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土地使用分區證明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195的網紅高雄市議員【 李亞築 】服務處,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農業旱災配套措施 🌱 🏜 高溫乾旱荔枝農損現金救助 🏜 今年春季降雨不理想,高雄水情嚴峻,影響到大高雄農作物成長與收成。截至4月28日,本市各公所速報農業旱災災損為荔枝、青梅及茶樹等,被害面積共1,254.73公頃。累計損失金額初估為5,363萬1千元。荔枝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並於4...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906東森 稱「8噸黃金」要買37戶豪宅?!建商:來亂的 東森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FC5YCmaHSc 重點綠樹、雕像、水池造景,5年前落成。 記者/劉盈盈:「位在士林官邸旁蓋得低調奢華的豪宅,但是因為使用分區是特定商業區,所以買主多數有...

  •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在 高雄市議員【 李亞築 】服務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11 13: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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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業旱災配套措施 🌱

    🏜 高溫乾旱荔枝農損現金救助 🏜

    今年春季降雨不理想,高雄水情嚴峻,影響到大高雄農作物成長與收成。截至4月28日,本市各公所速報農業旱災災損為荔枝、青梅及茶樹等,被害面積共1,254.73公頃。累計損失金額初估為5,363萬1千元。荔枝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並於4月28日公告,自4月29日起至5月10日止(假日不休息)受理農民申報,協助農民減輕損失。

    市府農業局提醒,請本市種植荔枝且受災損失達2成以上之農友,務必於5月10日前(假日照常受理申請),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文件,儘速向土地所在區公所申辦3-4月高溫乾旱荔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另本市梅及茶受災損失2成以上之農友,本市現金救助受理至4月30日,儘速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辦,市府也會儘速勘查辦理相關作業,協助農民復耕復建;需低利貸款者請至當地農會辦理申請,減輕農民損失。

    ㄧ、救助項目:荔枝
    二、受理地點:區公所農業課
    三、受理時間:110年4月29日至110年5月10日
    四、申請應備資料:
    (一)身分證丶印章及農會存摺。
    (二)地籍登記謄本及地籍圖(可至農會申請)。
    (三)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直系親屬除外),請檢具耕作同意書(本所備有耕作同意書)。
    (四)林業用地及暫未編定土地不得申請。
    五、救助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90,000元/公頃。
    (二)黑葉荔枝:60,000元/公頃。
    六、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

    💧 農業抗旱設施補助💧

    ㄧ、農戶申請補助時,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本處各工作站提出申請:
    (一)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正本)影本、印章。
    (二) 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三) 地籍圖謄本乙份。
    (四) 所補助之設施應申請容許使用者,應檢附容許使用同意文件;土地非屬申請人單獨所有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施設之證明文件。
    (五) 承租國(公)有地及台糖土地者,承租人應檢附租賃契約書影印本。
    (六) 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切結書。
    (七) 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規劃委託書。
    (八) 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空白者,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屬「農業區」。

    二、申請補助設施之土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一) 不符合推廣管路灌溉作業要點第三點至第五點規定之一。
    (二) 所灌溉土地曾接受本要點補助管路灌溉設施。但符合第十一點規定再次申請補助者,不在此限。
    (三) 申請土地位於行水區者(指河川堤防外之農地)。
    (四) 所灌溉土地種植檳榔、荖花及荖葉之作物。
    (五) 所灌溉土地位於超限利用情形之山坡地、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所稱造林地,或都市計畫保護區內依法不得供農作使用之範圍內。
    (六) 所灌溉土地以休閒農場或露營區之方式經營。
    (七) 未依規劃書施設完成;或未經申請而施設完成管路灌溉設施。
    (八) 申請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處之現地勘查或系統功能測試,或未提供必要之協助。

    三、注意事項:
    (一) 補助款使用轉帳及匯款方式,手續費由補助款內扣。
    (二) 工作站派員前往會勘時,請與規畫人員討論灌溉形式、田間配置、使用材質等事項。
    (三) 收到本處預算書後,其內容若有不明之處,請洽各工作站規劃人員。
    (四) 經審查同意補助者,自行政處分送達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有前點第四款至第六款或第八款、經廢止容許使用、拆除部分或全部等上述之情形。

    #李亞築議員關心地方大小事

  •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在 韓賜村 支持會做事的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03 09:38:12
    有 79 人按讚

    #政府要主動保障人民的權益
    #公務員的疏失不應該由人民承擔後果

    11月2日韓賜村議員與陳致中議員在高雄市議會召開《訂正仁美地區大丘園段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公聽會》

    鳥松仁美地區大丘園段約2.8公頃土地原本編定為『農業區』,由65位地主所有,今年9月8日65位地主都收到高雄市政府都發局一紙公文,通知地主因為民國90年5月18日「第一次通盤檢討」繪製都市計畫圖錯誤,上述土地將「訂正」為『保護區』。如此將造成地價大幅落差、原本合法建物變成違建、原本農業區農損因保護區而無法申請.....,對人民的權益侵害甚大。韓賜村議員接到地主自救會陳情,特別召開公聽會邀請都發局、工務局、地政局、法制局官員蒞會聽取並回應人民的意見。
    韓賜村議員表示,基於維護社會最大公益與信賴保護原則,公務員之疏失不應由人民承擔後果。本案計畫之變更訂正,應維持90.05.18(第一次通盤檢討)案之計畫圖內容,畫為農業區。
    地主自救會提出以下意見:
    1、90.05.18至今109年9月,將近20年的時間,本區土地迭經買賣交易,交易價格、銀行融資,均以農業區土地為鑑價標準。
    2、上述20年期間,原行政區鄉公所出具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均載明為『屬於仁美都市計畫,編定為農業區』。
    3、土地登記簿、土地權狀皆登載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4、人民亦據此申請原高雄縣政府建設局建造執照獲准在案並起造完成。
    5、本區土地若由原編定農業區變更為保護區,則土地行情將有大幅度的落差、銀行融資將重估現值甚至收回、農業區合法建築因變更成保護區而成為違章,對人民權益的侵害甚鉅。
    6、本計畫編號4變更的理由可能肇因於公務員的疏失致登載錯誤,惟此疏失錯誤歷經20年之久,期間所產生的交易秩序與損失,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絕無由人民承擔後果之理。
    7、本計畫編號4擬變更區域,隔北平路51巷以西為保護區,以北和以東鄰地皆為農業區,故本區按20年來原編定維持為農業區並無扞格。

    經與會官員與地主代表的充分討論溝通,公聽會做成下列結論:
    1、法制局認為依《大法官742號解釋》首先指出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中的具體項目,如果有直接限制特定人民的權益或增加負擔時,就可提起行政訴訟。又《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故本案在法律行政救濟上應該還有空間。
    2、都發局認同本案有信賴利益保護的必要,將向高雄市都委會及內政部都委會陳述意見。另會同法制局研議可否有法源將本案保留為農業區。
    3、工務局在本案救濟手段進行期間,對該區建物保持現狀不做處置。

  •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在 經濟部工業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7-10 11:37:00
    有 48 人按讚

    ☝ 我的廠房長高了,您跟上了嗎?

    工業局受理「✨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
    目前申請案件累計27件,其中:
    📌 審查通過案件數10件
    📌 審查中案件數13件
    📌 已辦理預審案件數3件
    📌 已撤案案件數1件
          
    💰 預計新增投資金額共259.46億元
    🏢 將新增樓地板面積共24,258.08坪
          
    申請案件主要聚集 #台中工業區、#中壢工業區 及 #林口工業區,目前工業局持續收到新案件,有需求的廠商趕緊洽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 提醒您,應具備申請文件包括:
    1⃣ 用地變更規劃申請書(容積獎勵案適用)
    2⃣ 事業計畫書
    3⃣ 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4⃣ 基地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
    5⃣ 基地附件重要設施概略位置圖
    6⃣ 變更規劃前後土地使用配置圖
    7⃣ 切結書
    8⃣ 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同意書
    9⃣ 下水道主管機關污水處理
    🔟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非都市計畫區免附)
          
    上述文件備妥後,逕向各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後續由工業局辦理相關審查🙆‍♀

  •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9-06 16:22:21

    200906東森 稱「8噸黃金」要買37戶豪宅?!建商:來亂的
    東森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FC5YCmaHSc

    重點綠樹、雕像、水池造景,5年前落成。

    記者/劉盈盈:「位在士林官邸旁蓋得低調奢華的豪宅,但是因為使用分區是特定商業區,所以買主多數有點考慮,不過現在傳出遇到買空賣空的掮客。」

    記者/劉盈盈、吳書鐘 採訪報導……↓

    到底怎麼回事?原來是杜姓男子自稱有6名海外華人委託他,握有8噸黃金SKR,市值約150億元,說要加價5成一口氣買37戶,買賣雙方簽訂備忘錄,但建商確發現黃金證明不是杜姓男子的,改要求要先付定金10%,但他也不付,建商認為他是來亂的。

    所謂的SKR就是安全存放單據,這一波金價屬於高點,杜男的說法是受到委託將黃金轉匯回台灣變現打算投進房地產要獲利了結,不過建商認為不動產只認國內資金,黃金匯回轉回黃金存摺才變現交易,但是對方堅持要用黃金交易,還要先正式簽約才能變現,先拿後付不符合遊戲規則。

    但是杜姓男子確認為是建商毀約,只是他自己也對於金主的資金來源也都沒有交代清楚,建商決定不再交涉。

    房仲業者/陳泰源:「他可能沒有真正的財力購買這樣的房子,於是就會跟屋主協調把購屋的期間拉長,他再去找一個真正的買家,他就可以從中直接賺取差價,而且完全不用繳獲利所得稅。」

    由於高端豪宅與高價土地,交涉時間長但利潤相對高,以往手法都是先交涉建案再找金主投資,這類情況其實司空見慣。

    陳泰源的youtube→https://youtu.be/h74CQ-ilkmg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9/200906-837.html

  •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9-05 14:35:33

    200904三立 號稱海外有8噸黃金一次要買37戶宅 疑似三角簽建商急喊卡
    三立新聞影片→https://youtu.be/PsyxdUEddjc

    外觀氣派非凡,佔地千坪的豪華建築座落在台北士林官邸旁,有捷運和地段性優勢,但購屋率不甚理想。

    記者/蔡駿琪、周冠宇 採訪報導……↓

    記者/蔡駿琪:「位在台北士林中山北路上這棟類豪宅商辦,因為土地使用分區限制做為『特定商業區』」不能做為住宅使用,也因此市場接受度並不高也導致銷售成果不佳。」

    總戶數107戶,銷售至今實價登錄揭露僅27戶,不過在交易成交數低迷時,年初卻有名豪客找上建商董事長談買屋,自稱背後有六位金主,境外有8噸黃金,願意加價5成的價格買下37戶,雙方還約時間簽備忘錄,但建商最後卻發現這名豪客不是海外黃金證明文件的本人,連10%履約金也付不出來,才緊急終止交易。

    T姓豪客自稱,打算趁年初金價高點時投進房地產,但疑點太多,建商懷疑碰上「房市掮客」。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這個獲利確實是蠻高的,尤其是金額越大,重點是他沒有任何的獲利所得稅要繳。」

    房市掮客俗稱「中人」又叫做「牽猴仔」,專門鎖定價格高的土地或豪宅買賣,因為從中操作、油水好撈,以一塊上百坪市價20億的土地來說,至少能分潤上千萬,但成交率低,賭的就是大案子,業內更俗稱「一開張吃十年」。

    記者致電T先生,電話不接沒回應,建商先前則向平面媒體表示因為無法確認真實性所以暫停交易,只簽備忘錄不算毀約,雙方各說各話。房地產市場大,誰都想分杯羹,交易成功皆大歡喜,但萬一出問題,損失驚人。

    陳泰源的youtube→https://youtu.be/XFSUUAutvm0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9/200904-837.html

  •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1-08-18 14:35:46

    110818大直買租屋雅璞涵館邊間時尚宅
    影片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9kcYl58sots

    物件名稱─雅璞涵館邊間時尚宅
    建設公司─雅璞建設
    使用分區─娛樂區,商業用(非住宅)
    格局─2+1房/2廳/2衛/1廚/3陽台
    房屋權狀─46.585坪
    主建物─26.205坪......↓

    附屬建物─4.503坪
    公設─15.877坪/34%
    車位─依權狀登記,坡平,2個,一個出租5000元/月,300萬/個
    土地持分─依權狀標示
    建物管理費─150元/坪+車位管理費─800元/個=共約8588元/月
    座向─坐西南朝東北
    所在樓層─8樓;總樓層─地上10樓/地下3層
    戶數─一層8戶;電梯─2部
    警衛─有,全天候;瓦斯─天然
    構造─RC,鋼筋混凝土;外飾建材─天然石材
    邊間─是;採光─2面

    公設說明
    1F─氣派大廳
    3F─圖書室、會議室、視聽室
    10F─健身房、撞球台、戶外高爾夫球推桿練習區
    RF─娛樂聽、戶外高級版蚊子電影院、吧檯

    生活機能
    學區─濱江國中/國小
    公園─北勢湖公園
    商圈/市場─愛買、家樂福、美麗華百樂園
    交通─捷運劍南路站、捷運西湖站

    特色說明
    全新成屋,公設特多!公設比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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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群智不動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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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物件為大樓介紹,欲知此社區是否有釋出物件在出售or招租,請來電詢問)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072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