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外僑居留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外僑居留證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外僑居留證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外僑居留證產品中有7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尋人】網友莊子善想尋找他小時候的中文家教李季霞女士,下面是他的來函: 1980年底我5歲時,我爺爺幫我找了一位中文家教,因為我是加拿大華僑,小時候是拿外僑居留證在台灣居住,又因為外籍身分只能就讀國際學校,但這樣一來就沒機會學中文,所以我爺爺才找了家教來教我。 這位家教當年任職於臺北市統一大飯店...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中山 繁樹 Shigeki Nakayam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謝謝你們收看!請你們按讚!訂閱! 【 】 🗾 ⏰ ☎ 🚉 - - - - - 歡迎任何工作邀約,可以直接私訊臉書粉絲專頁! 或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 相機: Panasonic Lumix GH4+CANON EOS 6...

外僑居留證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21:14:04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無國籍的移工小孩 #在疫情之下的黑戶寶寶〕 今年六月底,疫情依舊肆虐的時期,聯合報報導指出淡水某檢疫所收治一對新冠肺炎確診母子,相關人員在造冊登記時才意外發現該五歲孩童並沒有戶籍、國籍,是由失聯移工母親所生的「黑戶寶寶」。 今天要向各位壯士們介紹,那些一出生就沒有國籍,...

外僑居留證 在 換日線 Crossing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2-08 16:38:06

【就業金卡】#換日線國際字典​ ​ 昨(5)日國發會舉行慶祝會,宣布就業金卡政策實施三年來,至今已核卡 2 千張,顯示台灣對於世界各國人才有一定吸引力,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去年 5 月才核發 800 張,期待未來有第 3 千、4 千張出現。​ ​ 龔明鑫說:「照理來講全世界疫情這麼嚴重中的情況下,...

外僑居留證 在 旅人筆記(K & Vicky)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6-04 11:20:46

💕 Taipei City, Taiwan. 👉 早晨的暖陽灑進窗內,喚醒迎接清新早晨的心靈,輕輕啜飲一口咖啡,繾綣城市裡最靜謚的角落。不能出國旅行的日子,也想換一個浪漫夜景享受微醺、換一張床入睡、換一個窗景迎接晨曦,我搭捷運在城市中旅行! - 💸 『台北福華大飯店』推出超激安優惠,不分平假日,房價...

  • 外僑居留證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9 22:01:44
    有 1,554 人按讚

    【尋人】網友莊子善想尋找他小時候的中文家教李季霞女士,下面是他的來函:

    1980年底我5歲時,我爺爺幫我找了一位中文家教,因為我是加拿大華僑,小時候是拿外僑居留證在台灣居住,又因為外籍身分只能就讀國際學校,但這樣一來就沒機會學中文,所以我爺爺才找了家教來教我。

    這位家教當年任職於臺北市統一大飯店的財務部,因為我爺爺生前剛好是飯店的高層,便透過這層關係找到她,我也不知道我爺爺為何會找她,或許她是中文系畢業的吧。她教了我一段時間之後,因為特別投緣,便收了我當乾兒子,所以她除了是我家教,還是我的乾媽,之後一路教我到1989年。

    1989年底,我爺爺過世後,我乾媽再來上了兩次課之後就突然不告而別,我記得最後一次上課是1989年12月的第三個星期六。

    她沒有解釋也沒交代任何事情,不過之後我乾媽還是在飯店財務部上班直到飯店停業,但因為我個性內向,所以一直不敢去飯店辦公室找她。

    我最後一次看到我乾媽是在2000年11月底,那天我午餐後下午1點出去逛街,經過她辦公室樓下(當時飯店已停業,但財務部持續運作到2001年才結束),看到她和一群女同事吃完午飯後要回公司,我有看到她,但她沒看到我。我因為內向,對方一行又全是女生,我覺得一個20出頭的大男生突然走過去和她們說話實在太突兀,就沒敢上前和她打招呼,就這樣錯失和重逢敘舊的機會,之後便失聯至今。

    飯店停業後,前老闆娘每年都會舉辦聚會讓舊員工敘舊,但我乾媽一次都沒出現過,她為人就是這麼地神祕低調,所以想找到她非常困難。

    9年的家教時光讓我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她是我的中文啟蒙老師,如果沒有她,我現在應該和其他ABC一樣中文很差,我真的很想念我乾媽,也很想再見到她。

    我乾媽名叫李季霞,現在年約65歲,新北市三重人(三重家裡開餅店,不確定目前是否還有營業),大約1970年代末至2001年任職於臺北市統一大飯店財務部,希望能有她的消息,謝謝大家!

  • 外僑居留證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6 13:53:19
    有 1,000 人按讚

    【疫情下實施邊境管制
    新住民家庭面臨瓶頸
    邊境開放標準不明確
    專案入境程序不透明
    嘉瑜呼籲指揮中心釐清】

    台灣是一個文化大熔爐,無論是新住民(下稱外籍配偶),甚至是新二代,都為我國的土地注入許多養分,是我國成長茁壯的要素,然因邊境管制下許多外籍配偶因缺乏居留證,導致無法入境照顧家人;另外,針對邊境開放的標準不明確、申請專案的程序不透明,嘉瑜呼籲指揮中心應於記者會中明確釐清!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資料顯示,關於跨國婚姻家庭——外裔配偶(歸化我國)、外籍配偶(本段指持有外僑居留證及永久居留證人數),數量上以越南為最多,計111,462人,占19.59%;印尼次之,計31,005人,占5.45%;菲律賓為第三,計10,478人,占1.84%;泰國位居第四,計9,507人,占1.67%;日本名列第五,計5,623人,占0.99%;柬埔寨為第六,計4,346人,占0.76%;韓國位居第七,計2,063人,占0.36%。

    然我國 #實際上外籍配偶人數遠遠超過上列數據,我國具外籍配偶身分人數與持有居留證之人數不成正比;依據7月26日新聞稿,外交部駐外館處持續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目前持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於該期間也暫緩來台,因此外籍配偶未具備居留證者,因邊境政策無法入境台灣,導致許多外籍配偶即使在台灣已有結婚證明但尚未取得居留證者,仍然無法入境。

    👉外籍配偶受限於下列邊境政策無法申請各類簽證:
    ➤109.03.19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109.06.24外籍人士依循申請簽證
    ➤110.01.01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110.03.01外籍人士依循申請簽證
    ➤110.05.19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依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10年7月26日新聞稿表示:「因 #緊急或人道考量,如奔喪、探視病危親屬等重大事由急需來台,經報獲指揮中心專案許可後,才能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所有入境申請都要經過主管機關向 #指揮中心提報專案申請核可同意 。據嘉瑜了解,目前提報的專案申請分為親屬專案申請、工作專案申請、境外生專案申請,在親屬專案申請以奔喪、新生兒出生可以申請,親屬重病、家庭團聚、台籍配偶懷孕不核准申請。

    據陳情人所述:「國內外籍漁工、高科技人才……等配偶可透過工作簽證或專案入境,外籍學生亦有教育部專案,為何取得我國合法結婚登記國人之外籍配偶未能納入?」 外籍配偶在疫情期間依親面談的期程被暫停,因此在與家人相聚上,面臨遙遙無期的等待。即便指揮中心在記者會表態「外籍配偶個案申請採緊急人道入境允予放寬」,但陳情人實際申請專案入境卻四處碰壁、求助無門。

    嘉瑜認為,跨國婚姻家庭之一方配偶(外籍配偶)向外交部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專案標準不一,實際申請求助無門,根本看得到卻吃不到。嘉瑜質疑程序上撲朔迷離,申請專案的標準為何?另外,外交部截至110年8月中旬已辦理約200件緊急人道案件,人道的標準認定又為何?

    🔺嘉瑜建議指揮中心:
    #擬定邊境入境開放的標準及時程 #透過記者會說明專案申請的流程及窗口
    ➤邊境開放標準明確化
    嘉瑜建議指揮中心明確向大眾指出邊境開放的標準,並且透過記者會說明為何部分族群可以申請入境,部分族群又無法申請入境,政策決定的科學依據是什麼? 疫情降到什麼程度會調整邊境政策?

    ➤專案申請程序透明化
    對於專案申請的窗口,隨著每個人的狀況不同,負責的主管機關也隨之變化,指揮中心應明確對民眾說明專案申請之窗口,而不是讓民眾求助於行政機關,遇到互踢皮球的情狀!

    🔺嘉瑜發函建請衛福部提供外籍配偶家庭協助
    嘉瑜於日前發函,建請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針對外籍配偶無法入境我國之個案,在必要時主動給予其家庭協助,而非被動式等待個案申請。配偶因為疫情邊境管制無法入境我國,家庭可能面臨「偽單親」的狀況,此時獨自承受照顧小孩的心理、經濟壓力,稍有不慎即可能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又因近期開學,孩子若因家長工作忙碌疏於照顧,將會對人格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衛生福利部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內政部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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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9.1外籍人士入境卡關!500對跨國伴侶成牛郎織女 指揮中心要求外館一定收件審理(蘋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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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8.25跨國夫妻、伴侶「入境無門」 指揮中心:將採個案放寬(聯合新聞網)
    https://reurl.cc/yE5okD
    2021.8.25邊境嚴管淪夾心餅乾 異國戀夭折、辭去工作來台仍遭擋(聯合新聞網)
    https://reurl.cc/YOMGeD
    2021.8.23邊境嚴管「緊急人道」標準不一?被指獨厚歐美日外配(自由時報)
    https://reurl.cc/XWOpqe

  • 外僑居留證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14:52:57
    有 3,012 人按讚

    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 外僑居留證 在 中山 繁樹 Shigeki Nakayama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9-22 23: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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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僑居留證 在 風傳媒 The Storm Media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4-29 19:45:38

    疫情在全球蔓延,相鄰中國的吉爾吉斯也不例外。截至4月28日為止,確診708例,其中8人死亡。為了遏止疫情擴散,吉爾吉斯總統在28號宣布第二度延長封城,直到5月10日。4月28日是台灣抗疫100天的日子,目前大家都還能外出,如常上班上課除了有賴台灣政府的超前部署、守護在第一線辛苦的醫護防疫人員們,還有社會大眾各行各業的配合。我們要珍惜眼前得來不易的幸福,因此更加不能鬆懈,讓疫情儘早結束。

    據說YouTuber Daniel本來是要到吉爾吉斯做踢拳道的修養,但剛好碰上鎖國,班機被取消,導致他即使有外僑居留證,也沒辦法回台灣。我們跟著想吃炒飯的Daniel,看看封城的吉爾吉斯是怎樣的吧~

    影片授權:Daniel Flash 捷晧 (https://youtu.be/7BqiJhytR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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