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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16 2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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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單日新高!新增8例確診全為境外移入;非必要赴三級警示國家染病、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規定者,將公布姓名、加徵費用;行政院與指揮中心禁止高中以下師生出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下午宣布新增8例COVID-19(又稱武漢肺炎、新冠肺炎)案例,全數為境外移入,確診人數達67人。指揮中心並針對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規定、無視三級警示仍前往疫區而確診者祭出公布姓名、不給予防疫補償金,以及加徵相關費用等懲罰。
     
    ■新增8例,東歐、中東、東亞、北非等42國提升至第三級警示
     
    今日確診的案60為中部20多歲女性,2月9日至3月11日獨自前往義大利、希臘、德國旅遊,12日入境後14日出現發燒、畏寒、倦怠症狀確診。這位女性表示在3月5日到9日曾入住德國青年旅館,與同房旅客有共用衛浴,其一旅客狂咳不止,認為遭其感染的機率高。已初步掌握接觸者11人。

    案61為南部50多歲女性,3月5日到14日與另一位家人參加奧地利、捷克旅行團,14日入境時發燒,後送就醫篩檢確診。其同行家人15日出現發燒,已通報檢驗中,其他已掌握同團團員接觸者共20人。

    案62為北部60多歲女性,3月7日到14日與另一位家人前往菲律賓探親,12日在當地就出現發燒、咳嗽、肌肉痠痛等症狀,14日入境後就醫確診。其家人(含同行者)目前均無症狀,但在菲律賓時有與來自美國的家人接觸,該家人已返美,但在美國出現咳嗽症狀,現於美國採檢中。

    案63為北部50多歲男性,是昨天公布案55埃及旅遊團的同團團員。這位男性在13日因咳痰、流鼻水、打寒顫等症狀就醫確診。目前掌握98人接觸者,皆無症狀,正持續檢驗追蹤中。

    案64為北部20多歲男性,與昨日公布的案58西班牙留學生同校。他於12日入境,14日出現畏寒、流鼻水、眼睛癢等症狀,就醫後確診。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有聽聞這所西班牙學校有老師確診,研判校園群聚感染機會較大,目前掌握接觸者共55人。

    案65至67是南部2名50多歲女性、1名60多歲男性,是案56、57土耳其旅遊團的同團團員。三人分別於14、15日發病確診,該旅行團目前已5人確診,其餘接觸者正追蹤中。

    陳時中表示,之前的旅遊警示都是一國、一個地區、一個城市來監測,但已不適用於目前世界大流行的狀況,應該要以大區域的範圍一併匡列,目前疫情已從亞洲轉移到歐洲、中亞、中東,因此今日決定再將東歐、中東、東亞、北非42個國家的疫情建議提升到第三級:警告,自這些國家返台需居家檢疫14天。
     
    ■硬要前往疫情嚴峻地區,指揮中心祭出三項限制
     
    陳時中表示,為了警示民眾不要前往警示地區,將祭出嚴格手段,共有3個限制。
     
    1⃣,若明知是第三級旅遊警示國家,仍執意前往,歸國居家檢疫期間,將不得領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中,最多新台幣1.4萬元的防疫補償金;若歸國後確診,將公布姓名、加徵其他必要的費用,細則將另行公佈。
     
    2⃣,民眾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若不確實,如提供不實聯絡資料、漏填等,除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外,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第1項最高處以15萬罰鍰;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規定者,也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紓困條例》)處以10至100萬罰鍰,並公布姓名。
     
    3⃣,為避免增加國內防疫成本負擔,自17日起,外籍人士若自第三級旅遊警示以外的國家來台,有症狀者,需自付門急診以及檢驗費用。相關費用的明細收費標準,指揮中心表示,這兩天將會明訂後對外公布。

    指揮中心過去針對確診個案的姓名、地區等個資都採保密,此次則大動作要求違反規定者需公布姓名。陳時中表示,過去情勢沒那麼緊迫,如今確診個案多,需要加強警示性管理,擔心違反規定者若多,會造成防疫更大的負擔,因此才決定增加限制。面對外界質疑相關法源依據仍不夠清楚,認為指揮中心已屬行政院層級的一級開設,各部會應共同討論開會後決定,陳時中在記者會上對此表示,因為認定公布姓名為民眾違反規定的處分,以及時間緊迫,相關措施並沒有跟法務部討論適法性。

    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副組長莊人祥表示,由於目前武漢肺炎已造成全世界大流行,也沒有疫苗與特殊治療藥物,即便輕症居多,一旦造成社區感染,也會因病人急速增加,造成醫療、病床配置上的問題。台灣在極力圍堵下,需要民眾配合,因此先制定條款,如目前《紓困條例》第7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58條都有相關依據,但制定好了,能不用就不用。

    法界對此已出現不同聲音,律師劉繼蔚接受訪問時質疑,公布姓名的措施像是行政罰,法律上有「行政罰法定」原則,意即法律沒有規定的,就不能處罰。遵守法的義務和處罰效果若都由指揮官自己訂,恐不符合「行政罰法定」原則。
     
    ■行政院拍板高中以下師生禁止出國,法源依據引發質疑
     
    針對今天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政府皆提出高中以下師生禁止出國,其中新北市禁止到6月底、台北市為7月14日、桃園市為8月底,陳時中表示,指揮中心也認為應更嚴格限制出國規定,因此向行政院建議,防疫期間不宜出國,行政院表示接受建議,高中以下師生禁止出國到本學期上課日結束為止,其他更細則的規定,會再與教育部討論細節。

    對此措施,劉繼蔚同樣也質疑指出,《紓困條例》第7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該條文規範太廣泛且不明確。今天師生出國禁令跟先前公布醫護人員出國禁令一樣,若引用該條文,恐怕解釋範圍太擴張,且有失比例原則。

    劉繼蔚補充,如果疫情確實已經嚴峻且急迫到需要快速彈性地實施管制措施,恐怕由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才是憲政法治國的正道。

    教育部則在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宣布,從加強防疫的角度,自3月17日起到本學期上課日為止,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面停止學校師生出國計畫,如有特殊必要出國者可以專案申請,並且加強回國後管理措施。

    (文/陳潔、林雨佑;攝影/楊子磊、蘇威銘)

    #延伸閱讀
    【法律解析|以防疫之名限制醫療人員出國,國家有權力嗎?怎麼做才合宜?】http://bit.ly/2SWLSu2
    【武漢肺炎防堵、減害換檔關鍵──我們怎麼及早攔截重症高危險群?】http://bit.ly/2INSDbN
    【世紀之疫──2019新型冠狀病毒風暴】http://bit.ly/3bhXg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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