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基隆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基隆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基隆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基隆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619的網紅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第19屆第2次定期會總質詢|一起打造友善城市!】 大家好!最近真的是忙翻天,除了參與式工作坊與宣傳外,更重要的是我們正在審基隆市政府196億元的預算,審預算與監督是議員的本分,而這些都是大家的稅金,當然要好好研究,所以我和團隊真的是沒日沒夜的在研究預算,並針對預算與施政計畫提出建議,之後...

  • 基隆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25 22:10:11
    有 301 人按讚


    【第19屆第2次定期會總質詢|一起打造友善城市!】
     
    大家好!最近真的是忙翻天,除了參與式工作坊與宣傳外,更重要的是我們正在審基隆市政府196億元的預算,審預算與監督是議員的本分,而這些都是大家的稅金,當然要好好研究,所以我和團隊真的是沒日沒夜的在研究預算,並針對預算與施政計畫提出建議,之後也會整理重點來跟大家介紹、說明~
     
    上週五是我的總質詢!因為上述原因😢,因此拖到今天才來和大家重點摘要我總質詢的重點,第一次我的總質詢是針對社區關懷據點、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勞動處與勞動權益還有跳蛙公車介面與通勤、交通資料建置分析,還有整個城市觀光來討論。而這一次總質詢,我們還是從社區出發,從公共空間、生活品質提升、人本城市來討論要怎麼從各部門建立友善的城市!
     
    以下說是重點摘要,但資訊真的太多很難幾個字說明白,因此文章比較長,請大家慢慢閱讀。誠摯邀請大家一起來監督我、監督市政府😎,並提供更多的建議,一起來推動友善城市!!
     
    🎠鄰里公園誰負責?
    薇仲上任快一年的時間,收到非常多關心公園的朋友針對公園的陳情,除了希望有共融遊具與參與式設計外,更多的就是公園維護的問題,例如設備與清潔的問題。目前兩公頃以上的公園由都發處公園管理科來管理,兩公頃以下公園由各區公所管理。
     
    大家住家附近最常使用的公園多數是屬於小型的公園、由各區公所管理,但大家知道嗎!今年開始,我們各區公所才新增了一點點公園維護的經費,以安樂區公所來說,今年新增的248萬公園管理維護費,主要僅針對安樂區「五座」稍大、由區公所維護管理的公園:進行一年度四次的除草(然後錢就用完了)。
     
    你會問,剩下的公園捏?那設施壞了怎麼辦?日常的清潔維護只能靠里長和社區志工的愛心來維護,如果設施壞了或需要更新,多數由里長都會把心力放在遊說議員上,請議員來「指定」「建議款」(建議款是什麼?懶人包:https://tinyurl.com/y4e8dgeg ),來除草、整理公園環境。沒有收到議員關愛(或沒有票)的公園與使用者,就真的只能靠社區自發性的維護。
     
    👋談到建議款就要廣告插播👋:如果你和家人鄰居是公園的使用者,關心公園的改善與維護,不要再苦等議員的「關愛」惹!(你不一定等的到辣!)歡迎來參加:【百萬預算❤️我們決定】https://tinyurl.com/ucgs6bf ,用這筆570萬、大家繳納的稅金,自己動手來決定公園的改善與維護計畫喔!
     
    所以除了建議經費過少的問題,我也提到,民政處和各區公所應該參考國內外的案例,讓社區居民可以自發性的來維護公園,我提到英國和荷蘭的例子,並不是說公部門因為經費不足就可以把維護責任丟給民間與社區,而是要投入許多專業資源的支持:例如空間規劃、設計的協助,參與式工作坊的直接民主帶動,並提供維護相關的法規、專業知識,讓大家可以參與公園的設計與維護,更重要的,是透過公共空間的共同參與,凝聚社區的認同感並培力公民參與!
     
    🐈浪浪貓咪怎麼辦?
    「社區有很多浪浪不知道該怎麼辦?」是我們常常接到的詢問和擔心,目前,TNR(Trap誘捕–Neuter絕育–Return回置)是所知能有效控制流浪動物增加數量的最人道方法,我針對社區浪浪貓咪及TNR相關計畫的規劃來跟市府進行討論,以包含公司協力、積極溝通和教育與培訓等幾個關鍵要素的臺北市的TCCP(臺北市街貓友善照顧行動方案)作為參考方案,並檢討基隆動保所的關於流浪動物問題的經費、人力和教育問題。
     
    基隆目前能夠協助進行TNR或是TNVR的團體少,動保所處理流浪動物問題的相關預算沒有明顯提升,其他預算也難以支持足夠的專業人力,及提供社區足夠的教育資訊、志工訓練和正確觀念倡導文宣,更難以補助團體進行公私協力的TNR相關計畫,臨時會有提到的臨時人員薪資提升問題也未反應在明年的預算編列上。
     
    針對公私協力以及預算人力提升部分,市府會向其他縣市取經,也可以和有豐富經驗的團體接觸並配合,人力和預算的部分市府也會持續努力。臨時人員薪資提升部分,市長回應正在進行討論,整體市府臨時人員的薪資要一起檢討、提升,需要審慎來評估,但方向上是支持且會持續處理。我們肯定市府的態度,也期望能夠在明年的預算中,看到整體市府臨時人員的薪資提升,以及TNR相關計畫的規劃及預算的提升。
     
    💦污水佗位去?
    大家知道我們生活(洗澡、洗衣、洗碗、排泄)產生的污水和小吃餐飲店的廢水最後都排到哪裡去嗎?基本上應該是污水下水道管線,透過污水處理,把這些涵蓋了垃圾、排泄物、污染物的水處理過,才能回歸水循環,不至於造成巨大污染。我們現在在討論的海洋、河川污染和塑膠微粒,除了未處理過的工業廢水(偷排放)造成外,,更多是由住家和小吃產生的污水(包含有清潔劑和未油水分離的水)直接排入河川和海洋所造成的,除了造成生態浩劫和環境問題外,也會造成我們的公共衛生問題,這也是有些水溝和田寮河、旭川河、基隆港會這麼臭的原因!
     
    因此,我也特別利用這次總質詢機會和市府討論污水管線的佈建,目前基隆的污水下水道接管率是35%左右(沒有百分百喔!!),在近幾年中央營建署補助相關經費新建污水下水道管線、增加污水管線普及率,目前基隆已經進入第三期施作範圍,預計在2023年完成五期施作、達成60%的接管率。
     
    大家都不希望自己製造的廢水是造成公共衛生問題和環境污染的元兇,一定急著想知道自己住家到底完成污水管線接管了沒,我很遺憾的說,針對資訊公開的部分,目前基隆工務處網站上僅更新到二期施作的範圍,針對資訊公開與市民知情權,真的有非常多要改善的,我也在總質詢中有請處長要將更新最新的接管進度,並用圖面資訊顯示方便大家查詢進度。
     
    而目前新建的污水管線越來越多,代表著需要維護的管線越來越多,從2019年的例子來看,如安樂區櫻花社區出來的大污水管線就因為後續接管戶數多、年久失修而壞掉而造成污水滲漏,對公共衛生造成很大的疑慮,然而,因為2019年管線維護經費不足,我們從受理陳情至今,承辦單位都說污水管線維修費已經不夠,無法修理,等到2020年(也就是現在審的預算)才將櫻花社區外公共管線的問題納入維修範圍。另外也因為管線是早期新建,一開始還查不到管線正確位置,必須土法煉鋼去確認,也造成工程的困難。
     
    針對管線維護的議題,從上述例子來看,我認為目前的經費和市府內的編制(沒有污水管線維護科)還不足以支應後續越來越多管線維護的費用,因此我也在總質詢中提到依照《下水道法》和《基隆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十年前就制定了!!)並參考其他城市就推廣徵收污水處理費作為污水管線的處理費用(台北市從普及率86%就開始徵收污水處理費、高雄市也從35%普及率開始徵收),就和水費一樣,必須由使用者付費,這個觀念一開始推行當然不容易,但我們必須開始認知到大家一起分擔這些污染與處理的成本,才可能讓我們的衛生環境更好、生活品質才會提升!
     
    🚲人本交通行不行?
    今年基隆市交通事故件數大幅成長,代表我們的交通正快速惡化。尤其是年初高齡者行人事故頻繁,市政府也很努力提出對策、執行護老專案。但我們呼籲除了檢討「人」的因素,改善交通設計才是根本;尤其這次播放在辦公室周遭拍攝用路人都遵守號誌仍差點被撞的危險影片,相信市府主管也是看得心驚膽顫。
     
    因此,我們希望設計交通時,能以「人本交通」的精神去規劃。譬如新北市已擴大辦理、友善過馬路需要較長時間的族群的「觸動式延長行人號誌秒數裝置。或是許多縣市都已在做的彩色行人穿越道,以及行人專用時相、行人穿越道退縮等。此外也建議應該完成智慧運輸系統,以維持道路服務水準。
     
    然而處長回應會以人為本、兼顧用路人權益並盡力執行,但不良的交通設計時刻威脅著市民生活,期待交通處盡快完成研擬及規劃。
     
    🌈一起打造性別平等城市!
    上個月底,非常開心我和幾位議員同仁一起成立了基隆市議會促進性別平等連線!這次總質詢我也針對連線成員都非常關心的「國小非正式課程時間(例如:晨光活動)校外志工入班」相關問題跟教育處進行討論。
     
    先前我們以公文詢問教育處針對校外團體於非正式課程時間入班,是否有個校合作團體的相關統計,是否有相關統計,並未得到統計資料的回覆。此次總質詢教育處則回應目前有18所小學和校外志工團體配合,學校會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入校的志工團體進行檢核,教育處不會直接介入。我們希望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不管是入班的校外團體、課程及教材內容,教育主管單位應該都要有所掌握,並針對非正式課程時間防範違反《教育基本法》或《性別平等教育法》狀況有相關配套措施。

  • 基隆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1-25 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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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屆第2次定期會總質詢|一起打造友善城市!】
     
    大家好!最近真的是忙翻天,除了參與式工作坊與宣傳外,更重要的是我們正在審基隆市政府196億元的預算,審預算與監督是議員的本分,而這些都是大家的稅金,當然要好好研究,所以我和團隊真的是沒日沒夜的在研究預算,並針對預算與施政計畫提出建議,之後也會整理重點來跟大家介紹、說明~
     
    上週五是我的總質詢!因為上述原因😢,因此拖到今天才來和大家重點摘要我總質詢的重點,第一次我的總質詢是針對社區關懷據點、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勞動處與勞動權益還有跳蛙公車介面與通勤、交通資料建置分析,還有整個城市觀光來討論。而這一次總質詢,我們還是從社區出發,從公共空間、生活品質提升、人本城市來討論要怎麼從各部門建立友善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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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住家附近最常使用的公園多數是屬於小型的公園、由各區公所管理,但大家知道嗎!今年開始,我們各區公所才新增了一點點公園維護的經費,以安樂區公所來說,今年新增的248萬公園管理維護費,主要僅針對安樂區「五座」稍大、由區公所維護管理的公園:進行一年度四次的除草(然後錢就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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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浪貓咪怎麼辦?
    「社區有很多浪浪不知道該怎麼辦?」是我們常常接到的詢問和擔心,目前,TNR(Trap誘捕–Neuter絕育–Return回置)是所知能有效控制流浪動物增加數量的最人道方法,我針對社區浪浪貓咪及TNR相關計畫的規劃來跟市府進行討論,以包含公司協力、積極溝通和教育與培訓等幾個關鍵要素的臺北市的TCCP(臺北市街貓友善照顧行動方案)作為參考方案,並檢討基隆動保所的關於流浪動物問題的經費、人力和教育問題。
     
    基隆目前能夠協助進行TNR或是TNVR的團體少,動保所處理流浪動物問題的相關預算沒有明顯提升,其他預算也難以支持足夠的專業人力,及提供社區足夠的教育資訊、志工訓練和正確觀念倡導文宣,更難以補助團體進行公私協力的TNR相關計畫,臨時會有提到的臨時人員薪資提升問題也未反應在明年的預算編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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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佗位去?
    大家知道我們生活(洗澡、洗衣、洗碗、排泄)產生的污水和小吃餐飲店的廢水最後都排到哪裡去嗎?基本上應該是污水下水道管線,透過污水處理,把這些涵蓋了垃圾、排泄物、污染物的水處理過,才能回歸水循環,不至於造成巨大污染。我們現在在討論的海洋、河川污染和塑膠微粒,除了未處理過的工業廢水(偷排放)造成外,,更多是由住家和小吃產生的污水(包含有清潔劑和未油水分離的水)直接排入河川和海洋所造成的,除了造成生態浩劫和環境問題外,也會造成我們的公共衛生問題,這也是有些水溝和田寮河、旭川河、基隆港會這麼臭的原因!
     
    因此,我也特別利用這次總質詢機會和市府討論污水管線的佈建,目前基隆的污水下水道接管率是35%左右(沒有百分百喔!!),在近幾年中央營建署補助相關經費新建污水下水道管線、增加污水管線普及率,目前基隆已經進入第三期施作範圍,預計在2023年完成五期施作、達成60%的接管率。
     
    大家都不希望自己製造的廢水是造成公共衛生問題和環境污染的元兇,一定急著想知道自己住家到底完成污水管線接管了沒,我很遺憾的說,針對資訊公開的部分,目前基隆工務處網站上僅更新到二期施作的範圍,針對資訊公開與市民知情權,真的有非常多要改善的,我也在總質詢中有請處長要將更新最新的接管進度,並用圖面資訊顯示方便大家查詢進度。
     
    而目前新建的污水管線越來越多,代表著需要維護的管線越來越多,從2019年的例子來看,如安樂區櫻花社區出來的大污水管線就因為後續接管戶數多、年久失修而壞掉而造成污水滲漏,對公共衛生造成很大的疑慮,然而,因為2019年管線維護經費不足,我們從受理陳情至今,承辦單位都說污水管線維修費已經不夠,無法修理,等到2020年(也就是現在審的預算)才將櫻花社區外公共管線的問題納入維修範圍。另外也因為管線是早期新建,一開始還查不到管線正確位置,必須土法煉鋼去確認,也造成工程的困難。
     
    針對管線維護的議題,從上述例子來看,我認為目前的經費和市府內的編制(沒有污水管線維護科)還不足以支應後續越來越多管線維護的費用,因此我也在總質詢中提到依照《下水道法》和《基隆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十年前就制定了!!)並參考其他城市就推廣徵收污水處理費作為污水管線的處理費用(台北市從普及率86%就開始徵收污水處理費、高雄市也從35%普及率開始徵收),就和水費一樣,必須由使用者付費,這個觀念一開始推行當然不容易,但我們必須開始認知到大家一起分擔這些污染與處理的成本,才可能讓我們的衛生環境更好、生活品質才會提升!
     
    🚲人本交通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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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們希望設計交通時,能以「人本交通」的精神去規劃。譬如新北市已擴大辦理、友善過馬路需要較長時間的族群的「觸動式延長行人號誌秒數裝置。或是許多縣市都已在做的彩色行人穿越道,以及行人專用時相、行人穿越道退縮等。此外也建議應該完成智慧運輸系統,以維持道路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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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打造性別平等城市!
    上個月底,非常開心我和幾位議員同仁一起成立了基隆市議會促進性別平等連線!這次總質詢我也針對連線成員都非常關心的「國小非正式課程時間(例如:晨光活動)校外志工入班」相關問題跟教育處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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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隆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9-05 21: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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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河谷沿岸開發|市府的配套與審核機制在哪裡?】
     
    今年4月30日,正當經濟部水利署舉行治水會議,憂心氣候變遷下的水患困境時,蔡英文總統來到基隆視察堵南抽水站,和林右昌市長認為基隆河治水有成效。總統現場宣布「解除20年來基隆河開發管制禁令,未來整個基隆河谷廊帶的開發將可以大步向前。」後續,基隆市府針對基隆河岸開發管制解禁新聞稿寫著「基隆市將整個脫胎換骨」,林右昌市長表示「在經濟部4000萬元經費挹注下,市府正在進行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的規劃,...,將可帶動廠商投資意願,更可以引入基隆輕軌系統,連結郵輪母港產業廊帶,讓基隆市真正整合到大台北都會區的產業鏈及發展架構。」
     
    新聞一出,緊接著基隆市議會臨時會,都有議員積極尋問基隆河谷廊帶的「管制解禁時程」、「開發計畫」來到這次八月底的臨時會,也有議員在市府報告事項提案:「請市府說明有關4月30日總統指示解除『基隆河谷廊帶限建20年禁令』之行政命令,目前中央確切進度為何?」在市府以半頁A4紙回覆了中央內政部於今年6月5日發文解除「基隆河沿岸禁止變更為建築用地」、「禁止開放10公頃以上民間投資開發案」兩項行政命令解除,而多數議員們不斷肯定解禁、積極詢問河谷廊帶開發案的時程。開發禁令解除等同於產業發展?而最重要的,在利益之前,可能造成淹水的環境成本盡然如此容易被忽略。
     
    我必須先聲明,我不反對開發,但是在極端氣候下,這幾年的颱風或突發性的強降雨頻率增加。有讀國中地理的人都知道,河岸旁的農地或保護區是洪水的緩衝區,若冒然開發,則會增加洪水風險。總統與市長所謂解除開發禁止的行政命令,是「回歸原有其他法規管制」,但地方政府應該要做得更多,新修《水利法》中增加了徑流分擔及出流管制專章,針對徑流分擔有著更明確的規定,而除了等待中央政府劃定實施範圍,地方政府其實可以「主動」進行 #徑流分擔 實施計劃的擬定或是相關措施的規劃、而關於 #出流管制 的相關規定,母法雖有規範必須接受審查的開發案規模,但同時也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地設定更小的開發規模必須接受審查、更積極來作出流管制審查,而確實也已經有其他縣市這麼做了。(徑流分攤、出流管制與地方政府關係的詳細說明請見下方)
     
    現在,地方政府正整理、向內政部提報國土計畫法架構下基隆的國土計畫,地方政府是可以針對敏感地區做相關劃定,進行管制、避免過度開發。我們的基隆市政府除了大發新聞稿宣傳禁令解除(回歸法制)、盼望投資者青睞外,針對地方政府該做好的敏感區域劃定、開發審查與配套,這些該主動出擊的明確審查機制到底在哪裡?難道是不顧極端氣候與水患風險,為釋出土地供短線炒作的開發案嗎?
     
    8月20日的討論中,針對我的提問,市長重覆回到「這次禁令解除只是回歸法制,並不是完全不審核。」我再重覆一次我的問題,「在開放投資與開發之前,關於國土計畫法規定的敏感地區(少開發區域)的劃定,以及地方政府該積極所為的徑流分擔、出流管制審查種種配套在哪裡?」市長沒有回答,僅由議長納入本報告事項的結論中,請市府後續提供書面資料說明。
     
    再一次強調,兩年前的大武崙淹水歷歷在目,再來到近期颱風帶來的外圍環流,面對極端氣候和降水,沒有人能保證河川能百分之百不淹水。我們支持的是將環境成本納入考量的有效益開發,而不是僅以土地利益為優先,跳過地方政府本該積極建立機制,不斷地和市民宣傳還未有明確規畫的產業園區。市長5月的施政報告裡宣傳基隆河谷廊帶「解除禁令」作為他搶先報告的政績,至今,關於廊帶開發案最基礎的評估與審查機制都無法回覆我,不只基隆河谷周遭在此目標下對於洪水的緩衝度堪憂,廣大市民的人身安全甚至是未來園區投資發展的安全在哪裡呢?
     
    🌊🌊以下是我8/20討論的發言與水利法徑流分擔、出流管制的詳細說明🌊🌊
     
    #基隆河沿岸解除開發管制,#除了開發外我們該...?
    總統與市長針對基隆河沿岸解除開發管制的理由(也就是蔡英文總統與林右昌市長所提的「回歸原來法規管制」)主要為基隆河整治計畫已經完成、員山子分洪道也完工,防洪頻率已提高到200年,以及《水利法》的修正。
     
    然而,即使防洪頻率已提高到200年,仍然沒有人能夠保證災害會100%不發生。現在氣候劇烈變遷的威脅下,我們無法保證「某條河流已經完全整治好了」、「以後大家都不用擔心淹水了」。從2009年的莫拉克風災、2015年蘇迪勒颱風、2017年的強勁梅雨,還有去年熱帶低壓的大面積淹水,都已超過保護標準。而2017年6月3日的強勁梅雨,影響最大的就是我們安樂區基隆河支流排水的大武崙溪,當時,大坪雨量站時雨量91毫米,3小時累積雨量175毫米,24小時394毫米,造成基金一路的大淹水,面對這個前年的事實,我們不能否認基隆河的水患風險還是存在的。
     
    大武崙溪的整治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當中,但光靠末端工程沒辦法完全解除水患,到底河流沿岸要怎麼去管理或管制開發?如何讓保護區、農地發揮滯洪緩衝的效果?
     
    市府該積極作為的 #逕流分擔、 #出流管制、 #國土計畫
    而總統與市長認為基隆河谷廊帶解除管制禁令另一個關鍵原因是《水利法》的修正。在水利法修法中將「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納入。「逕流分擔」是由公務部門負責辦理,對淹水潛勢高或受害損失大的河段,於新建(改建)公共空間時,在不妨礙原本設施功能的前提下在洪水期間發揮滯洪功用,減少鄰近區域積淹水的風險和損失。
     
    其實在《水利法》修法前,地方政府就可以積極去進行逕流分擔的規劃,若在都市計劃土地中有覺得敏感、危險的土地和區域,想要去提升它的洪水承容能力,可以主動的進行逕流分擔的規劃,這個部份在台北市已經有相關經驗。
     
    現在《水利法》也修訂完成了,當中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淹水潛勢、都市發展程度及重大建設,公告特定河川流域或區域排水集水區域為逕流分擔實施範圍,主管機關應於一定期限內擬訂逕流分擔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後實施。」
     
    雖然目前中央還在評估、尚未公佈任何逕流分擔實施範圍,但其實地方政府可以針對覺得敏感、危險的區域,主動和中央進行討論、尋求協助,來討論是否納入為「逕流分擔實施範圍」,進一步來進行逕流分擔計畫的擬定。「逕流分擔計畫內容」包含:「水道分擔方案」(由各水道及各類排水主管機關各本權責分年編列預算辦理)及「土地分擔方案」。「土地分擔方案」由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在逕流分擔計畫內擬訂各類型土地應分擔標準及分擔措施,並訂定相關自治條例要求土地管理單位依所訂分擔標準分擔逕流量。
     
    回到基隆,都發處、工務處或相關單位是否有已經進行或是正在規劃中的逕流分擔措施或規劃呢?對於《水利法》的修法,作為逕流分擔計畫的主要角色,市府是否有任何主動的作為?
     
    關於「出流管制」,就是要求土地開發案不能僅仰賴現有的雨水下水道系統來排除綠地變建地所產生的雨水逕流,而是必須自行想辦法在基地內吸收處理。根據《水利法》規定,符合《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開發樣態並達2公頃以上,就必須送「出流管制計劃書」審查,但對於基隆來說,2公頃這樣的面積規範,恐怕很多開發案都不會達到。
     
    基於因地制宜的需求,中央也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去提高出流管制的審查條件,以新北市來說,《新北市政府辦理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及監督作業要點》就將規定提升到開發案範圍 #1公頃 就必須送「出流管制計畫書」。針對基隆河沿岸開發解禁,我們基隆市政府是否有針對「出流管制」的審查,作嚴格把關的條件設定?或是相關審查條件修改的規劃呢?
     
    除了公有設施和開發案的「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外,其實在在國土計畫分區中,地方政府是可以針對敏感地區,作相關劃定進行管制避免過度開發,避免災害的發生的可能。目前市政府正在進行國土計畫關於國土計劃,承接市府案的規劃公司也提出關於敏感地區、降低開發區域的設定應該 #加嚴,市政府是否有進行相關的調查掌握敏感地區,並規劃相關管制措施?
     
    解禁基隆河沿岸開發,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我們不是反對開發,在這個沒有人能百分之百保證河川不會淹水的極端氣候時代,我們不能只是看到土地開發帶來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顧及周遭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園區期初規劃完成前、準備開發之前,市政府是否做好相關準備、擬定好相關配套措施、法令修改及土地開發審查機制了?關於我剛才所提的,國土計畫降低開發區域劃定、逕流分擔、出流管制,請問市長,目前基隆市府的作為是什麼?
     
    再一次強調,我不是反對開發,而是要認真地提醒,面對極端氣候,沒有人能保證河川能百分之百不淹水,也因此,洪水緩衝的農地與保留區的設定是非常重要的,我剛剛說的不論是國土計畫架構下或是水利法中能進行的審查,都是地方政府必須主動、積極地建立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市民的安全。
     
     
    (照片為基隆河流域,非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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