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聯保全董事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聯保全董事長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聯保全董事長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聯保全董事長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2萬的網紅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路透社獨家報導,台灣目前兩大候選國產疫苗之一,由聯亞科技開發的新冠疫苗,在去年底被美國惡名遠播的黑水集團創辦人普林斯相中。投資金額不詳。 除此之外,還協助建立一但未來聯亞疫苗獲得國外政府緊急授權後的分銷管道。 路透社直言,這樣的合作模式,對比自新冠疫苗問世後,通常是由政府直接與製藥商聯繫,或...

  • 國聯保全董事長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7 1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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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路透社獨家報導,台灣目前兩大候選國產疫苗之一,由聯亞科技開發的新冠疫苗,在去年底被美國惡名遠播的黑水集團創辦人普林斯相中。投資金額不詳。

    除此之外,還協助建立一但未來聯亞疫苗獲得國外政府緊急授權後的分銷管道。

    路透社直言,這樣的合作模式,對比自新冠疫苗問世後,通常是由政府直接與製藥商聯繫,或者透過全球性衛生組織,及外交渠道進行的常態,確實不太相同,而這也凸顯出這場各方好漢仍試圖從疫情不確定性中,透過落後國家施打未完成認證疫苗獲利的現象。

    2.黑水集團在美國高度爭議。創辦人普林斯曾經是美國特種部隊海豹的一員,退役後創辦黑水。之後在中東地區成為美國政府最大的軍事任務承包商,在伊拉克及阿富汗完成了近十萬項的維安任務。黑水曾被形容為美國政府背後的軍事劊子手,最惡名昭彰的一次任務,便是2007年為替國務院車隊開路濫殺數十位伊拉克平民。

    當年被判刑的黑水保安人員,後來獲得川普特赦。普林斯與川普關係良好,普林斯其實正是川普任內教育部長,安麗集團媳婦戴弗斯的親弟弟。

    3.黑水公司之後解散,普林斯在香港接受訪談表示:亞洲有很大潛力。這家新公司從此又成為中共解放軍訓練於非洲特種部隊的軍事掮客。

    4.根據路透社,去年,與解放軍合作的普林斯公司,正式與台灣具國營事業投資背景的聯亞生技公司合作,負責幫未完成第三期臨床實驗也沒有得到緊急授權的聯亞疫苗(公司叫COVAXX),進軍巴西、厄瓜多爾及祕魯等地區。

    5.撇開普林斯本身的爭議不談,聯亞疫苗的爭議,其實正是台灣國產疫苗目前的共通問題,和才剛解盲二期的高端疫苗一樣,聯亞只進行到二期實驗,就準備尋求台灣政府緊急授權,但目前世界上的主流疫苗,如輝瑞、莫德納等等,都是走完三期萬人以上規模的試驗,證明有效性後,才獲得各國政府的緊急授權。

    6.巴西、祕魯等國政爭激烈。祕魯剛剛完成總統大選,得票數分別是59%VS49%。巴西左右派,從中央鬥到地方。如果聯亞疫苗最終証明是無足夠保護力的疫苗,或是疫苗接種導致人口死亡率不降反增,「台灣疫苗」將被稱為「前黑水公司」勾結當地政府的醜聞疫苗。

    {內文}
    苗栗電子廠廣播:員工請注意 員工請注意
    TVBS新聞片段:北市北投區這屋內四個人,三個沒了生命跡象,一個還意識不清。
    TVBS新聞片段:只是在這棟大樓,一名攝影師前一天在廁所猝死,採檢結果出爐,確定染疫。

    六月初,台灣破萬人確診逾300人染疫死亡,國內新冠疫情嚴峻之際,兩支國產疫苗力拚二期解盲送審,對照歐美都是三期試驗期間證明保護力後,官方才給緊急授權,從而令輿論產生是政府護航,或圖利廠商等種種質疑。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 陳時中: 國產自給自足的能力,是非常的重要,所以國家一定會朝這個方向再努力 全力支持

    台灣疫苗話題性,因路透社5號獨家報導再添一筆,文章稱注資台灣聯亞科技,研發旗下新冠疫苗金主之一,是全球知名傭兵組織:美國黑水集團創辦人普林斯。

    新聞主播:普林斯被稱為現實中的債券惡棍,他聘僱傭兵,運用本身的軍事技巧及鉅額財富,從武裝衝突中獲利。
    abc新聞片段:黑水是反恐戰爭中的影子軍隊,是火力強大的軍事力量,且由這個男人一手領導。
    abc記者 vs黑水創辦人普利斯: 你旗下傭兵是否曾經錯殺無辜的平民呢?絕對可能。

    普林斯在美國始終是話題人物,離開海豹特種部隊後創辦黑水,成為白宮在伊拉克及阿富汗,最大的軍事任務承包商,2007年因旗下保全,在巴格達掃射濫殺,替美國國務院車隊開路,造成17名伊拉克平民死亡,而令集團名聲一落千丈,2010年出售黑水之後,普林斯依然活躍商界。

    節目主持人vs.先豐服務創辦人普林斯(2017):把公司設址香港,在香港上市,沒錯,你為何選擇香港上市呢?先豐是第500隻在港交所交易的股票,香港是亞洲資金的匯集地

    普林斯創辦先豐集團設址香港,主攻非洲物流服務,也提供特種人員培訓,2017年 先豐入股
    中國最大反恐人員訓練機構「國際安全與防衛學院」,協助培訓海外安保專家,被認為有意打造「中國版黑水」。

    路透社報導指出,普林斯對2020年,剛成立的美國生技公司生力軍Covaxx一款研發中的新冠疫苗UB-612深感興趣,於是在去年底注資,協助建立分銷管道,打破了疫苗供應協議,通常是由政府直接與製藥商聯繫,或者透過全球性衛生組織,及外交渠道進行的常態,文章稱普利斯曾在積極遊說
    已故共和黨國會說客貝倫德,就Covaxx進行合作時,提及「每劑疫苗有幾美元佣金空間」,Covaxx與台灣聯亞生技,同隸屬美國聯合生物醫學集團UBI Covaxx共同創辦人Mei Mei Hu是UBI創辦人,
    台灣聯亞董事長王長怡的獨生女胡世一,而UB-612正是聯亞疫苗。

    美國資深醫療記者 史尼德曼:Mei Mei從賓州大學畢業後,進入哈佛法學院,考取執照取得法學博士 如今她是一家生技公司的執行長,抱歉我忘了,你還待過麥肯錫顧問公司。
    Covaxx共同創辦人 Mei Mei Hu:假如你在我七歲時問我,長大後要從事生技業嗎?我的答案絕對是「不 」。

    胡世一從法商背景兼具的高專業人士,轉往繼承母親衣缽,協助發展生技事業,她因創辦愛爾蘭生技公司,研發阿茲海默症治療疫苗頗具成效,2019年登上美國時代雜誌,次世代百大影響力人士,接下Covaxx執行長後,開始積極替UB-612布局全球銷售。

    聯亞疫苗與另一支迄今全球知名度不高,但被看好頗具一軍潛力,來自美國藥廠諾瓦瓦克斯的新冠疫苗一樣,是同樣利用蛋白質次單位(protein subunit)所製作的「重組蛋白疫苗」,過去廣泛用於對付人類乳突病毒(HPV)肝炎及流感等病毒,是一種久經考驗的疫苗製作方法。

    馬里蘭大學病毒學家 Meagan Deming:「重組蛋白疫苗技術實際上並不是那麼獨特。我們已經用了20 多年,都非常非常可靠,因為只需要製造蛋白質,然後將其提供給免疫系統,免疫系統就會將其識別為外來物,並對其產生免疫反應。到目前為止,我們從先前對抗 SARS 和 MERS 的研究中了解到,如果你想預防冠狀病毒感染,您需要一種像病毒蛋白質一樣 鎖定棘蛋白產生的免疫反應。它負責與宿主細胞、也就是我們的細胞結合並進入我們的細胞。所以,如果你能產生一種免疫反應能鎖定棘蛋白,它實際上就可以防範病毒與宿主(也就是我們)的直接相互作用。」

    「重組蛋白疫苗」無需使用整個病毒,疫苗啟動免疫系統的方法,只需要其中一小片段,也就是所謂的棘蛋白,這類重組蛋白疫苗的優點,是相對容易製造 價格便宜,且蛋白質片段不足以引起疾病,但缺點在於針對攻擊感染細胞的免疫細胞,有時候不太容易辨識,意味著可能觸發的免疫反應,往往比其他款疫苗要微弱許多,因此在注射時,須搭配佐劑增強效果,已握有佐劑專利的諾瓦瓦克斯,
    年初在英國1.5萬人的三期臨床試驗,針對原始病毒呈現出高達96%,超越BNT及莫德納疫苗的超高防護力,負責執行試驗的印度血清研究所執行長更推文表示該疫苗最大優勢,在於特別針對南非及英國變異毒株進行測試,整體有效率為89%。

    聲音來源: 諾瓦瓦克斯執行長 Stanley Erck(2021.1.29):「我認為這兩個數字都戲劇性地證明了,我們的疫苗無論是對原始病毒株,或者變種後的強化毒株,都能產生非常有效的免疫反應。」

    聲音來源 中國醫兒童感染科主任 黃高彬:「佐劑來講它可以加強免疫的功能,也就是說你用很小的抗原,就可以刺激它產生很好的抗體,這次不管高端或者是聯亞都是用兩種佐劑,也算是這次我們國產疫苗的另外一個突破。」

    台灣專家直言,佐劑不同 疫苗效力大不相同,也使用了佐劑的聯亞,今年二月公布一期實驗結果,稱60名台灣受試者僅出現局部疼痛 皮膚紅腫 疲累等輕微副作用,且即將解盲,同樣在台灣進行採樣3850人的二期實驗,聯亞執行長王長怡,日前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一度透露疫苗保護力初估高達九成,但對比諾瓦瓦克斯不但走完第三期實驗,和破萬人的受試規模,是這支國產疫苗連同高端
    至今風波不斷的主要原因。

    聯亞生技執行長王長怡(2021.02):今年我們預計可以做到一億劑,在六月到七月中間會有2到3千萬劑供應。

    聯亞生技營運長彭文君(2021.02):我們也測試過,包括倫敦的這個變種病毒,具有很好的這個保護力, (監測)對於南非突變種這種保護力,甚至,另外我們還有所謂第二代第三代的疫苗。

    撇開上述爭議不談重組蛋白疫苗,確實具備絕對優勢,就是它無需低溫冷鍊運送,相比輝瑞等mRNA疫苗,更容易取得及保存,當歐美早各有疫苗心頭好時,這支後至疫苗的最佳商機,便落在市場廣大的開發中國家,
    例如疫情嚴峻的中南美洲,去年八月 胡世一與力挺聯亞疫苗,美國國內兩大名人,由醫學博士跨足商業的知名企業家迪亞曼迪斯,及知名演說家羅賓斯,在名為「你從未聽說過的最強大疫苗」,一場網路研討會中進行宣傳。

    Covaxx共同創辦人 Mei Mei Hu(2020.08):截至目前,美國聯合生物醫學集團已生產5億劑疫苗,規模逾45億美元,所以我們具備know how,知道如何規模生產,如何運輸疫苗,且可用一劑低於一美元的價格製造疫苗,正因為我們已擁有研發平台,才決定應用在新冠疫苗上。

    去年底,聯亞曾對外公告,子公司Covaxx已接獲南美三國大單,稱巴西 厄瓜多及秘魯,共計下單28億美元,表示只要疫苗一獲批准,便希望在今年年中交付1.4億劑新冠疫苗,報導黑水創辦人想賺疫苗財,且是鎖定台灣疫苗的路透社,透露截至今年三月,Covaxx已在美募得13億5千萬美金,普林斯投資多少無從得知,但直言他插手疫苗分銷業務,正是凸顯這場各方好漢,仍試圖從疫情不確定性中獲利的全球競賽,依然為現在進行式,話題不斷的台灣疫苗爆出番外篇,證明2021年在歐美以外的世界,仍對新冠疫苗殷殷企盼需求若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dxtavq5E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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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聯保全董事長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03 13: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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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偵查與人權保障之間的平衡—科技偵查法制公聽會
     
    法務部在上個月月初(8日)公告了「科技偵查法」草案,但因為公告期只有5天,又涉及秘密通訊自由、隱私權及科技資訊權等基本權利,並明文授權包括被稱為「國家木馬」、有著高度爭議的設備端通訊監察在內的偵查手段,而遭到各界抨擊。法務部檢察司林錦村司長也在公告結束後表示,考量各界意見多,將進行研議後,再送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為了讓官方跟民間在草案能有機會直接對話,我在9月25日星期五開了一場「科技偵查法制修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國安局、調查局、廉政署、海巡署和刑事警察局等各執法機關,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林永頌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周冠汝專員、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李宜光律師、台北律師公會 王怡婷律師、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 陳奕廷律師、劍青檢改 林達檢察官,一起交流寶貴的意見。
     
    因為與會來賓的發言都非常全面,為了方便閱讀及掌握爭點,我請助理把與會人員的發言,重新依據議題歸納整理。希望有助於聚焦討論。
    (如果有誤解或任何錯誤,歡迎隨時指正喲!)
     
     ──────────────
     
    【台權會:資訊接露和隱私保障】
     
    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周冠汝專員,率先分享國家監控的資訊透明狀況。台權會曾經在加拿大的學術報告中,發現台灣有間諜軟體伺服器,更曾經被偵測到在公共網路上有可以篩選封包、封鎖內容與進行監控的設備,但是從來不知道使用的單位和目的。
     
    除了網路監控之外,還有位置的監控。周專員表示,依據法務部調查局2017-2018年GPS的使用統計資料,監控時間大多沒有超過60天。科技偵查法草案規定超過2個月才有法官保留,會讓大部分的監控都不用經過法官的審查。
     
    周專員強調,問題在於如何監督科技偵查手段的行使,也擔心會如同英國或德國般,促使監控產業的發展。專員表示,立法前應該盤點過去的使用狀況,了解足夠的資訊後,才能和社會溝通並決定調整的方向。
     
    【司改與律師團體:草案規範有所不足】
     
    民間司改會和律師團體,則從法學專業與經驗出發,指出草案有待改進的面向。
     
    1.隱私空間界定狹隘,不符社會通念和司法發展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指出,草案規定非隱私空間就可以拍照、測量、錄音、錄影,但公開場合並不代表沒有個人隱私。此外,法律規定的要件只需要檢察官甚至警察認為「必要時」即可,非常地抽象而不明確,更不需要法官審查,林律師因而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李宜光律師也表示,草案中隱私空間的範圍是被縮小的。一般的搜索,進入大門就要搜索票,但現在庭院也不算隱私空間,因為並非住宅或其他具有隱蔽設施之地上物的內部空間,使得人民的隱私範圍被限縮到限於住家裡面。
     
    台北律師公會王怡婷律師,引用司法院釋字第689號解釋理由,說明現行司法實務已不是用單純物理空間決定隱私保護範圍:「即他人之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在公共場域亦有可能受到干擾,而超出可容忍之範圍,該干擾行為亦有加以限制之必要。蓋個人之私人生活及社會活動,隨時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或公開揭露,其言行舉止及人際互動即難自由從事,致影響其人格之自由發展。」王律師質疑,公寓大廈有開放的大廳,是否也代表國家機關可以在大廳監看人員進出,不構成隱私侵害?這樣是否符合國家應該保障隱私權的作法?另外,公共場所如果能任意監看與聞,也可能涉及到人臉辨識等科技執法的問題。
     
    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陳奕廷律師表示,正如同美國Marshall大法官所言:「隱私不是全有或全無的概念,對個人來說,也不該只有『保有』或『失去』隱私兩種選項。」,草案採取二分法並作為強度設計的標準,會造成誤導。如同大法官解釋意旨所說的,公共領域也有隱私權,不應該再以物理範圍重新界定隱私空間。
     
    2.隱私空間的隱私和第三人的隱私
     
    李宜光律師認為,法案有株連過廣的問題。在對隱私空間的非侵入性偵查,例如對住家使用熱顯像儀的狀況,對先生蒐證時,配偶子女也會被偵測到。此外,蒐證還有馬賽克式的狀況,個人的行蹤和軌跡會被偵測到,並從破碎的拼圖變成一個完整的面,對隱私侵害很大,而且實施時間很長,可能無法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
     
    陳奕廷律師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3條已經明文禁止在私人住宅竊錄影音的「大監聽」。雖然科技偵查法的規定沒有涉及錄音,但一舉一動,無論洗澡、親密活動或其他人的資訊,都可以用如熱像儀等儀器一覽無遺。國家就像隱形人在旁邊看你活動,是對隱私更強大的侵害,也是大監聽的復活。陳律師認為,原則上要全面禁止,例外也要有更嚴格於通保法的規定。
     
    3.位置追蹤與隱私保障
     
    對於GPS等位置追蹤的偵查手段,草案規定的要件是「檢察官認有必要時」,且實施超過兩個月的話,要由檢察官聲請法院同意。對此,林永頌律師質疑無需法官保留的兩個月時間過長。陳奕廷律師也強調,這些監控不是驚鴻一瞥,是長期大量的監控,資訊量差異很大,因此要有令狀原則、通報紀錄和僅供本案使用等限制。王怡婷律師也指出了「必要時」沒有客觀標準的問題。
     
    4.層級化法官保留
     
    李宜光律師表示,針對科技偵查的必要性,規範方式有三種程度類型:「有必要」、「有相當理由」和「有事實足認」。如果「有必要」並且由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就能認定,範圍真的太大,在比例原則和法官保留等要件上要重新思考。
     
    陳奕廷律師則指出,設備端通訊監察不亞於監聽錄音,包括照片、影片和檔案,都有機會透過草案第14條的規定授權獲取,遠比掛線監聽的範圍更大更多,並質疑草案規定比傳統監聽還要寬鬆。
     
    5.違法取證怎麼辦?
     
    王怡婷律師質疑,刑法第307條違法搜索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為什麼草案規定違法實施設備端通訊監察和洩密是告訴乃論之罪?甚至在某些狀況下,可以不用事後通知受監察人,又怎麼提出告訴?陳奕廷律師也認為,告訴乃論之罪的設計,律己從寬到極致,刑度上還可能比通保法的規定少,因為沒有「意圖營利」的加重規定,並質疑這樣的刑責程度能否有效嚇阻公務員濫權。

    在證據能力上,陳奕廷律師指出通保法第18-1條有「不得作為證據」(證據的絕對排除)的規定,但是草案第27條所規定科技偵查法實施前蒐證證據的證據能力,卻是採用權衡之相對排除的方式,是否能有效遏止國家機關違法蒐證,也有待釐清。此外,德國有外部中立單位的審查。草案條文規定監聽後要移除程式,有沒有任何監督機制存在?陳律師並主張應考量由中立客觀的單位,進行科技上的監督與管考。
     
    6.法律體系
     
    在法律體系上,林永頌律師、王怡婷律師和陳奕廷律師都指出,設備端通訊監察以及數位證據的蒐集和保全等規定,涉及到既有通保法與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事項,也都涉及對秘密通訊自由的干預,草案更相當程度地準用了通保法的規定,並質疑是否修正整合修正通保法的規定,是更完整妥當的立法方式。
     
    林永頌律師進一步表示,強制處分是程序法重要的概念,以目前的規範來看,應該由司法院提出法案,而且司法院會相對重視相關的法律原則──法務部不是不重視,但同時也有犯罪防治的業務目的。
     
    【劍青檢改:犯罪訴追與合法性監督】
     
    除了律師團體與人權團體,改革派檢察官的代表──劍青檢改的林達檢察官,也以基層檢察官的角度表達意見。林達檢察官表示,從檢察官的角度來看,能立法是好事。因為立法是限制國家權力的作法,也就是保障人民基本權。如果沒有立法,執法人員可能有兩種不同的心態,一種是法律沒有規定所以都可以做,另一種是沒有規定都不能做,但實務上前者比較多。此外,沒有立法的狀況下,也無法統計、知悉使用狀況,立法才能納入管制。只是,談到立法就會走入細節,就會有相關爭議。
     
    對於科技偵查在實務上的需求,林達檢察官舉出了海上走私、盜採林木、製毒工廠和先前發生的略誘少女案件為例,因為環境與犯罪模式的特殊性,如果沒有相應的科技偵查手段,諸如GPS、M化車、空拍機和熱顯像儀等科技設備幫助,就會難以偵查犯罪。
     
    最後,林達檢察官認為,應該思考是否要全部法官保留。全面法官保留是很極端的作法,案件也會衝進法院。然而,國家法律必須考量到司法資源分配的問題,而需要層級化的法官保留。林達檢察官也表示,要和各界溝通對檢察官的信任程度。其實在檢察官的工作上,常常和司法警察發生爭執,因為檢察官對於蒐證程度和證據調查的聲請,有著很高強度的合法性控制。
     
    【執法機關:科技進步與偵查障礙】
     
    執法機關各自分享了第一線人員的經驗和困境。國安局人員表示,當遇到境外敵對勢力的威脅作為時,例如網路駭侵行為,傳統偵查有其不足,而有更新法律的必要。法務部廉政署肅貪組蔡旻峰副組長,指出了傳統通訊監察法制面對現代網路通訊應用的無力,除了無法及時掌握行賄的關鍵證據之外,還必須出動大量人力蒐證,而無法在更多貪瀆案件多所著墨。
     
    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蘇子廉副處長表示,科技偵查作為往往涉及人民基本權的干預,所以執法機關需要法律授權才能確保符合憲法法治國原則。民眾期待司法警政機關抓壞人維護治安,但是偵查法令的設計似乎跟不上科技演進,例如通保法不及於加密的通訊軟體,就造成犯罪的死角,並強調犯罪者和偵查者必須武器平等。
     
    海巡署孫世亮副組長強調,傳統偵查手段有時效延宕績效不彰和精準度不及的窘境,而如果有完整的證據,就可以避免誤判,讓嫌疑人證據確鑿或避免冤情。海巡署犯罪偵查科陳佐霖科長則以盜運砂石為例,表示嫌疑船隻一出海,就會關閉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造成追查困難。因為法院認為要有法律授權才能使用GPS,海巡人員也就不能使用GPS調查。另外,海巡執法面積有13個台灣大,沒有科技偵查,很難阻絕犯罪於境外。
     
    刑事警察局謝有筆科長表示,犯罪者為了躲避查緝,除了採用通訊軟體進行聯絡,工廠也在偏鄉或人煙稀少的地方。在沒有掌握的狀況下進行跟監,除了會被懷疑而撤掉工廠,也有警察人身安全的問題。因此,警方需要不受人力和時間限制的偵查手段,例如監視攝錄定位追蹤等方法,讓警方能掌握相關犯罪情資。
     
    法務部林錦村司長表示,科技偵查的立法,是因為基層執法人員遇到困境。犯罪組織用先進科技躲避查緝,也要思考給執法部門相對應的科技偵辦犯罪。林司長強調,在給予執法部門科技偵查手段的同時,難免對人權有所侵害,並認為要兼顧犯罪調查和人權保障的面向。
     
    林司長也對草案的立法體制進行了回應。法務部之所以不修正通保法和刑事訴訟法,是因為通保法規範的是通訊秘密,GPS等科技偵查方法並不是通訊秘密的範圍。此外,設備端通訊監察不是台灣獨創,德國、奧地利、瑞士等國家都有。司長也表示,科技辦案難免會侵害權益,是否能依照侵害程度層級化法官保留。司長還特別說明,科技偵查是以刑事犯罪為前提,如果沒有取得令狀,很多無關的資訊應該立即銷毀,偵查結束後,設備端軟體要移除,其他檔案如照片行事曆等也不得使用。而未來將會建立流程,也會有不辦案的中立獨立的專責機關,並會強化資安的保障。
     
    【司法院:保護人權與建立制度】
    司法院的楊明佳法官表示,刑事訴訟法、通保法和科技偵查法等各部法律,如果標準不能齊一,會有操作上的混亂與困難。而在層級化法律保留上,應該從侵害基本權的種類和程度思考。例如刑事訴訟法上的搜索扣押,可能侵害到財產權和居住安寧,通訊監察則涉及秘密通訊自由和隱私權。至於科技偵查就可能非常廣泛,目前有熱顯像、M化車等設備,不知道未來還會有什麼。從這個角度來看,應該將科技偵查規定在刑事訴訟法,或考慮用一部特別法將所有科技偵查進行統合性規範。
     
    顧正德法官則認為,無論規定在哪部法律,最重要是內容,法制要完善,監督機制也必須有事後檢驗。顧法官並認為,採用專法較能進行完整的體系規範。在立法上,顧法官認為科技偵查有科技和偵查的兩個面向,最後也要回歸法律面和偵查機關的需求,法務部或偵查機關會更清楚知道犯罪人的手法和犯罪困境,以及必須借用哪些科技手段。
     
    楊明佳法官另外指出,科技偵查要考慮隱私權侵害的程度。草案對於隱私空間的區分方式,可能會造成人民權利侵害的結果。此外,也要考量偵查方法究竟是秘密還是公開為之,更要考慮時間長短是否合理,或者有更細緻的規劃。楊法官並引述司法院釋字第631號解釋解釋文:「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強調要件要儘可能合理明確。
     
    楊明佳法官認為,監督機制也很重要。在通保法上,通訊監察分成建置機關和執行機關。建置機關的資訊是客觀而無法人為調整的,同時搭配相關的監督考核機制,讓建置機關的運作可以公正客觀。但目前科技偵查法草案的規定,大部分是誰有設備就可以做。例如手上有高倍數相機,就能對人家家裡拍照,有M化車就能今天開甲地明天開乙地。楊法官並質疑,如何透過事後監察達到有效管控。此外,證據能力的部分,草案第27條和刑事訴訟法第158-4條都是權衡的方式,是否還要在草案規定、目的是什麼。
     
    顧正德法官也針對草案中的各種偵查手段提出其看法。首先,科技設備在特性上可以長時間進行紀錄,也可以進行分析,甚至可以侵入隱私空間偵查。而即使是非隱私空間,長時間的監看累積,也可以呈現圖像式的生活模式,就是憲法所要保障的隱私權範圍──時間短暫可能沒有侵害,累積到一定量時就會有侵害,所以沒有法官保留就會有違憲之虞。

    關於戶外的非隱私空間,顧法官表示還是有合理隱私期待的可能性。至於法官保留的時間長短可以再詳細討論,例如德國規定實施連續24小時或者間斷實施2日,就要法官保留。而科技偵查法草案規定,追蹤位置在2個月以內是檢察官保留,超過才是法官保留,時間會不會太長?時間又要如何計算和監督?顧法官並提出警告,如果沒有做好,會等於空白授權。

    此外,顧法官認為,依法院的見解,GPS和M化車會侵害人民隱私權和資訊自主權,裝設裝置也侵害財產權,可能一開始就有法官介入的必要。也要進一步思考,人臉辨識能否使用在追蹤位置?外國有在進行,但會傷及無辜,因此雖然要允許追蹤位置的科技偵查手段,但有些手段是否也應該禁止呢?

    至於對隱私空間的科技偵查,顧法官指出,問題首先在於是否允許國家透過科技手段偵查屋內隱私。如果真的有必要,除了法官保留,也要提高門檻和建立監督機制。草案雖然採取相對法官保留的立法模式,如果只需要「相當理由」,可能也無法發揮司法審查的功能。另外,如果未來技術允許,是否可以允許從戶外透過網路打開屋內的手機鏡頭或麥克風?如果不允許,或許要立法絕對禁止。

    最後,關於設備端通訊監察的部分,顧法官認為這也是一種通訊監察,並建議可以放入通保法,不要立在專法再準用。此外,顧法官也質疑技術上是否能做到只擷取通訊隱私,以及如何區別通訊隱私和其他隱私(包括照片或上網紀錄等個人隱私)。如果要用人工識別而可以事前接觸資料,就會有問題。
     
    除了前面的議題,還有兩個問題被熱烈討論了一番。
     
    【問題1:電磁紀錄搜索扣押,會不會及於雲端資料?】

    周冠汝專員對電磁紀錄搜索扣押範圍提出質疑。首先是透明程度的問題。周專員問道:過去台權會在看統計資料時,搜索票部分的電磁紀錄統計,有多少只涉及裝置,又有多少是取得裝置後再進入其他設備或登入雲端硬碟?周專員表示,如果搜索票聲請書單純只寫電磁紀錄,法官可能很難衡量侵害程度。第二,是否能搜索遠端電腦或雲端資料,涉及存取權的問題。例如協作的文件,是不是屬於通訊的一部分?而且雲端資料也不是單一個人擁有存取權限。周專員也質疑,會不會建置資料庫,供本案或他案使用?王怡婷律師也詢問,電磁紀錄的搜索扣押,是否包括網路銀行的帳號密碼和連接後的交易資訊。

    黃致中檢察官說明表示,對於電磁紀錄的搜索統計資料要再確認,但應該沒有單獨統計雲端的部分。而草案關於電磁紀錄搜索扣押範圍的部分,只是澄清性的規定,立法理由也說明是現行刑事訴訟法的補充性規定,所以不會成為遠端搜索的授權依據。至於協作文件的取得,和通訊並沒有關係,因為不是監視製作文件的往來過程。最後,設備端通訊監察的相關規定,是從通保法移植而來,因此不會包括諸如輸入帳號密碼等通訊以外的事項。如果會造成這樣的誤解,會回去研究怎麼樣不造成誤解。

    林達檢察官也分享辦案的實務經驗。在偵查機關扣押手機後,會先用飛航模式斷開連線,避免檔案被從遠端消除。而遠端空間的規範,還涉及到軟體的具體功能,例如把擋案存在手機裡,或手機上只有檔名和路徑──如果涵攝到具體案例,就有很多特殊的功能。

    陳奕廷律師質疑,搜索票有空間上限制,那如果要搜索電磁紀錄,是要在搜索票上表明針對具體硬體,還是可以對遠端附帶設備進行附帶搜索?美國法上正反意見都有,是有爭議的事項,是否能立法直接包含呢?就像搜索到鑰匙,是不是可以拿鑰匙去把門打開?

    【問題2:對隱私空間進行科技偵查的重罪原則?】

    李宜光律師表示,對隱私空間應該要特別重視,但是草案第9條第1項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就能採取對隱私空間的監控,連竊盜和傷害罪等輕罪都會包含在裡面,因而質疑是否有寫錯字,並主張應該改成「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務部黃致中檢察官解釋說,這條規定並沒有寫錯,如果認為範圍過大可以討論。而如果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那和誘罪就完全不能用,所以在討論犯罪範圍時,應該要思考哪些犯罪會用到這樣的偵查手段。法務部李濠松副司長補充說明,通保法關於調取票的要件,就是規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訊監察書才是最「輕」本刑,這是因為隱私權干預程度不同,就設定不同的門檻。

    對此,陳奕廷律師認為,該規定是「大監聽」的復活,因此不是法官保留的問題,而是國家能不能做的問題,並對本條規定持保留態度。

    李宜光律師更表示訝異,最重本刑三年以上的話,傷害罪等輕罪就能適用。另外,該規定涉及隱私空間,要件也只是「相當理由」,對人權的侵害將難以想像,因為條件寬鬆、罪名很輕,侵害範圍又是隱私空間,手段也有錄影,時間更可以到30天,所以從憲法來看,很難通過比例原則的挑戰。此外,在一般人可以共見共聞的範圍內,雖然沒有隱私權的保障,但一般是指在民事法律的狀況。國家動用公權力監察人民隱私,應該受到更嚴格的限制。李律師並認為,只要是有隱私的合理期待,就像美國大法官說的,就應該要聲請令狀向法院聲請。如果有可能侵害隱私空間,應該檢具證據向法院聲請,而不要任意為之。

    林永頌律師則表示,在法律設計上,不是只有「最重本刑」或「最輕本刑」的規範方式,如果有犯罪具體情形上有其需要,那就明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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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樂的時光過得特別快,在經過了三個多小時的假公聽會真研討會之後,又到了時間吃午餐。我相信,這樣一場面對面的公聽會,是促進官方和民間理性討論和完善制度最好的方式,更期待未來在規範的制定和政策的研擬上,能有更多對話而非衝突的空間。

  • 國聯保全董事長 在 看中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11 18:45:08
    有 52 人按讚

    【新聞快報】 2019.10.11(測試版)
    港人慶雙十盼中共早日倒臺

    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下,港人趁臺灣雙十國慶日,發起讓「青天白日滿地紅遍香江」的活動,有港人盼望香港像臺灣一樣有民主普選,希望中共早日倒臺。有戴口罩的市民表示,10月10日是中華民國108年的國慶,「香港人很希望藉此日子賀臺灣民主自由。為何要恭賀臺灣,是因為有民主。」他又說。臺港二地一直是友好的關係,若臺灣有事香港都會幫他們,現在港人正在追求一個民主的制度和選舉,不像中共完全是一個獨裁政權。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9/10/10/910014.html

    韓國瑜雙十演說巨幅國旗突崩落差點被砸

    高雄市長韓國瑜今日出席上任後第一場雙十國慶升旗,現場除了中華民國國旗的旗海之外,還有不少印有韓圖樣的國旗,儼然把國慶典禮當成造勢大會。韓上臺發表國慶談話,狂批民進黨宣傳亡國感,並意圖綁架選民。豈料,就在致詞到一半,背後巨型的中華民國國旗拼圖突然掉落,還差點打到韓國瑜。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9/10/10/909989.html

    首次出席雙十國慶克魯茲表示:臺灣非常重要

    美國聯邦參議員、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成員克魯茲首次訪問臺灣,也是35年來第一位出席中華民國雙十國慶的美國聯邦參議員。克魯茲表示,臺灣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捍衛自由民主方面。能與臺灣站在一起,美國感到驕傲。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9/10/10/909990.html

    港警發言人謝振中要移民?其妻被曝已有美國綠卡

    自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港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一直擔任警方發言人,每次記者會上他都替警暴「漂白」而被市民痛罵,早前有網民曝光,謝振中的太太已經有臨時的美國綠卡,並稱謝振中也正在申請移民美國,10月8號,謝振中突然缺席記者會,令外界猜測紛紛。自由亞洲電臺報導稱,對於美國制裁香港侵犯人權的官員,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表示歡迎。他認為,「現在香港警方的罪行,已經製造了一場人道危機。無論是前線警員暴力對待示威者,或是警方發言人在記者會上睜眼撒謊,歪曲事實,已經犯下了道德和人道罪行。」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9/10/10/909966.html

    港警拘捕商場保全工會怒斥港警為:不受限制的野獸

    因為不讓香港警察進入私人地方執法,香港新港城中心的5名保安員9日被以「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拘捕。聞訊後,「反送中」支持者當晚陸續到商城聲援抗議,對此,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在臉書上發聲明,稱是拘捕,明顯就是想恐嚇前線保全,又怒斥港警現時已成為「不受限制的野獸」,公信力及形象大幅倒退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9/10/10/909986.html

    川普首次回應NBA事件勇士隊主教練怯懦得像個孩子

    川普總統10月9日就NBA在中國的問題,譴責金州勇士隊主教練史蒂夫.科爾和聖安東尼奧馬刺隊主教練格雷格.波波維奇對此事的反應。NBA最炙手可熱的金州勇士隊主教練科爾一向以敢言著稱,經常抨擊川普總統。但這次,科爾拒絕了對NBA和中國之間的爭議發表評論,他在網上受到了強烈的批評。談到科爾,川普對記者說,「他就像一個小男孩,如此害怕甚至不敢回答問題,他不能回答問題。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9/10/10/910023.html

    貿易談判前美中已各出4招川普週五會見劉鶴

    川普總統表示,他10月11日將與中共國務院副總理劉鶴會晤,這使人們對本週高層貿易談判取得積極成果感到樂觀,但同時他的推文也釋放了另一種信息。不過,川普總統此前多次表示對有限的協議不感興趣,他要達成的是一個包括解決知識產權等棘手問題在內的「大協議」。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9/10/11/910033.html

    涉淫亂貪腐四川高官彭宇行遭連降四級

    落馬近半年後,四川省副省長彭宇行日前被開除黨籍,並被連降四級,從副省級降到副處級。彭宇行被指喪失「政治忠誠和政治覺悟」,大搞權色、錢色交易,侵吞公物及收賄等。但官方未提及此前傳聞的彭宇行涉國安問題。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9/10/11/910069.html

    國內最大橡膠貿易平臺董事長失聯國產車企陷危機

    國資背景的全國最大橡膠貿易商、重慶商社化工董事長失聯引發震盪,當地官方避談詳情但民間指,這只是貿易戰背景下整體情況持續惡化的縮影。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9/10/11/910048.html

    無錫一高架橋坍塌造成多輛車被壓

    10日晚間6時30人左右,江蘇無錫市國道高速高架橋發生坍塌,現場有人受傷、車輛受損。但具體傷亡情況尚不明朗。據悉,該設計工程只用了22個月。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gb/2019/10/10/910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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