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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高機每年檢查表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時代人物誌──我們共同的故事】
#7 我只是個公車司機──張立宗
(張立宗,55歲,客運司機,先後於中壢客運、桃園客運服務,開過國道與市區公車。張立宗因為數名桃客司機集體對公司提告的事件,開始參與討論與籌組工會,現為台灣汽車客運產業工會理事。)
我早先在中國工作,當個台派的經理。後來因為對岸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經歷了勞工權益的轉換,有很多風波。當時,我也想照顧家裡,於是處理完工廠的善後,2007年回來台灣,開客運到現在,差不多也有10年的時間。所以我們這邊在吵《勞基法》時,我馬上跳出來,就是覺得情況非常類似。
#這是一份賣命的工作。
回來的時候,我已經44歲,擔心自己還有沒有機會找到工作。我考了堆高機、怪手、危險物品載運,也考了大客車駕照,這些我認為收入會好一點的。但當初選擇入這行,並沒有想到會這麼的「賣命」——幾乎真的是把時間完全賣給了公司。
現在我們一般司機,每天都要服勤——也就是所謂「手握著方向盤」、被公司計算工時的時間——大概12個小時,最少也要10小時。但如果要說從你上班,到真正回到家,絕對都超過14個小時。
原本我在中壢客運,跑的是國道。我記得很清楚,有次我已經連續開兩個月,中間只休一天假。剛上交流道,要進第一個隧道的時候,我還知道,是行駛在外線第二車道。
但是等我「醒過來」——聽清楚——已經是過了兩個隧道,我在最內線超車道。那個隧道還不是直的,根本不知道怎麼從外線飄到最內線。那完全是恍惚的。
還有一次,我要過三鶯,正要進入跳動路面,我都還記得要開ETC。可是等我醒來,我是跑到內線的小客車ETC,差點去撞收費站。是駕駛座後面有個乘客,一直拍我肩:「運將!運將!啊你是睏去了喔!」才醒過來,完全是一身冷汗。
當然,之後就會開得很緊張,但說真的,你累了就是累了,還是一樣會打盹。因為這兩件事情,我決定離開中壢客運。
我個人可能只有這樣,但你去問任何一個跑國道、市區公車的,這種精神不濟的緊急情況,太多了……現在大家比較重視,國道也已經有改善了;但實際上以前就經常在發生,只是新聞沒報導,也沒有人會去講過勞的問題,被當成一般事故。
在我決定離開前,高速公路上還發生過一次,也是過勞,追撞前車。副駕駛原本只是腳骨折,可是在還沒談和解前,不到兩個月吧,不明原因就死掉了。對方堅持,就是因為車禍引起的。那個司機也因為這樣提早退休,做了二十多年,所有退休金就拿來賠這件事。
#這就是我們作司機的風險。
我們要負擔的責任很高,但是收入卻很低。我們的薪資,可以說「大卸八塊」。除了基本的底薪,還要加上載客獎金、公里數獎金、節油獎金⋯⋯這些,才是薪資——說真的,幾乎沒有一個人能夠準確說出到底是怎麼計算的。總額確實是合法沒錯,但是計算加班費的時候卻只用底薪,其實是短少的。
如果我每天正常上下班、月休八天,只能領大概三萬出頭。所以你想要賺多點錢,就必須加更多的班。因為你一天能載到多少客人、跑多少里程,這些大概都在一定的範圍內了。
它只給你這樣的底薪,再讓你超時工作去得到薪資⋯⋯不是有人講嗎?「員工想加班!」因為你底薪就是這麼低,他當然要加班才能賺到錢。也就是說,你並不能在正常的上班時間內,就得到合理的薪資。政府法令訂得再美好,公司都是在打擦邊球。
在很多工作上,三萬多可能已經不錯。但為什麼我們不行?因為幾乎發生所有事情,都是司機要自負,而且肇事的責任還加倍。我們載的是「人」,不是貨物。我們要負起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且要承擔乘客,以及其他用路人。如果你這樣去計算風險的比例,這是不合理的薪資。
如果我們可以去計算,比方說從風險利潤比等等,找出一個合法、合理、有保障的最低薪資,大家為什麼要過勞加班呢?不需要嘛。
你要知道,#過勞和酒駕其實是同等危險。
低薪起跳,已經變成惡性循環:原來在做的,身體受不了;想要進來的,一聽「哇!排這種班,出了事情又要賠錢!」誰願意做?進來的愈來愈少,政府又要求班次,公司不得不逼這些司機一直跑班,過勞情況就愈來愈嚴重。
這些東西政府不知道嗎?勞檢查不出來嗎?不是查不到,而是有沒有主動查?查到了又怎麼處理?用合理薪資讓更多人願意加入這行,自然過勞的比例會降低,這才是真正要去解決的。不然再怎麼罰、怎麼勞檢也沒有用——檢到最後,就是大家來造假嘛。
因為薪資的計算,幾年前我個人就和公司有一段對抗。我連續七天曠職,結果沒有被開除,也沒有任何處分,等於他們知道錯,接受了我這種抗議。我也只是點出問題,給公司時間去解決。
但是公司沒有解決,5年前的一個我,現在變成好幾百個我。其實我好幾次都想說,乾脆不要做了;我那麼大年紀,也就是想要一個穩定。偶然之下,我加入工會運作。現在我每月一定至少休6到7天。班表後面超過12小時的,我就把它劃掉——法律規定一天加班就是4小時,超過的部分,很抱歉,我不做。如果連我都不管它,那就完蛋了!
我這樣子休,就是要讓其他人知道:今天公司缺人,那是公司的問題,不是我們司機的問題。我就要證明給他們看,該是我的權利,就不能任意剝奪。像我這種司機算是特例,講得直接一點,他們不敢惹我。但是這並不代表事情已經變好了──領著不合理薪資、超時加班的司機,仍然佔了絕大多數。
堆高機每年檢查表 在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為使操作荷重1公噸以上堆高機或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的作業人員熟悉相關安全操作規範,以有效降低職災風險,新北市勞工局所屬勞動檢查處將在11月28日於林口工業區服務中心(桃園縣龜山鄉文化路1段53號)辦理「荷重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並在12月4日於新北產業區服務中心(新北市新莊區五工五路95號)辦理「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上述課程完全免費,完訓後將核發學習證明。歡迎轄內相關操作人員均能踴躍報名參加。
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雇主對擔任荷重1公噸以上堆高機或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之操作人員,應每3年施以至少3小時之在職訓練,以強化其勞安意識。本課程全程參與者,勞檢處將依規定發予3小時學習證明,轄內事業單位如有訓練需求者,可直接派員報名參加。
勞工局提醒,欲參加上述課程訓練者,請於11月26日前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循下列方式完成報名。傳真報名:(02)22600626(報名表下載請見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網站公告http://www.lsio.ntpc.gov.tw/web/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