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土壤汙染整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土壤汙染整治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土壤汙染整治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土壤汙染整治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高煉廠是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污染面積 176 公頃,約有 7 個大安森林公園大。 受到總石油碳氫化合物、苯、甲苯等化學物污染的土壤,估計高達 360 萬立方公尺,相當於 1.7 座台北 101 大樓的體積。 這些污染土壤,原先中油預計花上 17 年時間,到 2033 年,才...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3的網紅桃園市議員謝美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美英今天就空氣品質與地下水汙染,建議環保局即刻採取行動,以保障居民生活品質。 中壢殯葬園區附近居民,只要一開窗家裡就灰塵滿布,但環保局每次檢測卻說沒有問題。美英請環保局儘快安排與里長和當地里民會勘,實地了解問題並找出解方。 桃園市對於土壤及地下水等各種汙染源的整治,都有在列管。目前適逢旱季,請環...

土壤汙染整治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10:12:07

【汙染檢測的羅生門,是如何造成的?】  針對後壁玉米田的土壤及不鏽鋼爐渣檢測後,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的結果顯示,汙染值嚴重超標。  但環保局的檢測結果,卻是各項都低於標準值。  到底怎麼回事? - 🚄怎樣算是汙染?  針對土壤的部分,根據《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及相關辦法,當土壤中...

土壤汙染整治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10:12:07

【被掩蓋住的,是我們的孽嗎?】  片片翠綠的農田上,被撒上霜白色的粉末,如果這是畫作,那麼或許遠看還有幾分特別。  可惜,它不是。  這裡是台南後壁的玉米田,而混在泥土中的灰白色粉狀物,是不鏽鋼爐渣,含有鉻及鎳等重金屬元素。 - 🚄汙染,不知從何時開始  2009 年,一家砂石場...

土壤汙染整治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4-29 00:20:32

竹市府公然說「假訊息」 青草湖監測高污染指數6.3! 竹市府竟然說水質無污染!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10 條」規定其「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 各級主管機關辦理各項底泥品質之監測、檢測或調查查證等工作時,應與底泥品質指標進行比對。 包含重金屬8項、有機化合物19項 (...

  • 土壤汙染整治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9 12:35:22
    有 60 人按讚

    『高煉廠是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污染面積 176 公頃,約有 7 個大安森林公園大。

    受到總石油碳氫化合物、苯、甲苯等化學物污染的土壤,估計高達 360 萬立方公尺,相當於 1.7 座台北 101 大樓的體積。

    這些污染土壤,原先中油預計花上 17 年時間,到 2033 年,才能將污染處理到低於法定管制標準。

    現在,高雄市政府要求提前十年,2023 年底完成,也就是說,只剩兩年半時間。

    台積整地,只有十分之一時間
    不久之後,又有更驚人的消息:其中,靠近煉油廠西側的 26 公頃,俗稱的「第三區」,要先在明年 3 月前整治乾淨,解除列管污染場址。

    施工時間更短,僅有 4 到 5 個月。

    當官長勝把投標第三區其中一塊污染土地的企劃書,提報美國總部,總部一度以為企劃書寫錯時間。

    因為 AECOM 幾年前也承包高煉廠區旁另一塊土地,是中油與殼牌石油合資中殼潤滑油廠的土壤整治。「同樣的(污染)規模,中殼是做 4 年半,」官長勝說。

    沒人知道完工時程是如何訂出來,只知道承接整治案的高雄市政府勢在必行,毫無討價還價的空間。』

    我大學時學的就是環境工程,雖說畢業超過 20 年了(#我的青春小鳥一去不回來)這段時間土壤汙染整治的技術是否已提升到當初無法想像的程度我也不得而知,但詢問了還在業界的同學,任誰都認為這種整治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議。

    究竟是「台積電」這個招牌得以讓各路英雄齊聚一堂,全力以赴、共創奇蹟?或者最後是政府機關調整檢驗方式跟標準最終讓台積電能及時建廠? 這鐘擺的擺盪方向,目前得到的猜想大多傾向後者...

  • 土壤汙染整治 在 高雄市議員李雅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9 1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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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817市政總質詢

    #高端疫苗
    衛福部食藥署公告高端疫苗中文說明書,內容記載可提供的保護效期不明,仍須由進行中的臨床試驗進一步確定。
    雅靜將市民朋友質疑高端疫苗是否有保護力的問題帶進議事廳,徵詢具專業背景的陳其邁市長。
    無奈
    雅靜今日在市政總質詢中請教陳其邁市長,高端是否有保護力?是否推薦市民施打高端疫苗?很遺憾,市長未能正面回應,僅回應經過政府許可的疫苗,有什麼就打什麼,不要挑有就打;針對市長的答詢,雅靜非常不滿意,畢竟關係到市民的生命安全,豈可輕忽。
    雅靜嚴正呼籲陳市長,身為高雄市民的父母官,請以市民的利益做最大考量,市民的健康優於政治利益,疫苗施打進人體內,必須慎重再慎重,對於未知保護力且尚未取得國際認證的高端疫苗,陳市長應該勇敢說不!!

    #聯亞疫苗
    聯亞疫苗未通過EUA審核,聯亞公司隨即發布新聞表示將是國人重大損失,將提出申訴。
    雅靜認為聯亞疫苗未通過EUA審核,的確是國人重大的損失,怎麼說呢?
    雅靜曾在今年6月踢爆政府在高端、聯亞尚未進行二期解盲,就偷偷與兩家公司簽訂採購合約,除了以高於國際認證疫苗的價格採購,更簽訂極不平等的採購合約,據採購合約內容記載「廠商證明其已盡商業上最大努力而仍無法履約者,機關同意不對廠商追償已支付之契約價金」,政府竟然簽訂如此不平等合約,這段條款表示聯亞就算未通過EUA,疫苗無法上市,也不用賠償甚至退還政府已經支付的契約價金,民脂民膏就這樣打水漂,真的是國人的重大損失,國人也要提出申訴,要求聯亞退回採購價金。
    雅靜請教市長,簽訂這樣的採購合約適當嗎??簽訂這樣的採購合約對得起國人嗎??很遺憾,市長未正面回應,僅回應國際在做疫苗採購的時候,類似這種合約精神是很正常的事情,要去看整體國際在疫苗採購常規的做法到底是怎麼做,不能用一般商品合約採購的訂定方式來看。
    雅靜特別強調,高端、聯亞是領有政府補助研發的國產疫苗,並非國際疫苗,豈可與國際採購相提並論。

    #疫後經濟
    雅靜質詢市長,人民紓困、振興經濟,哪個重要?市長答詢先紓困再振興。
    雅靜認為人民紓困、振興經濟都重要,具體建議市長,紓困、振興兩者必須並進,紓困、振興並進,人民才會興。
    雅靜認為認為振興券只是強迫人民消費、活絡經濟,對廣大的民眾而言,下個月開學,即將面臨的是學費、房租等支出,振興券不是及時雨,現階段民眾最需要的是現金。
    疫情期間民眾收入減少,但房貸、房租、油錢、三餐等常態性支出卻一文不少,民眾真的很苦。普發現金對於民眾來說才是及時雨。
    本席認為普發現金+振興券兩者並進,人民一定興。
    所以,雅靜特別拜託市長,向中央提出人民紓困、振興經濟兩者必須並進的建議。

    #高雄券
    針對陳其邁市長規劃印製高雄券1千元普發市民,以277萬市民人口數計算,每人發1000元,市庫約支出27.7億。
    若是以經濟部針對三倍券的效益基礎預估,陳其邁市長提出的高雄券效益僅僅約80億。
    雅靜認為發放現金1千元更勝於高雄券,不僅節省高雄券印製經費,市民消費可找零,可靈活使用支出。
    雅靜同時請市長不必擔心市民會存起來,生吃都不夠了還會曬干嗎?

    #把振興券留在高雄
    中央預計發振興券,各縣市已經在摩拳擦掌規劃方案如何吸引外縣市振興券來消費,高雄市各局處也正在擬定相關促銷方案。
    雅靜在市政總質詢提出一項「搶券大作戰-把振興券留在高雄」方案與市長研究,探討效益能高於高雄券的方案。
    雅靜以商業模式來探討,將市府比喻為公司,商家比喻為業務員,商家收取的1000元振興券,可向市府換得1200元現金,市府也不必砸錢辦活動刺激消費,讓商家自行規劃吸引消費方式,化身搶券高手。
    雅靜認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樣的措施對於商家是誘因,能促使各個商家想方設法推出促銷方案,想盡辦法讓各地民眾拿出振興券消費。
    讓各個商家使出渾身解數策畫促銷方案,總比經發局單打獨鬥規劃方案,會更有效率,而且商家策畫的方案都是量身打造,比起經發局的單一方案更具彈性。
    雅靜推估假設本市商家搶券100億,以1.2倍兌換現金,市府僅以20億就能獲得百億效益,並且省下高雄券印製成本,並還能增加稅收,效益更勝於高雄券,市民、商家、市府都是大贏家。

    #大東轉型 鳳山轉運
    鳳山大東轉運站地理位置為鳳山的蛋黃區,轉運站周邊文化底蘊深厚,各行政單位都比鄰而居,商圈、文教、政治、歷史人文都圍繞著我們的大東,而如何善用這片占地將近3千820坪的市有地,發展經濟、增加地方建設為現階段的重要課題。

    雅靜具體提出市府該思考在保有市有地的基礎上進行地方建設,而不是一昧選擇可能會變賣土地的聯合開發,建議市府應在保有土的基礎上,研究商圈發展與建設的可能性,如BOT、OT或是其他可行方式,既能保有市有財產又能創造地方繁榮,而聯合開發應列為最後的選擇,再其他方式皆不可行之後,再來考慮。

    #中油高雄廠汙染整治
    雅靜肯定市長對於加速高雄煉油廠第三區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工作,目標由122年提早至111年且已完成招標。
    目前土壤汙染整治分為【現場處裡】及【離場處裡】,其中因為南部並無油汙染土壤再利用處理機構,所以相關汙染土壤都需要往北輸送,導致增加碳足跡、增加碳排放量,如此反而與環保的理念背道而馳。
    雅靜建議市府應該藉由輔導磚窯廠轉型,建立高雄在地油汙染土壤再利用處理機構,如此一來既可減少整治汙染時所產生的碳排放,也可以輔導在地夕陽產業轉型提高當地就業率,形成三贏的局面。


    #高雄市議員李雅靜

  • 土壤汙染整治 在 桃園市議員郭麗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26 11:00:03
    有 123 人按讚

    大園區滲眉埤因為宇鴻焚化廠違法排放廢造成污染,目前正在進行土壤汙染整治。市政府預計汙染整治完成後 ,配合捷運綠線施工將土地交給捷運工程局施工,市議員游吾和、郭麗華等人,要求市政府到地方舉辦說明會,確保民眾的權益。

    https://youtu.be/mEdbZsCVyGE

    #桃園市議員郭麗華 #市議會質詢 #守護民眾權益

  • 土壤汙染整治 在 桃園市議員謝美英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4-13 15:54:41

    美英今天就空氣品質與地下水汙染,建議環保局即刻採取行動,以保障居民生活品質。

    中壢殯葬園區附近居民,只要一開窗家裡就灰塵滿布,但環保局每次檢測卻說沒有問題。美英請環保局儘快安排與里長和當地里民會勘,實地了解問題並找出解方。

    桃園市對於土壤及地下水等各種汙染源的整治,都有在列管。目前適逢旱季,請環保局主動通知管制區域內,家裡有地下水井的民眾知道,他們用的地下水是否安全。


    20210412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5次定期會
    中壢區市議員 謝美英質詢【環保局】
    #空污​#戴奧辛​#殯葬園區​#垃圾焚化​#地下水​#缺水

  • 土壤汙染整治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18 08:16:24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 土壤汙染整治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6-17 19:48:06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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