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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土地徵收公告現值產品中有17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961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日市政】都發處、工務處結案感謝狀(1955) 案由(735+736+874) 案由:【一日市政】工務處 都發處 (735) 頂庄里里長反應,台林街120巷,連結義教街585巷,有8米計畫道路,如圖示,中間只剩下兩道圍牆,和一塊私人用地阻隔,其他都是既成道路,建議可以考慮交通需求,徵收作為...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8次會議 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討論會(885) 感謝蔡榮豐議員,針對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第六條第六項和第七項,接受基地條件,舊市區面積,要超過300平方公尺,其他地區基地面積,要超過500平方公尺的限制,應該調降,要讓市民獲益,而不...
土地徵收公告現值 在 蔡文旭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3-04 10:17:38
上午市議會臨時會主要探討「公有公共工程土地之徵收費問題」。緣於2015年文旭提議開闢大業街「兒7公園」,市府在2016年11月編列7,500萬元的兒7公園土地徵收費,但有議員同仁要求以「公告地價加4成」來徵收,最後刪減為5,000萬元,但徵收未能順利完成。 又市府於2020年11月對兒7公園編列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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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公告現值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9-27 19:27:23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8次會議 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討論會(885)
感謝蔡榮豐議員,針對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第六條第六項和第七項,接受基地條件,舊市區面積,要超過300平方公尺,其他地區基地面積,要超過500平方公尺的限制,應該調降,要讓市民獲益,而不是讓財團獲益。
感謝戴寧議員,針對130條都市計劃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應該利用自治條例立法,提高嘉義市都市計劃容積移轉效率,降低容積移轉障礙,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所有人權益。
目前,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是根據中央都市計劃法第83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再經嘉義市都市計劃委員會103年第102次會議審議通過嘉義市政府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
目前只通過三個案例市政府代金收入為,$56,735,718,成效有限。
本會為最高立法機關,有必要發揮立法功能,比照外縣市成功案例,制定適合嘉義市的都市計劃容積移轉之條例,送大會審查。
公用設施保留地,為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有計劃道路,廣場,公園,中小學,兒童遊樂場,綠地,停車場,體育場,及市場用地等。
截至2014年為止全台灣各縣市有27,278公頃的公保地,未取得土地所有權。
由於政府財政許可如果在1970年,可以處理,只要$310億,如果1980年,可以處理,只要新台幣一兆元,拖到今天以土地公告現值,也許要新台幣6兆,若用市值計算恐怕要超過10兆新台幣,這是目前中央總預算四年不吃不喝,都付不起的金額。
在法律層面1964年立法通過,10年內要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保障公共保留地所有人權益。
10年後時序來到1973年,無法解決土地徵收問題,就重新立法再延長15年的法令效期。
最後,在1988年仍然無法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徵收問題,就第三次立法修正,取消政府徵收年限。
1994年第336大法官釋憲案,大法官解釋,基於公共利益,無法完成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問題,沒有違憲。
1996年第400號大法官釋憲案,才確認為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政府必須另外訂定法律條文處理,才有今天各縣市議會通過容積移轉自治條例的法律需求。
如果依法論法目前都市計劃容積移轉,採申請制。事實上,這是政府因為財政困難,無法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造成對於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受損,應全國不分區,統一由中央政府,主動發放都市計劃容積移轉證明,並設立都市計劃容積移轉銀行,在地質條件許可下,全國一個區,讓都市計劃容積移轉需求高的六都,作為主要的都市計劃容積移轉接受基地,其他各縣市,則作為都市計劃容積移轉主要的送出基地。
另外,非六都各縣市接受基地條件,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可以下降到50平方公尺,其他地區可以下降到100平方公尺,才不會獨厚財團,一般人民無法享受,都市計劃容積移轉的利益。
下個月,都市計劃專案小組會議,要麻煩工務處,針對130條道路的公共設施保留土地面積金額,提出報告。
建設處,針對公園和市場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和金額,提出報告。
交通處,針對停車場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與金額,提出報告。
都市發展處針對都市計劃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條文建議內容,請先經過行政處法制科諮詢過後,提出報告。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蔡榮豐議員,戴寧議員,市政府各局處同仁,和市議會同仁,共同出席和提供寶貴的建議,我們下次會議見。 -
土地徵收公告現值 在 桃園市議員謝美英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4-12 12:34:25民眾陳情,市府辦理市地重劃查估作業,農地與建地查估結果只差10%,也就是說,農地高估、建地卻被低估。桃園刻正進行的各項重大開發,涉及民眾權益問題,應該更加謹慎,避免與民爭利。
20190412 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會
中壢區市議員 謝美英 質詢【地政局】
今天質詢地政局,提出五點討論:
一、觀音區草漯(第一區整體開發單元)市地重劃區
開發期程是103年4月到109年3月,美英接獲民眾陳情,該重劃案辦理查估作業,農地與建地查估結果只差10%,也就是說,農地高估、建地卻被低估。
美英提醒,不管是各區的都市計畫,還是桃園刻正進行的各項大開發,涉及民眾權益的問題都應謹慎再謹慎。
二、桃園公告土地現值 下跌1.02%
去年12月21日,桃園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通過明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整體平均下跌1.02%,中壢區跌幅達1.81%。其中,高鐵車站特定區向下修正約10%。這份資料指出,住宅區最高土地則位在中壢區中央東路與復興路口麥當勞,公告現值每坪約86.6萬。
美英提醒,鐵路地下化還有7到9年時間,沿線交通黑暗期,所經之處是否會因整體景氣走緩而下修?是否影響到區段徵收作業?高鐵車站特定區向下修正約10%,是參考成交量?還是有其他因素?請就沿線居民權益進行把關。
三、中壢運動公園
工作報告頁11:土地市價及地上物查估作業分別於今年1、2月完成。預計4月接續辦理協議價購及公聽會,6月提送區段徵收計畫書報請內政部審議。針對期程順利與否,局長答覆會延宕兩個月。
四、自辦市地重劃區(申請核准成立籌備會)
頁25:中壢白馬重劃區,107年9月14日申請成立籌備會。提請108年3月15日市地重劃會審議。進度為何?
五、新建中壢地政事務所
據工作報告,新建地政所預計今年11月完工,109年上半年進駐。
有去過現在中壢地政所的民眾都知道,現址中央西路二段的大樓,民眾前往辦公完全找不到停車位,未來新址在過嶺,離市區較遠,美英提醒,停車空間一定要規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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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公告現值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日市政】都發處、工務處結案感謝狀(1955) 案由(735+736+874)
案由:【一日市政】工務處 都發處 (735)
頂庄里里長反應,台林街120巷,連結義教街585巷,有8米計畫道路,如圖示,中間只剩下兩道圍牆,和一塊私人用地阻隔,其他都是既成道路,建議可以考慮交通需求,徵收作為開通8米 都市計畫道路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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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都發處陳副處長,立即幫我們完成圖面清查,確認台林街120巷,連接義教街613巷,為8米都市計畫道路,如圖示。
案由:【一日市政】工務處 感謝狀 (736)
根據市民反應,義教街706巷,交通運輸頻繁,有拓寬為8米道路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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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向都市發展處確認,義教街706巷,是否為都市計畫8米道路,否則,必須由都市計畫處,提交道路規劃,送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由工務處推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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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都市發展處陳副處長,劍及履及,立刻完成圖面清查,確認義教街706巷,已經是8米都市計畫道路,如圖示。
另外,感謝工務處郭處長,單科長,王科長,和工務處全體同仁,為我們所作的說明和解釋。
依據目前道路開闢和拓寬的法定程序如下。
第一,由 申請人向工務處申請,召開所有權人說明公聽會。
第二,市政府為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的最大善意,是徵收價格,採公告現值1.4倍,協議價購徵收。
第三,最重要的關鍵是,必須所有權人100%同意,協議價購 內容,簽署同意書。
第四,完成道路施工計畫,編列下年度預算,議會通過後,隔年實施。
目前最大的瓶頸,還在於100%的同意權行使,公開透明,缺一不可。
我會繼續追蹤列管,要求工務處,盡一切的可能,召開說明公聽會,讓土地所有權人,了解交通運輸的公益需求,和市府用公告現值1.4倍,協議價購,保障私有財產權的最大善意,同意道路開發或拓寬,保障私人權益,解決交通運輸問題,達成雙贏的善意與目的。
【一日市政】工務處 結案感謝狀 (874)
根據市民反應,新生路連接台林街,連接義教街,連結保成路、保義路、忠孝一街、工業路等道路,已然成為忠孝路,進出嘉義市與民雄之間,重要分流的車道。加上頂庄、中庄、後湖里社區人口成長快速,車流量大,有必要開闢12米都市計畫道路台林街120巷,和義教街706巷,作為舒緩台林街,連接忠孝路的分流道路,和社區內部疏散交通需求的引道。感謝工務處郭處長,黃副處長,劍及履及,派員會勘,確定台林街120巷,和義教街706巷為都市計劃道路,可排入道路徵收計畫。但是,還需要道路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利益大眾,100%的同意,才能功德圓滿,解決交通問題。這還需要莊里長,洪里長,調和鼎鼐,幫忙溝通,還有我們社會大眾,給與道路計畫土地所有權人,更多的掌聲和更高的肯定,才能讓利益眾生的交通建設,圓滿成功。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市政府工務處全體同仁,將人民的小事當作證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問題。我們會繼續追蹤列管。
辦理情形:本府業於108年9月10日府工土字第1082114682號函與108年9月11日府工土字第1082114744號函請里辦公處協助取得土地協議價購意願書,迄今尚未徵得100%所有權人同意協議價購,部分土地所有權人未同意,爰未能續辦理。
處理結果:
感謝都發處已經完成台林街120巷、義教街706巷,兩條8米道路,都市計劃道路用地設定。如圖示。
同時,感謝工務處盡力協調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市價徵收,聯通和拓寬8米道路,但是,因為無法取得百分之百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為尊重私有財產權,只能暫時結案。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都發處、工務處全體同仁,將人民的小事,當作政府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土地徵收公告現值 在 市議員梁為超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議會質詢-都市發展局、地政局》
中壢地區在民國58年~62年期間,很多地主的土地被徵收。當時的徵收條例是公告現值加四成,但民眾獲得到的政府補助款只有50%~60%甚至到80%左右,政府並未完成整個徵收程序。這些土地目前都還在地主的身上;因未完成徵收手續,針對這些公設保留地 都發局有什麼處理的方式?
中壢區龍岡國小遷校時程為何?目前中壢運動公園開始動工也已書面點交給教育局,等待教育局完成招標作業後,明年規劃完成 後年就可以動工。為超希望整個工程的施工的品質要顧,工程速度能加快。
土地徵收公告現值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南鐵東移案 稍早進行最後的拆遷工作。不意外地,我有些台北時力粉和柯粉的朋友,非常踴躍發表意見。最常看到的就是把南鐵案跟竹南大埔案相提並論。
還是一句老話,#在地事要問在地人。碰巧在下的姑姑就是三百四十戶拆遷戶的其中之一;因為她不是很熟不動產實務,當初開公聽會、補償作業、選屋和房屋過戶等等作業,大多是我爸媽在幫她處理,所以南鐵的事情我還不算一無所知。
南鐵案和大埔案,很多一知半解的人,或者是社運界,常常把它相提並論。但其實細節差非常多,拿後者來理解前者是大有問題的。
首先,大埔案是「#公告現值徵收」,南鐵案卻是「#市價徵收」。不用到熟悉不動產實務,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台灣的「公告地價」往往是市價的一半甚至以下,公告地價徵收幾乎稱得上是合法搶劫。也因為大埔的悲劇,促成了2012《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改,此後的徵收,包括南鐵案在內,都以市價補償。
其次,是善後安置作業差很大。大埔案當初雖然承諾「會低價賣一塊土地給張家」。問題是公告地價徵收,已經讓張家的財務陷入危境了,要安置和重建還得自掏腰包。而張藥房是竹南公義路/仁愛路交叉口的三角窗金店面,說要找到條件相當的公家空地,談何容易?但是南鐵案是這樣,拆遷物用市價徵收(我姑姑是住青年路巷仔內靠近新樓醫院那邊,印象中當時好像每坪30萬上下)、安置宅用成本價出售(朋友提供的資料:住宅一坪10萬、店面一坪17萬)。拿到的補償費,如果願意拿去二空那邊買安置宅,絕對是綽綽有餘。如果想再換大房型,或是不想去二空想買別的地方,公股銀行也會提供全額貸款(優惠利率比照公教貸款)。
至於安置宅的建物品質如何?當初抽選大樓單位的時候,是我爸幫我姑姑去選的。他的看法是,當然是不可能上到豪宅等級,但品質算紮實,格局也算方正。至少不是那種一眼就看得出偷工減料的販厝。
第三,是公共利益的必要性。大埔徵收的理由,主要是竹南公義路/仁愛路的「外刀」銳角路口,大型車從台13線(公義路)轉入仁愛路迴轉半徑不夠,容易造成事故。但當時就有人覺得,這種事情可以藉由標線改造之類的方法去緩解,而且老早就規劃有科學路、科專路這些又新又寬的替代道路,大車何苦一定要跟張藥房過不去?
但南鐵東移就真的是有其公益必要性。我是生長在高雄火車站附近的人,從小就見證鐵路地下化工程長大的。高雄人很幸運,靠近火車站的部份本來就是四條股道以上的寬度,左營段鐵路是夾在翠華路和馬卡道路兩條超大馬路的中間,即使是民族到鳳山之間比較窄的部份,也至少是鐵道圍牆兩邊各有一排停車格的程度。高雄的地下化工程幾乎不用動到旁邊的住戶。
但是台南就不一樣,多年前我去台南找親戚,借住我姑姑在青年路巷子裡的家,那個真的是跟鐵軌零距離,睡覺會地震的那種。隔著木頭柵欄看過去,鐵道路廊就是雙線那麼寬,柵欄以外也容不下停車格。#青年路平交道 幾乎沒有什麼餘裕空間,事故多發(我記得小時候那個路口還有請一尊地藏王鎮著)。這真的請大家自己去Google Map一下,看看巷仔內長什麼樣子,看完以後你再來說南鐵不用東移沒關係。
徵收案剛進入協商階段的時候,當事人不瞭解,會抱怨是必然的。我姑姑一開始的時候也是幹譙賴清德幹譙到一個臭頭。但是我不得不說,南市府的溝通算是用心的,隨著補償條件在無數次協商當中一點一點調整起來,反彈聲浪就小很多了。連我爸媽這種不動產實務的沙場老將,也認為南市府的補償條件已經是少見的優渥(想當初他們還曾經為了區段徵收的問題跟楊秋興開罵,果真剽悍),再爭下去也爭不出什麼所以然了。
好了,我所知的就這麼多。畢竟黃姓拆遷戶是開元路那邊的人,跟我親戚不是鄰居關係,這個人平常的個性作風,是不是有在做違法套房生意,還有樓梯的必要性,老實說我都不甚了了。只是就南鐵東移整件事來講,我覺得正當性絕對夠,補償條件和善後處置也是少有前例的優渥。僅餘的黃姓等拆遷戶,當初也是簽了字、補償金入帳,現在再說要翻桌,未免也太說不過去了吧?
在此之上,還有一票一知半解的熱血人士,要玩道德高度的社運遊戲,我想台南在地人真的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