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士林有名人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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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士林有名人物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017的網紅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團結反罷瑤 #愛瑤令傳下去 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參與政治的權利之一。而罷免的啟動,是因為人民認為政治人物言不符實,與為謀取多數人的理想背道而馳,人民可以有一次補救的機會。 然而中国国民党近日來啟動多起罷免,竟然只是因高雄人在2020年6月6號做出一次勇敢的選擇,就開始號召進行報復性罷免,甚至啟動...

  • 士林有名人物 在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05 11: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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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結反罷瑤 #愛瑤令傳下去

    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參與政治的權利之一。而罷免的啟動,是因為人民認為政治人物言不符實,與為謀取多數人的理想背道而馳,人民可以有一次補救的機會。

    然而中国国民党近日來啟動多起罷免,竟然只是因高雄人在2020年6月6號做出一次勇敢的選擇,就開始號召進行報復性罷免,甚至啟動罷免公民團體評鑑的優秀民代,而吳思瑤委員就是其中之一。

    吳思瑤委員是一位認真做事的政治人物,在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對於士林北投推動許多文史保存計畫,其中最有名的事件之一就是 #新北投車站歸鄉,這座車站曾經被北市府以一元象徵賣給彰化臺灣灣民俗村,然而對於北投居民而言,就像是失去親人令人思念。

    思瑤委員讓思念不再只是思念,主持百場會議、會勘,協調公私部門,終於在2017年「返鄉」,成功讓車站於新北投再現。爭取文史的保存總是寂寞且時間久遠,但思瑤委員鍥而不捨的精神,是同樣為老城區議員的我有所敬佩。

    2016年轉戰國會,思瑤委員長期關注同樣需要時間的 #教育及設計領域,不只成功推動 #學校飲食法,將學校飲食相關辦理措施法制化,在美感教科書的設計也在體制內推動,跳脫過去制式課本,使小朋友打開課本是充滿歡樂,擁有學習慾望,讓教科書不只承載知識,更能讓孩子受到美感啟發,厚植臺灣美感的軟實力。

    吳思瑤委員問政表現不只在議員時評鑑為北投士林選區第一名,擔任立委期間更多次被 #公民團體評鑑為優秀立委,這些政績與表現,都是禁得起選民檢視,她的認真、努力、熱情都是值得我們政治人物有所學習。

    這樣優秀的民意代表,沒有道理成為中国国民党政治操作,操弄仇恨對立下的犧牲品,更不該受到中国国民党惡意要求里長禁止她參與里內活動的「禁瑤令」霸凌。 黃捷 高雄市議員 與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的罷免失敗,已經證明大多數選民反對報復性罷免,如此濫用民主參政、浪費社會資源的行為,終將不會獲得認同。

    我要拜託所有戶籍在士林北投的朋友、或者告訴身邊士林北投的親朋好友,與思瑤委員站在一起,#共同挺思瑤委員,讓優秀的立法委員留在立法院,繼續替人民爭取更佳的權益。

    後記
    國一就和吳思瑤同班,高中又和他同校,同學當然要挺同學呀!

    #愛瑤令
    #力挺優質立委吳思瑤
    #反對報復式罷免

  • 士林有名人物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7-13 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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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顛倒是非!

    有如此二審法官,台灣今後再也沒有新聞誹謗官司了!?
    東海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 蘇正德

      話說三立電視公司新聞台(下稱三立台)在103年中秋前,因不爽我長期撰文、發言為馬前政府食安政策辯護,一直想找機會修理我,終於從網頁上調到我自96-103年8年間擔任59件政府標案評審委員的資料,方總監和莊組長就命令廖姓記者,寫一篇醜化我的報導,明明每案領2千元,總計領不到12萬元,硬掰成每案領10萬元,以"年撈600萬"、"8年撈600萬"的聳動標題,及極盡醜化能事之報導誹謗我;我104年初提告,到了106年底前後開了15次庭,士林地院才判決:廖記者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可易科罰金的50天拘役。三立台上訴,才開3次庭,半年多二審法官沒經什麼調查,就逆轉改判無罪,而且定讞不得上訴!

    改判無罪的理由極度偏袒、顛倒黑白、荒誕不經,且摘要節錄如下,(欲閱全文者,請上網查”107年度上易字第62號判決文”。)敬請大家公評。

    1.被告無主觀上毀損他人名譽之"故意"及具體"事實":被告僅依個人價值判斷而提出主觀意見及評論,所以不具”犯意”,亦無具體誹謗事實。

    2.新聞媒體不具調查權,如須證明報導與客觀事實相符,始得免責,無異箝制言論自由。

    3.被告說報導前有打電話給我,我不接,唯一消息來源為證人師大吳教授的電話訪談,每案10萬元的推論有所依據,並無主觀上實質惡意。

    4.被告下午2點半拿到網頁資料後,按部就班一一打了電話,為趕6點晚間頭條新聞,因時間緊迫,沒辦法查到”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件支出要點”,只好以證人的話為基礎報導消息。

    5.聳動的標題及掀然誇張的內容縱使令我感到不快或影響我的名譽,係喚起社會大眾的注意,藉此增加對公共事務之了解---,應認為被告係出於"善意",而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意見,自難謂其主觀上有何毀損告訴人名譽之”惡意”。

    6.我是教授,經常在媒體上發表言論,身為公眾人物,當以最大容忍態度,接受新聞媒體的檢視。

      這時候我已看不到審案法官的莊嚴法相,映入眼瞼的只是被告像小鳥依人般依偎在”親娘”身上綴泣哭訴,親娘邊撫著女兒的臉頰,邊為飽受原告、檢察官、一審法官欺負的女兒各種委屈一一回擊,這位"親娘"佛心法官乃是赫赫有名,同時參與過兩位前總統的二審案,且將馬前總統判刑4個月的陪席法官潘翠雪也!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小姐的運氣真不好,沒碰到”親娘”佛心法官,否則依據上述的無罪理由,根本沒有任何一項誹謗官司會成立的?

      針對上述無罪的理由,簡單回應幾點:我從來都不是公眾人物、我領的審查費多少是個人的事,不是可受公評的事項、報導前被告從來沒有打電話給我過、證人在庭上說不記得講過招標案審查費多少的話!三立台究竟施了多強的壓力?灌了多濃的迷湯?還是給了多少的好處?(合理的懷疑!)讓潘法官審案細心、嫉惡如仇的法官生涯清譽蕩然無存!?儘管三立台財大氣粗、是可上達天聽的當紅媒體,但在這個誹謗官司上,你究竟還是欠還社會一個公道及給我的道歉!

    -------------------------

    各位親朋好友們:

      感謝在我即將退休的65歲生日,傳來這麼多溫馨的祝福!請恕無法一一回函,且以此信致上最大的謝意!並祝福一切順心如意!闔家平安喜樂!事業升等計畫順遂大展!

      上頭的文章是針對我提告三立新聞台誹謗官司的報紙投書,因為同是媒體,刊出的機會應該不大?投書文章受限於篇幅,文字難免簡略,在這裡做些補充,有請各位看我的誹謗官司怎麼輸的?也請大家評評理!

      103年中秋前夕,只因為政治立場不同,三立台就製造假新聞誹謗我,104年2月中我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因轄區不對,轉移到士林地檢署,半年後只開一次偵察庭,年輕帥檢察官就以"可受公評的事",不起訴處分。我不服,以"與事實不符"為理由聲請再議,高檢署接受,遂有續偵庭,然後將文字記者廖婕妤(因造假新聞提高收視率有功,不久就被拔擢為氣象、晨間主播?)提起公訴,106年11月底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三立台換了辯護律師隨即上訴;潘翠雪法官只開了3次庭,就草草了事判了廖主播無罪,且定讞不得上訴!

      整個提告三立台過程,真的是困難重重!因為媒體掌握了第四權的強大威力,檢警法院各方都不願意得罪媒體(可能怕以後被逮到小辮子時遭受報復,胡亂喧染報導一番?)每一次出庭,都會被問到"要不要和解?'起碼二、三十次,一審法官也問過所有證人一輪後,寫了整整12頁判決書,實在找不到可以"脫罪"的理由,才勉強判了可易科罰金的50天拘役!沒想到審案細心、嫉惡如仇的潘法官二審也寫了長達12頁的判決書,簡單地翻了案,做出極其荒謬的無罪判決(或許她第一眼看到我時,就先入為主地認為我是"惡人"?)

      在誹謗官司方面,廖記者或廖主播或許因為被有通天本領的三立台打通了(?)"親娘"法官的關節(?)因而盲目袒護而脫了身!但是身為科班出身的妳,悖離了以下的新聞專業倫理:
    1.違反真實與平衡原則。

    2.揭露真相:應該嚴謹地查證和報導事實。不可扭曲或掩蓋真相,也不得以片段取材、煽情、誇大、討好等手法進行報導或評論。

    3.新聞發布以正確為第一,不能因趕時間而有任何失誤。

      3年多來妳在法庭上一直說謊,妳說報導前,曾打電話給我,我不接?事實是報導後的隔天早上,妳才打了電話到我的辦公室來,已經將我誹謗成那樣子了,我一聽到"三立",當然掛電話!(我們可以一起去測謊,以定真假!)為什麼潘法官只聽得得進去妳的片面之詞。妳唯一的消息來源是所謂"食安專家"師大化學系吳家誠教授的話,他在電話中告訴妳,政府招標案審查費少則數千,多則數萬,然後妳自作聰明地問:平均每案10萬可以嗎?吳教授不置可否!(吳教授大概怕我告他,可不敢在法庭上坦承說過這些話,所以一直說忘了來搪塞?並作證說妳是被提告後才打電話問的,)然後妳說妳迫於截稿時間在及,只好胡亂報導一通。其實妳只要上網"谷歌"一下,不到3分鐘就可獲得上述支給要點-"學者專家參加具有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得支給出席費,出席費之支給以每次會議2000元為上限。"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假設每次審查費高達10萬元(遠遠超過教授月薪)的話,平常學校裡還見得到在上課的教授嗎?大家都跑出去搶錢了!只因為妳想表現,又直覺認為我一定是領了很多錢,才會當起衛福部的門神,整天幫馬政府食安政策辯護?"說謊成性、沒有常識、不確實查證、只信唯一消息來源、又違反多項新聞專業倫理",我不曉得早已喪失了"記者專業"資格的廖婕妤小姐,怎麼還有臉,大辣辣地坐在晨間主播檯上,播報沒有人會相信的新聞(因為三立台的新聞都不用確實查證,僅憑臆測就可製造出來!?)呢?

      潘法官不但完全喪失公正審案的立場(?)簡直像被告的辯護律師般,處處幫著被告辯解,潘法官好像徹底忘記了本案還有個遭受到以假新聞誹謗、名譽嚴重受損的被害人-我呢?很奇怪的是,原告如果沒有錯的話,為什麼在一審法庭上,當著法官的面跟我和我的家人道歉呢?又為什麼在一審開始前,被告的辯護律師要傳來以下的訊息和和解條件呢?"關於本公司(三立台)、記者廖婕妤對您"不實報導"所衍生之案件,經與公司內部協調,希翼以如下方案緩解您因當年"不實報導"所受之委屈:

    1.澄清啟示一則,全時段刊載於本公司新聞網上。

    2.邀請您擔任本公司新聞台"最hot爆你知"單元之解說專家,內容如下列連結所示,該單元將分別於本公司新聞台、新聞網、youtube頻道播送:(以下網址連結省略)。

    3.邀請您擔任本公司與食品相關主題之新聞、節目之解說專家。

      而且還保證上開節目攝錄製作過程中不再有任何令您不愉快的情事。"(三立台一審辯護律師於106年8月15日遞出和解的橄欖枝訊息還存在我電腦的檔案中,隨時可公告天下周知。)因為我認為這是三立台"大街罵人,小巷道歉"極其欺負人的和解條件,當然拒絕了!潘法官;被告及三立台的辯護律師都自己承認是"不實報導",且了解我遭受委屈而提出如上的和解條件,您卻做出被告無罪的判決,這樣對得起天地良心嗎?

      針對上述6點無罪理由的荒謬論述,再度一一回應:

    1.沒有主觀上的犯意(故意、惡意),就不構成誹謗罪?那我可以天天亂罵人了,因為我是暴怒下破口而出,沒有主觀上的惡意,所以沒事?

    2.沒有具體證據?三立台再晚間新聞連播好幾天、網頁上起碼上千天鋪了誹謗我的假新聞!這還沒有具體證據?

    3.為保障言論自由,所以容許媒體恣意播報未經確實查證的消息,那不是造成坊間充斥著假新聞?

    4.只要上網就可以找到正確的資料,卻只相信唯一錯誤的消息來源,這樣叫做"有所依據"?

    5.為了引起社會大眾對於食安公共議題的注意,我的名譽就可以任意地被糟蹋?好有一比:我走在路上,突然被發春脫韁的母狗咬到屁股,我報警,警察幫主人緩頰,引為路中央有個大洞,為了引起人車注意不要掉到洞裡,所以放狗咬我,那我被咬是活該的?

    6.除了三立台造假新聞誹謗我那3天,我變成了新聞焦點人物外,我之前、之後從來不是什麼公眾人物!潘法官為了幫心愛的"女兒"脫罪,居然連這種胡扯的招數使了出來!?

      面對擁有龐大資源的媒體巨擘三立電視台,我承認這次提告的誹謗官司輸了!但我覺得已經打了一場小蝦米奮鬥大鯨魚的聖戰,深感雖敗猶榮!還好損失不大,官司是公訴罪,官司不用錢,花了18趟高鐵加計程車錢,大概3萬多元。法律我雖然一竅不通,但只是個窮書生、窮教授,花不起錢請律師,所有訴狀撰寫、出庭樣樣DIY自己來!唯一感到抱歉的是:曾經答應食品產官學研各界的好朋友們,贏了官司後,準備拿三立台的賠償金,全台繞一圈辦流水席的,現在只能請各位品嘗便宜的香蕉、鳳梨、火龍果,促進農業經濟的活絡發展了!

  • 士林有名人物 在 兩個太陽的台灣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4-09 17: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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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一位台獨意識前輩的辭世】Kay(相片主角)是京都帝大醫學博士的呂阿昌醫師(1893-1955,照片中雕像)的六女(共十子女)。呂阿昌母親是平埔族,父親是位白手起家的香鋪商,呂阿昌哥哥年輕時就得傳染病過逝,被日本政府強迫於後院火葬,此震憾的見證,造成了他決心從醫。弟弟名呂阿墉,娶了某位台灣總督的女兒(?),一生在日本司法界發展。呂阿昌妻子是廈門人吳真真,她是霧峰林家林朝棟長女的孩子,也是十二歲即中秀才吳蔭魂的女兒,會台英華三語,也彈一手好鋼琴,可惜一生不會日文。但這不妨礙kay的母語之一是日文,因為她的爸爸、哥哥、姐姐全都是以日語作為日常語言。

    吳真真與林雙隨友好,這對表姐妹是林朝棟的孫子,林雙隨後來嫁給了杜聰明,使得日本時代台裔日人兩位最知名的醫學博士成了親家(雖然牽得有點遠),而林雙隨的獨生女杜淑純後來嫁給了林衡道,板橋林家與霧峰林家因此成了親家(但我相信兩個林家還有很多親家關係)。

    因為兩位表姐妹的交情甚深,所以林衡道這位廈門人坐飛機來台相親時,就是在呂阿昌醫師家與杜淑純第一次碰面,kay說那次相親其實很不順利,因為林衡道後來站起來時,整個沙發被提起來:他太胖了。

    坊間一說,台裔日人第一位哲學博士林茂生的孩子林宗義,才是杜淑純所愛,但媽媽林雙隨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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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y的姐姐們是當年台裔日人(戰後變成本省人)最受矚目的相親對象,包括李登輝與彭明敏都有媒人來詢問過。大姐嫁給了一位醫學博士,是政治人物張豐緒的哥哥,他們的醫生爸爸後來當過屏東縣長。大姐婚前有位畫家一直來呂宅前「站崗」,這位畫家後來很有名,但kay不肯說出這位失敗者的姓名。二姐嫁給另一位台裔日人醫學博士賴尚和的醫生姪子,賴尚和在戰後當上樂生療養院的院長。

    身為本省人圈的名媛,這些女兒們除了要學鋼琴,十八歲後還要去「Très Bien」(法語:太好了)洋裁研究會,學習最新的流行知識與裁縫技巧。「Très Bien」(台北市本鄉町3-204)是當年同業裏最優異的補習班,主持人是從美國學設計回來的酒井小銀。

    日本在二戰中戰敗,「Très Bien」關門(後又重開,詳見留言問答),kay因此只能從姐姐那邊間接學到酒井小銀的設計觀念與技術,這項能力讓她受用一輩子,特別是剛抵巴黎、語言不通時,她就是靠此手藝維生。kay的穿著經常是周圍朋友裏最有品味的,即使是混在孫輩台灣人之間,她經常還是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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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詢問過戰後國民黨政府要來台了,所謂的本省精英不是都去歡迎嗎?她表示這說法不可信,如他們家就是在擔憂啊。因為太太娘家在中國官場的關係,其實呂阿昌原本被指定去「接收」日人的醫院,呂家可望一夜致富,但耿直的呂醫師拒絕了這個肥缺,他特意與這個政府保持距離。

    呂阿昌醫生館現在變成萬華剝皮寮博物館一部份,剝皮寮對面有間銀行,那裏原本也是呂阿昌的物業,大約國中的kay,就是在那裏的窗戶往外一瞧,目擊了二二八的殺人現場。

    「站住。」阿兵哥喝住一位鄰人,儘管那人隨即站住,但阿兵哥還是不客氣地開了槍,無辜的人倒地後,成為停在窗外好幾日的屍體,阿兵哥還持槍盤據街道,沒人敢靠近。

    相對於高雄市醫師公會會長彭清靠因二二八而被拘禁,台北市醫師公會會長呂阿昌則無風無雨。但1955年,呂醫師在屏東部落一場考查裏,因中暑而早逝。這代表還未嫁的女兒們,不會再有仕紳階級來提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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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y唸完大學的語言專業後,陸續在外交部及石門水庫美國工程師辦公室工作過,她說在外交部考試的筆試成績很好,但到了口試那關就被淘沃掉,因為口試官問她:「妳府上哪裏?」她答「台北」,對方不可置信地說:「我不是問妳家地址,我是問在中國哪一省?」

    但後來她還是進了外交部,因為現有的人能力實在不如她。可惜,不管是在外交部及石門水庫,她都飽受省籍歧視之苦。「沒有人願意離開家這麼遠…」她去年還很遺憾地這麼說。

    1960年代未,在台灣稍學法語,就坐船到巴黎。後來註冊法國高等社科院(EHESS)的前身,那時法國學界對於東方語言多語人才求才若渴,她碩士一畢業就留校在圖書館工作,不久就取得國籍。之後妹妹也想來法國,她就把位置「交接」給妹妹,自己跑到德國一東方博物館工作,學好德語並且又拿到德國國籍,中間還交換到日本做了一年研究,再回來定居忘不了的巴黎。

    太陽花運動期間,巴黎也在Trocadéro廣場辦了一場聲援活動,kay就在大家面前表演用法、德、日、台、華、英六語為台灣發聲的演說,令在場的學子莫不驚奇。她所熟練的語言數已是她媽媽的一倍了。不知中華民國外交部誰有這樣繽紛的語言能力?若有一個國家肯公平地對待她,她的人生會不一樣。

    盧修一的博論是寫日本時代的台共,但盧不識日文,那些日文文獻其實是好友kay幫他辨讀的。kay也是我與一群朋友的義務日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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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從德國回巴黎後,先在一日本研究中心工作,後以開茶館與開紀念品店累積一筆小財富。在蒙馬特的一角落(18 rue Berthe)租下一個棄用倉庫,將之變成人來人往的紀念品店。這位多才多藝的巴黎女士還自己設計紀念T-shirt、自己設絹印工作室印製,我家還保有二件或許是九○年代未賣光的存貨。很多台灣留學生,都曾在這裏賺到支撐苦讀的生活費。

    她的茶館設在Odéon附近,她細數過光顧過的名人,但我對那個年代的法國影視文化了解太少,聽了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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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嚴時期,留法圈回不了台灣的黑名單至少有張維嘉、邱啟彬、陳嘉哲、許隆雄、鄭欣、陳錦芳、候錦郎、翁正山、黃昭夫、張宗鼎、謝里法,提報黑名單的是國民黨的滕永康,他爸爸是國民黨情報兼恐怖組織藍衣社的書記滕傑。滕永康曾經想註冊過EHESS,結果被大家聯手私下搞掉,這內情可能他本人至今仍不知;1973年,黃昭夫還曾拿刀刺過滕永康,造成滕永康一輩子聽到台語或台灣國語就會緊張起來。黃昭夫在法國坐牢的那幾年,都是靠kay這些朋友輪流去探監撐過來。

    可能是身為女性,kay不在正式的黑名單中,但她仍因為當過同鄉會會長,回台都會被監視,收留她的人也會被約談。事實上,一直到過逝,她都認為自己還得提防國民黨情治勢力的魔手,她心情從沒有放鬆過。

    包括彭明敏,許多綠營老一輩的政治人物到巴黎,都是住kay那裏。

    她就是那種所謂的「老獨派」,因為與她親近,我也變成跨齡的「老獨派」,看到一些年輕人無視這些人的生命經驗,動不動就自詡為「不是老獨派的那種進步獨派」,就會自動感到厭煩,不幸的是,這種厭煩好像在太陽花之後突然頻繁起來了。

    ***************************
    一位女孩,付完船票剩下沒多少錢,還是篤定要離開鬼島,到一個完全不識一人的國度,這是需要很「pa-kiat」的。kay的個性當然有其硬漢的一面,她把這個力道用在她對台獨運動的投入、對做生意的敢,但把溫柔與優雅拿來與我們這些朋友相處,以及一輩子把小妹當小妹妹對待。

    去年十二月上旬,已重病的她說她不能死,她說她努力一輩子了,要看到台灣(不是「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的那一日才甘心;今年二二八當日與她最後一次碰面,她一直用法語說「我不能死!」我想她是一直記得這個心願;其實,她當時已經意識不太清楚了,我說的話她都重覆一些,無法正常表達自己的意思;不過,當我說到「今天中正紀念堂被鄭麗君給關起來」,她複誦「關起來」時,雙眼突然睜大並且流露光芒。

    浩大的國族打造工程,不會是完成於一代人的努力,而是要代代累積的。kay,請放心地走,你的遺憾我們會接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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