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報備支援相關法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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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報備支援相關法規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抗爭少女日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香港國安法】 #換日線字典 「如果我們不出來回擊,這很可能就會是最後一次了」── 距離香港反修例運動將近一年,港人的抗爭還不得以停歇。24 日香港民眾齊聚港島區抗議,而港警出動 2,000 人戒備並以催淚彈和胡椒球驅除群眾,並至少逮捕了 180 人。迫使港人在此時上街的「惡法」,便是將在...

  • 報備支援相關法規 在 抗爭少女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26 1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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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國安法】 #換日線字典
     
    「如果我們不出來回擊,這很可能就會是最後一次了」── 距離香港反修例運動將近一年,港人的抗爭還不得以停歇。24 日香港民眾齊聚港島區抗議,而港警出動 2,000 人戒備並以催淚彈和胡椒球驅除群眾,並至少逮捕了 180 人。迫使港人在此時上街的「惡法」,便是將在本月 28 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港版國安法」。一位 19 歲的抗議者告訴《華盛頓郵報》:「或許明天,香港就會變成中國,然後我們就不能在網路上批評任何一字而不被逮捕。」而這所謂的「港版國安法」,在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與鄺頌晴於《華盛頓郵報》的投書中,更被形容為「香港自治的最後致命一擊(final nail in the coffin) 」,且是中國對於香港「一國兩制」的公然破壞。
     
    ▍什麼是「港版國安法」?
     
    「港版國安法」來自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2 日公布、全名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當晚消息一出,引起國際關注;再加上 27 日香港立法會將二讀辯論具爭議的《國歌法條例草案》,讓反對民眾迅速決定在 24 日上街抗議。假如 28 日中國全代會通過「港版國安法」,最快於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 6 月底開始立法。目前在草案中已經提及會制定法律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外國勢力干預香港等行動,並且授權中國國安機關在港設機構。而且「港版國安法」將直接列入如同香港憲法的《基本法》附件中,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公布實施──總而言之,中國當局直接繞過了香港政府的立法程序,強行執行「港版國安法」,也被香港民主派形容是搶奪香港的立法權。
     
    ▍香港觀點:「港版國安法」是要鎮壓香港恐怖主義?
     
    香港公安局局長李家超 24 日在公安局官網發表一文,以「恐怖主義在滋生 支持建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為題,支持「港版國安法」。李家超表示:「自去年至今已有十多宗涉及爆炸品及危險品的案件,種種跡象顯示本土恐怖主義正在香港滋生,社會大眾必須正視問題,不容許恐怖主義在香港落地生根。」並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而李家超「作為保安局局長,全力支持全國人大《決定》。」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也在 25 日表示會全力支持草案,並「帶領警隊與保安局轄下的其他紀律部隊,共同努力維護國家安全」,鄧炳強認為「港版國安法」將「有助打擊港獨勢力。」同時,80 多名建制派區議員則透過聲明表示支持立場。他們認為反修例風波破壞社會安寧,全國人大立法完善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更是在守護「一國兩制」,合情合法合理,呼籲全港市民支持。
     
    另一方面,370 多名香港泛民主派區議員發表聲明認為,「港版國安法」將讓香港自由化為烏有,把香港未來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更會令「一國兩制」淪為空談,並且反對以任何形式收緊香港的民主自由。學運領袖黃之鋒和鄺頌晴在《華盛頓郵報》的投書便直言,北京當局選擇現在出手是利用各國正忙於新冠肺炎疫情時,起早各項對香港的掌控。他們也認為在草案的「顛覆」、「分裂」等法條用詞並不夠明確,這恐將成為侵害人民自由和基本權利的鎮壓工具。他們在文中最後說:「我們再一次的請託大家與香港人站在一起。」
     
    ▍外媒、外國政府立場
     
    針對「港版國安法」,英美歐各國都發表正式聲明:美國國務卿龐貝奧(Michael Pompeo)譴責中國單方面、獨斷地將「國安法」強加於香港,並說:「這個繞開香港制度完善的立法程序、並無視香港人民意願的決定,將為北京在聯合國報備存檔的《中英聯合聲明》中對香港所做出的高度自治承諾敲響喪鐘。」在此聲明中,美國更形容「港版國安法」是「災難性」的;英國、澳州和加拿大的外交部長則共同發表聯合聲明:「我們十分關注中國提議引入涉及香港的國安法」,更說在沒有香港人、香港立法、司法機構直接參與的情況下推出涉及香港的國安法,明顯地破壞了保障香港高度自治的「一國兩制」原則。
     
    進一步來說,《紐約時報》便認為中國對香港的收緊掌控只是「開始」:中國推出的「港版國安法」,並不是輕率之舉,其實是醞釀已久的蓄意行動。如同黃之鋒投書所說,中國是運用全球應對疫情流行時,在東亞地區展示自己經濟、外交和軍事的實力。回顧過去一年的反修例運動,美國聖母大學教授 Victoria Hui 就認為:「國際社會經常對中國穩步控制香港的努力表示反對,但並未採取過真正的懲罰措施;北京是在賭外國政府只敢繼續發聲,不敢採取行動。」
     
    牛津大學中國研究中心(University of Oxford China Center)主任 Rana Mitter 更直言:「中國現在是一個不再為自己的獨裁愧疚的國家。」──習近平在發表「港版國安法」的全國人大年度立法會議則說,中國的體制是「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
     
    《CNN》則分析「港版國安法」將對媒體產生「寒蟬效應」:香港長年以來是國際媒體報導東亞地區新聞的駐地基地,不過在「港版國安法」之下、將迎來更多北京壓力,香港媒體的自我審查將變得更多,尤其當報紙、電視台都成為中資之後,「香港大量國際媒體的命運成為未知數」,並預測外國媒體將再尋香港之外的分部基地。
     
    ▍後續影響:金融經濟中心洗牌
     
    在「港版國安法」草案出現世人眼前當天,香港股市迎來 5 年以來最嚴重的下跌──恆生指數在 22 日下跌了 5.6%。英國《金融時報》分析這是投資者們擔心北京通過法律,可能會在香港再次激發大規模抗議,使美國和中國之間關係進一步惡化。《紐約時報》則認為在中國更進一步掌控香港的「渴望」中,讓「香港置於中美之間日益加劇的衝突之中」,而雙方「採取的報復行動將削弱香港作為商業樞紐的吸引力。」
     
    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 Robert O'Brien 24 日在美國 NBC 上表示美府可能對中國、香港進行經濟制裁。對於「港版國安法」,他則說:「一個他們(金融體系)來到香港的原因是法規,那裡是自由企業制度(free enterprise system)、資本主義體系(capitalist system),那裡有民主和當地選舉。如果這些都消失了,我不知道金融體系要怎麼繼續待在香港。」倘若美方真的獻出經濟制裁,無疑動搖亞洲經濟版圖。中央研究院經濟所研究員簡錦漢就告訴《中央社》,若取消特殊待遇,「香港將不再被視為獨立關稅區,屆時美國將會向香港徵收與中國相同的關稅,進出口限制也會比照中國大陸,將大幅影響香港的金融中心與自由港地位。」
     
    不過針對爭議,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 24 日重申:「全國人大這一決定,針對的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影響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不影響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正當權益。」
     
    若香港失守,新加坡是熱門選擇,《彭博》專欄作者 David Fickling 就認為「新加坡將可能順理成章成為下一個亞洲金融中心。」《換日線》專欄作者 Mark Lin 則認為:「儘管香港局勢正面臨短期的挑戰與考驗,但中長期觀之,亞太地區仍呈現東京、香港、新加坡三雄爭霸國際金融中心之態勢;但反過來說,東京、香港、新加坡若要維繫亞太地區最具競爭力城市的美名,背後的政經體制能否良性運作,亦為支撐的關鍵之一」(全文:【評論】「香港已死,台北或成最大贏家」?亞洲三大金融中心格局未變,台北恐怕還差得遠)
     
    ▍對臺灣的影響
     
    總統蔡英文也在臉書上發表聲明,其中她提到:「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60 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我們希望香港情勢不致走到這一步,也將密切關注後續發展,適時進行必要的應變措施。」正是因為目前臺灣與港澳關係是依循「港澳條例」;與中國大陸則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因此若香港情勢惡化、淪為「一國一制」,根據《中央社》訪問國安人士,當香港的地位被根本性改變而危害台灣安全時,就會讓「港澳條例」中使香港成為特別地區的現況將不存在,在法律恐將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對此,近日在臺重啟銅鑼灣書店的創辦人林榮基說,希望臺灣政府不要「一刀切」,能夠保留居留權益等相關條款,繼續協助港人──在反修例運動後,許多港人遷居臺灣。像是 4 月在公館商圈的開幕的餐廳「保護傘」,就由香港義務律師黃國桐創辦,餐廳除了提供十多名年輕抗爭者工作機會,更將成為支援在臺港人的基地;同時,更多的香港準大學生也考慮來臺就讀。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多了 65%,今年共計有 3427 名港生報名臺灣的大學。
     
    回應「港澳條例」,陸委會聲明並不是要「放棄香港」。「港澳條例」第 60 條是保護香港核心價值與人民的「保護條款」,不只是「情勢變遷條款」,是為了保障台港交流中台灣的國家安全及人民利益,更是要監督「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
     
    文:特約編輯王新茜 / 換日線編輯部

    ▍換日線【香港世代群像】專題 >> bit.ly/2zzfX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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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6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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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國安法】 #換日線字典
     
    「如果我們不出來回擊,這很可能就會是最後一次了」── 距離香港反修例運動將近一年,港人的抗爭還不得以停歇。24 日香港民眾齊聚港島區抗議,而港警出動 2,000 人戒備並以催淚彈和胡椒球驅除群眾,並至少逮捕了 180 人。迫使港人在此時上街的「惡法」,便是將在本月 28 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港版國安法」。一位 19 歲的抗議者告訴《華盛頓郵報》:「或許明天,香港就會變成中國,然後我們就不能在網路上批評任何一字而不被逮捕。」而這所謂的「港版國安法」,在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與鄺頌晴於《華盛頓郵報》的投書中,更被形容為「香港自治的最後致命一擊(final nail in the coffin) 」,且是中國對於香港「一國兩制」的公然破壞。
     
    ▍什麼是「港版國安法」?
     
    「港版國安法」來自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2 日公布、全名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當晚消息一出,引起國際關注;再加上 27 日香港立法會將二讀辯論具爭議的《國歌法條例草案》,讓反對民眾迅速決定在 24 日上街抗議。假如 28 日中國全代會通過「港版國安法」,最快於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 6 月底開始立法。目前在草案中已經提及會制定法律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外國勢力干預香港等行動,並且授權中國國安機關在港設機構。而且「港版國安法」將直接列入如同香港憲法的《基本法》附件中,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公布實施──總而言之,中國當局直接繞過了香港政府的立法程序,強行執行「港版國安法」,也被香港民主派形容是搶奪香港的立法權。
     
    ▍香港觀點:「港版國安法」是要鎮壓香港恐怖主義?
     
    香港公安局局長李家超 24 日在公安局官網發表一文,以「恐怖主義在滋生 支持建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為題,支持「港版國安法」。李家超表示:「自去年至今已有十多宗涉及爆炸品及危險品的案件,種種跡象顯示本土恐怖主義正在香港滋生,社會大眾必須正視問題,不容許恐怖主義在香港落地生根。」並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而李家超「作為保安局局長,全力支持全國人大《決定》。」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也在 25 日表示會全力支持草案,並「帶領警隊與保安局轄下的其他紀律部隊,共同努力維護國家安全」,鄧炳強認為「港版國安法」將「有助打擊港獨勢力。」同時,80 多名建制派區議員則透過聲明表示支持立場。他們認為反修例風波破壞社會安寧,全國人大立法完善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更是在守護「一國兩制」,合情合法合理,呼籲全港市民支持。
     
    另一方面,370 多名香港泛民主派區議員發表聲明認為,「港版國安法」將讓香港自由化為烏有,把香港未來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更會令「一國兩制」淪為空談,並且反對以任何形式收緊香港的民主自由。學運領袖黃之鋒和鄺頌晴在《華盛頓郵報》的投書便直言,北京當局選擇現在出手是利用各國正忙於新冠肺炎疫情時,起早各項對香港的掌控。他們也認為在草案的「顛覆」、「分裂」等法條用詞並不夠明確,這恐將成為侵害人民自由和基本權利的鎮壓工具。他們在文中最後說:「我們再一次的請託大家與香港人站在一起。」
     
    ▍外媒、外國政府立場
     
    針對「港版國安法」,英美歐各國都發表正式聲明:美國國務卿龐貝奧(Michael Pompeo)譴責中國單方面、獨斷地將「國安法」強加於香港,並說:「這個繞開香港制度完善的立法程序、並無視香港人民意願的決定,將為北京在聯合國報備存檔的《中英聯合聲明》中對香港所做出的高度自治承諾敲響喪鐘。」在此聲明中,美國更形容「港版國安法」是「災難性」的;英國、澳州和加拿大的外交部長則共同發表聯合聲明:「我們十分關注中國提議引入涉及香港的國安法」,更說在沒有香港人、香港立法、司法機構直接參與的情況下推出涉及香港的國安法,明顯地破壞了保障香港高度自治的「一國兩制」原則。
     
    進一步來說,《紐約時報》便認為中國對香港的收緊掌控只是「開始」:中國推出的「港版國安法」,並不是輕率之舉,其實是醞釀已久的蓄意行動。如同黃之鋒投書所說,中國是運用全球應對疫情流行時,在東亞地區展示自己經濟、外交和軍事的實力。回顧過去一年的反修例運動,美國聖母大學教授 Victoria Hui 就認為:「國際社會經常對中國穩步控制香港的努力表示反對,但並未採取過真正的懲罰措施;北京是在賭外國政府只敢繼續發聲,不敢採取行動。」
     
    牛津大學中國研究中心(University of Oxford China Center)主任 Rana Mitter 更直言:「中國現在是一個不再為自己的獨裁愧疚的國家。」──習近平在發表「港版國安法」的全國人大年度立法會議則說,中國的體制是「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
     
    《CNN》則分析「港版國安法」將對媒體產生「寒蟬效應」:香港長年以來是國際媒體報導東亞地區新聞的駐地基地,不過在「港版國安法」之下、將迎來更多北京壓力,香港媒體的自我審查將變得更多,尤其當報紙、電視台都成為中資之後,「香港大量國際媒體的命運成為未知數」,並預測外國媒體將再尋香港之外的分部基地。
     
    ▍後續影響:金融經濟中心洗牌
     
    在「港版國安法」草案出現世人眼前當天,香港股市迎來 5 年以來最嚴重的下跌──恆生指數在 22 日下跌了 5.6%。英國《金融時報》分析這是投資者們擔心北京通過法律,可能會在香港再次激發大規模抗議,使美國和中國之間關係進一步惡化。《紐約時報》則認為在中國更進一步掌控香港的「渴望」中,讓「香港置於中美之間日益加劇的衝突之中」,而雙方「採取的報復行動將削弱香港作為商業樞紐的吸引力。」
     
    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 Robert O'Brien 24 日在美國 NBC 上表示美府可能對中國、香港進行經濟制裁。對於「港版國安法」,他則說:「一個他們(金融體系)來到香港的原因是法規,那裡是自由企業制度(free enterprise system)、資本主義體系(capitalist system),那裡有民主和當地選舉。如果這些都消失了,我不知道金融體系要怎麼繼續待在香港。」倘若美方真的獻出經濟制裁,無疑動搖亞洲經濟版圖。中央研究院經濟所研究員簡錦漢就告訴《中央社》,若取消特殊待遇,「香港將不再被視為獨立關稅區,屆時美國將會向香港徵收與中國相同的關稅,進出口限制也會比照中國大陸,將大幅影響香港的金融中心與自由港地位。」
     
    不過針對爭議,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 24 日重申:「全國人大這一決定,針對的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影響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不影響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正當權益。」
     
    若香港失守,新加坡是熱門選擇,《彭博》專欄作者 David Fickling 就認為「新加坡將可能順理成章成為下一個亞洲金融中心。」《換日線》專欄作者 Mark Lin 則認為:「儘管香港局勢正面臨短期的挑戰與考驗,但中長期觀之,亞太地區仍呈現東京、香港、新加坡三雄爭霸國際金融中心之態勢;但反過來說,東京、香港、新加坡若要維繫亞太地區最具競爭力城市的美名,背後的政經體制能否良性運作,亦為支撐的關鍵之一」(全文:【評論】「香港已死,台北或成最大贏家」?亞洲三大金融中心格局未變,台北恐怕還差得遠)
     
    ▍對臺灣的影響
     
    總統蔡英文也在臉書上發表聲明,其中她提到:「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60 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我們希望香港情勢不致走到這一步,也將密切關注後續發展,適時進行必要的應變措施。」正是因為目前臺灣與港澳關係是依循「港澳條例」;與中國大陸則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因此若香港情勢惡化、淪為「一國一制」,根據《中央社》訪問國安人士,當香港的地位被根本性改變而危害台灣安全時,就會讓「港澳條例」中使香港成為特別地區的現況將不存在,在法律恐將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對此,近日在臺重啟銅鑼灣書店的創辦人林榮基說,希望臺灣政府不要「一刀切」,能夠保留居留權益等相關條款,繼續協助港人──在反修例運動後,許多港人遷居臺灣。像是 4 月在公館商圈的開幕的餐廳「保護傘」,就由香港義務律師黃國桐創辦,餐廳除了提供十多名年輕抗爭者工作機會,更將成為支援在臺港人的基地;同時,更多的香港準大學生也考慮來臺就讀。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多了 65%,今年共計有 3427 名港生報名臺灣的大學。
     
    回應「港澳條例」,陸委會聲明並不是要「放棄香港」。「港澳條例」第 60 條是保護香港核心價值與人民的「保護條款」,不只是「情勢變遷條款」,是為了保障台港交流中台灣的國家安全及人民利益,更是要監督「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
     
    文:特約編輯王新茜 / 換日線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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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備支援相關法規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24 11: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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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12/24~109/01/23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1.具護理師證書。
    2.具愛心、耐心。
    3.具有重症護理、急診相關或醫學中心臨床工作經歷者更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規定迴避及不得僱用
    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本校教職員工生的健康安全照護、緊急傷病事件處理及協助導師與家長間聯繫。
    (二)醫療專區牙科、小兒科安排協助跟診等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進用依據: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第4款規定,各級公立學校、原公立托兒所,僅置護士(或護理師)、營養師一人,有第二點第一款至第四款情形之一,得依被代理職務之級別,約聘或約僱具有各該專業法規所定資格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
    (二)工作時間: 上午8:00至下午16:30分。
    (三)工作報酬: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八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給。
    (四)僱用期間:本案人員係屬現職人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及儲用人力性質,僱用期間(日)配合本校健康中心護理師請假情況辦理。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親自或委託到學務處報名,報名時請檢附下列表件(另本校得視收件情形酌於延長收件期限),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甄才訊息項下https://web.pses.ptc.edu.tw/tw/index.asp?au_id=155&sub_id=7&id=5420下載:
    1.報名表。
    2.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影本) 。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背面各1份(請用A4紙張併同影印乙張)。
    4.執業登記證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合者擇期以電話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六)若職業登記地點非在本校者,代理期間必須向主管機關衛生局進行支援報備。
    (七)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聯絡電話:08-7805510轉502李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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