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土地持分贈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土地持分贈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土地持分贈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土地持分贈與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7萬的網紅經濟日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會員專屬】陳爸爸名下有兩塊土地,決定一塊給兒子,一塊給女兒。陳爸爸做了安排,一塊在去年年尾贈與,一塊在今年年初贈與,恰好都在一年220萬元的免稅額內。等到今年年初申報贈與女兒土地時,陳爸爸嚇一跳,台北國稅局核課他近19萬元贈與稅。在國稅局官員的解說,陳爸爸當下撤回贈與申報,「來得及反悔。」 #贈...

  • 土地持分贈與 在 經濟日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03 20: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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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專屬】陳爸爸名下有兩塊土地,決定一塊給兒子,一塊給女兒。陳爸爸做了安排,一塊在去年年尾贈與,一塊在今年年初贈與,恰好都在一年220萬元的免稅額內。等到今年年初申報贈與女兒土地時,陳爸爸嚇一跳,台北國稅局核課他近19萬元贈與稅。在國稅局官員的解說,陳爸爸當下撤回贈與申報,「來得及反悔。」

    #贈與申報 #會員專屬

  • 土地持分贈與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29 2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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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產規劃學習筆記:

    這陣子每個禮拜都在進修財產規劃課程,深深覺得生完小孩笨三年的魔咒還是隱約影響著我,像是乾枯的腦袋,硬要它吸收精華液。

    不過講師的功力深厚,上課的方式也盡量活潑,所以每次上課我還是覺得獲益良多,也觸發了我自己開始在思考,不能只是想著怎麼賺錢,也要把錢用最有效的方式配置。

    今天想把最近一次上課學到的一個很實用的概念介紹給大家。
    ~要如何讓自己辛苦累積的財產可以有效節稅,又能安全傳承給子女呢?

    主要可以利用贈與、繼承或信託,這三種方式各有優缺點,但是一般來說,動產適合用生前贈與的方式,不動產則適合用身後繼承的方式來節稅。

    因為,不動產如果在生前就贈與,會有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最高稅率高達百分之四十,而且未來房子出售時,還要課房地合一稅。

    但是,如果不動產透過繼承的方式傳承給子女,過去所累積的土地增值稅就可以一筆勾銷,而且繼承還可以減掉1200萬的免稅額及其他扣除額後再計算遺產稅。

    不過,財產傳承並不只是考慮到節稅就好,還要考慮到將來的財產分配,避免子女對遺產的分配意見分歧,所以建議要立遺囑。

    遺囑規劃,應該要注意到三個重點:
    1. 合理分配
    2. 合法節稅
    3. 可行的繳稅工具
    此外,也要注意到特留份的問題。

    一般遺囑分配有兩個方式:一種是均分,另一種是各自持有。均分看起來公平,但是像是不動產共同持分,有時候子女得自行出售遺產才能享用遺產價值。

    各自持有不同的遺產項目好處是,子女可以各自自由享用收益,避免子女被迫出售遺產來分割,但缺點就是容易因為價值不一樣,讓子女覺得不公平,這時,可以透過人壽保單來平衡價值的不一致,也可以達到槓桿的效果。

    未來也希望將更多財產規劃的知識分享給大家,讓大家也一起長知識喔!

    #講師吳鎔任
    #APPC中華民國個人財產規劃人員協會

  • 土地持分贈與 在 每天稅法5分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15 16: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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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未辦理申報常見類型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除了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5有免納所得稅情形之一者,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應向戶籍地國稅局辦理申報。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為使民眾正確辦理房地合一申報,以下歸納未辦理申報常見類型:

    1.因不熟悉房地合一申報規定,誤認該筆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2.因房屋、土地交易虧損,誤認無所得無須申報。
    3.誤認交換房屋、土地不屬房地合一課徵範圍。
    4.誤認僅出售土地不屬房地合一課徵範圍。
    5.誤認非自行交易(如法院拍賣)房屋、土地,無須申報。
    6.房地合一實施前後陸續取得同地號之土地持分,或取得不同地號之土地後合併,105年以後出售時僅出售部分土地持分,誤認不屬房地合一課徵範圍。
    7.自行認定交易之農地屬免申報範圍,卻無法檢附農地農用證明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證明,誤認不屬房地合一課徵範圍。
    8.二等親買賣案件有給付價金,誤認已申報贈與稅無須申報房地合一。

    該分局提醒,應辦理房地合一申報卻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申報,若經稽徵機關調查後,納稅義務人將面臨漏稅罰與行為罰擇一從重處罰,縱無應納稅額無漏稅罰,仍會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行為罰。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綜所稅課張凌瑋
    連絡電話:(04)25291040轉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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