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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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262的網紅李麗芬,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是文化部鄭部長到立法院報告本會期的立法計畫。因應日前中國發布對台31項措施對於台灣的影響,針對我們藝文產業未來也會產生影響,因此我特別關心攬才政策。 過去我們對於外國藝文工作者是採取比較保守的政策,去年也發生了兩件國外藝術家來臺交流被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開罰的狀況。但是藝術交流跟一般工作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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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在 李麗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3-19 17: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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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文化部鄭部長到立法院報告本會期的立法計畫。因應日前中國發布對台31項措施對於台灣的影響,針對我們藝文產業未來也會產生影響,因此我特別關心攬才政策。

    過去我們對於外國藝文工作者是採取比較保守的政策,去年也發生了兩件國外藝術家來臺交流被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開罰的狀況。但是藝術交流跟一般工作不太一樣,藝術家交流常常是很彈性又臨時的,一個藝術家可能自行來到台灣巡迴數個藝術工作室,不會有特定的雇主申請工作許可,長期遊走法律邊緣,讓我們的環境相當不友善。

    所以藝文團體其實十分期待《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三讀施行後依照第十條給予國外藝術人才降低來臺交流的門檻。今年2月文化部終於公告依母法第十條所訂定的《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其中對自行申請來臺工作的藝文工作者資格部分,條件還是有點高。我可以理解文化部保障本國藝文工作者權益的立場設下高門檻,但是目前的門檻反而無法解決目前國際藝文交流的困境。特別是符合這些資格的人已經是在這個領域很有成就,他們會有很多單位搶著邀請他們來,反而是還沒有這些資格外國藝文工作者,比較有需要自行申請工作許可的狀況。

    我建議鄭部長是否能重新研議是否放寬該辦法資格認定。部長回應我,因為該辦法屬行政規則而且剛公布施行,部長希望大家給文化部一點時間評估施行成效,未來會依照未來施行情況再進行修正,期盼在保障國人與促進交流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未來我會和文化部討論的資格認定有沒有可以調整的空間,或是有沒有減少阻礙外國藝術家來台的其他方式。近日文化部放寬了工作申請地點需要是藝文場所限制,文化部也承諾未來會持續與勞動部合作優化外國藝術工作者來台的作業程序。

    國發會 外國人才及延攬僱用法 專頁: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DAE420E146D0F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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