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土地登記重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土地登記重點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土地登記重點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ai517 (:))看板Examination標題[心得] 地政士考試準備心得:土地登記實務時...

土地登記重點 在 阿瑪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10:31:34

烏石港南堤開放海上活動第一次協調會 這是一篇長文、閱讀障礙者不適 將重點置前 重點節錄: 1.海洋委員會提出未來解決備案: #將南堤衝浪遊憩區單獨畫出漁港範圍 只有這方式可不被漁港法所限 方向目標仍需長路要走 2.海巡長官說明 #並無登記身分證或累積罰則 宜蘭地區今年針對海域安全勸導特別有感 原...


土地登記實務,看似複雜卻有條理。

考選部土地登記實務命題大綱:
   土地登記規則、土地登記之申辦與作業程序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第三編土地複丈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第四編建築改良物測量
   土地測量之申辦與作業程序

土地登記"規則",顧名思義答案是有規則的,以條列式居多,
只要善用口訣就可以輕鬆準備。
一開始念土地登記實務的時候覺得章節很多念不完,各章節都有不同。
但把所有章節念通了之後,你可以歸納出,
該科都是以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為主要架構,套入各種登記稍微的差異。

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
申請登記,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提出下列文件:
1. 登記申請書
2. 登記原因證明文件
3. 已登記者,其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4. 申請人身分証明
5. 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証明文件

每個章節都是套用這個架構,最常不同的就在登記原因証明文件,
以及第五項其他証明文件,把整本課文念過一兩遍之後,
回頭整理每一種登記的1~5項,把所有登記種類,用條列式或表格互相比較,
你會發現土地登記規則是有特定邏輯的,只要去背差異的地方,準備起來輕鬆許多。
考題常考的登記要件與登記原因証明文件有: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繼承登記、預告登記。
曾統計所有地政士考試(包含檢覆考),考登記要件跟文件的次數如下:
繼承登記(7次)、預告登記(4次)、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2次)、
書狀補給登記(2次)、塗銷登記(2次)、所有權移轉登記(1次)、
他項權利登記(1次)

92~103年的地政士考題統計如下表。
http://brokerclassroom.blogspot.tw/2014/07/blog-post.html

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絕對是重點中的重點,次要就是第一章緒論的登記程序、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所有權移轉登記、他項權利登記。

土地登記實務在答題上常會需要有解釋名詞,得分才會高,
因此每一種權利的解釋名詞,登記的解釋名詞都要背起來。
舉例:
所有權:所有人在法令限制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土地權利,
    並排除他人干涉之權利。
永佃權:支付佃租,永久在他人土地上為耕作或畜牧之權。
繼承登記:已登記之土地或建物,因登記名義人死亡,由合法繼承人依法繼承所為之登記

答題時有解釋名詞架構較完整,舉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必要條件為何?
若直接寫下列的答案,會顯得內容太少,閱卷老師不可能給高分。
擬答:
 1. 合法建物
 2. 基地已完成總登記
 3. 基地有使用權利
 4. 勘測建物
 5. 編列門牌

較理想的答題方式,是在第一行就寫上名詞解釋:
而各個條列式的答案後方,也要用一句話簡單的解釋。
擬答:
(一)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所謂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係指新建或舊有合法建物,
   所有權第一次所為之登記。
(二)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的必要條件:
   1. 合法建物:建物依法所建造,始予以登記。違章建築非法所許,故不予登記。
   2. 基地已完成總登記:土地上已有建物者,應先完成土地總登記。
   3. 基地有使用權利:建物起造人需有使用基地之權利,如地上權、典權、租賃。
   4. 勘測建物:登記前,應先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以取得測量成果圖。
   5. 編列門牌:登記前,應先向戶政機關申請編列門牌或所在地址證明。

地政士考試由於民法與土地法的難易程度不易掌握,
雖然說民法、土地法為基本法,要念的熟再來準備土地稅法規、土地登記實務,
學習障礙會比較小,但民法與土地法的範圍太廣、內容又艱深,
建議先把民法、土地法念懂、念通即可,
而以考古題居多、變化較少的『土地稅法規』、『土地登記實務』則要專精,
才能穩中求勝。


背誦口訣:
囑託登記:徵徵重買他無二日國破變強繼欠公目
代位申請:他質債滅法典
代為申請:公共割繼基
逕為登記:偽國他門住
單獨申請:法名一滅回地預標總繼,調合他國更攬役拋+3標售+5取得
免親自到場:法證連簽無鑑外,陸祭合鑑更一籌他
書狀補給免親自到場:證外陸鑑他
需第三人同意之免親自到場:證外陸鑑+無鑑
預告登記與塗銷登記之免親自到場:證外陸鑑+無鑑+簽
無使用執照:水電戶釘圖書稅他
權利變更之日:契訴仲判實轉調
免提出權狀:他法代遺囑重徵國共地未攬
免提權狀後註銷:他法代祭囑重徵共信塗滅都
土地複丈之申請人:租設地時法共浮建調他
邊界的測繪:外心陽地地
特別建物:公學治工名寺
補正:原繳格式
駁回:不不爭逾
登記程序:請件計查公簿發動
免納登記費:消銷限重住更更更+序保書管他
塗銷登記的原因:拋同止存債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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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i517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心得] 地政士考試準備心得:土地稅法規
時間: Fri Jul 4 19:13:22 2014

地政士考試,務必衝高土地稅法規分數。

『土地稅法規』是較易拿分的科目,比起土地登記實務、土地法規的法條,
土地稅法算是內容較少、較有邏輯性、簡單易懂的考科。
若是曾從事仲介工作,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也是作業上常常使用的工具。

考選部土地稅法規命題大綱:
  1. 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2. 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3. 契稅條例與房屋稅條例
  4. 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
  5.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
  6.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不動產部分)

92~103年的地政士考題統計如下表,土地增值稅與遺贈稅比例最高。
幾乎是每年必考一題,而奢侈稅則是101/6實施之後的出題重點。
http://brokerclassroom.blogspot.tw/2014/06/blog-post_24.html

稅捐稽徵法的範圍很小,但是出題的機率有50%,投資報酬率高。
工程受益費則是從來沒有考過。田賦的部份,若考題做的夠多,
在82~94之間的代書檢覆考曾考過,是小題目,
頂多是一個子題或者是5~10分的解釋名詞,
如果時間不足可以略過,若時間充裕怕被陰,那就加減看一下吧!

由於土地稅法規的內容不多,考題的變化也不大,
建議該科除了田賦跟工程受益費之外,各章節要都要念熟。
每一章節都要弄清:課稅目的、納稅義務人、稅率、稅基、免稅或優惠稅率的辦法、
準備的文件、申請的期限、逾期申報處罰、逃漏稅的處罰。
容易出計算題的有:地價稅(含優惠稅率)、契稅與怠報金、
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與持有20年以上的折減)、遺產稅(繼承時的免稅額度計算)


背誦口訣:(括弧內為聯想)
不計入遺產總額:公公法文創森日,職原已壽道債(公公法文創生日,職員已受倒債)
不記入贈與總額:公公法扶嫁農妻
擬制贈與:不免不購無親
物價指數連動法範圍:6$+ 免距日職
不列入奢侈稅:自拍換政增,公繼改建都處
免徵契稅:讓郵公變換
私人捐贈土地之違規處罰:利用目忠
稅捐稽徵法之保守秘密:本代財債稽監訴調(本代才在雞姦訴調)
遺產之扣除額:6$+農公已執債稅(農工一直在睡)
土增稅移轉現值的審核標準:收訂死訴拍買
契稅起算日:判變轉轉

6$指的是遺產稅的有實際數字扣除額:
 1. 配偶扣除額400萬
 2. 直系血親卑親屬40萬+未滿20歲每年40萬
 3. 父母扣除額每人100萬
 4. 身心障礙每人500萬
 5. 受扶養兄弟姊妹、祖父母40萬+未滿20歲每年40萬
 6. 喪葬費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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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i517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心得] 地政士考試心得:土地法規
時間: Fri Jul 4 19:17:24 2014

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是民法之外,最謎樣的考科!

考選部土地法規命題大綱:
   土地法及其施行法
   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地政士法及其施行細則

土地法規看起來命題的範圍很小,但事實上條文多又艱深,
不像土地登記規則,規則就是規則,條列式的清楚易懂,
出題老師若用心出題,拿到考卷絕對是讓人傻眼的。
土地法規另一個複雜的地方,在於同一件事情,土地法跟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不同。
若談到徵收,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徵收條例,三者的規定都不同。
沒念通很容易搞混阿,凸 (= _=) 凸


92~103年的地政士考題統計如下表,
http://brokerclassroom.blogspot.tw/2014/06/blog-post_3167.html

土地徵收與地政士法每年必考一題。
次重要的就是地權與地用,其重點如下:
地權:不得私有土地、外國人與中國人持有土地的限制,共有土地。
地用:空地荒地、優先購買權、重劃。
地籍和『土地登記實務』內容重覆;地稅和『土地稅法規』內容重覆,
若這兩科有念熟,類似題目考在『土地法規』裡,也算是容易拿分。


『土地法規』只要掌握地政士法、重劃、區段徵收、徵收、照價收買,
大致就掌握到75%的考題。尤其是地政士法,務必要拿到分數,
地政士法每年必考一題,而且範圍小到已經不知道要出什麼,
考題已經開始重覆,未來如果出 "懲戒委員的組成" 或 "懲戒的流程",
考生也不要太意外。

但就如前言所提,土地法是基本法,考題博大精深,足足有九九八十一種變化,
若時間不充裕,應以土地稅法規為主、土地登記實務為輔,
加強上述土地法規所列的重點,即便無法在該科拿高分,拿50~60分,
只求不要拉低平均也是一個很好的策略。


背誦口訣:
地政士的責任:誠親查費給終簿違登閱
地政士的業務範圍:他測稅存證登簽擬
受警告或申誡:基設標遷自死給終簿員
申誡或停止業務處分:一倫查閱宣攬
停業或除名:簽託假法酬偽員
不得簽證:神共書繼一三他
地政士不得有下列行為:假法酬偽宣攬
土地徵收原因:國國公公政交水教他社
保留徵收:交公新防
土地改良物一併徵收的例外:不不取墓他
地及測量程序:三根戶計製
不得私有土地:海湖水水泉佈源交名他
外國人得取得:學醫住教建墳公使
不得移轉外國人:漁水林礦狩軍鹽
不得移轉中國人:漁水林礦狩軍鹽+國寶他港
自辦重劃優惠:代書減興他
地籍圖重測程序:劃調測檢造繪公異標複
中央主管機關之徵收審查:公執符助財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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