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有非公用不動產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產品中有6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施志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紓困4.0精進方案】 #打工族、#部分工時紓困 申請時間:110年6月28日(一)至8月31日(二)止 申請資格:110/4/30前,勞保月投保薪資23,100元以下 (不得重複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申請方式: 1. 勞動部網站申請(https://pt.10000.gov...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案由: 本院委員林佳龍、何欣純等13人,鑒於精省後,省有財產依「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移轉為國有,原為省政府、省議會與其所屬機關 (構) 及學校經管之公用財產,隨同業務移交接管機關管理,非公用財產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管理,多數財產移撥後與地方整體發展脫節,爰建議行政院應研議移...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在 Buan月亮說話 | 月亮曆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10:36:08

【自由、事先、知情和同意——永續發展的前提】 「原住民族集體權利訴求觸及社會重大政經利益,在自治與土地議題上尤為如此。以後者為例,還我土地運動所涉及的原住民族土地,大致上是在日治時期被殖民政府以單方面的法律手段以及軍事鎮壓強佔而得,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時,並沒有改正此一歷史錯誤,而是將殖民政府所強...

  •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在 施志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28 1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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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紓困4.0精進方案】

    #打工族、#部分工時紓困

    申請時間:110年6月28日(一)至8月31日(二)止
    申請資格:110/4/30前,勞保月投保薪資23,100元以下
    (不得重複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申請方式:
    1. 勞動部網站申請(https://pt.10000.gov.tw/)
    2. 7月1日後開放查詢申請結果並開放領取
    (至指定自動櫃員機ATM(台新/中國信託/國泰世華),插入提款卡後,選擇部分工時生活補貼,輸入身分證字號及提款卡密碼,即可領取一萬元現金。)
    3.勞動部紓困專線1955

    其他紓困方案說明:

    |負擔減少|
    #住宅用電戶:6月不實施夏季電費
    #服務業、農業用電戶:今年5-7月,電費減收最高30%電費
    #國營事業土地房舍、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承租戶:租金減收2成延長到2022年6月
    #新創業者:林口新創園、南軟、南科、高軟育成中心,進駐業者5-7月租金減半
    #小客車租賃業者:7月1日至9月30日汽燃費減徵50%

    |補助更多:個人|
    #打工族、部分工時勞工:發放1萬元紓困補助
    #短期代課老師、鐘點人員:停課期間由政府出鐘點費
    #中止建教合作的高中建教生:補助學校發給紓困補貼
    #無雇主導遊領隊、國旅領團人員:補助每人每月1萬元,共3個月薪資
    #染疫死亡者:發放10萬元慰問金。
    #還款困難的民眾:得申請貸款緩繳或展延3到6個月,免收違約金或循環利息
    #具永久居留身分外國人:納入紓困請領對象
    #保戶:保險業提供保單借款利率調降等措施

    |補助更多:事業|
    #小客車租賃業:補助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之防疫物資經費
    #旅行業團體旅遊:團體旅遊取消補貼因應三級警戒延長
    #補習班、安親班、幼兒園:提供貸款利息補貼
    #演藝團體:提供貸款額度最高600萬與利息補貼
    #新創業者:信保成數加至10成,利息補貼加碼

    |標準放寬|
    #自營業者與無一定雇主勞工:放寬可採用2020所得基準
    #年滿15歲國民、獲准居留外陸籍配偶:可申請安心上工計畫
    #商業服務業:彈性認定營業額衰退期間
    #新創事業:彈性處理資格認定,經濟部設立窗口協助認定、申請補助
    #勞工紓困貸款申請人:放寬可以2020所得為基準,6/19前送件,符合資格者皆可核貸
    #無加保勞工(急難紓困):人數發放預估上修至75萬人
    #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擴大補貼基本維運費用補貼提升至4成
    #小規模營業人:中小企業專案貸款C方案,每戶最高額度從50萬提升到100萬

    更多資訊可至行政院或勞動部官網查看

    #紓困方案
    #齊心抗疫

  •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28 09:36:33
    有 0 人按讚

    📣📣國產署出租之 #不動產 租金緩繳延至9月底🏠🏠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為配合全民防疫,並減輕民眾負擔,#財政部 #國有財產署 就經管出租、委託經營及自行設定地上權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應繳租金、經營權利金及地租已分別報奉行政院及財政部核定減收2成措施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並對於出租及設定地上權案件,繳款期限為2021年5、6月底及7月5日者,主動延長繳款期限至同年7月底,展延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在 吳禹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26 12:00:01
    有 176 人按讚

    【紓困4.0精進版總表一覽】
    分為資格認定放寬、加碼、新增與減負擔4種類型,新增項目包含針對打工族發放1萬元生活補貼、勞工紓困貸款名額增加等。

    ☑️紓困 4.0 精進措施個人現金補貼方面,勞動部新增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發放 1 萬元生活補貼,投保級距須在 23100 元以下。

    ☑️教育部擴大短期勞工紓困,納入短期代課老師、鐘點人員及建教生。
    🔹學校課程內鐘點人員,由原編列相關預算支應
    🔹課後 (外) 未具本職的鐘點人員補助鐘點費
    🔹中止建教合作的高中建教生補助學校發給紓困補貼

    ☑️交通部新增無雇主導遊領隊及國內旅遊隨團服務無雇主領團人員紓困,補貼每人薪資每月 1 萬元,共 3 個月。

    ☑️針對染疫確診死亡者家屬發放 10 萬元死亡喪葬慰問金,所需經費 5990 萬元。

    ☑️產業方面:
    🔹商業服務業彈性認定產業營業額衰退期間,業者須提出 5/15-6/14 自結報表,後續追認 6 月財報,以提早發放營業衰退 5 成之紓困補貼。
    🔹新創業者具性質特殊,紓困資格認定也同步放寬。

    ☑️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擴大補貼業者基本維運費用,由 3 成提高至 4 成
    ☑️旅行業團體旅遊因應三級警戒延長而取消,補貼再增加 20 日
    ☑️小客車租賃業的短租租賃車輛,新增今年 5 月至明年 5 月的防疫物資經費。

    ☑️減輕負擔措施,民生用電、服務業及農業電費予以減收。
    ☑️小客車租賃業,將減徵今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1 季) 50% 的汽燃費。

    ☑️承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國營事業土地房舍使用人或企業,租金減收 2 成將延長至明年 6 月,約減收 12.57 億元經費。
    ☑️經濟部所轄林口新創園、自設育成中心 (南軟、南科、高軟) 等地進駐業者,5-7 月租金減半。
    ☎️中央紓困專線:1988
    ☎️臺南紓困專線:06-2954293
    #臺南市議員吳禹寰 #紓困精進版

  •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3-04-03 18:16:55

    案由: 本院委員林佳龍、何欣純等13人,鑒於精省後,省有財產依「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移轉為國有,原為省政府、省議會與其所屬機關 (構) 及學校經管之公用財產,隨同業務移交接管機關管理,非公用財產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管理,多數財產移撥後與地方整體發展脫節,爰建議行政院應研議移轉原屬省府財產所有權予地方政府,或盡速無償撥用原屬省府之不動產用地予地方政府管理運用。上述暫行條例已於94年廢止,然中央相關部會接管原台灣省屬用地及房舍後,多為無法配合地方整體發展,不是閒置、荒廢、被賤賣,更甚者嚴重影響鄰近社區生活環境品質,例如台中市干城營區(第六期重劃區)約8公頃省有精華商業土地,長期低度利用,嚴重影響台中市核心區之再生發展。五都升格後,直轄市政府之都市重新規劃及整體發展需求日殷,爰要求行政院應無償撥用原屬省府之不動產用地予直轄市政府,以利各直轄市之健全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林佳龍、何欣純
    連署人: 高志鵬、許智傑、陳亭妃、鄭麗君、蔡煌瑯
        田秋堇、林岱樺、黃偉哲、尤美女、李昆澤
        吳秉叡

    說明:凍省後,央相關部會接管原台灣省屬用地及房舍後,多為無法配合地方整體發展,不是閒置、荒廢、被賤賣,更甚者嚴重影響鄰近社區生活環境品質,例如台中市干城營區(第六期重劃區)約8公頃省有精華商業土地,長期低度利用,嚴重影響台中市核心區之再生發展,類似情況在台中又有台中市南屯區黎明新村約10公頃省府機關用地(行政院中部辦公室)、霧峰區光復新村約10公頃住宅社區、原台灣省議會超過7公頃省有地(立法院中部辦公室),台中港特定區計畫內上千公頃之港埠用地,台中市北屯區長安新村、北區稅務新村、西區審計新村等土地及房舍、原省屬各行庫之土地及房舍等,這些省有土地轉為國有財產及國營事業資產後,多數與地方整體發展脫節。五都升格後,直轄市政府之都市重新規劃及整體發展需求日殷,爰要求行政院應無償撥用原屬省府之不動產用地予直轄市政府,以利各直轄市之健全發展。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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