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執行業務所得起扣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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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8 20:45:51

0427 【108綜合所得稅申報資訊】 申報期間 由於疫情 依稅捐稽徵法§10 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 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 延長其繳納期間,並公告之。 所得稅申報期間由5/1 - 5/31 延長至 6/30 夫夫 妻妻 夫妻 申報資訊 去年同婚元年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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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01:11:01

#關_你感情中那些屁事 《珍惜路過你生命低潮的天使 人啊!錦上添花的多,雪中送炭的少 》 當年 有一個很特別的19歲男生 我已經是公司最高聘而他只是新人 會認識這個新進的小弟弟的起因 是他來找我尋求幫忙 他母親過世的時候他才小學4年級 當時沒有任何拋棄繼承負債的觀念 於是他所有所得 一進到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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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5 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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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紓困預算審查
    在紓困4.0上路後,我們陸續觀察到許多問題,身為民意代表,我的戰場在立法院,這兩天進行紓困預算審查,我也陸續提出各項預算提案,不僅希望能補足現有不足、也期望能吸收各國紓困經驗,讓我們的紓困能更快、更準、更好。

    #紓困單一平台簡化民眾程序
    針對1988紓困專區資訊紊亂、民眾無法單一窗口查詢申請等。我以提案要求借鑑新加坡例子建置 #紓困一站式平台,#集中引導式資訊查詢,提供民眾紓困最佳方案的單一平台。

    #教育部紓困政策部分
    現行教育部紓困4.0,僅對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員工,進行營運、員工補貼,但「#公立小學課後照顧老師」及「#各教育階段鐘點制特教助理人員」,卻面臨停課沒有薪資的情況,將一路停課到暑假。全台近九成的課後照顧班皆屬公立自辦,都未在此紓困範圍。因此我要求應檢討公立自辦課後班老師,未能納入教育部紓困補助的問題。

    針對大專校院學生之心理諮商,提報與審查時程長達數月之久,無法及時提供諮商服務。對此我以提案要求教育部訂定相關準則,要求教育部邀集學者、大專院校及縣市政府,研議 #遠距諮商等準則、軟硬體之配套方案,使有定期諮商需求之個案亦能獲心理支持,並要求 #放寬遠距諮商年齡之限制。

    #經濟部紓困政策部分
    近期苗栗數家電子廠發生群聚感染事件,導致疫情擴大,經濟部曾呼籲企業在家上班,但仍缺少鼓勵企業分流的誘因。我要求經濟部應研議 #以獎助鼓勵企業主動分流上班、加強企業與員工協商出勤彈性、#研議戰略性產業之篩檢措施等。希望能落實企業防疫,保持台灣及國際產業鏈不斷鏈。

    #衛福部紓困政策部分
    根據國際醫學期刊 NEJM(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建議,mRNA 疫苗應優先提供孕婦施打,且據學者統整實證及國外婦產科醫學會指引,懷孕後染疫增加母嬰風險。為保護前線之懷孕醫療人員,我以提案建議在疫苗施打順序上,將 #mRNA疫苗優先提供懷孕醫護施打。

    目前衛福部規劃中,擔任疫苗接種站的基層診所,預計自6月份的500家,提升至8月份的 1,000 家。衛福部現有《疫苗接種站設置指引》中,已規劃「疫苗接種站人力經費補助原則」,為做基層診所的後盾。為此,我也提案要求衛福部 #應研擬補貼基層相關成本開銷,如水電、人事管銷費用等,希望真正 #協助疫苗接種無後顧之憂。

    醫護人員在疫情期間所暴露的風險特別高,不管是染疫,或者是面對醫療暴力等,北市聯醫各院區日前醫護人員確診染疫,卻對外聲稱是院外感染,企圖卸責、撇清雇主之責任。對此,我以提案要求 #明文化醫護人員職災之認定與救濟,並處理職災後工作安置、留用請假等問題。

    日前在疫情壓力下,陸續發生幾起醫療暴力事件,我認為需加強醫護人員對退避權的認知、受害醫護的心理治療,完備心理治療機制。

    現行擔任居家托育人員每年至少接受 18 小時之在職訓練,因疫情影響訓練課程暫緩,以致時數無法完成。我也請行政單位研議,讓 #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課程採遠距教學,訓練可持續進行。

    去年 4 月接獲醫護反應,醫護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沒上班後可能被扣薪,也領不到衛福部補助,最近疫情嚴峻,接到零星個案仍存在自假扣薪情事。為此我要求 #針對物理及職能治療所的「救急」紓困、 #檢視受僱治療師自假降載和無薪假情形,保障其權益。

    心理諮商以面談為原則,但三級警戒期間,全台通訊心理諮商業務的配套措施,需開會訂定準則,跨越空間限制持續關懷。應 #檢討釐清心理師諮商業務之計畫與執行,例如各縣市年齡限制、能否新收案等,讓 #個案遠距諮商不打烊。

    我也注意到近日國軍士官高雄自駕返家事件,顯示 #國軍防疫通報應強化。我認為國防部與各縣市、其他部會應建立 更暢通的聯繫管道,#完善國防部防疫措施。

    #文化部紓困政策部分
    本次警戒未禁止企業持續營運,並頒佈《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該指引僅為原則性規範,#針對不同產業別特性之防疫指引仍應有進一步釐清及訂定之必要。以影視產業為例,就急需偕同專家學者、縣市政府,具體討論影視拍攝之防疫指引,訂立影視業者拍攝須知。

    #勞動部紓困政策部分
    目前紓困方案中,自營業者、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其門檻限制採計2019年所得不得超過 40.8 萬,這樣的紓困標準,引發社會各界廣泛討論,我也 #要求勞動部檢討勞工紓困標準認定。

    加強補足、持續補漏,一起監督一起努力,風雨之中堅定前行,讓台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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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2 1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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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度疫情紓困補貼方案出爐啦! 敬請各位服用! 內容很多,慢慢看~~
    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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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6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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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06新加坡聯合早報

    *【美國華盛頓大學一研究所預測 印度至7月底死亡人數可達100萬】
    印度一個研究小組使用數學模型預測,如果當前疫情趨勢繼續,到了6月11日,印度因冠病死亡者將達約40萬4000人。美國華盛頓大學的衛生計量與評估研究所的一個模型則預測,到7月底,印度的冠病死者將達101萬8879人。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506-1144578

    *【印度官員表示該國將不可避免第三波冠病疫情】
    印度政府首席科學顧問維賈伊·拉加萬在新聞發佈會上說:“鑒於目前冠病病毒傳播水準居高不下,第三波疫情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目前尚不清楚此第三波疫情將在多長時間內發生。我們應該為新一波疫情做準備。”印度目前正在遭受第二波疫情的衝擊。印度衛生部5日公佈的資料顯示,該國過去24小時新增冠病病例38萬2315起,累計2066萬5148起;新增死亡病例3780起,累計22萬6188起。印度單日新增病例已連續兩周超過30萬起。專家說,疫情可能要數周才能達到高峰。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6-1144701

    *【庫存大於國內接種需求 拜登宣佈啟動“疫苗外交”】
    由於美國的冠病疫苗庫存已經大於美國人的接種需求,美國總統拜登宣佈加入中國和俄羅斯早就已經啟動的疫苗外交行列,向海外出口冠病疫苗。拜登4日誓言,美國將成為全球“對抗冠病的武器庫”,其中包括送出6000萬劑阿斯特捷利康疫苗,以及美國的疫苗工廠將大量生產疫苗。他說:“這是一項重大的人道主義承諾。我們將儘快採取行動,以盡可能多地生產出莫德納和輝瑞疫苗,並出口到世界。”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506-1144579

    *【美國宣佈支持豁免冠病疫苗專利】
    美國總統拜登的政府5日宣佈支持全球豁免冠病疫苗的專利保護,並將在世界貿易組織談判條款。美國貿易代表戴琪在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說,雖然智慧財產權對企業重要,華盛頓“支援放棄對冠病疫苗的保護”。她說:“這是一場全球健康危機,冠病大流行的特殊情況需要採取非常措施。”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6-1144675

    *【拜登疫苗計畫新目標: 獨立日前讓1.6億人完成兩劑接種】
    美國總統拜登宣佈新的冠病疫苗接種計畫目標,希望在7月4日美國獨立日之前,讓70%成人接種至少一劑疫苗,並讓1.6億人完成兩劑的疫苗接種。他也說,一旦獲得有關當局批准,政府就會讓12歲至15歲的青少年接種冠病疫苗。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506-1144580

    *【逾50歲英國人 秋季接種第三劑疫苗】
    為了在耶誕節之前根除冠病病毒威脅,英國將在今年秋天讓50歲以上人士接種第三劑冠病疫苗。英國《泰晤士報》報導,這項計畫將由英格蘭首席醫療官惠蒂監督。該計畫目前有兩個選項:一是提供為抵抗變種病毒株而專門改良的疫苗;另一選項是接種輝瑞-BioNTech、阿斯特捷利康或莫德納的第三劑疫苗,它們都是英國目前為公眾接種的三款疫苗。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506-1144583

    *【巴西累計冠病病例近1500萬起】
    巴西衛生部5日通報過去24小時新增7萬3295起冠病病例,累計近1500萬起。另外,巴西當天新增2811起冠病死亡病例,累計41萬4399起。巴西總統博索納洛說,美國總統拜登將很快向這個南美國家發送阿斯特捷利康冠病疫苗。巴西衛生部長凱羅加此前說,巴西正向美國尋求疫苗供應。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6-1144705

    *【日本疫情仍嚴峻 東京大阪緊急狀態或延長】
    日本政府在五一黃金長假之前對東京和大阪等四大城市所實施的“緊急防疫措施”未見奏效,難以按計劃在5月11日解除。據日媒報導,疫情升溫讓7月將舉辦奧運的東京蒙上陰影。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506-1144581

    *【挪威下月初推出疫苗證書 接下來將有歐盟版供跨境旅行】
    挪威將在6月初推出可驗證的疫苗證書,讓持有者參加在挪威舉行的活動,至於符合歐洲聯盟標準的疫苗證書則會在6月下旬推出。挪威首相索爾貝格週三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大約四分之一的挪威人口接種了第一劑冠狀病毒疫苗,6.8%的人完成了兩劑疫苗的接種。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506-1144582

    *【莫德納:追加劑可改善對主要冠病變種病毒的免疫反應】
    美國莫德納5日宣佈,一項小型臨床試驗的初步資料顯示,莫德納追加劑可改善人們對主要冠病變種病毒的免疫反應。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6-1144682

    *【繼雪州六縣 吉隆玻和柔佛巴魯等地週五起實施第三輪行管令】
    馬來西亞政府4日宣佈在首都吉隆玻周圍的雪蘭莪六縣實施新一輪行動管制令而引起議論後,當局昨天改變政策,宣佈吉隆玻和柔佛柔佛巴魯等地,週五起也同樣落實行管令。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506-1144587

    *【遏制日益嚴重疫情 雪隆為自願者接種阿斯特捷利康疫苗】
    馬國免疫計畫協調部長凱利表示,這批阿斯特捷利康疫苗只讓疫情最嚴重的雪蘭莪與吉隆玻民眾接種。他說,當局接下來還將引進更多阿斯特捷利康疫苗,並推廣至其他疫情嚴重的州屬。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506-1144588

    *【擔心引發新一波疫情 馬哈迪主張2023年屆滿才大選】
    馬來西亞前首相馬哈迪認為,第15屆全國大選應該等到這屆國會2023年五年屆滿後才舉行,因為目前冠病疫情嚴重,若此時舉行選舉的話,很可能引發新一波冠病疫情。馬哈迪在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的訪問時說,各方應緊記去年9月的沙巴州選舉後,馬國的冠病病例隨即飆升而引發第三波疫情,這應該成為當局的一個教訓。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506-1144590

    *【新疫情源自外國旅客 越南延長入境後隔離期】
    越南最新一波冠病疫情證實源自于外國旅客,政府宣佈延長訪客入境後的隔離期,同時下令加強邊境管制,以遏制疫情。根據越南政府網站的一則貼文,越南副總理武德儋週二在冠病疫情工作小組會議上,下令有關當局加強對來訪旅客的檢查。另外,當局將“按地區,逐家逐戶”進行檢查,同時會仔細檢查所有接待海外工人的公司,以遏阻疫情蔓延。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506-1144592

    *【泰國批准2550億泰銖追加救濟配套 助民眾應付第三波疫情】
    泰國首相巴育在簡報中說,這項新推出的財政計畫包括軟貸款、公用事業補貼,和在現行現金轉移計畫下促進國內消費的現金轉移。在第一階段,政府將提供200億泰銖的軟貸款,以及5月至6月價值100億泰銖的公用事業補貼。巴育說,現金轉移計畫將價值855億泰銖。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5-1144543

    *【柬埔寨疫情未好轉 多地區依然處於封鎖】
    柬埔寨冠病疫情持續蔓延,西南部西哈努克省政府宣佈延長西哈努克市“封城”措施一周。中新社報導,柬埔寨衛生部5日通報,該國新增672起冠病確診病例。在嚴峻疫情形勢下,多個省政府決定進一步收緊管控措施,以阻止疫情進一步蔓延。其中,西哈努克省政府宣佈,延長西哈努克市“封城”措施一周,以更有效控制疫情。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5-1144536

    *【G7考慮美國提議 建立磋商機制攜手抗中】
    七國集團(G7)正考慮美國提出建立磋商機制的提議,以協調對抗白宮所認定的中國“經濟脅迫”。七國集團外長在當地時間本月3日於倫敦舉行面對面會議。彭博社引述一名不願具名官員透露,一份文件在會議召開之前已經在傳閱。美國國務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高級官員則稱,會議花了約90分鐘討論中國試圖通過“一帶一路”倡議或“經濟威脅”來影響個別國家及個人的行為。
    https://www.zaobao.com.sg/news/china/story20210506-1144599

    *【緬民團政府:已組人民防衛隊保護反政變者】
    由部分反政變前民盟國會議員組成的“民族團結政府”稱已組建一支人民防衛部隊,以保護支持者免受政府軍的暴力攻擊。緬甸民族團結政府昨天發表聲明說,“人民防衛部隊”將成為未來“聯邦聯合軍”的前身,而這支部隊有責任“對安全部門進行有效改革,以終止長達70年的內戰”。此外,新部隊也將處理“國家行政委員會對人民的軍事攻擊和暴力”。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506-1144593

    *【以色列總統授權“擁有未來”黨領導人拉皮德組建新政府】
    以色列總統里夫林宣佈,正式授權中左翼政黨“擁有未來”黨領導人亞伊爾·拉皮德組建新政府。里夫林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經過對議會各黨派立場的瞭解,拉皮德獲得議會120名議員中56名議員的支持,“組建新政府的可能性最大”。拉皮德隨後表示,他將儘快組建一個團結政府,以使“左派和右派共同應對經濟和安全挑戰”。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6-1144685

    *【臉書繼續禁川普在該平臺發佈內容】
    臉書監督委員會宣佈維持此前決定,限制美國前總統川普在臉書及Instagram帳戶上發佈內容。委員會也表示,臉書應根據其他平臺使用者適用的規則,給予相符的“適當回應”。另外,臉書必須在六個月內完成審查工作。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5-1144542

    *【美國學者:蓋茲夫婦離婚後 慈善基金捐贈數額將受影響】
    美國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宣佈與妻子離婚投下震撼彈。蓋茲在聲明中表示,離婚後兩人將繼續在共同創立的慈善機構比爾和梅琳達蓋茲基金會工作,但美國媒體分析認為,離婚仍將影響他們對基金會的捐贈數額。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506-1144584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籲各國 制定全球最低公司稅】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呼籲各國就企業所得稅的全球規則達成共識,以避免潛在的貿易戰和稅收衝突。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格奧杰娃指出,以美國提出的實施全球最低公司稅率的建議為例,這類涉及稅務的多邊協定,是確保高盈利的跨國公司在開展業務的地方,包括在低收入國家支付足夠稅務的唯一方法。
    https://www.zaobao.com.sg/news/world/story20210506-1144585

    *【拒守北京夏季捕撈禁令 菲鼓勵漁民在領海繼續捕魚】
    菲律賓與中國就南中國海的主權爭議持續,馬尼拉表明拒絕遵守北京實施的年度夏季捕撈禁令,還鼓勵菲漁民在該國領海繼續捕魚。中國自1999年以來,每年5月1日至8月16日都會實施海洋伏季休漁期,禁止捕撈活動,而這項禁令涵蓋範圍包括南中國海及中國其他岸外水域。
    https://www.zaobao.com.sg/news/sea/story20210506-1144594

    *【渾水創始人籲應摘牌在美上市的很多中國公司】
    知名做空者Carson Block說,許多中國公司應該從美國市場摘牌。Block旗下公司的報告讓企業不法行為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華爾街日報》報導,去年年底,美國政府通過了一項新法律,禁止交易審計檔連續三年沒有受到美國監管機構檢查的外國公司。一些投資者表示,該法將根除欺詐行為,尤其是海外公司的欺詐行為。Block說,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尤其是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10506-1144706

    *【美軍料中國長征五號B火箭殘骸重返大氣層】
    五角大樓預計,正在墜落的中國火箭殘骸將飛出軌道並於8日重新進入地球大氣層,不過美國官員們表示現在還無法預測碎片的落點。五角大樓發言人科比週三表示,美國國防部長奧斯丁正在定期聽取關於這枚長征五號B火箭軌跡的彙報。上個月,該枚火箭成功將中國第一個空間站核心艙——“天和”核心艙送入軌道。科比說,儘管美國太空軍司令部正在對其進行監控,但目前軍方對此無能為力。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210506-1144699

    *【美國務院:日韓同意充分執行聯合國決議保護朝鮮半島穩定】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美國國務卿布林肯5日與日本和韓國同行商定,有必要充分執行聯合國決議,以保護朝鮮半島的穩定。布林肯週三在倫敦舉行的七國集團外長會議上與韓國外長鄭義溶和日本外相茂木敏充會面。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內德說:“他們……一致認為必須全面執行聯合國安理會(包括朝鮮)的有關決議,並合作加強威懾力,維護朝鮮半島的和平與穩定。”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5-1144541

    *【德國計畫將2030年碳減排目標提高至65%】
    德國媒體《明鏡週刊》報導,根據新計畫,德國新設的目標是在2045年實現淨零排放,比原計劃提前五年。上周,德國憲法法院表示,德國政府尚未闡明如何將2030年以後的碳排放量降低到2050年幾乎為零的水準,為子孫後代增加了“不公平”的負擔。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5-1144537

    *【埃及法院裁定長賜號不得離開蘇伊士運河】
    共同社報導,對於此前在埃及蘇伊士運河擱淺的“長賜”號(船東為日本的正榮汽船公司),伊斯梅利亞的法院4日作出裁定,認為要求該船留在運河內直至談妥賠償的決定是恰當的,駁回了要求重啟航行的正榮汽船方面提出的異議。蘇伊士運河管理局4月中旬表示將扣留“長賜”號,當月下旬發聲明稱賠償談判“接近達成共識”。不過,圍繞運河局方面提議的“約9億美元”賠償金額,磋商進展艱難。運河局方面實施的擱淺原因調查結果也尚未公佈,貨輪無法重啟航行。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10505-114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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