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稅局補稅申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稅局補稅申訴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稅局補稅申訴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稅局補稅申訴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很多人對國稅局的 109.11.17發文 要保險人變更要檢附 完稅或免稅證明,感到疑惑。 基本上這不是什麼新規定, 只是以前沒這麼慎重其事! 通常國稅局的態度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會發函解釋,就是有人提出申訴,或者質疑。 下面附件就是國內兩大保險公司 頒布的相關作業規定,給大家參考! =...

  • 國稅局補稅申訴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24 22:03:38
    有 276 人按讚

    最近很多人對國稅局的 109.11.17發文
    要保險人變更要檢附 完稅或免稅證明,感到疑惑。
    基本上這不是什麼新規定,
    只是以前沒這麼慎重其事!

    通常國稅局的態度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會發函解釋,就是有人提出申訴,或者質疑。
    下面附件就是國內兩大保險公司
    頒布的相關作業規定,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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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區國稅局] 要保人移轉保單與他人,小心涉及贈與行為

    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經由購買保險作為個人投資理財或租稅規劃時,宜詳加留意遺產及贈與稅法之相關規定,其行為有無涉及贈與情事,以免誤觸法令,遭國稅局查獲補稅處罰。
    南區國稅局查核某一遺產稅案件,發現被繼承人生前以其子女為被保險人,自己為要保人及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多張儲蓄型保單,每年自被繼承人於金融機構帳戶轉帳繳納1百萬餘元保險費,嗣其死亡前住院期間,因自知時日不多,乃向保險公司申請將要保人及受益人變更為子女。
    南區國稅局說明,按保險法第3條規定,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同時也是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之人,因保單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要保人所交付的保險費累積利益屬要保人所有。本案被繼承人透過變更要保人及受益人方式,將自己應得的保險利益變更為他人所有,等於是將自己之財產無償移轉予子女,已構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之贈與行為。前揭案例除按保險契約變更日之保單價值核定贈與金額824萬餘元,補徵贈與稅60萬餘元外,另涉及死亡前2年內贈與行為,尚應依同法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及處罰鍰。
    南區國稅局特別呼籲民眾,個人以變更要保人的方式,將保單利益轉換為他人所有,係屬財產之無償移轉,民眾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以免違法而受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規劃科黃審核員 06-2298056
    彙總編號10109-1502

    更新日期:101-09-11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國稅局補稅申訴 在 無限期支持黃國昌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4-02 15:35:50
    有 54 人按讚


    【影片】
    2016.04.01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制公聽會

    這場公聽會聽下來會發現,
    一般的納稅者對政府來說根本是肥羊,
    政府好像沒在重視納稅者的人權。
    納稅者保護官是現任總統馬英九的政見,
    但是也就只是政見,似乎不曾實現過。
    國昌老師提到自己如果遇到國稅局要求補稅,
    因為他實在太忙了,幾乎都立刻乖乖繳稅,
    但是也有過說他的地經營停車場,而去申訴的經驗。

    📝國昌老師粉專發布新聞稿:
    http://goo.gl/wmCYZK
    📝公聽會資訊:
    http://goo.gl/oeUgMO

    🎥影片連結:
    👉會前媒體聯訪
    (媒體逼問對於民進黨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看法)
    http://youtu.be/4_EVVJPGSF8
    -相關東森新聞影片
    http://youtu.be/8AJfkuQOrDo
    👉公聽會
    http://youtu.be/N7TaEg7_eSc
    👉合照及雜誌社拍照
    http://youtu.be/ay99lfu7Z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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