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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7 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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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割蓆的神學反省〉

    作者:陳韋安

    #五千字長文慎入

    「不割蓆」,乃是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的重要口號。

    汲取了2014年佔領運動「和理非」與「勇武」之間內鬥的慘痛教訓,香港人明白同盟合作對整體運動的重要性。因此,反送中運動出現「不割蓆」的口號。或者,我們當中不少人也曾經歷過香港人團結的力量:一百萬人大遊行、二百萬人大遊行、圍城人鏈等等。

    本文不是要為「不割蓆」寫上任何神學根據。相反,我嘗試從基督教神學的角度分析「不割蓆」這概念,從而反思它的政治效能,並提出一個更值得推崇的神學政治社會學概念。

    I. 「盟友」與「不割蓆」

    先從卡爾·施米特(Carl Schmitt)說起。德國政治思想家卡爾·施米特在《政治的概念》(Der Begriff des Politischen) 一文定義「政治」一詞:「政治的特殊區分,就是政治行動與動機指向的,是一種「明辨敵友」的過程」(Die spezifisch politisch Unterscheidung, auf welche sich die politischen Handlungen und Motive zurückführen lassen, ist die Unterscheidung von Freund und Feind)。這政治概念清楚明顯反映在過去半年香港的政治運動之中——無論是警察或抗爭者、政府與羣衆、藍店與黃店,敵人與盟友之間的界線是非常明顯的。

    因此,在這「明辨敵友」的過程中,「不割蓆」成了政治運動的重要基礎。因為它有助穩固政治陣營的力量,也是政治過程(die Politische)的根本。不過,隨着抗爭運動的發展,意見分歧是無可避免的——分歧可以是對暴力的認受程度、可以是抗爭路線的不同、可以是對黃色經濟圈的理解。任何議題都可以出現分歧。雖然有人提出「兄弟爬山,各自努力」的多元說法,但隨着抗爭運動失去了它的動力(momentum),起初的團結力量開始逐漸減退,再而衰,三而竭——政治盟友之間也開始出現分歧。「割,還是不割?」This is the question。

    誠然,「盟友」與「不割蓆」似乎是雞與蛋的問題。在政治過程中,究竟兩個人是基於「盟友」而「不割蓆」,還是因着「不割蓆」而成為「盟友」呢?我的看法是前者。「不割蓆」從來都是一個盟友間的政治共識。假若施米特的看法正確——政治就是「反對敵人」與「支持盟友」的過程的話,「不割蓆」其實是「支持盟友」的取向。「不割蓆」成為了政治共同體的嚴守原則:無條件,也無需理據,總之就是不割。「核爆都唔割」正是這道理:因為我們是「手足」,因此「核爆都唔割」。

    不過,我認為,這種建基於政治盟友的「不割蓆」仍然是脆弱的——因為它完全建基於「盟友」的概念。當「不割蓆」建基於盟友身份,它的成效也完全建基於盟友身份。一旦彼此不再是政治盟友,「不割蓆」就不再是必然的政治選項:「黃絲」與「熱狗」之間就是如此。只要辨清彼此不是政治盟友,「不割蓆」就不存在。借用新約中文和合本聖經的說法,這就是所謂「結黨」。派系分裂重新定義「敵人」與「盟友」的身份,黨爭更催化「反對敵人」與「黨友團結」的力量。

    寫到這裏,心裡有點感嘆——記起「中國人是一盤散沙」這句話。我想,假若香港人不太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話,我們就需要在「團結」這事情上,不太像中國人。在此,我認為,香港人的政治團結,只靠「不割蓆」是撐不住的。

    為甚麼?「不割蓆」是一個否定概念。 不割蓆是「無為」。沒有行動。然而,基督教倫理從來都不是沒有行動。好比孔子《論語》與耶穌登山寶訓之間的差距。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一種無為倫理。無為倫理最好的結果只是沒有任何(不好的)行動。不過,耶穌的教導卻不只如此:「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12)。耶穌教導門徒要主動的締造善行。因此,前者是被動的否定,後者卻是主動的愛。

    II. Solidarity

    所以,基督教倫理要求的團結超越被動的「不割蓆」,而是擁有更深層次的 Solidarity(容讓我先不給予中文翻譯)。從字義的角度來看,solidarity 源於法文 solidarité,以及拉丁語的 solidum 或 solidus,有堅固之意。不過,solidarity 卻比較難找到中文的對應詞彙,雖然大部分人將 solidarity 翻譯為「團結」。

    不過,中國人的「團結」概念與 solidarity 所描述的不太一樣。中國人的團結是怎樣的意思?或許我們小時候耳熟能詳的比喻給予我們暗示:一雙筷子易折,十雙筷子就不易斷。這是中國人對「團結」的理解。筷子的比喻告訴我們怎樣的團結觀呢?它強調羣衆的聚集、羣衆的總和、羣衆的巨大。不過,這比喻卻似乎忽略了羣體的內在關係,也沒有闡明羣體內在的相互行動。事實上,無論是中文詞彙的「團」或「結」,它都只強調一種比較靜態的羣體狀況,彼此之間可以沒有任何實質瓜葛——極其量只是「不割蓆」的無為,或「兄弟爬山各自努力」的分工。

    西方社會所提倡的 solidarity 卻不僅如此。事實上,solidarity 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學用詞,solidarity 的團結精神可以翻譯為「社會連帶」、「社會團結」、或「休戚相關」。它強調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守望與幫助。或者,我們可以從法國猶太裔社會學家艾彌爾·涂爾幹(Émile Durkheim)說起。涂爾幹於十九世紀末寫了一部社會學的經典《社會分工論》(De la division du travail social)。solidarité 在他的論述中是一個描述性概念,它描述社會不同時代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精神——機械團結(Solidarité mécanique)與有機團結(Solidarité organique):

    A. 機械團結是基於社會的同質性(homogeneity)。機械團結傾向出現於古代社會或小型社會。由於傳統社會中個人意識與社會意識不可分割,社會上的個體離不開社會的整體,導致個人的宗教、生活方式、思維都比較一致,因此比較容易導致「機械連帶」。

    B. 有機團結卻描述較大規模的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相互依賴的集體意識。涂爾幹認為,當社會發展到某個規模,機械團結就會被有機團結所取代,人在社會上不可能獨自生存,社會上的人需要藉着社會上的分工(division of labor)來,從而發展出像人體器官一般的團結性。

    因此,西方社會的團結觀非常強調社會羣體內的互動與互助。不過,正如先前所說,涂爾幹對社會團結的概念只是一種描述性概念。問題是:如何促使社會導致如此美好的團結精神呢?這卻是問題的核心。回看過去香港的抗爭運動,甚至香港社會的政治撕裂,究竟社會如何孕育出一種政治性或社會性的連帶精神?正如前文強調,基督教的倫理從來都不是被動、無為的。因此,如何能夠超越被動、空泛、無為的「不割蓆」,從而實踐出一套有力、有效、主動的社會團結——這正是基督教倫理必要思考的政治神學課題。

    III. 羣體的自私

    承上文,西方社會學的社會團結(Solidarity)強調彼此連帶、互相守望、互補不足的羣體力量。這團結精神在政治上往往產生巨大的力量——它可以叫某政治選舉候選人獲勝、柏林圍牆倒下、二百萬人上街、促成黃色經濟圈等等;不過,它也可以醞釀出可怕的文化大革命、滅絕猶太人、或者 721事件。

    因此,俗世的政治團結成為了威權政治首要操控的力量。這力量能夠推翻政權,也能維護政權。因此,無論是政治個人崇拜還是政治宣傳(propaganda),政權通過各種不同手段,操控人民的力量成為一種維護政權的團結力量。誠然,人民力量(power of people)一直都在,只需要政治團結把它釋放出來——能夠被操控的政治團結成了維護政權穩定的最大支持;相反,被釋放的政治團結卻能導致革命!

    其中,最能夠促進政治團結的手段,乃是共同的敵人(common enemy)。這是不變的政治格言:「敵人的敵人是我的朋友」(The enemy of my enemy is my friend )。所以,俗世的政治團結,往往是一種內聚性的團結力量——與其說是「團結」,倒不如說是「共敵」。民族主義(nationalism)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民族主義本來強調民族內在的團結精神,不過,當它成為仇恨其他民族的排外力量時,它的團結就成為了可怕、無處不在的毀滅勢力。因此,為了維護國家穩定,威權政治不斷在社會製造敵人(無論是外國勢力抑或批鬥對象),或者建立羣體的民族或國家榮耀與自豪感。

    正如開首所提及,政治(die Politische)乃分辨友敵的過程。因此,俗世的政治團結——無論是不割蓆精神、黃色經濟圈、罷買國產貨等等——其實都是不斷鞏固內在政治團結,不斷製造政治敵人的過程。兩者不斷循環。

    一個很有趣的發現:中文和合本所翻譯的「結黨」(ἐριθεία),原文其實解作「自私」。譬如說,保羅在腓立比書中勸勉腓立比羣體「凡事不可結黨」,經文本來應譯作「不可自私自利」。不過,和合本的翻譯卻巧妙地強調了整個羣體的自私現象。因此,無論是結黨、黨爭、派系鬥爭抑或民族主義——各種類型的政治團結,其實都成為了保羅批判的對象——我稱之為「羣體的自私」(ἐριθεία)。

    「羣體的自私」也是「羣體的團結」。

    任何俗世的政治團結,假如它的力量只是基於對外敵的仇恨,抑或建基於羣體某種內在的同一性,這種團結精神最終只會導致出兩個後果:一、要麼這團結力量因羣體內成員間的意見不一遭到瓦解;二、要麼它演變成為一種極度可怕的排外力量——羣體團結所產生的彼此連帶、互相守望、互補不足,最後成為基於羣體利益的「羣體自私」。 我強調,羣體自私乃人類最可怕的自私!因它不只是欠缺愛心的無為,它更可造成極具破壞力的毀滅力量——卻以「團結互助」的虛假外貌來造成極度可怕的惡果。

    IV. 基督教的團結精神

    其實,與其說西方的「社會團結」(Solidarity)是社會學概念,倒不如說它源自植根西方社會的基督教精神。或者,我們可以先從「天主教社會訓導」(Catholic social teaching)說起。所謂「天主教社會訓導」,就是天主教會在這一百年來,從1891年歷任教宗針對各時代社會問題而頒佈的通諭及公函的統稱(例如資本主義、消費主義、世界大戰、軍備競賽等等)。

    簡單來說,天主教社會訓導有四大原則:人權原則、公益原則、團結原則以及互補原則。其中「團結原則」就是我們所講的社會團結。不過,有時候天主教的 Solidarity 被翻譯做「共濟」。但是,共濟的「濟」會讓我們產生錯覺,讓人以為它只是與賙濟或慈善有關。其實,天主教的社會團結不只強調對貧窮人的幫助,它更深層次地表達出基督信仰最重要的社會觀念——人人皆兄弟。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於1987年頒佈《社會事務關懷》通諭(Sollicitudo rei socialis)如此寫道:「當每個社會中的社會成員視對方為真正的人時,『團結』才能有效的實現。」因此,基督教團結的起始點乃是人類最根本的共同點——人的價值。作為人,沒有一個人可以忽視另一人的價值。這是基督教團結精神的核心。

    從創造的角度來看,人的本質已經包含了人類的一體性以及人類的「共人性」(Mitmenschlichkeit)。所謂「共人性」,就是人作為受造物最根本的狀態——人從來都不是獨自一人,而是互相合作、互相補足的「人們」。作為「上帝的形象」(imago Dei),人類成為自我決定(self-determination)的主體,但主體性卻不導致個人主義,而是相反,它暗示了人類在社會多元處境下互相合作、互相補足、互相連結的狀態。正如《社會事務關懷》通諭寫道:「全球『團結』的基本條件是自主和自由的自我抉擇......但是,『團結』同時也要求隨時準備接受為整個世界的團體的益處而作的必要犧牲。」

    這正點出了基督教團結精神與世俗政治團結的不同之處。

    基督教的團結精神不是建基於任何意識形態——無論是民族主義、共產主義、黃絲、藍絲、共同假想敵,甚至基督教本身,都不是人與人連結的基礎。不過,無疑,以上所列舉的意識形態都容易地把人團結在一起:因為我們是「黃絲」,因為我們是「中國人」,因為我們有共同敵人,因為我們是基督徒,所以我們要團結。但是,這其實是世俗的團結精神。它雖然是團結,卻同時破壞了人類整體的一體性,破壞人類最根本、基礎的團結。正如我在前文章所說,俗世意識形態下的團結精神只會生出仇恨的排他主義——民族的排他主義、政見的排他主義、宗教的排他主義等。

    相反,基督教團結精神回到人類最普遍的共同點——人類本身。「人人皆兄弟」。作為上帝的創造,我們,人類,在社會上必需與另一個人連結,彼此補足、互相尊重、互相包容、共同生活、休慼相關。明顯地,如此的團結精神與俗世政治的團結非常不同,甚至,它遠超我們對「團結」的理解,因它提倡社會羣體的仁愛(love)、手足情(brotherhood)、寬容(Tolerenz)、階級消除等等。它是一種動態、主動的團結精神。它沒有被世上任何意識形態所支配,相反,卻是世上任何社會美善的基礎。

    因此,沒有基督教的團結精神,任何團結只會淪為另一種政治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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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0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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