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稅局組織編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稅局組織編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稅局組織編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稅局組織編制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01的網紅鄭品娟-為台灣好,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家來聲援管中閔校長。這種政治迫害看不下去了!」 管中閔聲明全文如下: (2019.7.2) 我今天懷抱著對司法的敬意,出席司法院公懲會的準備程序庭,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自己清白。 我今天之所以必須站在這裡,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臺大校長 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 若非這個結果不為少...

  • 國稅局組織編制 在 鄭品娟-為台灣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7-05 11:03:51
    有 2 人按讚


    「大家來聲援管中閔校長。這種政治迫害看不下去了!」

    管中閔聲明全文如下: (2019.7.2)

    我今天懷抱著對司法的敬意,出席司法院公懲會的準備程序庭,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自己清白。

    我今天之所以必須站在這裡,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臺大校長
    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

    若非這個結果不為少數有權勢者所喜,
    怎麼會有長達一年、
    對我鋪天蓋地的政治抹黑?怎麼會有立法院以「退回預算」,來要求教育部不接受遴選結果?
    怎麼會有教育部對遴選結果的多番刁難?
    怎麼會有兩次針對我個人的「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會議」?
    怎麼會有臺北地檢署的傳訊?又怎麼會有後來監察院的調查?
    監察院今年1月15日通過的彈劾,不過是所有政治追殺都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

    新的政治迫害就是以「深文周納」與「羅織構陷」來入人於罪。

    首先,為了尋找違法證據,這群迫害者從國稅局調取我近二十年的所得稅資料,逐筆檢視,並要求各個單位交代與我的來往細節。這包括我未擔任公務人員的時期,
    根本非監察權行使範圍,而公開這時期的資料更嚴重侵犯我個人隱私。
    即使這樣「上窮碧落下黃泉」,迫害者們能找到的所謂「證據」也只有我撰寫社論的稿費收入而已。

    但他們援引各種特殊觀點與論述,「深文周納」,企圖論證撰寫社論違反了「公務員禁止兼職」的規定。律師們對相關法律見解會有清楚的說明,我不在此重複;
    以下僅列舉一些事實,敬請公懲會和大眾公裁。

    先說「兼職」。
    過去什麼人曾認為媒體外部人員受邀撰寫社論是「職」?如果根本不是「職」,豈有「兼職」可言?

    媒體前輩王健壯先生在6月16日的一篇評論中說:「媒體邀人寫的稿件,屬於外稿,寫外稿的人並不屬於媒體編制內人員,除了稿費,寫外稿的人也並不享有編制內人員應有的薪資福利待遇。也就是說,被媒體邀稿的人,在媒體內既無薪也無職。監委以管中閔『兼職』違法而彈劾,根本是不 知媒體組織運作為何物,典型的莫須有入人於罪」。

    其次,彈劾文指控我所寫社論「涉及職務」,所以「違法」。

    監察院107年12月25日的調查筆錄中明確記載,國發會與行政院相關人員檢視這些社論後表示:
    「與國發會職掌無直接關係」(p. 2);
    從政務委員的法定職務來看,「週刊內容與其職務沒有連結性」(p. 3);「專欄內容當初由行政院業務單位幫忙認定,
    經檢視和其負責的法案無關」(p. 4)。
    然而彈劾文無視這些證詞,卻在毫無事實基礎上斷言,這些社論不可能與我的職務「全然無涉」。彈劾文中更以各種方式猜測或推算我所寫的社論篇數和每篇稿費等,作為其論述基礎。

    這些罔顧事實的指控,就是「羅織」,就是「構陷」。經歷超過一年的政治迫害後,我必須沈痛指出,如果今天大家容許這種深文周納和羅織構陷的政治迫害,將來任何人都可能
    遭受同樣不公義的對待。

    MLK(金恩博士)的一段話值得我們深思:
    “The ultimate tragedy is not the oppression
    and cruelty by the bad people but the silence over that by the good people”
    ( 最終極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壓迫與殘酷,
    而是好人對此的沈默)。

    我今天以敬謹之心出席準備程序庭,期待司法能澄清與匡正不實指控,社會正義之聲能對不公義加以譴責,更希望我是遭受這些政治迫害的最後一人。

    #金恩博士 #監察院 #管中閔 #司法院公懲會 #政治迫害 #深文周納 #羅織構陷 #涉及職務

  • 國稅局組織編制 在 李彥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7-03 11:00:07
    有 854 人按讚


    聲援管中閔校長,停止惡劣政治追殺!

    昨日,公懲會召開了實無前例的「公審大會」,而公審對象正是過去 一年多來,遭受民進黨鋪天蓋地追殺的台大校長管中閔!

    到底是什麼深仇大恨讓管中閔成為民進黨眼中最不舒服的那根針,我不曉得?但我知道的就如管校長自己一切的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

    台大校長的遴選,民進黨從府院黨到立法院,再從立法院到監察院,再從監察院到司法院,無所不用其極的濫用國家權力,為的就是讓這個「不為少數有權勢者所喜」的校長沒有辦法擔任台大校長。這是自由國家不該發生的事,更讓一個民主國家引以為恥!

    今天的管中閔可能是明天的任何一個我們,在這裡,我除了聲援管校長,也呼籲執政黨,停止政治追殺,還學術自由空間!

    管中閔聲明 (2019.7.2)
      
    我今天懷抱著對司法的敬意出席司法院公懲會的準備程序庭,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自己清白。
      
    我今天之所以必須站在這裡,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若非這個結果不為少數有權勢者所喜,怎麼會有長達一年、對我鋪天蓋地的政治抹黑?怎麼會有立法院以「退回預算」來要求教育部不接受遴選結果?怎麼會有教育部對遴選結果的多番刁難?怎麼會有兩次針對我個人的「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會議」?怎麼會有臺北地檢署的傳訊?又怎麼會有後來監察院的調查?監察院今年1月15日通過的彈劾,不過是所有政治追殺都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
      
    新的政治迫害就是以「深文周納」與「羅織構陷」來入人於罪。首先,為了尋找違法證據,這群迫害者從國稅局調取我近二十年的所得稅資料,逐筆檢視,並要求各個單位交代與我的來往細節。這包括我未擔任公務人員的時期,根本非監察權行使範圍,而公開這時期的資料更嚴重侵犯我個人隱私。即使這樣「上窮碧落下黃泉」,迫害者們能找到的所謂「證據」也只有我撰寫社論的稿費收入而已。但他們援引各種特殊觀點與論述,「深文周納」,企圖論證撰寫社論違反了「公務員禁止兼職」的規定。律師們對相關法律見解會有清楚的說明,我不在此重複;以下僅列舉一些事實,敬請公懲會和大眾公裁。
      
    先說「兼職」。過去什麼人曾認為媒體外部人員受邀撰寫社論是「職」?如果根本不是「職」,豈有「兼職」可言?媒體前輩王健壯先生在6月16日的一篇評論中說:「媒體邀人寫的稿件,屬於外稿,寫外稿的人並不屬於媒體編制內人員,除了稿費,寫外稿的人也並不享有編制內人員應有的薪資福利待遇。也就是說,被媒體邀稿的人,在媒體內既無薪也無職,監委以管中閔『兼職』違法而彈劾,根本是不知媒體組織運作為何物,典型的莫須有入人於罪」。
      
    其次,彈劾文指控我所寫社論「涉及職務」,所以「違法」。監察院107年12月25日的調查筆錄中明確記載,國發會與行政院相關人員檢視這些社論後表示:「與國發會職掌無直接關係」(p. 2);從政務委員的法定職務來看,「週刊內容與其職務沒有連結性」(p. 3);「專欄內容當初由行政院業務單位幫忙認定,經檢視和其負責的法案無關」(p. 4)。然而彈劾文無視這些證詞,卻在毫無事實基礎上斷言這些社論不可能與我的職務「全然無涉」。彈劾文中更以各種方式猜測或推算我所寫的社論篇數和每篇稿費等,作為其論述基礎。這些罔顧事實的指控,就是「羅織」,就是「構陷」。
      
    經歷超過一年的政治迫害後,我必須沈痛指出,如果今天大家容許這種深文周納和羅織構陷的政治迫害,將來任何人都可能遭受同樣不公義的對待。MLK(金恩博士)的一段話值得我們深思:“The ultimate tragedy is not the oppression and cruelty by the bad people but the silence over that by the good people”( 最終極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壓迫與殘酷,而是好人對此的沈默)。我今天以敬謹之心出席準備程序庭,期待司法能澄清與匡正不實指控,社會正義之聲能對不公義加以譴責,更希望我是遭受這些政治迫害的最後一人。
      
    1 深文周納:深文,嚴苛的法律條文。周納,詳密的構織罪狀。深文周納指不根據事實,而巧妙的援引苛刻的法條,陷人入罪(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史記‧酷吏列傳》:「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漢書‧路溫舒傳》:「上奏畏卻,則鍛煉而周納之」。
    2 王健壯,“許宗力的改革盲點”,https://udn.com/news/story/7340/3874431

  • 國稅局組織編制 在 立法委員林為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7-03 09:24:59
    有 577 人按讚


    聲援支持管中閔。
    https://www.facebook.com/100009480938394/posts/2350760518583290?sfns=mo

    管中閔聲明 (2019.7.2)
      
    我今天懷抱著對司法的敬意出席司法院公懲會的準備程序庭,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自己清白。
      
    我今天之所以必須站在這裡,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若非這個結果不為少數有權勢者所喜,怎麼會有長達一年、對我鋪天蓋地的政治抹黑?怎麼會有立法院以「退回預算」來要求教育部不接受遴選結果?怎麼會有教育部對遴選結果的多番刁難?怎麼會有兩次針對我個人的「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會議」?怎麼會有臺北地檢署的傳訊?又怎麼會有後來監察院的調查?監察院今年1月15日通過的彈劾,不過是所有政治追殺都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
      
    新的政治迫害就是以「深文周納」與「羅織構陷」來入人於罪。首先,為了尋找違法證據,這群迫害者從國稅局調取我近二十年的所得稅資料,逐筆檢視,並要求各個單位交代與我的來往細節。這包括我未擔任公務人員的時期,根本非監察權行使範圍,而公開這時期的資料更嚴重侵犯我個人隱私。即使這樣「上窮碧落下黃泉」,迫害者們能找到的所謂「證據」也只有我撰寫社論的稿費收入而已。但他們援引各種特殊觀點與論述,「深文周納」,企圖論證撰寫社論違反了「公務員禁止兼職」的規定。律師們對相關法律見解會有清楚的說明,我不在此重複;以下僅列舉一些事實,敬請公懲會和大眾公裁。
      
    先說「兼職」。過去什麼人曾認為媒體外部人員受邀撰寫社論是「職」?如果根本不是「職」,豈有「兼職」可言?媒體前輩王健壯先生在6月16日的一篇評論中說:「媒體邀人寫的稿件,屬於外稿,寫外稿的人並不屬於媒體編制內人員,除了稿費,寫外稿的人也並不享有編制內人員應有的薪資福利待遇。也就是說,被媒體邀稿的人,在媒體內既無薪也無職,監委以管中閔『兼職』違法而彈劾,根本是不知媒體組織運作為何物,典型的莫須有入人於罪」。
      
    其次,彈劾文指控我所寫社論「涉及職務」,所以「違法」。監察院107年12月25日的調查筆錄中明確記載,國發會與行政院相關人員檢視這些社論後表示:「與國發會職掌無直接關係」(p. 2);從政務委員的法定職務來看,「週刊內容與其職務沒有連結性」(p. 3);「專欄內容當初由行政院業務單位幫忙認定,經檢視和其負責的法案無關」(p. 4)。然而彈劾文無視這些證詞,卻在毫無事實基礎上斷言這些社論不可能與我的職務「全然無涉」。彈劾文中更以各種方式猜測或推算我所寫的社論篇數和每篇稿費等,作為其論述基礎。這些罔顧事實的指控,就是「羅織」,就是「構陷」。
      
    經歷超過一年的政治迫害後,我必須沈痛指出,如果今天大家容許這種深文周納和羅織構陷的政治迫害,將來任何人都可能遭受同樣不公義的對待。MLK(金恩博士)的一段話值得我們深思:“The ultimate tragedy is not the oppression and cruelty by the bad people but the silence over that by the good people”( 最終極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壓迫與殘酷,而是好人對此的沈默)。我今天以敬謹之心出席準備程序庭,期待司法能澄清與匡正不實指控,社會正義之聲能對不公義加以譴責,更希望我是遭受這些政治迫害的最後一人。
      
    1 深文周納:深文,嚴苛的法律條文。周納,詳密的構織罪狀。深文周納指不根據事實,而巧妙的援引苛刻的法條,陷人入罪(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史記‧酷吏列傳》:「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漢書‧路溫舒傳》:「上奏畏卻,則鍛煉而周納之」。
    2 王健壯,“許宗力的改革盲點”,https://udn.com/news/story/7340/3874431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