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際漁工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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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國際漁工定義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萬的網紅報導者 The Repor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日疫情重點【桃園某醫院院內群聚感染擴大,再增1名本土確診醫師,將重新檢討密切接觸者定義;該院實施封室不封院,醫學中心加入協助該醫院感染控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親自主持,宣布桃園某醫院「院內感染」事件又新增1名確診個案,為國內第...

  • 國際漁工定義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17 18: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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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疫情重點【桃園某醫院院內群聚感染擴大,再增1名本土確診醫師,將重新檢討密切接觸者定義;該院實施封室不封院,醫學中心加入協助該醫院感染控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下午3點召開記者會,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親自主持,宣布桃園某醫院「院內感染」事件又新增1名確診個案,為國內第2名遭染疫的醫師(案856)。

    該事件已造成院內4名醫護人員確診,院內防疫層級提升,將重新檢討密切接觸者的定義,住院病患只出不進,並劃分院內紅黃綠區,實施封室不封院的管制措施;另昨日確診的護理師(案852),其家人雖有症狀,但一採結果為陰性。

    ■院內群聚又1名醫師確診,疑短暫面對面會診遭傳染

    桃園某醫院爆發院內群聚感染案,指揮中心今日公布新增1例本土COVID-19確定病例(案856),為首名染疫醫師(案838)同醫院的30多歲男性醫師,是為國內第二位染疫的醫師。

    兩名醫師是如何接觸?陳時中表示,1月10日時,主治醫師(案856)因有病患咽喉卡住東西,值班住院醫師(案838)跟主治醫師面對面討論病情約10分鐘,最後由主治醫師把病患咽喉的東西取出,目前疫調結果,研判案856醫師可能在當時即遭到感染。

    由於新增的案856主治醫師當時佩戴外科口罩,而案838值班醫師則佩戴N95口罩,兩人雖有配戴口罩阻止飛沫,且與案856並非同一個醫師休息室,感染會不會是環境造成?陳時中說,主治醫師(案856)有長期慢性鼻炎,他回憶表示16日時鼻炎有比較嚴重,應無法作為臨床診斷依據,至於是否為環境接觸傳染,陳時中則說:「不敢說是沒有。」

    陳時中表示,今日確診的醫師(案856)在1月11日採檢結果雖為陰性,但因昨(16)日第二位護理師(案852)確診,擴大防疫層級後,陸續針對醫師(案838)及其女友護理師(案839)匡列之265名醫院人員進行二採,且由自主健康管理改成居家隔離,其中案856檢出陽性後於今日確診;另其餘264人中,224人檢驗陰性,其餘待採檢。而醫師(案856)因採檢結果中午才出來,相關疫調正在進行中。

    ■醫院防疫層級提升,住院病人只出不進,醫護有症狀就不上班

    「醫師因為需要會診,足跡相對(比護理師)廣,」更需要提高警覺,因應本起事件,陳時中表示,院方已將染疫醫師(案856)上班之病房關閉及進行全面環境消毒,病房內病人則安排一人一室進行隔離,同時該醫院住院病人將持續實施只出不進,以減少風險。此外,將安排醫學中心層級的專家進駐該院,協助醫院感染管制措施等防治。

    同醫院的其他醫護部分,陳時中表示,現在匡列原則將提高標準,只要是有接觸確診個案和出現症狀的的醫護人員,都將停止上班、還要通報醫院,需等待採檢後,再看如何因應處理。

    醫院現在醫護分艙分流情況實施情形如何?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北區指揮官黃玉成表示,白天醫護人力較充足,可以分艙分流,但晚間值班人力比較吃緊,可能無法確實達到分艙分流。陳時中也說,從SARS經驗後,台灣(醫院)決定走分散而非集中治療重大傳染病患者的方式,造成人力需求大,「夜班吃緊是必然情況,但這次經驗是要檢討一下。」陳時中強調,此次事件是檢討的好機會,將來針對醫護人力、分艙分流、醫院的感控措施、醫護人員就醫採檢等方式,會重新檢討院內感染的相關流程。

    ■昨日確診護理師(案852)家人診所藥局人員,一採皆陰性

    昨(16)日確診的護理師(案852),同住家人父親、哥哥因出現症狀被送進醫院隔離。今日採檢結果出爐,其父母、哥哥採檢結果都是陰性。陳時中說,其父、兄的症狀應該是屬於本來就有的感冒症狀,而另一名與護理師同住的同事因沒和護理師接觸,準備採檢中,目前列為自主健康管理。

    陳時中表示,與護理師(案852)密切接觸的出院患者及陪病者共13名,已採檢10位,3位待採檢;非密切接觸的出院患者以及陪病者共41位,已採檢13位,28位待採檢。至於診所及藥局人員共7位,均為陰性。

    而該名護理師(案852)明知自己有跟確診者(案838醫師)接觸,但出現症狀後,為何不是先回報醫院、而是自行至診所看診?是否要多關懷醫護人員心理狀態?陳時中坦言,該護理師警覺性較低,覺得前幾天才檢驗陰性,輕微症狀在附近診所就醫就好,所幸診所醫師警覺,才請她回到醫院檢查。

    目前疫調工作匡列居家隔離者定義為,密切接觸15分鐘以上、且無適當防護措施;護理師(案852)雖有戴口罩,但和染疫醫師(案838)在同一病房工作1小時仍確診,將來是否會修改匡列定義?陳時中回應,目前的措施就是讓該醫院有症狀的醫護有症狀就不上班,至於居家隔離者匡列定義,一樣會再來檢討。

    另外,日前確診護理師(案839)在院外進到學校上課的部分,疫調擴大為前後2天有使用該場地的人都匡列追蹤,應採76人中有74人採檢為陰性,2人還在檢驗中。

    ■新增3名印尼境外移入

    除了本土案例外,今日也有新增3例境外移入COVID-19病例(案853、854及855),均自印尼入境。指揮中心表示,案853及854均為印尼籍20多歲男性漁工,皆於今年1月3日來台工作,均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迄今無症狀;2名個案於1月16日接受檢疫期滿前採檢,於今日確診。

    指揮中心指出,案855亦為印尼籍20多歲男性漁工,去年12月31日來台工作,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由仲介公司安排專車至防疫旅館居家檢疫;今年1月15日檢疫期滿後搭乘專車至醫院自費採檢,於今日確診。

    【桃園某醫院院內群聚感染事件發展】
    1月4~5日 案838醫師,接觸確診病患,並協助插管。
    1月6日~7日 案838醫師到醫院上班。
    1月8日 案838醫師出現輕微症狀。
    1月9日 案838醫師休假,與女友護理師(案839)下午1點左右到星巴克國際門市喝咖啡、振宇五金買東西,案839開始出現咳嗽、發燒症狀。
    1月10日 案838醫師採檢,與同病房護理師(案852)在護理站有三次接觸,期間一起工作約1小時;與另名主治醫師(案856)面對面會診約10分鐘,協助處理咽喉阻塞病人;案839女友護理師到全聯、寶雅、大江購物中心購物。
    1月11日 案839女友護理師採檢。
    1月12日 案838醫師及案839女友護理師兩人確診,指揮中心晚間擴大匡列464名接觸者、同病房案852護理師一採陰性。
    1月13日 指揮中心原計進行全院及合作包廠全面篩檢2,500人。
    1月14日 因案838醫師與女友護理師接觸者皆一採陰性,2500人全面篩檢計畫喊卡,再採檢最多400名院內工作者即可;案852護理師出現輕微咳嗽、喉嚨癢症狀。
    1月15日 案852護理師出現發燒症狀,自行到診所看診,診所醫師建議回醫院篩檢。疾管署發布醫界通函,提醒醫護落實個人防護裝備穿脫。
    1月16日 案852護理師確診,同住4人中的父親和哥哥出現流鼻水症狀,3人皆住進隔離病房。
    1月17日 第二名醫師(案856)確診;案852護理師的父親、哥哥一採陰性。
    (文/林雨佑;圖/指揮中心提供)

    #延伸閱讀
    【重返和平──SARS隔離黑洞中難以告別的記憶】http://bit.ly/3aMLzrK
    【疫苗,行不行?流感 VS. COVID-19十大問題解析】https://bit.ly/38IiBdp
    #疫情 #報導者 #COVID19 #醫師確診 #北部醫院 #群聚感染 #院內感染

  • 國際漁工定義 在 獨立評論在天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06 1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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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可能問:「漁工簽了合約,自己甘心上漁船工作,怎麼會是強迫勞動?」

    這就要回到「強迫勞動」在國際上的定義。有些漁工雖然簽了合約,卻發現實際的工作情況與當初談好的截然不同。而他們遭受的不一定是肢體暴力,也可能包括扣押證件、欠薪、大量超時工作、或者在極端惡劣的環境下工作生活:https://bit.ly/33v0VjQ

  • 國際漁工定義 在 李柏鋒的擴大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970-01-01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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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漁業奴工】

    (BBC的報導。引述Fleir Tzou的翻譯)

    當你從市場買到「台灣製造」的海鮮時,你不會聽到Yim Bun Then的故事。

    這位34歲的柬埔寨農夫與其他一千個柬埔寨男性一起被台灣人管理的仲介公司—巨洋Giant Ocean聘僱,從2009年起開始在台灣船東的漁船上工作。

    這些漁工要到非洲、日本、斐濟、卡達與馬來西亞海域捕魚,根據非政府組織及Yim Bun Then的說法,他們談定的月薪是$150美金,但是真正給付的只有一半。

    「我曾一天被強迫工作將近24小時,從來沒有拿過全薪。我生病而不能工作或影響工作效率時,還會被船長鞭打。」Yim說。

    他還指出,這些漁工沒有得到足夠的食物,而當他在海上航行的兩年期間,這艘船只靠港一次—2012年在塞內加爾的達卡港。接駁船把他們帶上岸。

    「在出海工作期間我們每天只能看到大海,我從不敢想像可以安全回家。我甚至無法與家人連絡,我的工作狀況就像是奴隸一樣。」Yim說。

    在塞內加爾,Yim打電話給他的兄弟,並被告知與柬埔寨非政府組織Legal Support for Children and Women( LSCW)聯繫,LSCW通知了國際移民組織。船長在得知之後允許他離船。

    還有將近200位漁工或其家屬也說他們遭到類似待遇,「他們無能為力…如果他們想要逃跑,唯一出路是跳到海裡。」LSCW專案經理Sokchar Mom表示。

    台灣是全球名列前茅的海鮮出口國,其產品銷售全球,每年金額達20億美金。

    但是近來人口販運的案例顯示,雖然台灣有勞工法案,其漁業仍舊在剝削他們所仰賴的移工。

    這個現象並不罕見。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 ILO)估計全球每年有2100萬移工被強迫工作,其中1170萬是在亞洲。漁工的風險更高—因為在海上工作代表著難以與外界聯繫、尋求幫助。

    而罕見的是,四月底在柬埔寨法院,巨洋的經理Lin Yu Shin與五位同業被判刑五年,並命令他們支付150位受害者每人$1750至$15900美金的補償金。

    這個案例與其他案例顯示台灣移工僱用法規有嚴重漏洞,然而,台灣卻在美國的販運人口年度報告中得到正面評分。

    這個矛盾引起了注意,因為台灣是大雇主,吸引來自菲律賓、印尼、越南的24000位漁工,如果加上透過非正規管道雇用的柬埔寨與帛琉漁工,數量還會更多。

    根據BBC取得一項即將公布的報告初稿,ILO稱台灣的漁工仲介系統的管理及對漁工的保護是「鬆散而缺乏管制的」。

    「最值得注意的是,船東並沒有依據雙方同意的合約提供最低薪資、工時限制及休息時間。」報告指出。

    台灣表示其勞工與最低薪資的相關法規也適用於漁船,但是有些漁船是註冊在海外。註冊在台灣的1300艘漁船,許多船東傾向在外國聘請漁工,這些漁工從未來台。

    「這種情況難以監督;」漁業署發言人Chung Kuo-nan表示,「但我們要求船東向政府回報漁工資料、遵循台灣勞工法規。如果做不到,船東會被罰款。」

    巨洋的船並未被罰款。台灣官員很快地表示這是個案,且該公司實際上註冊在柬埔寨而非台灣。接著就掛斷電話且無法再聯繫。
    但巨洋曾透過當地人力仲介雇用員工。LSCW職員去年更曾來台,將巨洋剝削漁工的情況告知主管當局。

    巨洋的辦公室與員工據查是以高雄為基地,而高雄的檢察官表示,因為非政府組織沒有提供受害者的證詞,所以無法進行調查。

    然而,記者僅用google搜尋就很快地找到了非政府組織與受害者的證詞。

    當地非政府組織說,最令人困擾的是,這些漁工的薪水有一大部分被仲介公司以償還「聘僱仲介費」債務為由而遭苛扣,這些事實就發生在主管機關的眼前,但是主管機關卻沒有積極作為。

    「多年來我們一直告訴政府,但是他們說這些是雇主與漁工之間的爭議,應該由雙方自行解決。」宜蘭漁民工會主任秘書Allison Lee說。

    Lee小姐說她已經向政府提出上百起案例的書面資料,但是他們卻要求要工時紀錄與薪資單,而這些資料根本不存在。

    「有些漁工被遣送回國,有些被威脅不准再回來,有些甚至害怕到說他不認識我。」Lee小姐說。

    台灣官方拒絕承認人口販運,是個嚴重的問題,尤其台灣在美國人口販運報告中取得正面評價。專家指出美國報告是看法律規範,而這些法律經常沒有執行,許多案例已經符合了人口販運與強迫勞動的國際定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Tsai Meng Lian堅持政府已經積極調查勞工剝削的相關報告,並且幫助許多漁工取回積欠薪資。但是鮮少有起訴案例,且金額相較於被剝削的漁工人數可謂微不足道。

    Tsai責怪鶻外人力仲介公司苛扣過多費用,並說台灣已經與各國政府合作打擊這種行為。但是他也同意政府應該讓雇主能夠更容易直接僱用漁工,而非透過仲介。

    回到Yim的村落,他羞於將自己的遭遇告訴親友與妻子。

    LSCW為他支付了養雞農的訓練費用。LSCW認為政府應該採取更多行動來對抗人口販運。

    「雖然這些移工不是在台灣雇用的,但這些是受台灣管轄的台灣船隻;」Mom先生說,「漁業是台灣最主要的出口產業之一,我們需要更良善的外銷產品,以及更好的工作條件。」

    ILO也鼓勵政府、員工、雇主與公民團體一起合作,確保漁工的人權與利益受到保護。

    明年ILO將會發表指導原則,讓各國政府可以調查遠洋漁船,並且對違規者加強懲罰。同時,美國也呼籲要有更多起訴行動。

    雖然Yim的遭遇悲慘,但是他相對幸運。其他受害者可能還在茫茫大海上。而巨洋林小姐的同業,仍有許多逍遙法外。

    關鍵問題是,台灣當局能否真的確實抓到違法者,並且採取實際行動來阻止漁業的人口販運。

    出處:Exploitation in Taiwan's $2bn fishing industry
    http://www.bbc.com/news/world-asia-2749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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