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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清明祭祖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有多久沒吃過潤餅了呢?
今日在來學做潤餅😋
哇!豪華版,有鳥魚子耶!
潤餅&春捲傻傻分不清,
南、北大不同,
是文化的融合,也是喚起回憶的鑰匙;
今日從歷史,文化面開始瞭解,
韓良憶復刻外婆家傳記憶,
透過The One主廚Zoya復刻,
將春天捲起來,
也藉此思念遠去的良露老師,
也品嘗領略台灣在地口味不同的潤餅;
來食一捲春天的滋味🌿
韓良露她說:「潤餅是節氣清明亦是食材、鄉土、民俗、家族的故事。春天把潤餅捲起來的同時,也捲起了文化,潤餅像一條文化的船,裝滿了歷史與傳統生活的記憶。」如今,良憶老師承接母系家族味蕾記憶:「我每年春天要吃兩回 #春餅。過年期間吃炸春捲,那是父親江蘇老家的習俗;#清明節 則到外婆家吃潤餅。外婆雖是基督徒,並不拜神祭祖,卻仍恪守台灣南部傳統,清明節必食潤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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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清明祭祖 在 謝金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的二姑姑,今年八十多歲的硬朗歐巴桑,是一個禁忌超多的人,例如現在快過年了,平常他都跟我阿媽一起吃住,照顧阿媽的生活起居,她自己的家,不過位於距離奶奶家騎腳踏車十分鐘內的距離。但過年期間,若非初二她是一定不會出現的。因為她認為,嫁出去的女兒若是在大年初一出現在娘家,會給娘家帶來不幸。非常非常地堅持。事實上我們全家族除了她以外沒有人這麼認為過,我阿媽(一百歲)每次都說,「不知道他那些無師自通的禁忌從學來?我從來沒教過他那些。」此外,過年期間除了二姑姑以外,其他的姑姑倒是川流不息地到阿媽家。二姑姑對於其他姑姑多年來從來沒遵守過這些禁忌也從來沒有什麼事發生,似乎並不認為是禁忌毫無意義的反證,她認為該遵守是該遵守的,他在盡他的本分。
每一個拜拜或祭祖的節日,她會凌晨四點起床準備各式祭品,到了清明節她在家裡從天沒亮就開始準備包潤餅的材料直到中午,但掃墓的人回到家裡,她立即不忘從哪拿出不知何時準備的榕樹葉或什麼其他的葉子包在紅包袋裡,塞給剛進門的人。多年來,二姑姑多多少少因為各式各樣的禁忌成為家中的笑柄,大家不能理解她的固執,她把自己弄得這麼疲累的源由,以及她表達愛的方法。我們年輕一輩,氣他看輕女人,氣他各式各樣重男輕女的作法與言論(例如他總是叫我要回台南當老師,絲毫不顧本人所學是法律,連當老師的資格都沒有)。這些有意無意的嘲笑,連帶使大家對她付出,總是有意無意地漠視。
過去六年,我在進行一個「成為天主教友的動作」,盡可能努力去追尋,去開放,也去等待。這段期間給了我一些寶貴的資產,其中之一是讓我貼近、經歷「相信神」這一回事,同時,對於他人不同的生命歷程跟相信其他眼睛所看不到,與現實經驗相反且無法驗證的事物,有了同情的理解。我知道二姑姑是在為她相信的事物用他能力所及最好的方式去表達他的愛,當我感受到這一點,我沒辦法再認為他只是一個固執迷信的人。畢竟她從來沒有要求我們做她所做的,她忍耐別人的嘲笑,但作自己認為該做的。
有些基督徒會說,她還不認識耶穌,所以有許多的害怕(甚至是受了罪惡權勢的掌控)。這種說法,我覺得很好笑,難道是因為認識了耶穌使你變得那麼高傲嗎?在我看來二姑姑跟許多基督徒之間的心理距離,比基督徒跟我之間的心理距離,還要近得多了。我並不認為相信任何宗教都一樣,但我打從心底認為我必須真正地尊重他的敬虔,對她基於禁忌而我不能相信的事情,即使我必須拒絕,也必須盡可能溫柔地拒絕。
信仰總有那樣一吋是不能驗證不能言說不能檢證的部分,面對這個界線,我們該在何時、基於什麼,而能肯定地說我能相信什麼(而不只是別人告訴我該相信什麼),讓這個信念與力量改變自己,有那樣地強度為這個信念與力量而生活與死去,而同時,不成為一個狂徒?特別是對那些不跟你分享同一份信念的人來說?這些問題,在教會內始終糾纏著我,但我視之為天主教會所給我的美好資產。它所傳述的信仰給我一個體會別人相信什麼的視野;同時給我一個深刻的內在挑戰,挑戰我在一切看似絕望的表面下有勇氣相信希望的訊息,它責成我有勇氣承諾每一刻都基於真正的尊重溫柔地待人,它邀請我練習有勇氣去體會他人的受苦,同時把自己跟他人的命運連接起來,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我的責任,它也給我勇氣去接受失落,擁抱未知,對於不能控制的一切隨遇而安,它給許多詞彙全新的意義:平安,喜悅,愛,受苦,犧牲與死亡,並藉之擴展生命的向度。
在這一切之後,竟也到了教會與信仰相互道別的時刻了。這個教導我如何進入他人生命的教會,終究與我彼此錯過。
幾天前,天主教會台灣主教團公布了一封牧函,針對多元成家草案表正式的意見。在我眼裡,這封牧函是在說:
如果你眼睛沒瞎,一定會看到只有男女才能生殖養小孩,這件事既然放諸四海皆準,那情況必不單純,當中一定非有神聖的意涵不可,這個意涵就是只有男女才能有婚姻。至於那些覺得自己沒辦法跟異性結合的,抱歉,不管你們怎麼假裝,都只是異性戀婚姻拙劣的仿製品,法律怎能給你錯覺,讓你誤會你可以像我們一樣過著生養眾多又神聖的婚姻生活呢?這種給你錯覺的法律我們是無論如何要反對到底的。至於你們的出路,其實神對你們超好的,你們特別被選來用一種特別的方式當聖人,你只要終身守貞,也是可以上天堂的。就降~不要想太多了~~揪瞇,愛你喔
本來錯愕是有一點,不過想到這是個連「論保險套使用之倫理學」,都研究得好像有那麼回事的團體,頓時釋懷不少。
我不太曉得那種張開眼睛看一看就可以看到道德律的看法,在天主教會內有多主流(大概是很主流),但它先天上是幾乎很難不流於恣意亂看(跟亂不看)以及胡亂安派這個或那個意義的活動。總之,因為你有解釋的話語權柄,你看你想看的,賦予那個現象你想給予的意義(或者謙遜一點你認為神在當中所給的意義),至於其他也可以閉眼不看。我們旁人因為沒有那個權柄,所以即使我們想指出,我們看到同志是自然地被生在世,不是基因改造創造出來的,所以同志活著的自然事實,也代表著道德上,他們必須有權成就身為同志自然而然所需要、以度過有尊嚴而圓滿生活的一切,包括家庭與婚姻在內(無論任何法律形式)。教會只覺得我們看錯了,它決心它只能讀出另一則道德律,亦即同志必須在伴侶這個面向上被剝奪,藉由這樣的受苦與挑戰來滿全生命。
同志是一群什麼樣的人呢?天主教會似乎理解成對同性有性傾向的人,然而,性傾向不是一些抽象概念,並不是在真空中憑空恣意決定出來的,它是在生活中被體驗,在與人的互動中被經歷,在追尋中明瞭。它經常是有對象的,也絕對飽含個人經驗的肌理,性傾向不是分類的空洞標籤,供你做一些無關痛癢的嘴砲練習,它是你跟我真實歷經的生活,在其中你才能瞭解關乎自己相當重要的事。試想,當你體驗了經歷了互動了,愛了被接納了被拒絕了快樂了心碎了,你甚至建立起自己與彼人的生活了,因為這樣你才成為你自己,然而在你以時時刻刻的個人歷史築起關乎自己的一切時,教會站在身後哼哼一聲,說你的體驗是罪,催促你過獨身而神聖的生活,彷彿那些處於你生命核心的經驗,只是一件髒掉的外套,你可以把它剝除殆盡而仍舊是你自己。當然,獨身是一個高貴的選項,一個異性戀選擇婚姻或者獨身都值得被祝福,但二者絕對不會是相同的人生,對於同志被剝奪掉的那一半可能,教會哼哼一聲表示不好意思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你竟然會被創造成這樣,但這是你的命。
教會不能容忍同志的性,不過慈愛開明的教會也指出,只要沒有性就不是罪。天主教會對我來說最大的迷團之一是對性的深深執迷,即使運用最狂野的想像力,也常沒無法預料這個或那個小事情會被耗費鉅資討論到這樣細節。可是,拋開我個人想像力與智力的侷限不談,我願意相信這是因為(異性間的)性對教會而言有著深刻而豐富的意義。即使沒有教會教導,這不也是許許多多人充滿人性的共通體驗?生命因為性而變豐富、變深刻、變溫暖、變有趣,當然性也可能是狂暴、傷害,挫折,冰冷而黑暗,或者其他其他,但無論如何,在個人的層次,性不可能是神聖與墮落的二分,它對個人的意義也無法被教會所獨攬。但那個給予性很多意義、耗盡心力長篇大論的教會,面對同志,性的意義只稀薄到剩下縱慾一種,所以最好(而且可以)「改」掉它,像是改掉夏天三天不洗澡(只是因為懶)的壞習慣。但對同志而言,那對個人充滿意義的旅途才剛剛要展開,當然,那是教會的地圖邊緣(標示為地獄谷)之外,再也畫不出的路徑。
同志是跟同性發生性關係的人,但同志不等於一些性關係。性關係對同志很重要,因為不說別的,同志正因為這些性關係被歧視,被看輕,但也為它奮鬥為它自在為它驕傲(如果你覺得人幹嘛那麼無聊為性驕傲,那是因為你的性不需要奮鬥,不能讓你自我實現,也未曾給你過任何力量與自由,那是你個人的損失,請不要怪別人過份張揚),性對同志充滿了自我發現與政治性,既是私人的也是公共的,可是性也不是全部。然而教會先把同志的生命簡化成一些關乎縱慾的性問題,再提出它的解藥是禁欲的神聖生活,這好像先把媽媽這個身份壓縮簡化成生理上懷孕過的女人,再指出媽媽這群在職場上如果有任何關於育兒與母職的衝突與痛苦,結紮就是答案。
同志懂愛。這竟需要解釋嗎?(需要的話也太令人吃驚了吧!)教會說神的愛如何被人理解與感受?很大一部份是透過身邊的人,透過我們的家人,朋友,愛侶,父母,孩子,透過愛與被愛,透過與愛相關的傷痕,渴望,焦慮與喜悅。一個人若是同志,那麼他很大一部份對愛的學習與體驗來自對同性的愛,這是一個無可阻擋的事實,但所有夠深刻的愛都教導我們關乎愛的本質(的一部份)--而這不正是教會所說,神的本質?同志如果可以體驗神,那麼就是以同志的面貌,同志的生命,同志的經歷去體驗;同志如果可以愛神,那麼就是以身為同志的全心全靈全意去愛,叫同志去愛神,但不准以透過身為同志的經歷與體驗去愛,正猶如叫一個父母去愛神但要以假裝自己從來沒有生過小孩的方式去愛。
「志在普世」的教會,不會放棄它及於普世的愛。它是如此愛同志,愛到它不能容許同志誤會自己竟可以過像異性戀一樣體面地生活,一樣選擇伴侶, 一樣與人相互扶持終老,連帶一定要抵制立法到底。這彷彿是在說,教會不樂見非婚生子女,所以連帶我們不能有讓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平等的法律,以免有人誤以為沒婚姻生小孩也OK。(如果你要辯解非婚生子女不能選擇爸媽,那我也只好指出同志也沒有跟上帝訂過同性性傾向包裹)法律老早就是一個很複雜的制度,分殊的專業,誰可以買保險給誰,誰可以跟誰一起報稅,誰可以把哪一部份的財產分給誰,誰可以幫誰簽什麼文件,誰可以辦信用卡給誰,誰可以跟誰一起辦簽證……不過教會堅信自然的道德律有它樸素的美感,可以指導普世的同志在那些細細瑣瑣的事情上該如何處理。答案就是:不必處理。教會要你自己獨身,永遠獨身,它不要有任何制度讓你跟別人長久共同生活的生活有任何便利,以免這個選項變得太吸引人。對那些不聽話硬要跟別人交往還生活很久的人只好讓他們吃點苦頭(順便測試一下他們是不是真愛,能否百折不撓)。至於不能成家又理應單身的同志老了以後該跟誰終老呢?或許現在修道院很空所以教會有信心它可以負擔起照顧這些人身心的責任。
同志關係,無論如何立法,教會說,終究是一個仿冒異性戀婚姻的劣作。我忍不住想起了幾對我所認識的同志伴侶,沒有過年時誰到誰家過年的爭執與心結,沒有誰主內誰主外的緊張,沒有誰堅強誰柔弱的預設,沒有婆媳問題,沒有小孩,所以是家中其他老小主要的照顧者,在工作中沒有請婚假或產假(或小孩怎麼了的假)的危險的好員工,永遠到婚禮上包有去無回紅包的好朋友,永遠不能申請成家貸款的好國民,他們有些甚至不勞國家麻煩,自己到國外或者連名分也不求地安排好終身大事,忠誠而相愛綿長。有些報導紀錄有人怎樣在敵視的社會氛圍中相愛相手超過半世紀,有人如何懷裡抱著另一半靜靜陪伴他死去。是啊,這些同志仿冒出來的婚姻如此拙劣,乃至超過了異性婚姻在當代所能展現的力度與面貌,教會只好否認它們就是婚姻(或者任何值得尊敬的關係),我沒有看過比這更狂妄的謙卑。
所有法律上的事情個人都可以盡量想辦法安排解決。但教會在這封牧函裡做得最棒的是,它送給同志一封情書,當中寫滿了我恨你(或者更糟的:我完全不在乎你)。你不可能說「我愛黃種人,不過皮膚黃是罪(如果你可以把皮膚脫掉的話,你就是一個很棒的人了)。」然後期望別人理解你的愛。宗教屬於主教,宗教屬於倫理中心,宗教屬於看到了就知道什麼是罪的「視力超群人士」,諸位鈞座閣下守在門口說:要過這道門嗎?來吧,剮去你一半的身體你的眼及你的心(可以以上天堂喔),在同志的自我與內心先因為通過教會窄門(不是天堂窄門)上的利刃而切割得破碎,流血,哀鳴,虛弱不堪的時候,教會又像英雄一樣站出來說要給你救恩,要照顧你的內心和靈魂,這是教會讓人無福消受的愛。
目前的民法,長得不是很像教會對婚姻的想像,經濟社會條件事實上有許多地方是在撕裂教會對家庭的理想,不過教會對那些不像的部分倒還蠻隨遇而安,對於叫員工肝腦塗地地工作不能回家的雇主,對把感染愛滋的新住民媽媽遣送出境、把人家的房子拆了叫人家破人亡的政府,沒有過一點像樣的譴責。倒是恰好在近二十年的短暫歷史時點上,剛剛好有一夫一妻制度巧合地肖似教會婚姻,於是教會緊緊抓住這個偶然,認為這個法律必須永恆地凍結,不能為這一代及下一代社會成員的需要服務,因為當中有許多是教會認為不值得那樣被服務的人們。至此,我體驗如何成為天主教友的實驗該可以告一段落了。我的二姑姑是迷信嗎?或許,但她辛苦自己服務他人。教會呢?它在婚姻中看到不可動搖的神聖意義,於是秉持謙遜,慈愛和超凡的視力所看到的真理,它決心別人必須受苦,號召教友參加這個讓他人受苦的事業。
我只是一個渺小的生命,在世上有限光陰中,力圖過尊嚴的生活,人生苦短爭辯無益,我即轉向啟航,但奉勸教會疼愛教會內不會轉頭離去的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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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 基督徒也會掃墓, 緬懷祖先喔!!
我們是"敬祖", 而不是"祭祖"喔!!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ynO4wk4p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