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墨少寵妻甜蜜蜜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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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少寵妻甜蜜蜜 在 GirlStyle 女生日常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4 04: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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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墨少寵妻甜蜜蜜 在 許榮哲 × 小說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8 19: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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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全職太太的故事也太讓人心疼了吧】
     
    大家肯定都聽過,全職太太被稱作「黃臉婆」,對於丈夫在外的某些糟糕的行為,不得不忍氣吞聲。
     
    今天要分享的這篇〈白水青菜〉,就是這麼一個故事。乍聽之下似乎挺常見,但在作者潘向黎的筆下,卻以一種跟篇名一樣平淡的筆觸,重擊讀者的內心(小編一度感到難受得看不下去......)。
     
    一起來看看這個故事,也說說你的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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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水青菜 / 潘向黎
     
    他進門的時候,客廳裡沒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廚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飯勺攪電鍋裡的飯。她總是這樣做,盛飯之前要把電鍋裡的飯徹底攪翻一下。他曾經問為什麼,她說:「好把多餘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顯然她是聽見了開門的聲音。
     
    飯冒著蒸汽,她的臉有一瞬隱在水氣裡。他聞到了飯香。
     
    飯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別的地方幾乎聞不到這種香。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個牌子的米,東北產的,很貴,因為是有機栽培。
     
    好米只是密閉著的香味,要加適量的水,浸適度的時間,然後用好的電飯煲煮,跳到保溫之後,燜合適的時間,香味才會爆發出來,毫無保留,就像一個個儲滿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樣。
     
    她是他遇到的最會煮飯的女人。他這樣說過,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來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過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兩碗飯已經在桌上了,他的這邊多一個空碗,筷子照例擱在擱筷上,是一條魚的形狀。她端上來兩個青花小碟,一個碟裡是十幾粒黃泥螺,並不大,但很乾淨,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裡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個碟裡是香菜心,嫩嫩的醬色,也是半透明。家裡的菜一向這麼簡單,因為他都是在外面吃過了,回來再吃一遍。
     
    最後她端來一個小瓦罐。這才是他盼望的重點。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裡面有綠有白有紅,悅目得很。她說:「你先喝湯。」自己坐下來,開始吃飯,撥幾口飯,就一點菜心,看她吃飯的樣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從瓦罐裡舀了小半碗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綠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還有三五粒紅的枸杞,除了這些再也不見其他東西。但是味道真好。說素淨,又很醇厚;說厚,又完全清淡;說淡,又透著清甜;而且完全沒有一點味精、雞精的修飾,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麼一口,整個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復甦,臉上的表情都變了,好像一個薄薄的殼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條紋理都活了起來。真是好湯!
     
    他一連喝了兩碗,然後吃飯,就著黃泥螺和菜心,一個滑,一個脆,都是壓飯榔頭。不知不覺就把一碗飯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釅釅地喝了一碗湯。然後把碗放下,對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沒飯吃似的。」
    「是沒飯吃。現在誰吃飯?」
     
    他說的是真話。他的工作宴會應酬多,那種宴會不會有飯。總是太多的油膩、濃烈的味道轟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湯,才緩緩醒過來。
     
    「你的湯怎麼做的?」
     
    她莞爾一笑,笑容裡有陽光的味道:「好嗎?」
     
    「好。」
    「那就多喝一點。」
    「喝了。到底怎麼做的?人家都說老王家湯館好,我看就是那裡都喝不到這麼好的。說給我聽聽。」
    「說起來——其實也簡單,就是要有耐心。」她說。
     
    後來,他不只一次懷念那時的生活。那種安寧,那種坐在餐座前等著妻子把瓦罐端上來的感覺,掀開瓦罐的蓋子時看到的好看的顏色,第一口湯進口,微燙之後,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綻放,青菜殘存的筋脈對牙齒一點溫柔的、讓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細嫩滑爽對口腔的愛撫,以及湯順著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貼到胃裡的舒坦。
     
    他們的家是讓人羨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錢又白領,這個白領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讀過書,有修養講規則,憑知識和智力掙錢,不是手上戴好幾個寶石戒指的暴發戶。
     
    他先是吃皇糧的機關幹部,後來不願意看人臉色慢慢從孫子熬成爺爺,早早下了海,折騰了許多行當,最後在房地產上發了,然後是網站、然後是貴族學校,他的事業像匹受驚的野馬一樣勢不可擋。
     
    他成了本市的風雲人物,電視臺人物訪談的明星,各種捐款、善事的大戶。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風度、談吐,贏得了矚目和好評。有一次電視臺讓女白領評選全國範圍的十佳丈夫人選,他就上了榜,而且擊敗了幾個電影明星、歌星。現在的女白領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遠處看看,怎麼能近距離相處?要是她們知道他還每星期兩次開著寶馬到那所著名的大學讀哲學碩士,她們可能會發出尖叫——要多少實力才能有時間和閒心做這樣的事情啊。但是他從來沒有對外面透露過,這種事,要等人家自己無意中發現才好。越不經意越有風度,像他這樣的年紀和身份,這種選擇已經不需要經過考慮了。
     
    他當然結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學同學,是初戀,而且是那種把情竇初開和愛和性和婚姻一鍋煮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會有其他選擇,那時候也不知道要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畢業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然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現在進了寄宿制雙語教育的培鷹學園的兒子。兒子是他們的驕傲,他不但聰明、學業優異,而且長得非常漂亮。這不能完全歸功於他,因為兒子明顯地集中了他們兩人的優點,而妻子當年也是學校裡的美女,不化妝也青翠嫩葉一樣清新可人。
     
    因為有這樣的妻子,他對女人是不容易驚豔的。而且他知道現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經充滿了化學的味道。
     
    嘟嘟的出現完全是一個意外。起初他覺得這是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子,像個水晶花瓶一樣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實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圖還覺得有些好笑——這不是胡鬧嗎?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屬,本來可以叫他叔叔的。當然心裡還是有點高興的,很隱蔽但是很真切,這可是一個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親是大律師,母親是名醫,家裡本來要送她去劍橋留學的。這樣的女孩,沒有任何為了錢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沒有什麼。因為覺得嘟嘟是一時衝動,再說他不可能破壞自己的家庭,這麼些年,妻子辭掉幹得好好的中學教師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沒想過要辜負她。他若是辜負她,她真是什麼都沒有了,一個40出頭的女人,沒有工作沒有事業沒有朋友,她怎麼活?況且,許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覓新歡拋棄髮妻,他不想也掉進這種俗套,犯這種通俗的常見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沒有動心,他只是考慮怎麼讓嘟嘟少受一點傷害就退出去。但是現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們想要什麼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鬧、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開除掉。嘟嘟真是一個水晶花瓶,而且因為對他無望的愛,這個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懸崖邊上,隨時可能掉下來粉身碎骨。最後,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後來,他連晚上都不回來了。他說,實在太忙,不趕回來了。後來又說,想一個人靜靜。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說不回家吃飯時一樣,綿長而細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壓迫,但是不敢掛電話。最後,她說:「這樣吧,你要回來吃飯就打電話。」
     
    他想,這等於說,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會做好他的飯,還有那罐湯,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從現在起,沒有他的飯了,沒有人等他了。他有點失落,但是馬上感到了巨大的輕鬆。這太好了。她當然會有看法,也會生氣,會傷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會主動挑破、發作出來。這些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選對了人結婚,現在又一次這樣覺得。在愛上別人之後這樣想,也許有點荒謬,但是他就是這樣覺得
     
    他不喜歡租房子,他說哪怕只住三個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我不住別人的地方。嘟嘟欣賞地看他,說: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說要買一套房子,全裝修的,帶全套傢俱和電器的,「只要帶上牙刷就可以住進去。」他愉快地說。嘟嘟卻不要,她說那種房子沒有風格,她不喜歡。最後她讓他住到她那裡去。
     
    嘟嘟一個人住著兩房一廳,是父母給她買的,裝修是她自己來的,是很現代的簡約風格,但是卻比華麗更費錢的那種。全套北歐風情傢俱加全進口潔具,一色的白,臥室裡連地毯都是白的,這不是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氣派。看來她父母確實把她寵壞了。
     
    嘟嘟為了歡迎他,給他買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沒有聽說過,只記得她說那是某個國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歡這個牌子,她說皮膚感覺到的奢華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實。但是沒有睡衣,她說他不需要。真的,一旦上床,他們都不再需要衣服。
     
    新鮮的愛情,新鮮的瘋狂,新鮮的住處,新鮮的氣氛,好像連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幾個月的時間過得像飛一樣。
     
    也有問題。問題是出乎意料的小問題:他們還是會肚子餓。
     
    他是半個公眾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飯。嘟嘟一個人出去買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覺得好笑,說:「我兒子最喜歡吃。」嘟嘟就變了臉,拒絕再買了。
     
    只好叫外賣,從茶餐廳的簡餐到永和豆漿,從日式套餐到避風塘,從披薩到義大利通心面,他們都叫了個遍,外賣沒有湯,他們有時喝罐裝的烏龍茶,更多的時候喝可樂。
     
    慢慢的,吃飯成了個苦差事。因為難吃,而且他必須掩飾他對這些食物的難以下嚥。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乾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彈性的米飯,更思念一碗熱熱潤潤讓味覺甦醒的湯,冰涼的飲料怎麼能代替湯?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這些簡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說。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滿,嘟嘟就會生氣:那我們出去吃啊,什麼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歡吃這些!還不是因為你!或者說……我知道,你又在懷念你過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了就明說嘛!
     
    每次他都要冒險出去請她吃一頓飯才能平息。
     
    吃飯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個甜蜜的小巢走的時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裡吃一點東西?不然等一下進了門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親熱,然後吃點吃不飽的東西,半夜又要餓醒。
     
    按照現在流行的劃分,嘟嘟在這個城市裡應該算個真正的「小資」了。說她真正,是因為她小資得天經地義,而且不是為了在人前裝樣,她不欺暗室,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更下功夫。他從來不知道一個女人可以為了享受,這樣認真把錢不當錢,這樣一絲不苟。她的內衣比外衣更貴,她基本上不化妝,但是她的保養品一套都是她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用了覺得不好就被丟在一邊。
     
    她說:「用名牌有什麼?把過期的名牌化妝品丟掉,那種感覺才算奢侈,我喜歡!」
     
    她也解釋為什麼這樣:「我要讓自己眼睛看的、耳朵聽的、皮膚接觸的都是好東西,這樣氣質才會好。」
     
    嘟嘟有兩個愛好,一是健身,一是讀村上春樹。她不但有村上春樹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種都不止一本,有各種版本,他懷疑只要國內有的她都買齊了。甚至還有日文原版的,雖然她不懂日語,「我可以學啊!」她唱歌般地說。只要有空,她就會隨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樹,隨便翻到哪一頁,開始看。看著看著,她的眉頭就會微微蹙起來,光潔的臉似乎突然長了幾歲。書架上、沙發上、床頭、甚至洗手間的梳粧檯上,都放著村上春樹,有的合著,有的打開封面封底朝上趴著。
     
    他看過幾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夢和幻境,不知道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想說什麼。這麼亂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裡面看到了什麼呢?是什麼吸引了她?他沒有問,怕她根本不解釋,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輕了,她的年輕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種理直氣壯,這一點讓他感到可愛,也有點怯意。
     
    沒想到有一天,他一走進門,就看到嘟嘟因為興奮而泛著粉紅的臉。「今天有好東西吃!我給你做!」他望著她,好像她突然在說英語,雖然他能聽懂,但是一時反應不過來。她又說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真是好消息,他能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著嘟嘟走進廚房。眼前的廚房一掃往日的清寂,熱鬧得像個小型超市,工作臺上放著兩塊碩大的案板,嶄新的,上面擱著兩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長的、帶著鋸齒的刀,旁邊還有紅的火腿、綠的黃瓜、嫩黃的乳酪,一大袋蔬菜,還有一個長麵包,還有五顏六色的罐頭,瓶裡袋裡的各種調料。這是個地震後的小型超市,一切都顯得有點凌亂,嘟嘟的頭髮上也黏了一抹可疑的黃色膏體物質,但是也顯出了熱誠,心無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種。
     
    他感動地表示要幫忙,嘟嘟堅決拒絕了,要他到廳裡休息、看看報紙。她把他推到沙發上,把報紙遞到他手裡,甚至給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龍井,她笑著說:「剛買的。茶莊的人說是新茶。」然後她就像一個賢慧的妻子那樣進了廚房。
     
    嘟嘟終於忙完了,讓他坐到餐桌邊。他急切地過去,看到了餐桌上的東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塊的,一摞一摞的幾摞,旁邊點綴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條。中間是一大盤紅紅的、一片混沌的東西,仔細看可以辨認出裡面有臘腸一樣的東西。惟一熟悉的東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搾。
     
    嘟嘟說:「怎麼樣?」他說:「看上去很漂亮。」他決定先從容易接受的開始,就自己倒上啤酒,開始喝。嘟嘟一邊解著身上的圍裙,一邊興致勃勃地說:「這不是一般的東西,這可是村上春樹餐啊。」
     
    「什麼?」他趕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樹的小說裡寫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個村上春樹美食書友會,根據他書裡的描寫,編了一本村上春樹食譜,讓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這本食譜做的。好玩吧?沒想到吧?」
     
    原來是這樣。他拿起一摞三明治,「這是什麼三明治?」
     
    「黃瓜火腿乳酪三明治。《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生物學家的孫女做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生菜葉子要用涼水泡,吃起來才脆。麵包片上要先塗上厚厚的黃油,不然蔬菜裡的水分容易把麵包泡軟。最後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買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齊吧?」
     
    他吃了一口,為了躲避作出評價,就指著那盤紅紅糊糊的東西說:「這是什麼?」
     
    「番茄泥燉史特拉斯堡香腸。我買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腸,還好書裡注明原味維也納香腸也可以,就用了維也納香腸。主料是番茄丁和維也納香腸,調料是大蒜、洋蔥、胡蘿蔔、芹菜、橄欖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羅勒、番茄醬、鹽、胡椒、糖,我數過了,一共13種。本來想做蘑菇煎蛋捲,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裡的,早期作品,風格不一樣,所以做了這個,這也是《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的,就是世界末日當天,他和圖書館女孩過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裡湧起了愛憐,但是仍然沒有動,倒是嘟嘟,把一條香腸用餐刀切成幾段,用叉叉起一段,送進嘴裡,「哎呀,太棒了!另類!濃烈!豐富!絕對村上春樹!」她吃著,又喝啤酒,漸漸的眼裡泛起了迷濛,又說了一些「真是憂鬱世界的美味情懷」、「對於揮別人生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一天」之類的話,他知道,她已經進入了村上春樹的世界,正在裡面扮演一個角色,這些都是台詞了。
     
    他也作出毫不遲疑的樣子吃了起來。這麼難看的東西,居然不是非常難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麼長的時間,動用那麼誇張的陣勢,那麼多的調料,他還是覺得有點可笑。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麼這個人的品位真成問題。不過這麼出名的作家,應該不會這麼粗糙。慢著,這個叫村上春樹的人,會不會故意戲弄這些崇拜他的人呢?這樣想,又馬上覺得有點對不起嘟嘟,於是努力往嘴裡塞進一疊三明治,馬馬虎虎地嚼幾下,急忙用啤酒把它沖下去,感覺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國內航班的經濟艙裡。
     
    什麼玩意兒呀,就是夾餡麵包片,怎麼看都是簡單對付肚子的東西,好吃?見鬼吧。搬出川端康成來也沒用。看看中國的小說家,看看《紅樓夢》,裡面寫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見識!可是這些他都沒有說,因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讓她傷心。何況說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這頓難忘的村上春樹餐,他最後說了一句:「以後不要這麼麻煩了。在家裡吃越簡單越舒服。」
     
    「今天這樣不是很舒服嗎?」嘟嘟奇怪地反問。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來,輕輕愛撫著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會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湯,吃起來就夠好了。」他說完這句話,看到嘟嘟臉上的月亮被雲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
     
    他們都不願意想起一個人,一個女人。但她總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候出現。就像一個狡猾的債主,從來不會攔在大路中間,讓你可以放心地開車回家,回到家門口,也不會看到有人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於是你鬆了一口氣,走進房間,打開燈,卻猛然一驚,角落裡赫然站著一個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個。
     
    她聽見門鈴響的時候,有一秒鐘以為是他回來了。但是她馬上知道不是。先從貓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個女人。
     
    她打開了門,一個年輕女孩出現在她面前,有著緊繃的臉頰和鮮嫩的皮膚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發問,這個女孩子說:「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這個女孩是誰。她打開門,請她進來。像一個有禮貌的女人對待丈夫的朋友那樣。嘟嘟從她臉上尋找一點情緒的流露,沒有找到。
     
    她讓嘟嘟參觀了他們的家,但是沒有讓她看臥室。然後她們坐了下來,喝著茶,一時都找不到話題。嘟嘟說:「謝謝你接待我。其實我今天來,一是想看看你是什麼樣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飯。」看到她臉上的驚訝,嘟嘟急忙解釋:「我總聽他誇你是個高手,最簡單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點為難,想了一下,說:「那,你就在這裡吃一點便飯好了。」
     
    嘟嘟像一個真正的客人那樣,坐在餐桌邊等。看著女主人端上來一碗飯,兩個小碟,然後是一個瓦罐。她驚訝地睜大眼睛:就這些?女主人給她盛了一碗湯,一邊說:「平時我們吃飯,也就是這樣。他總是自己盛湯,脾氣急。」
     
    嘟嘟一邊聽,一邊看她的手勢表情,又注意湯的內容,簡直忙不過來。但是她還是發現女主人沒有碗筷,就問:「你不吃嗎?」她的語氣,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搖了搖頭。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還是不願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說什麼了。
     
    她喝了一口湯。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聲。然後她難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這就是白水青菜湯?」
     
    女主人說:「他這麼叫。」
     
    「你能告訴我怎麼做的嗎?」嘟嘟一臉懇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調課,面對著給她上課的老師那樣。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嘆了一口氣。然後說:「要準備很多東西。上好的排骨,金華火腿,蘇北草雞,太湖活蝦,莫干山的筍,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時候加上一隻陽澄湖的螃蟹,一切二,這些東西統統放進瓦罐,用慢火照三、四個鐘頭,水一次加足,不要放鹽,不要放任何調料。」
     
    嘟嘟難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蝦?還有那麼多東西,哪裡有它們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顧自慢慢地說:「好了以後,把那些東西都撈出去,一點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這些東西順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就是所謂的白水青菜湯?白水?這個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個男人說的是什麼胡話?他每天享用著這樣的東西,卻認為是非常容易非常簡單就可以做出來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這一瞬間,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愛情和愛情之間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這樣一罐湯嗎?」
     
    「是啊。早上起來就去買菜,然後上午慢慢準備,下午慢慢燉,反正他總是回來得晚,來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麼也準備了呢?他不是……」
     
    「你是說他沒有回來吃晚飯吧?是啊,都半年了,不過我還是每天這樣準備,說不定哪天他突然回來吃呢?再說我都習慣了,守著一罐湯,也有點事情做。」
     
    嘟嘟整個人呆在那裡。半天,才說:「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後失神地、輕輕地說:「他整天那麼辛苦,能讓他多喝一口湯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語,完全忘記了眼前還有一個人。
     
    嘟嘟突然說:「你今天都告訴了我,你不怕我學會了,他永遠不回來嗎?」
     
    女主人回過神來,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說,他不是已經不回來了嗎?又好像在說,他怎麼會不回來呢?好像在責備:你這樣說是不是有點過分啊?又好像在寬容,因為這問題本身很可笑。
     
    這樣笑完了以後,女主人輕輕地問:「你能這樣為他做嗎?」
     
    嘟嘟偏著頭,認真地想了想,說:「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說完,就站起來走了,走到門口,她站住,回頭一笑,說:「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來時那樣突然,毫無徵兆。
     
    又過去了一個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廚房裡,湯罐在煤氣灶上,微微冒著熱氣。女人的目光穿過後陽臺,往外看,好像看著樓下的草坪,又好像看著一個不確定的地方。
     
    門鈴響。她應著「來了」,過去開門。她剛剛發現家裡的米快沒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買了一袋米,還是那個牌子的東北大米,完全綠色無公害的,價錢比普通的新米貴了5、6倍。這是米行的夥計給她送米來了。
     
    她打開門,卻發現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話脫口而出:「怎麼?忘了帶鑰匙?」
    他回答:「是啊。」
     
    她馬上回到了廚房,丟下他一個人。他不知道她這樣算是什麼意思,有點想跟進去,又覺得不妥,一時有些渾身長刺的感覺。過了一會兒,她在廚房裡說:「等一下米行的人會送米來,你接一下。」
     
    他說:「哦。」
    「還是那種米。」
    「我知道。」他說。
     
    米行的人來了,他接下來人手裡的米袋,隨口問道:「錢付了嗎?」夥計說:「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雙手握住米袋的兩角,把它提進櫥房。她說:「放這裡。」他就放下了,同時感到如釋重負。
     
    這時他確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邊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邊。
     
    她好像看見他坐下來了,就說:「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她端著一個大托盤過來了。他想,家裡還是有改進,她不再分幾次跑了。托盤放到桌上,裡面有兩碗飯,兩碟菜:一個是蝦仁豆腐,一個是番茄炒蛋。一個小瓦罐。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說:「我先喝湯。」
     
    他從瓦罐裡把湯舀了小半碗。還是有綠有白有紅,還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麼一口,他臉色就變了。像被人從溫暖的被窩裡一下子揪出來,又驚又氣,又希望一下子掙醒,發現是夢,好癱回到溫暖的被子裡。
     
    「這是什麼湯?」他不敢吐出來,掙扎著把嘴裡的一口湯咽下去,急急地問。
    「白水青菜湯啊。」
    「怎麼這麼難喝?以前的湯不是這樣的!」他委屈地抗議。
     
    她嘗了一口,然後說:「白水青菜,就是這樣的。你要它什麼味道?」
     
    他放下調羹,審視她。她不看他,臉上沒有任何波動。她還是那麼喜歡吃飯,但是現在不像過去,好像沒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樣子,她把蝦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飯拌在一起,自顧自吃起來,吃得很香。他乾脆不吃了,點起了一支煙。過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煙的。但是現在,這些好像無所謂了。她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吃完最後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盤裡,然後正視著他,說:「我們家以後可能要雇一個鐘點工,我找到工作了,家裡這麼多事。」
     
    他吃了一驚,「工作?什麼工作?」
     
    「到烹飪學校上課。」
    「你?當烹飪老師?」
    「你忘了,我本來就是老師。烹飪考級我也通過了。」她說。
     
    剛才那口難喝的湯好像又翻騰起來,他脫口而出:「這麼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現在怎麼這樣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他不該這樣說。理虧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對不起她,不管她做什麼他都失去了質問的權利。而且這些日子,他幾乎不回家,讓她到哪裡找他商量呢?他現在這樣說,只會給她一個狠狠反擊的機會,反擊得他體無完膚。
     
    但是,她沒有反擊,她甚至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這一眼,讓他真正開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離,好像漆黑的夜裡,四下無人的廢園子中井口竄出來的白氣,讓人感到寒意。

  • 墨少寵妻甜蜜蜜 在 女人我最大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06 22:30:00
    有 214 人按讚

    包大哥在自己的社群平台上,
    不是在跑跑跑,就是在放閃寵妻~
    說他是「寵妻魔人」實在無誤…
    (默默戴起墨鏡 😎

    包偉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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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墨少寵妻甜蜜蜜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6-01 23:29:28
    有 1,754 人按讚

    [我想,關於長大這件事](葉佩雯)
    有人才認識了四個月,就已經懷孕三個月、有人交往七年卻才結婚半年就以離婚收場、有人求婚時說:「我會連妳的家人一起照顧」,婚後改口:「妳爸媽是妳爸媽」、有人為了忘記一個男人而和另一個男人結婚,人妻的身份卻讓當初得不到的那個人回來了⋯⋯。

    我想,關於長大這件事,就是從來不曾想過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發生了,然後逐漸與之共存的過程。

    說來可笑,人生的進程竟像是向下沉淪。

    那些我曾想與他結婚生子共度一生的男人,現在明著與別人發展成了這樣的關係。在接連聽見前男友們結婚生子的消息後,我嘲謔的揚起一抹苦笑,想著我和他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導致我們無法走到最後。雖然總是好險好險地拍著胸口說「幸好不是我」,可是是什麼把「一定是我」變成了「幸好不是我」?

    我有種預感,如果我沒有想清楚這點,往後的「一定是我」都會變得無疾而終。而我不想悲觀地接受命運使然的論點,我想在有限的緣分中開創出屬於自己的最大值。所以即便情感上抗拒去回想那些甜蜜而沉痛的記憶,理智上還是為自己展開了一段偵查辦案,逼自己直視可能的解答。

    當然兩人世界裡,自己並不是唯一的變因,對方也是。但我想探究的是自己為何可以背棄了自己的海誓山盟、海枯石爛,我才能明白往後要在怎樣的條件下,才不會成為自己對自己說謊、將自己寵溺成自私軟弱的人。

    K先生是我所交往過的男人中,率先結婚生子的。當然他的年紀也是最大,所以會有這樣的結果我也並不意外。不過如果將戀愛用人生歷程來分成幾個階段,社會責任的輕重,將是筆墨濃淡的主筆。我與他相戀在我剛出社會之際,恰是肩上的擔子剛剛壓上,還感覺不出實際壓力,會為了所謂「責任感」感到天真驕傲的時候。

    正式在一起之後,我們很快就算是同居在一起了。他的家庭關係不好,自高職畢業後就一個人出外工作自立自強養活自己。這樣的人在有交往對象之後通常都會與另一半締結一種非婚家庭關係,一方面彼此照應生活所需,成為心理依靠、一方面打炮不用特地花錢開房間,滿足生理需求。

    有趣的是,我是他在外偷吃的女人。所以我們所謂的「正式」在一起,便是在我打敗元配篡位成功之後發生的事。而在那之前,我們已經祕密進行了將近一年的地下活動。

    我永遠難以忘記,我陪他去從「他們」家搬出來那天,他臉上帶著怎樣複雜的堅毅與憔悴,一種想要快刀斬亂麻的決心和對舊有舒適圈的依依不捨,弔詭的同時寫在他疲倦的臉容上。我雖然開心他願意為了我與前女友做個了斷,但看見他這樣兩難的神情,卻也有些必須按捺住想叫他算了就回頭上樓吧的心疼。

    在還沒找到新房子的過渡期,他先回到老家居住。也因著這個緣故,我第一次有機會接觸他的原生家庭。環境不算凌亂,看得出來有在維持整理,但傢俱裝潢畢竟傳統老舊,洗石子地板配上木製桌椅,總令人難以產生耳目一新的觀感。加上他和家人的關係不好,這樣的家庭會讓人想逃離也是在所難免。

    那陣子,與前任的心理切割和與原生家庭的試圖重新融合,讓男友的心情盪到谷底。所幸,在他妹妹的幫忙下,他很快地找到了新的居住地點,是和妹妹一起分租一棟電梯華廈的兩房一廳。由於妹妹是一位極愛潔的人,我們倆在「外人」的監視下也不好意思太過任性妄為,因此住在那棟房子裡的歲月還算是清清爽爽,不會做菜的我甚至偶爾會有樣學樣的洗手作羹湯,為生活增添情趣,倒也換得了一段駕馭了生活浪濤的平靜日子。

    不過,好景不常,房東在半年後突然要收回房子,要我們另覓新居,同時妹妹結交新的男友,欲搬去與新男友同居。關於生活的擔子在經歷這些風波以後,算是又重重的壓回肩頭。不過,此時的我,已經經過了一年小三隱忍的歲月,又和他度過了半年的歲月靜好,我出社會工作也要兩年了、我的薪資水平與生活水準都還在中產之列⋯⋯綜合上述種種,沒道理我們倆單飛以後會過得比較不好。再加上在和我在一起之前,男友已經和前女友有過頗長的同居經驗,以自我主義的心態,更認為自己不可能會在「生活」的環節上輸給前女友。

    我抱著信心和期待與男友展開新生活,決心將自己打造成wife material。畢竟一個女人一生總有一個時刻都要這麼坦然地走入家庭,而亞洲女性不知為何在走入家庭後都會自動生出一種持家技能,像是月經突然來潮代表子宮的成熟能孕育生命。他是我第一個這麼以「結婚為前提」的對象,有別於學生時代沒有經濟壓力只求激情爽快、不只解心裡的癢也解生理的癢的那種愛情,經過真正社會的洗禮,我們肯定也多出了一份相濡以沫的堅貞情緒。

    我愛他,所以我們可以;我可以養活我們,所以我們更沒有什麼不行。這不就是複雜愛情中所能精煉出最純粹的東西嗎?愛情與麵包的平衡,人世間所有悲喜幾乎都來自於這根槓桿的微妙搖擺。我抓住了兩個應該是等重的砝碼,在手上掂一掂,然後擺在橫陳在我們之間的那根扁擔兩端,撐起來。從此,在我肩上的是一個家,是我對愛情的終極幻想,而我抓住了那若有似無的泡泡,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愛情的重量。

    換到一個新環境,剛開始總是有些新鮮的。我們的新居樓下就是一座小型夜市,七坪左右的套房空間,除了不能開伙以外五臟俱全。男友當時手頭緊,我大方出借了一個月租金和兩個月押金,再一起添購了一些生活用品,並將新房子裡裡外外好好打掃一遍過後,真正的兩人世界於焉開展。

    生活公約在此時此刻突然成為生命中最重要的金科玉律。我會將脫下但還沒要洗的衣服仔細折疊好收回衣櫃裡、他在進家門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洗腳、所有垃圾進行有條不紊的回收分類、甚至在歡愛過後,還能收束一絲心神整理床鋪,拍平淫靡的痕跡。我們的愛情由激情長出尊重,理性與感性的消長來到一個甜蜜點,這樣的內外調和,大約就是人類世界最美好的樣子,烏托邦的形式。

    然後第一隻臭襪子開始出現在床腳、洗好的衣物待在沙發上的時間逐漸大於在衣櫃裡的、吃完東西也不急著清理了,可以和油鹹香味睡上一晚也不覺飽膩⋯⋯。若是誰都沒說什麼,那還能維持一種表面的和平;若是有誰忍不住動手整頓,嘴上的槍等於也跟著上膛,多辛苦、多犧牲、多想運用環境整潔達到天人合一,責任感成為愛意的等號,愛不愛我不是嘴上說、身體做,而是該隱晦而顯然的展示在周遭空間裡。

    自此我終於開始明白,愛情真的不是只要有愛就好了,麵包也僅是基本而已,更多的好像是對自我的提升與修養,可是這些通常我們都只有在曖昧的時候積極做個表面功夫,然後隨著對彼此的熟悉慢慢恢復自我,逐漸分不清楚你愛的究竟是我什麼、我愛的究竟是哪個你。

    脫去新鮮感的外衣後,不論是對彼此的、對新居的、對可能是永遠的起點的,我們變成一顆鋒芒的超新星,用原始赤裸的力量碰撞,形成宇宙還是兩敗俱傷未可知,我只知道我越來越討厭回家,回我們那個越來越髒亂黏膩黴菌滋生的小地方,而那曾是我全部的愛與靈魂的所在。

    我們吵的架越來越多,身體健康也隨著吵架次數惡化,我和他的皮膚的某塊地方都變得奇癢難耐,抓了紅腫,甚至長出突起。他賺的錢沒有我多,放假只會在家打電動,每個月月底還要跟我擋個三千、五千;我自己也好不到那裡去,開始和有錢的男人約會,享受一切都有價錢可以解決的舒適便利。我曾經是很愛他的,想到他和前女友在一起的樣子就整副心肺都要嘔出的狂戀;無法想像別的男人,只能和他有未來、有明天。可是生活的擔子把我們壓成什麼樣子了?竟連在這個世界上最肯定的一件事都能改變。

    我突然覺得人生好殘忍,給了我們一件這世上最美好的事,覺得擁有這個東西我就能夠抵抗全世界;卻又要急急地收回去,而且不用什麼手段,光是用日常就能損耗消磨我們。愛情抗戰變得愚蠢而廉價,我為何要為了這個連生活自立都有問題的男人神魂顛倒、在所不惜?究竟是因為愛情盲目了我?還是這世上本就沒有真愛,我們都只能自私地只為自己做打算?

    最後我們當然是只能分手了。我還清楚記得我和他分手的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當時的我們感情已經很差,我假藉工作之故,讓別的男人帶我去過了生日,並接受了昂貴的禮物。那晚我在男人送我回本家後,將對方送我的東西收好在自己的房裡,然後十分無奈地嘆了口氣,帶著一種驕傲與施捨的複雜情緒,用手機叫了一部計程車,回到我和K先生的小地方。

    那晚他為了我,特意提早下班。看他蹣跚進入家門的樣子,我知道他喝了酒,但不是為了開心的那種,是為了澆愁。我身為女友,一個曾經為他許下千萬個堅貞誓言的女子,自然很是明白他的愁苦,卻一點也不想替他開解。

    那時的我,對於這個凌亂狹小的家、對於我們早已不純粹的愛情,已經幾乎沒有任何依戀。

    他的眼神一觸到我,旋即閃現星光,那眼窩中的星火燎原,代表他的愛情多過我的,而我為此感到沾沾自喜,同時也感到不安。

    他在我身側坐下,慎重地自胸腹吐了一口氣,然後道:「生日快樂。」接著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包裝精美的禮物,遞向我。

    我接過,竟沒好氣地回了一句:「你哪來的錢?」

    「妳的生日,總是要送。」他喏喏回道。我從他的口氣判斷,定是又和哪個倒霉的朋友借錢了,然後又更生厭煩。

    我沒再多說什麼,三兩下動手就拆開了原先完美的包裝,裡頭裝著的是以他財力負擔不起的名牌手錶,但卻不是我喜歡的式樣,外觀設計只能虛妄地聲張其價值。被另一個男人用錢砸了一晚,我已經累了,再看見這麼張揚的禮物,我便道:「拿去退,不用幫我花這個錢,反正你也沒錢。」聽見這樣的揶揄他該要更刺痛地與我爭吵,但那晚或許是我們愛情最後一幕迴光返照,他竟軟了下來,章魚無骨似的纏繞著我,求我不要再和他吵了,我們合好好不好。

    我一開始掙脫,但愧疚憐憫的情緒油然而起,最後竟也在他的愛撫下脫去衣物與他燕好。但就剩下這樣了,動物性的交合。再多的情慾也收拾不了已經紛亂的情感,像我們再也無法乾淨整潔的小窩。

    天亮後,看著他一絲不掛的胴體,我知道我們已經把彼此最純真美好的給交換過了,然後我說了分手,要走。他懶懶地趴在床上看我,也終究不攔著了。

    由於在分手之前我對他的情感已經所剩無幾,因此分手後也沒有難過多久便恢復了單身的光彩;他更厲害,在分手一個月內便交了新女友,然後這個女人即是他現在的老婆。

    在恨一個人的時候,對對方最深刻的詛咒往往便是希望他找不到真愛,孤獨終老一生。但當我得知他們共結連理的消息,我僅是有些嫉妒,也很快雲淡風輕。才明白,原來沒有愛了也就沒有恨了,愛有時是恨的起點、有時是恨的一體兩面;反之亦然。我已經忘了當初我究竟愛他什麼、也不太想理解我們為什麼沒辦法走到最後,只是有點好奇,那個女人為什麼可以取代我,成為那一個人,雖然後來的我也不是很想成為那一個人就是了。

    聽說那個女人很能無條件地包容他(跟當初的我一樣)、很會照顧整理他們的地方(跟當初的我一樣)、很愛他(跟當初的我一樣)、認為他是她非嫁不可的男人(跟當初的我一樣)。

    如果上述那些我都有,我沒能和他走到最後,另一個人卻成功了,我們只能很無奈地把原因歸咎於命運使然、個性不合這樣籠統的邏輯。然後雙手一攤大嘆生不逢時、遇人不淑。這樣想很簡單、很直觀、腦的耗氧量相當低,以求生存為設計的原始大腦相當偏好這樣的自我解答,然後繼續猥瑣的期待新戀情、期待能有一個人帶來生命的真諦。然而在他之後,我的期待總是一再落空,所有看起來能給我指引一條方向的男人都讓前途更加迷茫,不論我如何包裝自己、學習將自己弄得更漂亮、使出多少魅惑的手段,結果還是一樣。

    我想問題似乎不能這麼簡單地說是生不逢時、遇人不淑了。有鑒於在他之後我只交過一個正式男友(其他都在曖昧階段便無疾而終),而且非常短暫只有交往三個月,還是我回鍋的高中初戀情人,所以我僅能從K先生這個我出社會之後唯一交往過以結婚為前提的對象為破口,去推敲我和他老婆之間的不同。

    在他人面前,我時常自戀的大言不慚是因為我太好了,好過他老婆太多,他配我不起才無法繼續下去。不過有一次,我竟被一位和K先生的共同老友潑了一桶冷水:「其實我真的覺得他們現在過得挺好的,他們住的地方不大,也還在租房子,可是他老婆真的很會照顧家裡,我跟我女朋友去過幾次,都覺得蠻溫馨的。」這根芒刺在背徹底穿過心肺,我從這番話中隱約看見自己真正的問題所在。

    其實K先生與其妻能在和我分手之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姿就交往,用屁股想也知道,在我和他分手之前他們大概已經暗渡陳倉。同樣是小三身份篡位成功,我與其妻對他的愛意應該相去不遠是真的,那麼能不能進入下一個階段的關鍵變因,就粗略地只剩會不會照顧家裡這項技能而已。

    我想起和他一同單飛、從和妹妹一起的居所搬出來的那段時日,我從一開始的信心滿滿到最後的逃避擺爛,我不諱言自己對那段感情的付出已經夠多了,可是我真的盡了全力嗎?

    我其實沒有。

    再怎麼愛他、經濟能力再怎麼自給自足,我依舊沒有對「生活」這件事負起該有的責任。愛不能解決一切、錢也並非萬能。轉頭看看我個人十分凌亂的房間,我有些悲哀地領悟到,即便每年生日蛋糕上的蠟燭都多上一支、法令紋隱隱約約地深刻,我仍舊沒有成長,仍像是滿懷情慾亂發亂射的青少年一樣,連最基本的照顧自己都做不到。可是脫離了筋骨時常因抽高而痠痛、乳房因經期而腫脹的青春期,我發覺自己可以一而再、再而三重新加值的情感能量也越來越少了,像是重複充電的手機電池,即便充飽了還是不敷使用一樣。

    我好想愛,可是我怕我再也揮霍不起。

    當我把自己的情感用完,我如果沒有長大,我還剩下些什麼?

    原來超級英雄不是只要有超能力就好,心也要相對強大,才有可能負擔得起這樣的能力。我一直拿自己充滿了愛這點當作賣點,卻完全沒意識到,少了愛就什麼都不是這點也挺丟臉的。當愛沒了依附就成了扶不起的阿斗,我除了愛人,我還會什麼?又說愛與恨是相生相對,當我能力不足,愛最後都變成恨了,不是點石成金的魔法。突然這空有一身的能量也挺可怕,不如做個沒有情感的機器,對這世界的貢獻還要多上一些。

    至此,我終於肯承認自己的確沒有相對應於愛的能力。我很愛每一個經手的男人沒錯,也為他們激出了春蠶到死絲方盡的能量,無時無刻不想著他們,想將自己綁縛在他們的雙腿之間,成為第三顆陰囊。但除了這樣淫賤地蜷縮,我在生活之中還真是毫無用武之地,對人生除了戀愛之外不做他想。

    其實讓我變得卑劣下流的從來不是那些我聲嘶力竭去愛的男人,是無能的我自己。

    如果我還想結婚生子,我就必須開始實習戀愛以外的事情。愛情這支股票我已經投入太多也慘賠不少。是時候去換換投資標的,看能不能多少拿回一點。反正我也是一個人,不停意淫那個現在沒有的未來的對象,也實屬過於變態兼之不切實際。

    我很粗糙的歸納出自己其實沒有「持家」的能力,才讓我與K先生的愛情多了一個被人有機可趁的空隙,但若要我突然就能把自己的家給照顧好了,根本是天方夜譚。但,自己的房間呢?我有沒有辦法,至少,把房間給整理好,由小及大、見微知著、由外而內,也漸漸地把自己的心給整理了?

    有了這樣的想法以後,我開始去尋找合適的作為。那時,坊間有一本很紅的關於「整理」的書籍,由日本人近藤麻理惠小姐所著的《怦然心動的人生整理魔法》。我在朋友的推薦下去圖書館借了這本書並開始研讀,然後發狠照著裡面的方法整理了自己的房間。方法不難,但要徹底實踐也並非易事,因為需要將盤據在房內的所有物品全數取出,一樣一樣分辨是否還有「心動」的感覺,來決定物品去留,並分區、分類,依近藤小姐所創造的方法折疊、放置。

    光是把房間裡的所有東西都拿出來「感應」一遍並丟棄,就花了我大概一週的時間,然後再花了一週重新整理歸位物品。每天都是下班後拖著疲累的身軀繼續與懶散奮戰,試圖抗衡那令我人生不斷沉淪的真實自己。在這單調無聊看似無止無盡的整理過程中,我突然發覺,其實我的敵人不是K先生、不是其妻、不是那些玩完我就不愛我了的男人,是我搞不清楚狀況就無盡寵溺的自己。

    這些堆疊了就忘記了的物品、重複購賣又放到過期的東西,就像是那些男子對待我的態度,因為我就像是一個什麼都有卻什麼都不深刻、令人眼花撩亂的女人,真實的我究竟有什麼好,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別人怎麼會清楚。

    房間整理好後,「維持」也成了一門學問。近藤小姐的整理術的好處,就在於徹底實施過後,維持起來也相對容易。但當自己逐漸變成稍有潔癖之人後,才發現,原來,灰塵、髒污、凌亂,並不是下定決心清理一次就再也不會出現的東西。而是一直、一直地,會在各種軟弱無力的時刻出現,不斷測試你與之抗衡的決心。

    心境的轉變與成長也並沒有神奇地在房間整理好那天就突然發生。而是在無限循環頭髮掉了、灰塵落下了、殺死蟲子了的過程中,有點無奈有點煩又有點驕傲地將之清理的動作裡,逐漸體會了壞事從來不會停止發生,它會不斷、不斷地落下,所以我們必須不停、不停地清理,用恆久的耐心、用各種被磨礪出的人生小智慧、甚至與人交際的道聽塗說,一次次嘗試、動作,才有可能把生活維持成一個得以見人的樣子。

    然後我明白了我的愛是一種極為珍貴的點綴生活的魔法,是蛋糕上的草莓,它過於甜美容易令人為之瘋狂,但若沒有樸實無華的堅實基底,最終也是令人眼花撩亂膩了罷了。愛讓我們體現平凡生活的美好,卻無法彈無虛發無限使用。除了愛的以外的一切其實和愛是相輔相成的,是我高空彈跳時的降落傘。我與K先生沒能走到最後的原因即便可能沒有那麼簡單,畢竟很會整理家務的人也會離婚了,但我至少願意從我一直缺乏的地方下手,一次次完備自己,再也不拿自己很有愛來當作不努力的藉口。

    我的年紀也不小了,濃重的愛也確實漸漸少了,我想留著一點庫存給真正有能力照顧自己也照顧我、給願意好好胼手胝足於生活的人,我們能於日常的辛勞中偷拿出一點愛情的果實相視而笑,然後終於不被每日巡迴不停止的壞消息毀滅,而能用積累於手掌的厚繭去面對。

    小時候只要一失戀,除了找每個朋友大吐苦水尋求一輪安慰以外,我同時也很愛上網看一些「愛自己」、「你值得更好」⋯⋯等言論的文章及討論。那有一種邪教般飲鴆止渴的作用,總能讓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看得頻頻點頭稱是又感覺自己似乎充滿了能量。並且我會非常著迷於一種無言的復仇,想方設法將自己的生活、外表弄得更勝以往,尤其在社群網站興起之後,所有可能被看見的照片、貼文,都藏入了大量顯擺的心思,似乎只要自己的客觀人氣甚囂塵上,對方的後悔積分就會跟著水漲船高,我就能在這場其實已經是輸了的戰役中,隱隱約約地也贏回了什麼。

    時間是最簡單也最深沉的智慧。當我隨著光陰流逝逐漸忘卻那個曾經最在心上的人,我們往往會誤會是因為自己成長了、更好了,所以可以瀟灑拋下那些其實不夠好的東西,包括配不上自己的愛人。但當我還陷在輸贏的二元對立中,無法放下個人成見的時候,我其實還是一樣,沒有因為更精緻的妝容、更出色的打扮,甚至更正點的身材、更豐富的生活而擁有更正確富足的心靈。我依舊貧乏,想要贏、想要關注、想要愛。我還是不知何謂愛自己,更好的人也沒有因此愛上我。

    我從來就是一個沒有潔癖的人,從小到大的房間都令人不忍卒睹。雖然世上也有亂中有序、大智若愚的言論,我也常常拿來當作自己不愛整潔的藉口,反正出門在外別人看見的地方光鮮亮麗就好。可或許是內在反映外在,我其實也不是這麼喜歡自己的生活型態,只是懶得改變所以乾脆以為自己喜歡這樣。

    如果人的一生就是為了接受原本的自己,那麼我們就當動物就好了,出生、成長、交配、死亡,腦子恐龍大小便好,想那麼多幹嘛。可若我們得以在千萬年的演化中突破了,勉強地長出了不同於黑猩猩百分之一的基因,這項變因應該就是為了要讓我們改變,得以遇見更好的自己,有機會透過自己的選擇與作為,真正地去愛上自己。

    在不斷地透過選擇、改變、努力、維持生活的過程中,而且是向內的,是只對自己負責,不需放上網供別人按讚,每天會有點辛苦、有點抗拒的那種,我逐漸明白其實愛自己是要放膽讓自己吃點苦頭,去做想像得到但還做不到的事情,然後逐漸熟悉,發覺自己其實有能力、真的值得被愛,然後能力越強,自信心也越充滿。

    這樣講好像很奇怪,可是我真的在每天讓自己吃一點苦的過程中,漸漸更喜歡自己了。

    當然也會有對自己失望的時候、想做到但做不到的時候,可是明白自己的極限不才是真正地愛自己?真心心疼自己的軟弱與無力,不是意淫那個想像中無敵的、全世界都愛的自己,放開胸懷接納自己可悲的可愛,不論好壞,都願意與自己共存共榮,才能稱之為真愛啊。

    在我學會愛上自己以後,我清楚自己真的極好,所以我不會再去選擇會讓自己辛苦的男人;我在與人相處的過程中,也能了解誰沒有幾樣過不去的缺陷,所以不容易得理不饒人。

    結果我因為愛自己而更會愛人了。由內及外,我竟看見了生命的完整。

    現在的我的房間,一個月有半個月是亂的。在每次衣服剛洗好曬好,一批批丟回來那幾天、剛出國回來那陣子,總會一張雙人床只剩單人床的空間可以睡。但總在某個時刻,我會突然看不下去,動手發狠整理一番。也由於有打好整理房間的基礎,不出半個小時就可以整理成自己可以接納的樣子,清清爽爽地在床上做大字蝴蝶。

    我努力了、嘗試了,並找到自己的極限,和自己和平相處。然後我回想起曾經的戀情,發現即便其實是現在這樣「最好的我」,也不見得能和K先生走到最後。他需要的,或許是在家務方面更強悍的女人;我需要的,或許是在家務方面更包容的男人。他需要的,或許是在經濟方面更不斤斤計較的女人;我需要的,或許是在經濟方面更強勢的男人。我擺脫了過去盲目的愛情,為自己理出一片天清氣爽,終於能不後悔了、不再計較輸贏。我們就是人生的旅途中曾一起走過一段的同伴,有過歡笑、有過淚水,但曾為彼此付出的愛情是上天甜蜜的禮物,從對方身上看見的自己的缺乏的技能,才是為未來路程實用的工具。

    我從那段混亂髒黏的的愛情裡立定跳遠,我知道和下一個男人結合的時候不是只要愛、只要錢就足夠,我還得將自己修養為真心喜歡自己的人,我才不容易失衡、不容易怨天尤人,我才有實現心裡理想戀愛的可能。

    我想,關於長大這件事,就是從來不曾想過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發生了,然後逐漸與之共存的過程。

    不過,現在的我已經不認為這些接踵而來的奇情故事是拉我墮入地獄的鬼手,而是實實在在的我生活的一部份,不會止息,但我也不會害怕,像每日落下的灰塵、毛髮,那只是日常,只要我們懂得清理它。

    過去曾經真心愛過的戀人得到了幸福,我也在失去他們的過程中尋回愛上自己的能量。長遠來看,這個世界其實充滿了好事。我的愛不再變成恨,我的恨也都成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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