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基本法答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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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基本法答案產品中有23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新消息:全國人大常委会委員長會議决定,暫不表决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請各位重温一次日前拙作: 不要做毀掉香港的千古罪人! 看到林鄭月娥、鄭若驊等港府高官自詡「政...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1萬的網紅堅離地球 · 沈旭暉,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香港」公佈又一批新教育syllabus,強調英國殖民時代怎樣高壓、港督怎樣權力不受制約、英國人怎樣享有特權、華人怎樣受歧視一類歷史重構,這是明目張膽的改寫歷史。究竟華人喜歡金文泰時代的香港、還是當時的國民政府;希望麥理浩時期的香港、還是文革時的中共政權,隨便找一個真香港人,都能得到答案。 文件...

基本法答案 在 goodbyehkhellouk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12-03 15:31:58

8歲小朋友問首相,聖誕老人黎唔黎㗎? 有個八歲嘅小朋友Monti寫信比Boris Johnson,叫佢同啲專家搞清楚,點先可以令聖誕老人今年順利去英國送禮物。 「我今年八歲,好想知你同個政府有無諗過聖誕老人今年聖誕黎唔黎到英國。 如果我放支消毒搓手液响啲曲奇餅隔離有冇得諗? 或者佢會唔會洗咗手...

基本法答案 在 goodbyehkhellouk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2-03 15:31:58

典型英式報導手法 保守黨黨報《The Telegraph》今日報導 #12HongKongers 嗰幾封信,睇完有咩立論讀者自己諗喇。 一個被拘留嘅就咁寫, "I live very well here. Don't worry about me. I'm very healthy and I'...

  • 基本法答案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0 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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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全國人大常委会委員長會議决定,暫不表决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請各位重温一次日前拙作:

    不要做毀掉香港的千古罪人!

    看到林鄭月娥、鄭若驊等港府高官自詡「政治正確」,以若無其事姿態談論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的表演,簡直是「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令人不禁想起愛國詩人屈原「黃鐘毀棄 ,瓦釜雷鳴」的慨歎,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真的「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衆所周知,當今中國與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矛盾越來越尖銳,充斥着競爭、脫鈎、冷戰傾向,由此衍生的「制裁」與「反制裁」的拳來腳往,歸根結底,反映出兩種社會制度、兩種終極價值觀的深刻對立。問題是,在香港引入《反外國制裁法》,將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地與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綑綁到一起與世界資本主義體系「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拚個你死我活,究竟有利於化解矛盾還是只會加劇矛盾?究竟對國家、香港是「利」還是「害」?是「福」還是「禍」?

    中共百年黨史本身就有最好的答案:

    案例一,儘管1949年4月毛澤東主席、朱德總司令向解放军發佈了「解放全中國」的《向全國進軍令》,但當年10月四野雄師席卷華南到了布吉正要向深圳河逼近之際,毛澤東、周恩來急令陳賡兵團「原地待命」,不要逼近香港。原來中共中央巳作出對香港要「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決策。不久韓戰爆發,中國出兵「抗美援朝」,雖然英國也有派兵加入聨合國軍與中國軍隊血戰沙塲,但毛澤東等中國領導人並未因此動搖戰略定力去「解放香港」,相反保留和利用香港的自由港地位,動員愛國商人霍英東等將戰略物資運到內地,打破「巴統」經濟封鎖,有力地支援了國家建設。假若當初大軍南下「解放香港」,豈不是自行堵塞對外通道令自己全封閉嗎?幸虧毛、周老一輩革命家高瞻遠矚,保留香港現狀,給國家留了一個「通風口」!

    案例二,1967年,內地「文化大革命」進入了「全面奪權,打倒一切」瘋狂時分。影響之下,香港一度掀起所謂「反英抗暴」狂潮。是年8月,北京發生火燒英國代辦處惡性事件,毛澤東、周恩來在清算王力、關鋒、戚本禹等極左分子的同時,也果斷指示剎停了香港「67暴動」。即使1968年「全國山河一片紅」,也未考慮將香港「染紅」。嗣後,1978年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香港商人嚮應内地「招商引資」號召,帶頭返大陸「三來一補」、投資設廠,一馬當先帶動美、歐、日外資萬馬奔騰来華之勢,令中國市場與國際市場從此「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令中國經濟騰飛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香港與內地其他城市的「不同」恰恰是香港之所以對國家改革開放大局作出獨特貢獻的緣由!

    案例三,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英兩國就香港主權開展談判,為什麼以鄧小平爲代表的中國領導人會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思而不是乾脆來個「一國一制」呢?這既是對毛澤東、周恩來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決策的承傳,也是基於對資本主義的再認識,和中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際戰略需要,以及意圖對台灣「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作出良好示範。

    綜上所述,中共老一輩革命家之所以在三個歷史關鍵時刻對香港「特事特辦」,沒有按照對待內地普通城市的一般政策去「一刀切」,從哲學角度來看,正是基於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的區別對待。而林鄭月娥、鄭若驊一類港府高官「因為內地實施了《反外國制裁法》,所以香港也必須引入」的思維,根本就違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辯證法精神,與鄧小平「一國兩制」初衷背道而馳!

    有道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已有報道,在人大常委會制訂《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後,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巳向在港美國企業發出撤離的「風險警告」。在美國、英國、歐盟等巳因新疆、香港及智識產權等問題對中國某些企業、某些官員包括香港若干官員實施制裁的情況下,若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勢所必然劍指美資的花旗銀行、美國銀行、AlA保險、摩根史丹利、高盛等等公司,打擊英資的滙豐銀行、渣打銀行等等機構,甚至瑞士公民投票通過制裁違反人權的國家的法案後,香港對瑞士銀行、瑞士信託等等企業也加以懲罰……香港身為「國際金融中心」却跟随内地一樣依照《反外國制裁法》對「國際金融」機構「以牙還牙」,趕盡殺绝,為淵驅魚,為叢驅雀。屆時,請問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還剩下什麽!只能是「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

    毫無疑問,中國現在與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關係急劇惡化,但是朝鮮戰争的歷史經驗證明,中外關係愈是險惡,衝突越是激烈,即使是爆發熱戰,越發應該保留香港不同於内地普通城市的特殊地位,以作為國家與外部世界的「緩衝地帶」和「走火通道」、「透氣孔」!既然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没有因為「解放全中國」的命令而「解放香港」,没有因為「全國山河一片红」而「染紅香港」,没有因為收回香港主權而和內地一樣實行「一國一制」,有什麼理由因内地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就要在香港引入該法? 內地有其完整的工業體系,有龐大的內需市場,即使實施《反外國制裁法》趕絕外資外企,仍可搞它的內循環過苦日子;但香港本身是外向型的小型經濟體,國際金融中心是它最寶貴的核心資產,不顧兩制差異,盲目引入《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打擊和驅逐外資外企,「簡直是在非常清醒的時候做的瘋狂白日夢」(邱吉爾語)!

    我由衷希望,為了國家根本利益和改革開放大業,為了香港百年心血造就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應該讓香港為戰狼外交墊背埋單!將《反外國制裁法》引入香港,完全違反毛澤東、周恩來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偉大决策,完全違反鄧小平一國两制初衷,完全違反習近平「堅持一國原則,尊重两制差異,二者不可偏廢」指示,必定犯颠覆性歴史錯誤!謂予不信,拭目以待!

  • 基本法答案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30 16: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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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香港 #國安法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唐英傑 #言論自由 #報導者

  • 基本法答案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6 21:06:41
    有 1,288 人按讚

    亞洲現在最紅的、戲劇、電影、綜藝,
    有哪些是台灣本土製作的?
    亞洲現在最當紅的明星歌手,
    有哪些是台灣公司培養出道的?
    時間回推10-20年,
    或許我們可以很自信的回答,
    不管是電影、戲劇、音樂、
    明星等流行文化,MIT出品,
    就是品質保證,肯定叫好又叫座,
    音樂好聽、戲劇電影好看、綜藝精彩又好笑👍🏻

    ⏳憶當年:
    七八零年代,
    中港澳所有想要發展的演員、歌手,
    一定要來到台灣宣傳,因為 #台北正是當時 #華語流行文化的工業中心。

    ➤【1990年以前】
    🎬電影
    ✨代表人物—林青霞
    1973年以林青霞以瓊瑤的電影《窗外》正式出道,隨後紅遍中港澳及東南亞,
    是瓊瑤式愛情電影巨星之一。
    林青霞縱橫亞洲影劇圈近20年,
    是走紅時間最長、從未被時代潮流吞沒的傳奇。

    📝台灣言情小說家: 瓊瑤
    瓊瑤寫了 65 本書,出產了 51 部電影,
    1986 年後跨足電視,拍攝了 26 部電視劇,瓊瑤的名字可說是代表了一個時代。
    小說改編的電影《庭院深深》和《女朋友》,分別獲得第9屆、第12屆台灣金馬獎優等劇情片獎,
    小說改編的電視劇《還珠格格》
    在東亞地區享譽盛名,
    不僅在台灣、香港、中國大陸等地取得收視冠軍,在日韓和東南亞等地也深受歡迎。

    🎤流行音樂
    ✨「永遠的軍中情人」--鄧麗君,
    70至80年代為其事業高峰
    知名度遍及中港澳、日韓甚至東南亞,
    雖未曾踏上過中國演唱,
    卻有著「有華人的地方,就有鄧麗君的歌聲」等盛譽,更被中國票選為「新中國最有影響力文化人物」,足見其廣大影響力。

    ➤【1990年代】
    🎬電影
    此時台灣經濟蓬勃發展,
    有大量資金投入拍電影💰
    1993年的經典之作,主要資金與製片方皆來自台灣的《霸王別姬》,
    囊括了坎城影展金棕櫚獎、
    金球獎最佳外語片、
    英國電影學院獎最佳外語片,
    也獲得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提名。
    #此片代表了當時台灣在亞洲電影圈舉足輕重的地位,
    #成為曠世巨作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亞洲娛樂圈有極大的影響力‼
    👉為何《霸王別姬》缺席華語電影界最重要的金馬獎?
    【因90年代初期,台灣電影審查仍有「電影主創團隊中的中國人不可超過二分之一」的規定,即便《霸王別姬》的主要資金與製片方皆來自台灣,仍為此受限】

    📺電視劇
    #90年代為台灣電視的三國時代
    1993年公布的「有線電視法」
    使第四台合法化,
    各種頻道開始大量增加,
    陸劇、日劇、韓劇等陸續被引進,
    各類電視劇展開激烈的市場競爭💥

    🎤流行音樂
    #金曲獎成立,各家唱片公司推出當家最紅歌星力拼各大獎項,
    此時銷量百萬的唱片成為「產值高昂的唱片工業」,以張雨生,李宗盛,陳昇,伍佰等為重要音樂代表人物,
    其後有周華健,趙傳,張信哲,辛曉琪,莫文蔚等創作大量經典歌曲。
    90年代中後期,以張惠妹、范曉萱,李玟,許茹芸為代表人物,
    其中張惠妹為金曲獎最佳國語女歌手獎 入圍及獲獎紀錄保持人(共計14次入圍,得獎3次)

    ➤【2000-2010年】
    🎬電影
    2008年魏德聖導演所拍攝的《海角七號》帶起國片風潮,#此時的台灣電影市場正處長期低迷、#缺乏資金,
    以致於電影在宣傳上並沒有大量花費,
    而是靠著BBS、部落格,以口碑累積出高人氣,票房突破新台幣5000萬後才開始吸引新聞媒體的目光。

    📺綜藝
    於2004年開播的節目《康熙來了》,
    在兩岸三地的演藝圈一直保持著高話題性和影響力,為台灣最具代表性的長壽談話性節目,而該節目已於2016年停播。

    📺電視劇
    2000年代韓劇尚未盛行,
    台灣有「華劇夢工廠」的美名,
    期間代表作品為2000年《麻辣鮮師》、2004年《鬥魚》、2005年《終極一班》、2008年《命中註定我愛你》、
    2010年《犀利人妻》…等。

    🎤流行音樂
    #台灣華語流行音樂的黃金十年
    代表人物: 周杰倫、王力宏、蔡依林及後來的五月天、S.H.E…,也有許多馬來西亞、新加坡的歌手來台灣出道發展,
    如: 林俊傑、孫燕姿、梁靜茹…
    此時台灣音樂影響力遍及大中華地區🌟

    近幾年國內雖持續有優秀的電影、音樂、戲劇輸出,卻已不能與台灣昔日流行文化的影響力同日而語😰以往穩居C位的榮景不在,#如今已由南韓獨占鰲頭,
    強勢韓流不僅在亞洲颳起旋風,更席捲全球‼ 無論是KPOP、韓劇、彩妝用品、流行時尚、汽車、電子產品、韓食等等,
    在世界各地都足見其廣大影響力。
    為什麼近二十年南韓強的如此有感?
    對於1970年代的台灣人來說,
    怎麼可能會把南韓放在眼裡?
    遑論買韓製的東西、甚至接受韓國文化?
    他們是如何在短短一、二十年間成功的將韓流輸出全球?

    答案揭曉,
    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後,
    南韓總統-金大中 提出「文化救國」方針,
    #將文化產業列為21世紀國家經濟戰略性支柱產業,#積極的推展文創業,#傾盡全國之力打造韓流,同時引導三星等大型財團組建文化產業基金提供支持。
    1999年制定「文化產業振興五年計畫」基本法,規定政府每年總預算不得低於1%用於扶植南韓文化產業發展;
    2009年成立「韓國文化創意產業振興院」,成為文創業最高推手。
    金大中之後的每一任總統,也都將「韓流文化產業」當作國家的重要產業之一,🔺可以說是一場計畫性的 #文化攻堅戰!

    👉南韓的「偶像文化」
    偶像文化是 #最受親睞並 #具高黏著性的商品 (也可以說是另類的「造神運動」),
    在成為偶像前,經紀公司軍事化的「練習生制度」,對於練習生進行嚴苛的訓練 (少則幾個月,多則能達到7、8年),
    最終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的練習生將獲得經紀公司全力支持,
    投入資源大力宣傳,因此這些年輕、有潛力的演員歌手紛紛擠破頭都想要往南韓發展,連台灣女孩周子瑜也是在南韓培訓出道而獲得極高知名度。

    👉YouTube 的普及讓K-POP能在全球快速傳播
    K-POP 的 YouTube 點閱次數從 2004 年到 2011 年暴增了十倍 (達 23 億次),點閱數暴風式的成長也直接反映在政府發給的 #文化發展預算金額上。Youtube點閱數越高,政府補助越多,K-POP發展更有力!

    👉「置入性行銷」(簡稱 PPL ),
    在台劇中幾乎不可能看到的置入性行銷,在韓劇中可說是鋪天蓋地的使用,
    在政府法規的支持下,
    無論是主角使用的商品、
    穿戴的服飾、去過的地方、吃的食物,通通為產業帶來無限商機。(韓國電影、戲劇中,主角使用的手機通常為三星或LG)

    👉善用「國際社群影響力」
    美國流行音樂指標Billboard的「最佳社群媒體藝人」獎項,自2017年以來,已由南韓團體BTS防彈少年團連霸五年至今,
    終結小賈斯汀 (Justin Bieber) 連霸五年的紀錄,此獎項顯示 #韓團在社群上的影響力已具備超越美國歌手的潛力,
    也是南韓文化推廣成功的最佳證明!
    (BTS防彈少年團自2017年也開始擔任UNICEF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大使,
    為杜絕兒童暴力計畫募得大量資金,
    將韓流影響力發揮到極致)

    👉南韓電影產業模式
    南韓政府成立非官方性質的「電影振興產業委員會」,積極推動電影製作產業永續發展的政策,使影視工業獲得龐大的資金挹注,#增強製作實力與產品輸出能力。
    2000年,南韓政府更將外國片佔有率由八成降至六成,使南韓國片佔有率大大提升!
    2020年,南韓電影《寄生上流》同時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原創劇本、最佳國際電影等四大獎項🏆
    事實上,南韓在剛開始開放歐美電影時,
    國片票房同樣是跌入谷底📉
    #但南韓政府以法令給予相關保護措施,
    #使電影產業能夠良性發展。
    電影就像是個商品,不僅要開發、設計、
    製作、同時也要有行銷,
    在台灣國片賺不了錢的殘酷情形底下,
    即便台灣知名導演如李安、侯孝賢、蔡明亮,屢屢在國際影展上取得佳績🌟
    卻難以翻轉產業嚴峻的困境。
    台灣欠缺的不是獲獎能力,而是對於「電影」商品面的長期思考與規劃!

    在政府的全力支持、偶像文化的蓬勃發展下,南韓文化產業規模日益擴大,
    只有五千多萬人口的韓國,
    正透過文化輸出「侵略」全球,
    台灣應該趁勝追擊,學習韓國模式,
    將文化創意產業納入國家發展及核心政策,
    並鼓勵、補助資訊產業共同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異業合作,相輔相成;
    同時以電影、戲劇帶動觀光,連動帶動國內產業發展,形成良性循環!
    找回台灣以往在流行文化產業中心的位置!!

  • 基本法答案 在 堅離地球 · 沈旭暉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6-10 20:27:35

    「新香港」公佈又一批新教育syllabus,強調英國殖民時代怎樣高壓、港督怎樣權力不受制約、英國人怎樣享有特權、華人怎樣受歧視一類歷史重構,這是明目張膽的改寫歷史。究竟華人喜歡金文泰時代的香港、還是當時的國民政府;希望麥理浩時期的香港、還是文革時的中共政權,隨便找一個真香港人,都能得到答案。

    文件又說到末代港督彭定康,更令人無言。彭定康當時要做的,就像香港無數和理非最擅長的一樣:如何在現有限制和框架下,儘量擴大空間,去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達到和平演變的目的。他以英國重量級政客的身份來到香港(他本來是保守黨主席),懷有重要使命,就是要加強香港人的籌碼,讓他們儘量在1997年後有更多bargaining power,和中共政權討價還價。但本來的直通車安排,卻是讓一個保證建制派佔多數的立法機關順利過渡,哪怕六四事件後,香港民意已經一邊倒。怎樣令香港人真正的民意,在主權移交後的特區機關反映,而又毋需推倒重來?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正是以此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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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定康 #政改方案 #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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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法答案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7-31 10:30:03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7月31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H0YLmXyLn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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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報社評
    新冠病毒確診至昨連續9天破百,並再創新高錄得149宗個案,負壓病房佔用率更持續8天達八成,等入院人數升至一二百人。為加快病牀流轉,衛生防護中心近期放寬出院準則,醫管局引入抗體測試,患者驗出抗體且病毒量低便可出院,有入院兩周的病人同時對病毒及抗體呈陽性,獲安排出院,但家屬憂一家四口共處一公屋單位被傳染,拒接他出院,又不滿「政府錯亂,沒有道理要病人承擔」。中大專家許樹昌解釋,多國證據顯示患者病發8天後,體內病毒已是不具傳染性的「病毒屍體」,籲病人與醫生多溝通。

    蘋果頭條
    港府大舉DQ的12名民主派人士中,有4名為現任議員。在選舉極可能被押後下,4名被DQ的現任議員,能否在押後選舉的未來一年間留任成謎。一旦答案是否定的話,則民主派可能連1/3議席的政改否決權也守不住,屆時議會將全面淪陷,建制陣營在一切事務上都可以為所欲為。4名尋求連任、被DQ的參選人包括公民黨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與及專業議政梁繼昌。雖然港府今次DQ時同樣沒有直接以有否簽確認書為理由,但特別針對否決預算案問題大造文章,不過翻查4人的立場,郭榮鏗和梁繼昌都沒有就有關問題表明立場。

    東方正論
    就在禁堂食令弄至天怒人怨之際,當局昨日再投下一顆政治震撼彈,一口氣DQ十二名反對派立法會參選人,包括四名尋求連任議員,人數之多,大出公眾意料之外。港府隨即表態支持選舉主任決定,更美其名曰與政治審查無關,然而外界不作如是想,尤其是港府近日頻頻放風將押後立法會選舉,既然如此,何必還要在此節骨眼上搞小動作激化民怨?立法會選舉報名期今日結束,早前已陸續有反對派參選人收到選舉主任信件詢問其政治立場,為求入閘,公民黨楊岳橋等人否認有意要求外國政府制裁香港;其他本土派參選人如黃之鋒之流,亦紛紛自稱放棄港獨自決主張,但表明不支持《港區國安法》和當選後將否決預算案,遭選舉主任質疑並非效忠特區政府和真誠擁護《基本法》。

    星島社論
    立法會選舉提名期今日結束,十二名反對派參選人昨日率先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當中包括三名公民黨現任議員及會計界議員梁繼昌。選舉主任的裁決理由列明,建議外國制裁香港,從而脅逼中央或特區政府以特定方式處理內部事務,可被理解為意圖損害中國主權,根本上違反中國透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以行使對香港主權的憲制框架。被視為傳統民主派的公民黨四名參選人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鄭達鴻,以及專業議政梁繼昌都因此而「中招」被DQ,抗爭派的黃之鋒、岑敖暉、劉頴匡、梁晃維亦因曾要求外國制裁香港而被DQ。

    經濟社評
    食肆全日禁堂食惹民憤,實施兩天後,港府急轉軚「補鑊」,食肆今起可恢復早午市堂食。當局政策又再被指朝令夕改,一次又一次的教訓,今後不管控疫還是施政,高官們在規劃時須有全局觀和前瞻性,落實執行要有周詳配套,方能事半功倍。官員昨天解釋時,只說在檢視全日禁堂食措施後,明白到對打工仔帶來不便和困難,已經適時盡快作出安排,讓市民有更多選擇,但一再拒絕道歉。政策朝令夕改,皆因低估全日禁堂食的嚴重性,在推出措施前,並非不知道部分打工仔將無處開餐,但為了要達到減低人流接觸,盡快遏疫,措施匆匆出台。

  • 基本法答案 在 高松傑高Sir正能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8-03-17 22:00:34

    音樂堂慈善基金會創會主席及香港菁英會社會民生研究會主高松傑出席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公聽會發言如下:

    主席、各位議員、政府官員:

    大家好,首先我看過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 , 在條文上表示認同, 看圖則站內「香港口岸區」及「內地口岸區」的範圍和界線非常清晰,對草案表示贊成。

    今次的一地兩檢的方案,其實明明係「民生」問題,我可以用「便商便民」,「百利而無一害」去形容。不知為什麼,近年來不管甚麼政策、凡事關於國內,總一定會被「政治化」,引來很多反對聲音 , 以下有三項資料比大家參考 。

    (一) 方便數據參考 :

    你問多位商人、市民,有誰不想方便 ? 又有幾多人反對 ? 我想詢問一下「反對」的議員 ? 你們有沒有去過國内 ? 現時的做法方便嗎? 不好意思,可能「反對者」根本沒有這樣的體驗 ,因為可能連「回鄉証」也沒有,但你們沒有體驗又憑什麼去「反對」? 依我看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模仿「深圳灣口岸」模式,現時深圳灣口岸是中國首個實施一地兩檢的口岸,而深圳灣口岸聯檢大樓位於蛇口,屬於深圳境內。(全國人大常委會2006年根據基本法第二十條通過決定,授權香港政府派出執法人員全封閉式管理大樓內的港方口岸,並實施香港法律。在香港方面,立法會也通過了《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作為一地兩檢所需的本地立法。)

    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你們試試問一下市民,皇崗口岸方便? 還是深圳灣口岸方便 ? 他們會點揀 ?

    曾統有人做過統計 ,從香港經深圳灣口岸進入內地,由於有「一地兩檢」,完成通關僅需四分十秒;但從皇崗經落馬洲「兩地兩檢」北上,全程通關時間花上二十九分二十六秒。至於兩個口岸的反方向行程,前者只需五分零四秒,後者卻要近五十分鐘 。

    (二) 使用率數據參考 :

    深圳灣口岸每日運作18小時,平均每日有10.3萬人次過關,而皇崗口岸運作24小時,只有7.3萬人次過關,高下立判 ,兩項數據也充份顯示了答案。

    當然全球亦有不少地方實施這項政策,如: 英國、法國、比利時的歐洲之星列車站;美國的海外入境手續,也經常在旅客出發前往美國的飛機、船舶或火車入閘口,由美方預辦。


    深圳灣口岸一直運作暢順,點解今次用類似的方案會有問題 ? 原因很簡單 ,因為關於國內,所以反對者一定會「政治化」了它,「為反而反」。

    (三) 浪費 :

    高鐵工程費用龐大 ,之前因為拉布巳經不斷超支,如果因為「一地兩檢」而把它拉倒了,只會造成更大浪費。我們也是納稅人,我們希望盡快通車,發揮高鐵真正功效。

    總結 : 我們普通市民真係很簡單,只係希望《方便》,可於西九龍總站完成香港和內地的清關、出入境及檢疫程序,完成後便可乘搭高鐵直達內地城市,毋須轉車,節省時間,我們只是希望「便利」,這就是我們的心聲,這些就是「民意」。所以立法會可以配合通過,順利讓高鐵通車,這將有助大大提升香港的便利和競爭力。

    高松傑

    音樂堂慈善基金會主席、香港菁英會社會民生研究會主席、 城市智庫「就是敢言」計劃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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