渡過,讓台灣是一個充滿各種族群、共榮共好的島國。

    同島一命,苗栗加油!

  • 外籍看護基本薪資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9 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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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勞動節前,影響近1/2台灣人!
    🔥最新《#職災保險法》關 鍵 9 大問答🔥 #懶人包 帶你快速掌握全貌❗️

    ----詳文整理在此,分享請註明出處----
     
    1⃣《職災保險法》上路最重要的價值為何❓
     
    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獨立出來,並整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建構包含職災預防、補償與重建的完整體系。
     

    2⃣《職災保險法》的5大重點是什麼❓
     
    🔸4人以下事業單位,皆強制納保
    🔸擴大納保對象 ex.短期臨時工、外籍家庭看護/家庭幫傭
    🔸提升勞工給付保障
    🔸縮短實領薪資與投保薪資差距,合理分攤僱主勞基法職災補償風險
    🔸強化勞工職災預防及重建業務

     
    3⃣ 對企業主(老闆/雇主)的影響是❓
     
    🔸#強制納保:過去依據勞保規定,5人以上登記有案之事業單位,才採強制納保;4人以下事業單位,自願加保。根據新法,不論受僱人數多少,都將強制納保。(不論該單位僱用人數,均強制加保)
     
    🔸#增訂雇主罰則:雇主未替勞工加保,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投保單位、雇主、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若違法經且處以罰鍰,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處分金額等
     
    🔸#分攤職災補償責任:將投保薪資提高,縮短了實領薪資與投保薪資差距。有助減輕雇主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職災補償責任,穩定企業經營。
     
    *而且,根據第9條第1項第2款,現在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也能參與投保囉*

     
    4⃣ 對一般勞工的影響又是❓

    🔸#擴大納保範圍:受雇4人以下事之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從自願加保轉為強制納保。
     
    🔸#投保薪資上下限提高:薪資下限從新台幣1萬1100元提高到基本工資(目前為2萬4000元);投保薪資上限從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取消打工族等部分工時的投保薪資級距,若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提高到以基本工資投保。縮短了薪資與投保薪資之間的落差。
     
    🔸#付率提高:現行勞保規定,職業傷病給付第1年按投保薪資70%發給,第2年減為50%;職災保險法規定,職業傷病給付2年均為70%。
     
    🔸#失能給付認定方式改變:失能年金給付金額方式不再以年資計算,改以失能狀態認定:

    1. 對於失能程度嚴重,但尚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發給部分失能年金。
    2. 金額依失能程度,分別按平均月 投保 薪 資 的 70%( 完 全 失能)、50%(嚴重失能)及 20%(部分失能)發給。
     
    🔸#遺屬年金不計年資:改以每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50%;遺屬不符合遺屬年金條件者,除5個月喪葬津貼外,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

     
    5⃣對弱勢民眾有什麼影響❓
     
    ✅ 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皆強制納保。
    ✅ 臨時或短暫受雇於自然人之勞工,納為 #特別加保對象,提供簡便加保措施。
     

    6⃣ 針對發生職災之勞工的影響❓
     
    🔸新法施行前,#已請領:可依原規定繼續發放至期滿
     
    🔸新法施行前,#未請領:如選擇依原勞工保險條例請領保險給付者,仍可申請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如選擇依新法請領保險給付者,則無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之適用。
     
    🔸#新法施行後才發生:均依新法請領保險給付及補助,無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之適用。
     

    7⃣ 對保險業務員的影響❓
     
    🙆‍♂️ 原本公司就有勞保的業務員:自然納入
    🙆‍♂️ 採承攬制公司的業務員:須加入保險業務職業工會,由工會加保納入
    🙆‍♂️ 個人執業的保險經紀人:同樣須由職業工會加保納入
     

    8⃣ 職災保險法對勞保的影響❓
     
    原本勞工保險,包括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但兩者性質、目的不同。基於兩保險間衡平性考量,很難僅針對職災保障作有效提升。
    因此,將職災保險從勞工保險條例抽離,並整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可 #有效減輕勞保負擔。
     

    9⃣ 《保險法》權威 #劉北元,怎麼看職災保險法❓

    🎤:因為投保薪資的級距從勞保時代45800元拉高到72800元,縮小了職業災害保險金與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給付金額的差距。

    因此,現行 #商業保險 中,承保勞保與勞動基準法僱主職災補償差額的保單,#費率就應該要考慮調降。
     
     
    #保險法 #權威 #掌握時事見解第一手
    #職災保險法關鍵9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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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籍看護基本薪資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23 17:26:00
    有 119 人按讚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三讀通過 恭喜全國勞動者!

    歷經勞工團體及學者專家超過十年的倡議推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終於在朝野立委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立法 #三讀。趕在今年的五一勞動節前給予勞動者更合理的保障制度,職災勞工的保障終於向前邁進一步。

    此次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未來將有以下重大改革:

    一、擴大納保範圍,使所有勞工皆能獲得保障:
    包括四人以下公司的受雇勞工、全台二十三萬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外籍家庭幫傭皆納入強制納保對象,亦讓臨時性、不穩定僱用或僱傭關係較不明確的工作者能透過簡便的加保程序獲得保障。

    二、增加職災給付,並提高投保薪資上限及樓地板保障:
    提高投保薪資上限,貼近勞工的實質薪資,以及提高投保薪資下限至基本工資,保障部分工時、臨時工、兼職工的補償權益。

    三、新增照護補助,補貼看護照護費用:
    職業傷病不能工作需休養四天以上者,其住院治療期間可申請照護補助,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導致生活無法自理,也可申請照護補助。

    四、新增離職退保後才罹患職業病的補助:
    部分職業病因潛伏期長,導至疾病診斷為職業病時,已在離職退保後,如石綿引起的職業病等,因此勞工權益受損。新法針對這些職業病勞工增加醫療、照護、失能、失能輔具與死亡等相關津貼補助。

    五、加強復工重建機制,讓職災勞工能迅速重返職場:
    設置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專責推動職災預防與重建工作,同時課予雇主協助職災勞工復工的義務。

    六、填補分攤雇主的補償責任:
    新法提高投保薪資、增加給付內容,一旦發生職災,不只是勞工可以快速獲得補償,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也由保險大幅填補。

    自去年勞動事件法施行後,這是另一部重大改革法案,在這個過程裡,本席得以參與其中,與大家一起努力,深感榮幸,我們一起書寫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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