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外傷縫合保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外傷縫合保險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外傷縫合保險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外傷縫合保險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律師倫理的負面教材】網紅/名嘴律師靠看韓劇學法醫學? 針對檢方調查近日一位藝人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的相驗案件, 據報載(https://bit.ly/3ms19jf ) 又有網紅/名嘴律師不懂相驗,在臉書上胡說八道了。 以誇大不實的內容來描寫解剖程序,還叫大家「看韓劇了解解剖」,報導還說什麼「死無...

  • 外傷縫合保險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17 20:11:48
    有 657 人按讚

    【律師倫理的負面教材】網紅/名嘴律師靠看韓劇學法醫學?

    針對檢方調查近日一位藝人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的相驗案件,
    據報載(https://bit.ly/3ms19jf
    又有網紅/名嘴律師不懂相驗,在臉書上胡說八道了。
    以誇大不實的內容來描寫解剖程序,還叫大家「看韓劇了解解剖」,報導還說什麼「死無全屍」。
    我們又是無數的青蛙問號。
    原來大律師是靠看韓劇學習偵查實務的?

    大律師自稱當兵時看過解剖?到底懂不懂「現代」的解剖程序啊?
    到底懂不懂科學辦案啊?
    不懂的話虛心學習,不要又在臉書上洗版刷人氣可以嗎?

    家屬同意檢方釐清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大律師是在網上刷什麼風向?
    講得更白一點「家屬懷疑跌倒撞到頭」,如果沒有解剖,怎麼會知道到底是疾病、還是家屬懷疑的意外(也可能涉及保險金請領)、又或是有其他人為因素?
    他以為法醫都跟他一樣,靠著看新聞就可以「隔空鑑定」、通靈?

    死者如若地下有知,是希望「一刀不碰保全屍」 #死得不明不白,還是希望檢察官調查清楚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

    可不可以去翻開刑事訴訟法,查清楚相驗的規定?
    可不可以去諮詢有真才實學的法醫(而非名嘴法醫),了解相驗、解剖的目的以及現代科學偵查方式?

    先危言聳聽,經過媒體報導後又宣稱「只是」抒發自己20幾年前不知真假的所見所聞(解剖程序會讓「長官」在場嗎?這個不值得懷疑嗎?)還要家屬考慮清楚?
    最該釐清的,就是大律師20年前那件往事到底是真是假,到底是哪個檢察官讓軍中長官、學長在現場看解剖?這才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

    關於目前我國的相驗與解剖程序,請大家參考:〈載浮載沉的一世空白——淺談檢察官的「相驗」工作〉:http://bit.ly/37OD79L

    《刑事訴訟法》第218條第1項規定:「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該管檢察官應速相驗」,實務上是檢察官督同法醫與司法警察到遺體所在地檢驗屍體,調查死亡原因與方式。

    而相驗程序不是只有驗屍而已,還有事前、事中的準備工作與事後的善後,包含屍體處理、搬運、現場整理(例如棄屍案件把屍體丟到懸崖下,需要吊運、懸吊技術、或是臨時開出山中便道),這些工作除了檢察官、法醫、司法警察處理以外,往往也必須商請其他機關協助或委託民間單位協助處理。

    如果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無法透過屍體外觀以及現場跡證來判斷,就必須進一步透過解剖程序來釐清疑點。

    解剖大致流程如下:首先,法醫使用一般解剖刀做Y字型胸腔切口,從兩邊鎖骨下方斜線割劃,最後匯集到胸前直線向肚臍方向,仔細檢查死者的內臟,包含內臟外觀檢查、秤量重量、切片等程序。

    其次,是腦部的解剖。使用電動鋸骨鋸將頭骨整個切開(上方半圓切開)以觀察腦內狀況,取下頭骨後注意蜘蛛網膜有無出血之現象,實務上不乏因該處出血而死亡之案例,且除疾病所致自發性出血外,也可能係因外傷所致。接著除去腦膜,進行腦內部的外觀檢查與切片等檢驗程序。解剖完成後,會將臟器放回身體內部並進行縫合,縫合是由法醫進行的,不會向家屬收取任何費用。

    解剖是法律上賦予檢察官的權力,之所以給檢察官這麼強大的決定權,是因為國家要求檢察官負起「調查死因是否有他殺或外力介入的可能性以追究相關刑責」的沉重責任。重點在於,盡可能釐清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如果有可疑的狀況,就應該積極調查,不要讓死者的死亡留下不明不白的疑點,含冤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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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載浮載沉的一世空白——淺談檢察官的「相驗」工作〉:http://bit.ly/37OD79L

    〈最難的是人情世故——從相驗案件反思「靠關係」的臺式特色〉:http://bit.ly/30Rjo6k

    〈司法如何獨立?一件檢察官「不知變通」的相驗案件〉:http://bit.ly/2D6gz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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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你們說「 #律師倫理」?
    台灣沒有這種東西。

  • 外傷縫合保險 在 整形外科醫師朱育瑩的手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7-21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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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高興昨天的人工皮講解獲得了廣大回響與分享,今天讓朱育瑩我繼續抱怨一下⋯⋯
    呃...不是,是衛教一下🤪
    事情是這樣子的...

    朱醫師門診中!
    病人:「醫師,請問我傷口縫幾針?」
    朱醫師:「我沒有算!」
    病人:「可是我診斷書要寫!」
    朱醫師:「傷口沒有在算縫幾針,只有算幾公分。」
    病人:「可是我的保險員叫我寫縫幾針。」滿臉愁容。
    朱醫師:「那你的保險員一定不專業...」

    以上非常典型的案例, 10次門診裡面, 10次都會聽到一模一樣的對話。到底是誰教病人說要算縫幾針的啊?!🙄🙄🙄就讓我來告訴大家為什麼寫縫幾針不合理。

    因為,一個傷口該縫幾針,不是教科書規定,不是健保局規定,是醫師自己判斷決定的!
    你說,這不是廢話嗎?是你醫師在縫,當然是你醫師決定啊!我就是要從縫幾針來知道我傷口的嚴重度嘛!

    這位觀眾朋友,又錯了!
    傷口嚴重度無法從針數多少判斷!😏
    為什麼?
    這要從傷口的分類說起...
    外科傷口分成四類:

    (1)清淨傷口(Clean):指沒有感染的手術傷口,沒有發炎而且不是位於呼吸道、消化道、生殖道、泌尿道等。

    (2)清淨污染傷口(Clean-Contaminated):指在控制情形下進入呼吸 道、消化道、生殖道、泌尿道的傷口,而且無不尋常之污染。 特定手術。

    (3)污染傷口(Contaminated):指開放性、且為新產生的意外。

    4)骯髒或感染傷口(Dirty or Infected):包括舊的創傷傷口有殘餘壞 死的組織以及現有的感染或穿孔的臟器。

    (以上中文翻譯摘錄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文件!)

    通常外傷造成的撕裂性傷口,至少是第三類以上起跳,換句話說就是一個污染,而感染風險較大的傷口。傷口感染風險越大,醫師縫合時,越無法臨行密密縫,必須留一些空間讓組織液或髒東西排出!
    順著這個道理,舉例同樣兩公分的傷口,朱醫師可以在第一類乾淨傷口上縫個20針(例如雙眼皮);卻在第三類傷口上ㄧ針也不縫(例如狗咬爛)
    請問哪個比較嚴重🤨😏🙄
    這樣大家看明白了吧!
    所以睿智的大家,千萬不要再去跟醫師盧說要寫傷口縫幾針了!真正有臨床意義的是傷口的長度及深度,絕對不是看朱醫師幫你縫了8針還是9針!
    縫10針還是縫0針,是對傷口感染風險的判斷;縫8針還是9針,是看朱醫師的心情啊🤪

  • 外傷縫合保險 在 傅志遠 Peter Fu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5-05 15: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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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傷急症外科門診...
    當我幫一個一週前在急診縫合傷口的小朋友拆完線後,
    家長要我開診斷書...

    於是我照標準內容記錄了急診時間,傷口長度,縫合手術等等...

    「醫生,我要開三份唷!」

    「我這邊會開一份,另外要多印幾份,請在批價櫃檯辦理。」護理師也很制式地回答著...

    「我要三份『正本』,不要影印的『複本』。」

    「批價櫃檯複印的診斷書,上面也會蓋醫院大印,也會註明『與正本相符』。」

    「可是『與正本相符』就不是正本啊!
    我們有三家保險,都要求用『正本』請領給付。」

    「『與正本相符』就是代表效力跟正本一樣。」
    護理師很有耐心地向家長說明。

    「我們只要『正本』。」

    「麻煩您跟櫃檯說吧!我這邊就是開這一份。」
    半硬半軟地請病人和家屬出去,我猜他們會繼續去煩櫃檯人員。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這應該是「傷口多大」、「休息多久」、「註明意外」後,
    另一個很容易起爭議的問題...

    到底「正本」的定義是什麼?
    只有「正本」才能請領的意思是?
    有保險達人可以幫我解惑嗎?

    我聽過一個說法:
    醫療保險是一個「補償」的概念,不是讓人拿來賺錢用的。
    所以即使投保很多家,但只要有一家給付,就算達到補償的效果。
    生一個病,卻因為投保三家保險公司,那一家補償,另兩家就變成賺錢,這樣失去了醫療保險的原始目的...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這樣?

    不過換句話說,所謂的「正本」,當然只有一份,其他都是「複本」。

    下次有病人跟我要三份正本,我就回答他:
    「本尊只有一位,其他都是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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