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土地稅法39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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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稅法39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第一次當大法官就上手 2019 年的今天,立法院通過了大法官楊惠欽、謝銘洋、蔡宗珍、呂太郎的提名案。他們的任期,依法到 2027 年。 根據法律規定,要被總統提名為大法官,你必須很棒。 到底要多棒?而這麼棒的大法官,到底都在幹嘛? 
—— 👩‍⚖️大法官在幹嘛 中央政府...

  • 土地稅法39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3 09: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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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這情況」免徵土增稅🏘🏘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79號解釋,#土地稅法 於2021年6月23日修正公布,並自2021年6月25日生效。

    修正後土地稅法第39條第3項增訂非都市土地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公共設施使用,並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其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者,免徵 #土地增值稅;同條第5項亦明定條文施行時,尚未核課確定案件符合條件者,亦可適用免徵規定,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土地稅法39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9 15: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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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類土地未徵收前移轉合規定免徵土增稅🏠🏠

    #基隆市 #稅務局 表示,2021年6月23日修正公布土地稅法第39條第3項,非都市土地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公共設施使用,並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其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者,免徵 #土地增值稅。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土地稅法39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3 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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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發布「非都市土地供公設使用及核證辦法」🏢🏢

    #財政部 2021年8月12日會同 #內政部 訂定發布「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下稱本辦法)。

    財政部說明,2021年6月23日修正公布土地稅法第39條第3項規定,非都市土地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公共設施使用,並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其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者,免徵 #土地增值稅;同條第4項授權該部會同有關機關訂定該證明之核發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土地稅法39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6-11-23 12:54:42

    落實差估地價應同時檢討稅率

    今日質詢財政部、內政部有關地價稅問題,我指出從104年8月、馬政府時期決議「公告地價調整幅度以不低於103年-105年公告土地現值累計調整率為原則」,藉以擴大地價稅稅基擴大到現在,財政部無視會議決議,竟未開會檢討地價稅優惠稅率或差別稅率,沒有配套的情況下就匆匆上路,招致民怨。

    我主張,應引入查估專業機制,落實查估公告地價,財政部並應檢討土地稅法中地價稅優惠稅率或差別稅率。且因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已接近一般正常交易價格90%,財政部亦應一併檢討土地稅法中土地增值稅稅率。這些工作財政部應在三個月內提出相關修法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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