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土地買賣專任委託書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土地買賣專任委託書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killer (jkiller)看板LAW標題[問題] 請問土地買賣與仲介有糾紛事宜時間Mon...
想請問各位板大
因朋友家中有塊土地為四人持分之土地
前面2位(a.b)想要出售
於是委託仲介先協調後面兩方同意後 方可進行買賣
且未經過a.b之同意不可隨意售出 => 這點當初提出是否要寫在合約內 仲介還說不用
仲介同意, 並表示須先簽署合約後 她才有立場與後面2位持分協調
於是ab.再信任仲介, 且並不清楚一般委任與專業委任的狀況下
簽下了專任委託書 期間5月~11月
( 仲介就打勾打勾 叫她們簽名而已 )
但由於委任期間內仲介都沒有去做協調動作
a.b兩方就再大約7月的時候告訴仲介要解約
仲介先說ok. 那契約就此解除了
之後a.b欲討回當初所簽的合約書 仲介又反悔不願還她們
由於a.b非常不滿仲介的服務態度 但仲介又不願與她們解約
且在最近仲介還說她們已經把ab的土地賣出了 買家出價達底並收了買家的定金
ab非常生氣表示仲介又沒有去協調 且未經同意又擅自收取定金
( 但在專任委託書上 有一點是買家出價達底 仲介可代收定金 視同買賣契約成立)
於是現在仲介要求ab賠償定金50萬的1倍加上服務費 = 100多萬
ab也打算與仲介打官司...
想請問各位板大, 那因為官司可能一打很久, 再這段期間內
是否該筆土地都不能進行買賣了呢? 或是只要等到與仲介簽約的期限到期(11月中)
之後就可以任意買賣了?
( 且也是最近才發現原來仲介也沒有給3日審閱期, 直接叫她們簽名放棄審閱
也沒有製作不動產說明書, 也沒有經過ab同意就收取定金)
再麻煩各位板友告知幫忙幫忙...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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