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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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619的網紅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民政處、警察局業務報告】 5月6日的今天是民政處與警察局的業務報告。我特別針對民政處真的問了好幾遍的 #精神倫理建設方案、 #里民會堂空間利用、 #區公所道路挖掘審核、以及 #樹木修剪確實擬定計畫。而警察局則針對 #交通事故資料完善、#為民服務案件 與 #基層員警執勤設備改善 來做討論。 ...

  • 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07 00: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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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處、警察局業務報告】
     
    5月6日的今天是民政處與警察局的業務報告。我特別針對民政處真的問了好幾遍的 #精神倫理建設方案、 #里民會堂空間利用、 #區公所道路挖掘審核、以及 #樹木修剪確實擬定計畫。而警察局則針對 #交通事故資料完善、#為民服務案件 與 #基層員警執勤設備改善 來做討論。
     
    #民政處業務報告:不要再把資訊公開跟審核改善和市府自己定的規範當塑膠😡!
    🖥 民政處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06DR_0.mp4
    🤦‍♀️ #精神倫理建設方案🤦‍♀️
    ——問了兩年仍缺乏公開透明跟公平完善的補助機制
    精神倫理建設補助方案就是編列在各區公所底下補助給里辦公室、機關與團體的活動費,而其中的問題是受補助單位資訊不透明且區公所審核依據不明(為什麼是這些單位、這些活動得到補助),此外,從編列方式和受補助單位可以看出和各區的議員高度相關。(💡精神倫理建設補助是什麼?https://npptw.org/tartfo)
     
    從2019年提案希望精神倫理公開透明並完善審核機制,以讓補助發放更公平,我不斷發文、當面問、在審預算或業務報告要求公開與檢討,而也在2020年第4次定期會審查預算時明確要求民政處檢討審核方案與議員實質影響,並提供完整資料,但,到這次會期前,我都沒有收到具體的檢討。等於被整整當了兩年的塑膠😡😡😡(兩年來我成為塑膠的歷程:https://npptw.org/6PWUdj)
     
    也因此,我們特別透過業務報告詢問要求之前已經不斷要過的資料:精神倫理建設補助方案補助單位與改善規劃,並要求附上2018年至今安樂區公所精神倫理建設方案所補助的所有「機關」與團體清單。然而,民政處最後回覆給我的也只是早就依《基隆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經費審核作業規定》公開受補助團體,機關補助的單位(里辦公室、學校等)等了兩年仍然不願意提供。而在改善規劃上則提供了2019年10月的會議紀錄(提到要依上述規定不能補助旅遊、餐會等),並附給我區公所網站上都查得到的「申請」表格,而非區公所內部審核依據或標準。
     
    所以我再一次在議會上非常非常嚴正(也非常憤怒)地說,精神倫理補助用的是市民的稅金,受補助單位卻沒有辦法公開給公眾去做檢視,完全無法達成民主社會基礎的資訊公開。另外,在審核改善除了依《基隆市政府補助人民團體經費審核作業規定》刪除精神倫理補助中的「旅遊」、「餐會」之字眼,到底審核補助的依據是什麼、又改善了什麼,請儘速提供。
      
    最後在休息時間科長將精神倫理補助的「機關」的單位名稱與金額提供給我,並由處長在會議上公開說明目前區公所審核的依據目前有初步方案,但仍在市務會議討論中,未來也會滾動式檢討,再給他們一點時間。另外強調補助單位資訊都有公開上網。由於我從來沒有看到受補助的「機關」單位公開的清單,因此特別再詢問,卻因為沒有時間由主席裁示會後提供。
     
    🏘里民會堂空間利用🏘
    由於許多市民關心里民會堂是否可以有更多元的活動,同時也有一直在利用里民會堂的朋友對空間設備改善有很多建議,因此我再一次詢問,里民會堂活用是民政處的目標,為完善里民會堂不同時段之多元活動規劃,進行使用狀況與需求「調查」之可能性。同時也想詢問目前里民會堂使用者對的空間設備如無障礙設備、桌球場地防滑等的意見搜集(透過里長?還是有其他管道)與改善SOP。此外,並特別詢問在既有政府規劃上,是否能搭配長照據點或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設置提供空間公共性。
     
    處長幾乎沒有針對問題回覆,沒有回覆其他多元活動需求調查可行性,也沒有回覆各種里民會堂現有使用狀況改善的調查如何進行,僅說目前里民會堂都開放給各種團體或使用者來申請,基本上並不會特別排除使用族群,而目前許多長照據點都有利用里民會堂,而公共托育家園有法規規定難以達成。(薇仲補充:其實有些里民會堂現況符合公托家園設置規定,只是不同活動空間利用上可能會互相競爭。)
     
    🚧區公所道路挖掘審核🚧
    若有管線單位(如電線、水管或網路線等)需要開挖道路進行管線工程,需要依《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進行申請並回填,最後由該道路主管機關勘驗合格後才算完成。先前審計室於決算報告中提出問題,我特別在報告前請民政處2020年本市各區公所主管道路挖掘申請件數、地點與時間與註明勘驗方式,並詢問「未」「現場勘驗」的道路回填要怎麼改善、要怎麼落實程序維護民眾出入安全?
     
    民政處的資料自己就有提到有區公所在道路回填後半年都還沒有進行勘驗,也有如安樂區公所幾處主管的道路在申請單位挖掘後「沒有」做「現場」勘驗(僅用書面審核),我也特別詢問這要怎麼改善,但處長卻沒有回答問題,僅說全部都有按照規定做回填回報...。後續我再追問,因為沒有時間,主席裁示民政處要確實於會後回覆。
     
    🌳樹木修剪確實擬定計畫🌳
    依照《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和《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都有提到,位於市區公有地上與產業道路等所有樹木都有管理機關,凡任何工程涉及樹木修剪,都需要事前申請,否則會有法則。我除了不斷在檢討兩個規範不一致的修法議題,同時也希望主管單位提出基於人力與經費的程序改進,以及也希望有準確的方式讓市政府所有單位認知到公有樹木資產的保護。
     
    因此我特別在業務報告前請民政處提供2020年民政處與各區公所涉及樹木修剪之工程列表,並特別註明是否依《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提送樹木修剪申請,但民政處卻回了至2021年3月僅有1件十全亭公園的改善(這一件還是我的辦公室收到民眾陳情提醒後民政處才補送申請),其資料是否有誤,正確的資料在哪裡?
     
    因為沒有時間,主席裁示民政處要確實於會後回覆。
     
    ---
     
    #警察局業務報告
    🖥 警察局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06DR_2.mp4

    1⃣️交通執法資料累積運用:警察局累積了非常多交通執法、車禍案件等資料,建議可以將這些資料公開或以易運用的方式呈現,以利交通單位進行路口設計與交通規劃的檢討和分析。
     
    👮局長回覆:目前A1事件都會會同交通單位會勘,最後也會做出改善結論。關於事故熱點的資料公開的部分,會請交通隊研議去個資後公開。
     
    2⃣️為民服務案件與警察職權範圍:我們都知道基層員警們非常辛苦,還常常必須處理並非職權範圍內的為民服務案件,除了造成時間排擠與工作負擔外,負責處理的警察同仁們,可能也未必擁有這些雜七雜八案件處理的專業或技術。希望警察局可以跟民眾多宣導、教育,利用其他適合管道來處理,減輕基層負擔、回歸專業。
     
    👮‍♀️局長回覆:警察工作包山包海,很多民眾確實會有事就找警察,但警察局和各局處聯繫綿密,若有非職權範圍的案件也會聯繫權責單位或是轉介1999。幹部們也會持續提醒同仁,若接到非權責範圍的案件,必須婉轉說明後轉介聯繫或建議撥打1999。
     
    3⃣️基層員警設備改善:經費上可以積極爭取補助,既有預算內若有餘裕希望能夠重視勤務相關設備(例如:電腦、車輛)的汰換和更新,以利基層同仁執勤及工作安全。
     
    👮‍♀️局長回覆:會朝這個方向來做。

  • 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26 18: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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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決算報告審核】(下篇)
    今天再次推薦給各位關心市政的公民今年度最佳讀物──「2019年基隆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內容真的非常豐富,提出很多財務與市政上精闢的建言,快來閱讀~

    💻好讀下載處:https://www.audit.gov.tw/p/405-1000-6364,c420.php?Lang=zh-tw
     
    文章不管怎麼減都太長QQ,這一篇來針對重大工程進度和幾個業務執行問題來跟大家分享——前瞻計畫工程進度落後,還有道路系統的問題、現勘勘查與大家關心的精神倫理補助方案,以及社會處仁愛之家的轉型促參進度、基隆轉運站、調和街轉運站等議題。
     
    🛠工程延宕問題──前瞻計畫各工程與水環境
    首先,是要肯定綜合發展處有定期地在更新前瞻計畫的各案的執行進度,但在格式或檔案形式上,還是希望可以再更進步。也希望在進度部分,可以標明核定計畫的預計完工時間,以檢視施工進度及效率。
     
    本市前瞻計畫的問題,除了審計報告中提到關於道路改善工程的進度延宕、以及其他計畫的用地取得、採購問題外,上個月媒體報導「前瞻六億丟水裡」提到:「基隆市在水環境計畫第2批次裡,共提出11項工程計畫,有6項獲得核可,卻只有1項如期完工。另外,基隆南榮河的一項水質提升及水環境工程案,竟在一年內流標11次,直到今年才決標,諷刺的是,這項工程儘管延了快一年才動工,仍被市長林右昌當政績宣傳。」
     
    查閱了相關資訊,「南榮河水質提升現地處理工程及南榮河沿岸水環境改善工程」第一次公開招標是在去年三月,的確如媒體報導流標超過10次,在今年四月底才決標,本來預計應該要在今年底完工的工程,從綜發處的進度報告上看來,只有「施工中」還沒有進度。
     
    我希望市府能夠說明多次流標的原因及未來其他工程如何改善,以及南榮河水環境計畫目前的進度及預計完工的期程。也希望能夠全面來檢討前瞻計畫的執行問題。
     
    🚧寬度4公尺以下道路維管──道路挖掘系統問題以及未實際驗收
    基隆市挖掘道路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道路申挖程序與勘驗規則,是道路主管機關執行依據。並在2000年設置基隆市道路挖掘管理系統,自2017 年開放轄內各區公所上線使用,但道路挖掘案件仍兼採線上及書面雙軌作業,經審計室查核,發現該系統未設計主管線上核決功能,各區公所仍需將相關文件印出後,再以書面方式簽送各主管核決,徒增行政作業程序。
     
    另外,比較嚴重的問題是,道路挖掘路面修復完工案件僅以書面審核,像是審計室舉例,安樂區公所辦理道路挖掘路面修復完工之勘驗程序,僅以目的事業單位檢附之勘驗表、切結書、混凝土出廠證明暨品質保證書及施工前中後照片等相關文件進行書面審核後,即完成勘驗,並未會同目的事業單位進行實地勘驗,未能證實挖掘面積之真實性,亦無法驗證路面修復品質(如平整度、用料等)。我認為「書面審核」作業難以保證巷弄道路平整,更可能造成用路人的危險和困擾,這點是否能立即改善。
      
    民政處長回覆說,道路挖掘系統是由工務處整合,區公所配合工務處呈報,未來會和工務處協調,經費允許的話,希望能在線上完成。針對挖掘勘驗,部分案件是書面審核,會要求區公所盡量以實際勘驗為主。
     
    🤹精神倫理的內容公開和檢核指標在哪裡?
    去年因為颱風來襲,很可惜無法在議場上直接得到市府針對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問題的回應。
     
    精神倫理建設方案的經費屬於經常門,用於補助機關與團體辦理活動、目標是發揚精神倫理。今年審計室則針對「基隆市補助各社區維護及加強原有社區三大建設經費實施計畫」進行檢討,並確認此筆經費不得用於餐會、旅遊等。市府也回應該筆經費不再補助旅遊及餐會等相關費用。而根據「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內部審查作業標準」,精神倫理建設方案也不得補助政治活動、聯誼、旅遊、餐會及基層建設,但因補助「機關」部分的公開資訊不足,無法監督檢視。
     
    對團體補助部分公開資訊過於簡略,無法了解補助於各「生態觀摩」、「文化觀摩」等活動之內容,根本看不出活動內容,有達到精神倫理建設效益、符合精神倫理建設的目標嗎?同時,針對認真辦理符合建設方案活動的團體來說,不公開內容與成果,等於無法驗證精神倫理補助的價值。我再一次強調,補助辦理活動支持在地發展好的活動,但精神倫理建設方案是全體市民繳納的稅金,主管機關應公開「機關」和「團體」的活動內容與成果,供全民檢視區公所審核基準與證明此補助成效。
     
    另外,計畫申請書內容其實跟過去相比並沒有改變,「精神倫理建設方案內部審查作業標準」中也完全沒有提及精神倫理建設的內涵、公所審查基準為何以及關鍵績效指標如何訂定,這樣要怎麼讓機關和團體了解並設計出好的、確實能夠提升精神倫理的活動?又如何能提升這筆預算的使用效能呢?
     
    民政處長回應,精神倫理申請活動後需要做效益評估(活動內容、活動效益、預期效益)做滿意度調查,並作為下次審查的評估標準,也有要求區公所不能補助餐費。在公開部分,會研議機關與團體的活動內容公開。
     
    👵仁愛之家轉型長照園區BOT與OT規劃進度落後
    老人安養機構仁愛之家從2016年就辦理長照福利服務園區促參案可行性規劃,2019年也由財政部補助做前置計畫,且應於2019年12月辦理公告招商作業、2020年3月完成招商及簽約會議,但審計室在今年的報告中提到「上述作業計畫因先期規劃報告經 7 次工作會議及 4 次審查會仍未定稿結案,截至 109 年 4 月底止,仍處於先期規劃作業階段,已較原訂 109 年 3 月完成招商之期程落後。另外,2018年度的審計報告中,審計室就提醒社會處,要盡速針對住民和行政人員的安排做出規劃。我請教促參進度落後如何改善,以及請社會處說明目前住民與行政人員的安排狀況。
     
    社會處回覆說,整個促參工作會議超過10次,除了報告提到的會議外,今年8月份也配合財政部進行招商,促參司長在七月底也到基隆協助重新檢視法規條文。目前進度沒有問題,先期報告規劃算是審查通過,後續統整相關法規及公告文字,預計今年10-12月公告、招標。在人員安排上,已經按照住民的意願,已全部轉介到其他機構並持續關注,其中,公務人員的任用、升遷、調職都有程序及法規保障,目前調任正簽核到市長,後續再報告。
      
    🚌基隆城際轉運站規劃和調和街轉運站使用率問題
    基隆城際轉運站未來將會成為基隆市中心重要的國道客運節點,然而在規劃上卻因為容納的關係,將原定的15個月台刪除為13個,交通處回應說針對月台刪除,會再尋適宜地點補回,我詢問說要將月台設計在哪裡才能不影響搭乘民眾的迫切性和方便性?
     
    而關於調和街轉運站因海科館營運後參觀人數遠低於預期,導致轉運站使用需求低落,到2020年4月底,全區已封閉閒置4年5個月,針對此問題,交通處回應調和街轉運站沒有使用急迫性,要等完工後再討論交付營運事宜。我特別請交通處明確說明如何發揮使用效益,以及先前交通處所說觀光小客車車流攔截圈並搭配轉乘接駁車紓解觀光車潮的規劃是甚麼?
     
    交通處說明,轉運站附近一共有17條路線,原來規劃15席月台,現在因為動線先建置13席月台,而13席月台提供17條路線綽綽有餘,雖然2席月台會尋找地方補齊,但基本上目前月台數已夠用。針對調和街轉運站,當時是依照市政府和中央的契約,就是市政府要蓋,移交給海科館,因2015年地調所劃定該區為易崩塌路段,所以重作水保、土地變更而導致進度落後,去年下半年准許水保和土地變更,今年初申請建照(公開閱覽中),建照通過後就會招標。而原先蓋好轉運站之後,就會給海科館來營運,但海科館現在收入有問題,所以編不出接駁車預算,之前有找和平島商家和海科館研商來經營接駁車,但商家都覺得負擔太重,之後會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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