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夏學理爭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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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夏學理爭議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萬的網紅CUP 媒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中國瘟疫之外的中美博弈】 文:陶傑 武肺大災難,輸出全世界,美國終於施以援手,答應公開一種中國叫「瑞德西韋」(Remdesivir)的新藥分子結構,據說此藥有如奇蹟,可以如摩西揮杖喝退紅海浪潮一樣,令武肺痊愈。 由日本政府援助興建的中日友好醫院,開始協助中國病人服食該藥。此一喜訊,在中...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 夏學理爭議 在 CUP 媒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2-05 0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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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瘟疫之外的中美博弈】
    文:陶傑

    武肺大災難,輸出全世界,美國終於施以援手,答應公開一種中國叫「瑞德西韋」(Remdesivir)的新藥分子結構,據說此藥有如奇蹟,可以如摩西揮杖喝退紅海浪潮一樣,令武肺痊愈。

    由日本政府援助興建的中日友好醫院,開始協助中國病人服食該藥。此一喜訊,在中國引起兩種反應:民間大量貧苦人士,特別是病患者及其家屬,孤苦無助,當然視同天降甘霖;但網絡大量「民意」卻認定:「誰能提供解藥,就是誰下的毒」,即美國若提供解藥,美國就是下毒的兇手。

    此類奇怪的思考,正如中國人的思維文化:先有結論,不必論證:先有判決,不必思辯。隔一個太平洋的強權如美國,在中國有難,又一次救亡,尚且招惹來這種歪曲而變態的觀感。在大陸民間無權無勢的人,若要講道理、求公義,下場之慘,可想而知。

    當然,即使有這種神藥,不可能在美國經歷完整的臨床試驗、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亦即 FDA 正式批准。即使只經過第一階段臨床成功,大批空投去武漢,場面有點像「奪寶奇兵」裡的白人主角夏里遜福帶同食物來到深山蠻荒部落,引起歡呼和哄搶。

    總統杜林普兩年前簽署新法案,准許絕症病人使用未獲 FDA 完全批准的試驗階段藥物。

    美國和西方有新藥研製出品要經過嚴格關卡:第一期臨床試驗,只用於動物身上,初步覺得可靠,然後開始在少量人群中試驗、研究人體對新藥的反應。

    美國是尊重人權的優等國家,有足夠的法治保障人權。在美國,人不是猴子、蝙蝠、白老鼠一樣的畜生。美國藥物工業又財雄勢大,足可左右學術和傳媒,擁有支配市場思維的影響力,更需要非常嚴謹的監察,確保藥物安全。

    第二期臨床實驗,用人來試,最重要的是監察有何副作用。一切西藥都是化學工業的合成品,以 A 藥治甲症,甲症可以醫好,但同時又可能引起乙丙丁其他三症的副作用。類固醇即是一例。

    第三期的試驗,是要看有甚麼副作用與後遺症之後,再針對此等節外生枝的毛病,再綜合加減其他的新成分。

    有時發現,A 藥引起的丙類副作用,必須用 B 藥來應付。但 AB 合成之後,又可以引起 DEF 之類其他的病徵,而且可能 F 這一種,無法治癒。

    這就要在第三期內非常艱辛的配對實驗,在黑暗中摸索,藥劑學又要與生化新科技結合。其間牽涉科學論證、法律倫理、道德人權,一種新藥,在何處出錯,如何補救這個錯誤;補救的方式又有沒有爭議之處,要反覆試驗。這一切,要有非常嚴謹的科學理性和團隊精神。

    科學家和藥劑師是專業人士,但醫藥的大財團卻可以是唯利是圖的商場大亨。前者關注的是人命安全,後者關注的是上市公司的股價。在兩者之間活躍的,又是精通法律流動、但有時也有維護弱勢人權的律師,三大板塊之間,時時有衝突。再加上傳媒大亨也是商人,會不會與醫藥財團的老闆和董事局有交情?這些人又是否上通美國參議院,或邀請兩黨的政客來出任董事?

    美國不是上帝的天堂,也是一個利潤和良心、利益和人權之間複雜博弈的遊戲場。杜林普認為,此一綜合的權力階級,剝削了窮人的利益。奧巴馬開的藥方,是所謂 Obamacare,而杜林普應對的手段卻很不同。

    在中國民族主義者的眼中,這自然是用中國人來試驗,又勾起他們非常陰暗的所謂 731 部隊的回憶。

    當然,杜林普若有一點政治智慧,反而在此關鍵時刻,把這種藥勒著,威脅一下中共:你要我在你統治的人民身上試?把你這些人都醫好了,被你繼續控制洗腦、繼續反美仇美?沒有那麼便宜。要有條件交換,首先是香港要實行普選,讓美國覺得滿意的候選人入閘。

    這一手,在人權和法律發達的美國,其實很有爭議。不過一旦在遠東出現中國人自己搞出來的新瘟疫,杜林普、美國財團、中國市場提供成千上萬不但自願還爭著一博的試驗品,即刻很神奇地一拍即合。

    若是奧巴馬、拜登之流,就可能大愛包容傻乎乎的雙手送藥。但是杜林普應該不同。杜林普是個生意人,生意人講利益交換,不講感情,科學精算,六親不認。

    中國政府在嘴巴上不斷話美國,但美國錯綜複雜的制度,產生的好處,只要對中國維穩有利,每一滴中國都會舔盡。

    美國政府也在盤算:武漢實驗室的真相若進一步透露,連結到哈佛大學化學系千人計劃的美國學術臥底,中美貿易談判的下一階段,又如何用中國瘟疫這一步活棋,打開一個新的局面?

    圖片來源:路透社

    詳細全文:
    http://bit.ly/392b4Vc

    延伸專題:
    【陶傑:沒有港獨藏獨,只有「武毒」和「中國病」】
    http://bit.ly/2GvETBh
    【陶傑:不是太平年】
    http://bit.ly/2F9CE64
    【陶傑:中美關係的本質】
    http://bit.ly/2PLkc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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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學理爭議 在 子雲老師的導師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5-16 08:00:57
    有 29 人按讚

    子雲老師雲端行政法爭點整理7

    📝行政處分的要件(二)📝

    一、要件(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
    (一)公法上意思表示
    (二)行政機關所為之行為
    (三)公權力措施
    (四)單方行政行為
    (五)具體事件
    (六)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

    二、所謂「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意義(J423)
    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就特定具體之公法事件所為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皆屬行政處分,不因其用語、形式以及是否有後續行為或記載不得聲明不服之文字而有異。行政行為是否對外直接發聲法律效果,係構成行政處分與事實行為最主要之區分標準。

    三、實務爭議案件整理
    (一)人民檢舉之函覆
    1.無檢舉獎金—非行政處分不得救濟
    (1)公平交易法(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6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2)建築法(最高行政法院94年度裁字第1925號裁定)
    2.有檢舉獎金—非行政處分不得救濟
    (1)菸酒管理法(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裁字第4291號裁定)
    (二)公立學校基於行政契約所為之意思表示
    1.因法律規定而對外發生法律效果者為行政處分(最高行政法院98年7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2.依行政契約當事人身分,基於契約約定所為意思表示而對外發生法律效果者,非行政處分(最高法院101年度裁字第334號裁定)
    (三)重複處分與第二次裁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1201號判決)
    1.重複處分
    行政機關是否得於作成行政處分且對外生效外,又重為內容相同之處分,學理上則有重覆處分及第二次裁決之區分,重覆處分係本於現有法律及事實狀況,無意在原處分外,增加新的規制效果,故重覆處分不影響原處分之形式及實質存續力(非行政處分)。
    2.第二次裁決
    第二次裁決係指原處分發生形式存續力後,雖以原處分之事實或法律狀況為基礎,然再為實體上之考量重新審查之謂,行政機關主動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17 條撤銷原處分之意思表示,即屬依職權之第二次裁決(行政處分)。
    (四)健保局停止特約(最高行政法院95年7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184號判決)
    停止特約的處分,固具有剝奪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及醫事人員於停約期間,對全民健康保險對象提供醫療服務而向保險人請領醫療費用給付權利之法律效果,但其目的在排除因該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從事特定違規(即違約)行為所發生對於國民健康之危害或全民健康保險財務的風險,並防止該危害或風險之發生及擴大,故屬具有「保全性質」之措施,其性質屬管制性不利行政處分,而非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可歸責(故意或過失)之行為,所施予應報性處罰性質之行政罰(行政處分)。
    (五)教育機關對私立學校改選董事及董事長之核備(最高行政法院95年7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主管機關不予核備,主管機關依據私立學校法後續之監督管理及補助獎助措施,將有不利之審查及行政作為,足以影響私立學校諸多相關公法上之權利或義務,如私立學校法第48條規定之補助、同法第38條規定之核轉該管法院辦理變更登記程序。故,主管教育機關不論准否核備,均具對外發生效力之為行政處分要素。
    (六)公寓大夏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報備(最高行政法院103年9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成立,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經由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依法定人數及區分所有權比例之出席、同意而決議為之,屬於私權行為,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程序申請報備(報請備查),係為使主管機關知悉,俾便於必要時得採行其他監督方法之行政管理措施,核與管理委員會是否合法成立無涉。故申請案件文件齊全者,由受理報備機關發給同意報備證明,僅係對管理委員會檢送之成立資料作形式審查後,所為知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觀念通知,對該管理委員會之成立,未賦予任何法律效果,並非行政處分;同理,主管機關所為不予報備之通知,對於該管理委員會是否合法成立,亦不生任何影響,仍非行政處分。
    (七)戶籍登記之催告(最高行政法院104年11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本件催告函僅在通知甲申請撤銷登記,如逾期仍不申請,將依法逕為登記。戶籍法所定之撤銷登記事項,於法定事由發生時人民即有申請登記之義務,並非因戶政機關催告始創設之新義務,尚難謂該催告對受催告者產生有容忍戶政機關逕為登記之義務,足見該催告函尚未發生獨立之法律規制效力,自難認為行政處分。

    四、考題觀摩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立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之規定,向主管機關報備,但主管機關卻不同意其報備。請問主管機關之「同意報備」或「不同意報備」之法律性質為何?應如何提起救濟?是否應提起訴願?(104北大)

    📌答題關鍵📌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9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一般給付之訴(不用訴願)、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國家賠償。

    你,清楚了嗎?

    #子雲老師 #行政法爭點整理 #行政處分的要件

  • 夏學理爭議 在 一頁華爾滋 Let Me Sing You A Waltz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2-05 11:30:34
    有 85 人按讚

    #每月一書 之二月推薦:《科學怪人》Mary Shelley
     
    2019 年的二月,是屬於經典作品的月份,元月五花八門的好書頻頻推出,雖然毫不猶豫選了吳明益老師的《苦雨之地》,緊接著該哪本也是讓我掙扎多日,畢竟年假的悠閒時間相對多出不少,可以全心沈浸於書與電影中,最近先是讀了沙林傑《九個故事》、萊辛《祖母,親愛的》等書皆愛不釋手,但看到甫推出的《科學怪人:200週年紀念版》後心底有個聲音說就是它了,瑪麗雪萊永恆的科幻經典,裝幀還是出自於非常喜愛又昂貴的王志弘設計。
     
    ▍博客來:https://goo.gl/KRqEm7
     
    這是一個耳熟能詳的故事,《科學怪人 Frankenstein, or The Modern Prometheus》降生於 1818 年,距今已有兩百年足足的悠久歷史,被許多人視為科幻小說的始祖,啟發後世無數文學、藝術、動漫、電玩與影視作品,相關電影從 1910 年的默片到後期 Hugh Jackman 的《凡赫辛 Van Helsing》與 James McAvoy 的《怪物 Victor Frankenstein》都可以看見科學怪人的蹤跡。
     
    啟明出版如此介紹《科學怪人:200週年紀念版》的新書,天資聰穎的科學博士弗蘭肯斯坦自小著迷於非正統的科學理論,渴望參透生命的秘密,甚至令死者復甦。他關在實驗室裡,拼拼湊湊從墳場搜集而來的屍體軀塊,經過數年的努力,居然真的成功造出一個人——或說,一個醜陋、可怕的怪物。博士看著他親手造出的怪物睜開眼睛,感到震驚與噁心,便拋下了他,落荒而逃。怪物茫然地遊蕩於世間,四處受人欺壓、令人畏懼,「生命」這份他從未要求的禮物使他困惑不已,而困惑隨著時間漸漸轉為憤怒。這一切,他只能向他的造物主尋求解答,或者,讓他付出代價。
     
    出自於英國著名的天才女作家 Mary Wollstonecraft Shelley 與丈夫 Percy Shelley 合力創作,1816 年的夏天她真正從童年走入生活,一家人在日內瓦湖畔度假時,無意間於閒談之中找到靈感,Erasmus Darwin 曾提出將已死但新鮮的機體組織施以電擊,使一具屍體或組裝起來的身體部位重獲生命可行性的理論,因而發展出一個小故事,在丈夫的鼓勵之下進而拓展成瑪麗雪萊的小說處女作,雖然丈夫為這個故事貢獻多少比重一直以來飽受爭議,然而卻也因為他的推波助瀾而得以問世。
     
    瑪麗雪萊出生於雙親皆為知識份子的家庭,從小耳濡目染追求思想獨立、養成大量閱讀及寫作的習慣,然而她一生命運可以說是坎坷多舛,先是與哲學家父親的追隨者珀西雪萊私奔,當時珀西已有家室,瑪莉也懷了珀西的孩子,四年後珀西的元配自殺,兩人終於結束了負債累累、放逐流離與女兒夭折的困境,得以名正言順結成夫妻,卻萬萬沒料到好景不常,就在婚後六年又被迫面臨珀西因船難而驟逝的悲劇,這些大風大浪的撐開了她的生命容器,成為瑪麗雪萊往後創作的諸多養分,在小說、隨筆、旅行散文、劇本、傳記等類型皆有著墨,並可見其強烈的政治理念與前衛的女性意識,對後世的影響無遠弗屆。
     
    「達爾文博士及德國的一些生理學著作者們曾經認為,構成這部小說的事件,並非完全不可思議。可人們不能因此而認為我真的會相信這種虛構的事件——我根本不相信,但是,將它作為一部虛構作品的根據,我並不認為自己純粹是在編造一系列光怪陸離的恐怖情節。這篇故事的趣味性所依賴的主要情節擺脫了一般鬼怪或魔法故事的種種瑕疵,並以其逐漸展開的新奇的場面而為人們所稱道;再者,儘管這不是一件真實發生的事情,但無論如何,它都為人的想像力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而這一視角比現存事物在一般關係中的任何觀察角度都能更為全面地、高屋建瓴地描繪人的激情。有鑒於此,我一方面大膽創新,組合更完美的人性,另一方面則盡力保存了人類本性的基本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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