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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國民法官名單查詢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呼籲蘇貞昌院長為民把關 依法召開食安會報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18款規定,食安問題為中央與地方共同協力事項;地方政府為使全民食安獲得最佳的保障而制定自治條例,亦有憲法第110條、第118條及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之授權,完全符合法律保留原則而具有合憲性。 《食品安全衛生...
國民法官名單查詢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呼籲蘇貞昌院長為民把關
依法召開食安會報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18款規定,食安問題為中央與地方共同協力事項;地方政府為使全民食安獲得最佳的保障而制定自治條例,亦有憲法第110條、第118條及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之授權,完全符合法律保留原則而具有合憲性。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1 條明文規定:「為加強全國食品安全事務之協調、監督、推動及查緝,行政院應設食品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至少每三個月開會一次,……。」蔡政府上任後,林全院長於105年6月23日即依法召開首次「食安會報」,爾後每三個月皆有召開;賴清德院長亦遵守規定,每三個月依法召開「食安會報」,惟蘇院長僅於108年6月3日召開一次「食安會報」後,迄今違法未再召開。
蘇貞昌院長108年6月3日「食安會報」明確表達:學習歐盟等先進國家食安風險溝通的態度方式,妥善溝通內容,提升社會信任,但會議內容未曾討論「萊豬議題」。蘇院長一年多來未依法召開行政院層級的食安會報,即貿然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美豬及三十月齡以上美牛進口之政策,程序不僅不完備,更是失職,為了能讓國人不必天天擔心吃到有疑慮的豬肉,確保國人健康,國民黨團再次大聲呼籲,請蘇院長依法儘速召開食安會報,各部會必須在「食安會報」展現為全民食安把關的能力及決心。
衛福部與農委會應立即赴美屠宰廠進行查廠,符合我國標準才能進口。另外含萊劑豬肉及內臟相關屠宰廠如未在現有合格名單內,應重新查廠才能進口。進口美豬肉及內臟,其加工品標示應比照基因轉殖大豆另列貨號以資識別。另據《糧食管理法》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規定,農委會及衛福部對進口商規範應建立食品安全履歷,以便民眾查詢及各級政府查核,增進行政效能,降低稽查人員工作負擔。
有關「外界質疑各地方縣市自治條例萊劑『零檢出』規範牴觸中央法規,應屬無效之論。依大法官釋字第 738 號解釋意旨,如為公益所必要,地方自治條例可以制定較之法律更為嚴厲的管制標準,並不涉違反母法的情事。《地方制度法》授予地方的權限不該以行政命令剝奪,中央政府若要縣市政府配合修改自治條例,應透過修法程序,經過國會公開辯論,由全體國人決定是非曲直,行政院不應以一紙公文書即要求地方政府配合修改,這不是行政獨裁,什麼才是行政獨裁?
國民黨團自九月以來杯葛行政院長施政報告,實屬為民把關,提醒蔡英文總統、蘇貞昌院長、陳吉仲主委、陳時中部長不要為了一時的權勢及利益,讓利慾薰心遮避了自己的良心。
現在的行政院及民進黨掌權者充斥者阿諛諂媚之人,没有人敢說真話,拿出良心為食安把關。只關心下一次選舉的輸贏,為了下一次選舉忙著卡位。蘇貞昌院長以權勢壓制國會、霸凌全民,強迫餵食全民吃禁藥還毫不手軟,毫無歉意,只為討好蔡總統戀棧權位。既然蘇院長聽不到真正民眾的聲音,看不見基層民眾的憤怒,國民黨團只能以杯葛議事手段進行抗議,突顯民進黨政府的鴨霸;國民黨團呼籲蘇貞昌院長,大權在手除了謙卑之外更需善盡溝通之責,勿忘民心之向背。
國民法官名單查詢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打破黑箱假釋 回歸司法審查」
時代力量黨團於今(5/22)早召開「打破黑箱假釋 回歸司法審查」黨團會後記者會,推出「假釋三法」,透過《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與《刑法》三個修正草案進行假釋制度的改革,並提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與《勞動檢查法》第三條條文兩個勞動改革的修正草案。雖然本會期即將結束,希望這兩部分的改革可以獲得各黨團的支持。
立委徐永明說,假釋過去一直是個黑箱,由獄政行政人員所把持,所以常常產生關說的問題。立法院副院長辦公室曾發生行文去關切,結果副院長還出面道歉,時代力量認為這是重大的問題。因此,針對《刑事訴訟法》、《監獄行刑法》與《刑法》提出改革方案,希望改採法官保留原則,未來更審慎處理。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徐永明說,因為現在已經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的查詢系統,可是時代力量一直認為,除了違法的人是誰必須揭露之外,罰鍰金額也應該公布。過去最被詬病的是,有勞檢可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罰鍰金額非常不成比例,甚至從最低金額來處理。因此,希望透過《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的修正,公布處罰的日期、處分的字號、違法的法條、內容、裁罰次數與金額。可是很可惜的是,當我們委員在委員會質詢希望能公布裁罰金額時,勞動部回文用的卻是104年6月12號一場會議的紀錄,而當時的勞動部長是陳雄文。民進黨執政已經兩年,關於勞動的改革竟把陳雄文推出來,表示當時的會議紀錄說不適合公布裁罰金額,徐永明質疑,「什麼時候新政府跟著國民黨的路子在走?」過去將七天假、勞基法的修正,都是這個問題,其實勞動部的行政裁量權其實是可以公布罰鍰金額。已經把雇主名單公布了,為什麼裁量金額不能公布?有什麼見不得人的?
關於《勞檢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徐永明說,根據勞檢的規定,須由工會陪同,可是工會的定義為企業工會,組成相當不普遍,僅占受雇人數的6.4%,所以時代力量認為工會陪同應放寬納入產業、職業工會。
關於假釋的改革,立委黃國昌說,現行的假釋制度是由監獄報請法務部核准,即可讓受刑人提早出獄。受刑人在監獄中到底要關多久,本質上是國家刑罰權的行使,針對這個國家刑罰權行使的範圍和程度,理論上本應回歸司法審查而非讓行政機關專擅。我們可以想像對於一個犯罪從警調的偵查到檢察官的偵查,起訴之後進入司法審判系統,從第一、第二、第三審,如果是重大的貪瀆犯罪、金融犯罪,還經常發回二審再上訴第三審,經過這麼漫長的程序後,好不容易定罪,結果現行假釋制度竟把一半的刑期到底是否執行交給法務部這樣一個行政機構專擅。這個制度是有問題的,理論上違反了國家刑罰權行使的範圍和程度本來就應司法機關加以審查的本質,而實務上出現的弊病,不管是從最近釀成軒然大波的貪腐法官胡景彬,莫名其妙先畫靶的提前假釋案,到之前非常多權貴,透過黑箱假釋審查機制,先到外役監再提前假釋,這樣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實務上已經產生過太多弊案,而面對這樣的弊端,法務部、矯正署不要說提出改革,連反省都做不到。之前牽涉到我國最大獄政弊案的貪瀆案件,也和王令麟的假釋緊密結合在一起,結果這些官員被彈劾後,沒有離職,還繼續在法務部矯正署裡擔任高官,甚至有人前陣子還高升副典獄長。
黃國昌說,這樣子在陰暗角落行使不受控制的權力,必須要停止。正因如此,時代力量這次提出假釋制度的改革,包含刑法、刑事訴訟法與監獄行刑法,最核心的內容就是,未來有關於假釋的審查,不再由監獄報法務部核准,必須由代表國家追訴犯罪行使刑罰權的檢察官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加以裁定的方式予以進行。黃國昌表示,這是這個會期他在立院舉行假釋制度公聽會時,與會的學者專家共同提出的訴求,希望藉由在《刑法》改變假釋審查的實質要件,配合在《刑訴法》增列第八章之一,處理關於假釋審查法院的審查程序,能夠根本的對於我國目前弊案叢生的假釋制度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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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大笑話!主張廢監院 有臉當監委?」記者會
立法院臨時會16日上午舉行蔡英文總統補提名11位監察委員的同意權行使案,國民黨團不滿民進黨長期主張廢除監察院卻提名監委,於黨團大會後進入議場拉起布條,諷刺民進黨欺世盜名、騙選票的行徑是「國際大笑話」,高喊「主張廢監院,卻有臉當監委,真是不要臉!」後更推倒圈票布幔價,並集體退席以不投票表達強烈抗議。
國民黨團全體藍委於議場外舉行記者會,書記長林為洲批評,這批被監委提名人平常說自己多有風骨,民進黨上台,每個卻都爭取當監委的機會,還美其名稱「廢物利用」,「廢物利用一個月領19萬,大家都來去當廢物好了。」如果真的有風骨要為國家貢獻,就宣告都不領薪水,結果這兩天都沒人說。
林為洲批評,從兩天的審查詢答表現觀之,藍委一致認為這是史上最爛的提名名單,平常否認監察院的功能,詆毀監察委員,這批意識形態強烈的人完全沒有資格擔任監委,叫人怎麼投得下去?
首席副書記長李彥秀直指,監察院、監察委員已經成為民進黨政治酬庸工具,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前幾週才說過,「如果現任監委都辭職我們可以不要提名。」所以監委對民進黨來說,到底是政治操作工具還是酬庸?如果蔡英文總統真的要修憲,監委的補提名應該要等到後續修憲朝野共同討論,急著提名只是讓各界看清,完全是蔡政府酬庸分官的工具。
司法法制召委王育敏痛批,被提名人陳師孟用偏執、偏頗的立場,大辣辣說要查辦扁案的法官檢察官,簡直是踐踏司法體系;蔡英文才剛開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果提名如此踐踏司法體制的人,這是在自打臉嗎?她說,陳師孟就是來踐踏司法、挑戰司法的人,結果蔡總統還要民進黨立委投票護航,陳師孟通過提名將是監察院與司法體系災難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