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有財產局標租公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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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有財產局標租公告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08 0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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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網友江辣拍攝分享她的奶奶生前收藏的西門町「獅子林」塑膠提袋,這應該有40年歷史了。

    1979年3月30日開幕的「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簡稱獅子林商業大樓、獅子林廣場或獅子林)位於台北市西寧南路36號的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裡,昔日來來百貨(今誠品武昌)與獅子林之間的廣場已不再,當年有許多畫家擺攤素描人像的空間,如今已被一分為二。

    獅子林的西側樓面上,讓許多人印象深刻的巨幅浮雕壁畫「金珠聚鳳」,是台灣知名畫家謝孝德的作品,謝孝德為台灣倡導新寫實主義的開創人,堅持具象藝術,擅長素描、油畫、水彩、嵌畫與雕刻,為客語流行音樂人謝宇威與明星設計師謝宇書的父親。而今這幅「金珠聚鳳」彷彿像是被丟棄在廢墟裡的一幅畫,幾乎沒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獅子林與隔壁的誠品武昌(前身為來來百貨)、六福西門大樓,三者所在的區域在日治時期原為淨土宗的東本願寺,建築風格接近印度寺廟,是當時少見的寺廟建築風格。

    1961年,東本願寺被政府改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所用,關過不少政治犯。後來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嫌西門町過於吵鬧,於1966年搬至景美,這塊地才改建成三棟商業大樓,分別為六福西門大樓(1974年啓用)、來來百貨(1978年11月25日開幕),以及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1979年3月30日開幕)。

    東本願寺台北別院是日治時期建於台北市壽町(今台北市萬華區)的寺院,正式名稱為「真宗大谷派本願寺台北別院」,位於壽町2丁目5番地(今台北市西寧南路36號),於1928年11月24日落成啟用。

    1930年12月14日因不明原因起火,整座木造寺院燒毀殆盡。之後寺方決定改採較能耐火、耐震、防風且防蟻害的鋼骨鋼筋混凝土來建造新寺院;本堂外觀採伊斯蘭風格,內部裝潢則是傳統日式風格。本堂工程於1934年9月20日動工,隔年7月舉行上棟式,1936年10月31日竣工,11月7日舉行入佛遷座式。

    東本願寺台北別院的新本堂是當時台灣唯一的伊斯蘭風格建築。戰後,東本願寺台北別院被政府改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所用,成為白色恐怖時期的刑場之一。在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於1966年遷出後,道教總會和佛教會皆希望接收寺產,但最後於1967年,由台灣省政府售予民間作為商業用途。

    1967年6月3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北辦事處公告,將此處土地出售予民間,基地面積共計2,614坪,採用公開標售方式辦理;6月24日開標結果,由新光人壽保險公司、亞洲水泥公司、南山人壽保險公司,與台北區合會儲蓄公司等四個機構,以及何美慶等七個私人合組的財團,共同以新台幣1億1,126萬元之最高價得標。之後該筆土地辦理變更為特定專用區,新的地主拆除原本的東本願寺,一共蓋了三棟商業大樓,包括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來來百貨公司和六福西門大樓。

    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是由新光及華南集團,共同投資設立獅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興建,由蔡正義、楊錫文建築師設計,於1977年2月2日開工,採預力無樑板結構系統,5樓以下規劃為商店街、電影院、超級市場,6樓至9樓為小套房,10樓設有餐廳,於1979年3月30日開始營業。獅子林大樓裡最特別的是南北兩側街角各有兩部透明電梯,小時候去獅子林搭乘透明電梯時,最喜歡搶電梯裡靠玻璃的位置往外看。

    照理說,獅子林、來來、六福,應該足以成為一個繁華的商圈,但由於建築設計不良,消防設施不足,結果屢傳火警,導致商圈一度沒落黯淡,甚至還曾經用鐵皮圍住,禁止民眾進入危樓,不少店家被迫歇業好一陣子。

    歷經多次的經濟蕭條與祝融肆虐,撐過黑暗期的店家雖仍選擇在此處營業,但獅子林已不復當年榮景。

    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目前被歸為第四種商業區,共10層採分租店面方式經營的類百貨公司。B1目前是World Gym健身房,一樓多為手機通訊百貨,有數十家手機店;二樓為台北最大禮服與婚紗的訂做市場,內有數十家禮服裁縫店;三樓為電動遊樂場(小時候很愛去那裡打電動,但後來覺得環境太複雜,不是很安全,便很少去了…);四樓與五樓早年為金獅、銀獅、寶獅與雙獅四間戲院,2000年改為台北新光影城,內有三間影廳(金獅廳、銀獅廳及寶獅廳);六至九樓混雜辦公室和套房、公寓;十樓為老字號的港式飲茶「金獅大酒樓」。

  • 國有財產局標租公告 在 勞動黨陳新源:新埔——改變,才會不一樣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24 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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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花4億,跟未來二十年每年花1.96億,你選哪一個?
      焚化爐的BOO與BOT在財務面的問題

      這裡只談財務方面。垃圾多元處理方案、焚化爐環境影響、焚化爐的最適地理位置等等,都不在這裡談。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用一個很簡化的比喻,例如:縣府每年要用八萬包影印紙,可是現在買不到,所以公告歡迎私人投資生產,你只要願意開一間影印紙工廠,縣府保證每年跟你買八萬包、每包多少錢;其他的,還有融資租稅優惠(廠商省錢)及權利金回饋金(廠商給縣府)等等。

      至於這間影印紙工廠,該受哪些法規的約束,如土地使用區分或環境影響等等,那就照所有相關的規定來。

      在促參法裡面,促參的方式有很多種,我們這裡就大致分為兩種:一、政府出土地,私人來幫我蓋、幫我營運,幾十年後,這個工廠歸政府。二、廠商出土地,廠商蓋廠房、營運,和政府做幾十年的生意,之後廠房設備還是廠商的。

      這兩者最大的不同,就是土地,政府出還是廠商出。特別是廠商出土地的情況,對政府來說,就跟之前找某家現成的工廠買影印紙是一樣的。這種情況下,很多民眾或民代對焚化爐在財務方面的質疑,恐怕縣府會覺得莫名其妙,例如——

    一、 人家桃園焚化爐,幾十年後就是政府的;為什麼我們的焚化爐幾十年後還是廠商的?(人家桃園是政府出土地,東西蓋在政府的土地上;本縣的是廠商蓋在廠商的土地上,從頭到尾都不是「我們的」的焚化爐。)

    二、 桃園焚化爐,桃園市政府燒垃圾不用錢;為什麼我們還燒垃圾還要付錢?(人家桃園出了土地,本縣是我們沒出土地。不然我不要搞這個BOO案,給外縣市燒,也是要付錢。)——桃園生質能中心,是焚化及厭氧消化每年大約十二萬噸的額度不用錢。

    三、 為什麼我們以後給自己的焚化爐燒垃圾,比現在付給南寮焚化爐的錢還貴?(新竹市漲價了。而且這不是「自己的」焚化爐,以後收費和新竹市一樣。不然我不要搞這個BOO案,給外縣市燒,也是要付這個錢。但給外縣市就沒有回饋金權利金收入,每年約四千多萬。)

    四、 為什麼人家桃園對廠商的規定很多,我們相對來說比較少?人家發電效率還號稱28%,我們還停在25%?(桃園是跟廠商訂作一個屬於政府的廠場;本縣就是廠商自己蓋一個屬於廠商自己的廠場,有做到法規要求的25%就可以了。廠商發電效率高不高,能不能多賺錢,其實不是縣府的事。)

    五、 人家桃園是由廠商處理底渣和飛灰,為什麼我們還要自己找地方放?(人家是處理完以後,仍然堆在「屬於政府的」土地上;本縣焚化爐土地是廠商的,我們當然也只能另外找「屬於政府的」土地來放。)

      說來說去,桃竹兩縣最大的不同,就是「土地是誰出的」。所以,縣府面對這些質疑,並不覺得縣府自己莫名其妙,而是覺得提出質疑的人莫名其妙。(但是叫他不要BOO而要BOT,他又說縣府自己沒有合適的土地。)

      好吧,我就承認你縣府說得對,那我們就要請教,「土地是誰出的」這麼關鍵,到底影響有多大?回饋金權利金等等,桃園有我們也有,就不比了。兩邊在財務上最大的差異,就是燒垃圾的費用以及土地。

      根據環評相關資料,包括台鎔公司的回答,未來每年估計縣府要付給焚化爐1.96億的垃圾處理費(不含底渣飛灰運輸處理,這包括八萬噸每噸2,100元,及超過八萬噸的部份以120%的價錢計費)。

      這塊焚化爐預定地,有2.7公頃。不知道台鎔花了多少錢買。從實價登錄來看,貓兒錠的土地交易紀錄很少,近年來都在每坪1.5萬到3.1萬之間。我們就用每坪3萬來算好了,2.7公頃要2.45億。

      也就是說,如果縣府找一塊適合的地,不一定在貓兒錠,也許在別的地方,總之大約每坪3萬的地價,花2.45億買下來(我們的縣府雖然常常賣地,但也是有在買地的,例如在竹東跟國有財產局買了一大塊),就可以搞BOT。甚至花個4億,比照桃園搞個4.38公頃。

      換句話說,縣府如果今天花2.45-4億以桃園的條件搞BOT,每年就不用付燒垃圾的費用1.96億。

      今天花4億,跟未來二十年每年花1.96億,你選哪一個?你寧願我們的縣府選哪一個?

      就算縣府去借錢,就算借錢的年息高達3%,以4億來算,這筆資金成本每年也就是一千多萬。二十年的本金利息是6億多,跟二十年每年付1.96億給別人,要選哪一個?

      平心而論,縣府沒有讓縣民多花錢。以後燒垃圾的費用,沒有比現在給外縣市燒還貴,而且還多了回饋金權利金。但是,6億多加上焚化爐的所有權,以及每年付1.96億付20年、而且因為沒有所有權所以可能要繼續付下去,這兩者之間,縣府做出了什麼選擇?

      而且,這兩個方案,一個是二十年的資金本息大約6億多,一個是二十年要付39億。這中間的差額,這麼巨大,如果有民眾懷疑其中一部份「不合理地」「進了私人口袋」,這種懷疑恐怕也很合理。

      會不會買不到土地呢?這個問題應該比較好克服,參見附錄三。

    附錄一 在焚化爐問題之前應該先處理的事

      縣府應該花大力氣大成本,先把海邊數萬噸垃圾處理掉。這已經是嚴重的人權和公共衛生問題。54萬縣民享受到「垃圾不在我面前」的方便,代價是竹北新豐海邊的居民來承擔。

      目前焚化爐爭議,其實鳳岡也有鄉親支持要蓋,因為,「總比現在露天堆了幾萬噸好」。

      縣府不應該逼人民在「焚化爐」跟「露天堆幾萬噸垃圾」之間做選擇。

      同理,若是有人針對焚化爐提出疑慮,也不應該直接嗆說「那垃圾堆到你家」。縣府也不應該暗示或威脅「如果這BOO不給我過,以後各鄉鎮又要堆」、「如果不給我BOO,海邊三年後會堆到11萬噸」。我們是討論要吃飯還是吃麵、哪一家店衛生營養便宜,不能一有人質疑,就嗆說「那大家餓肚子不要吃了」——這叫中二,不叫縣政府。

    附錄二 到底要不要蓋焚化爐

      要蓋。

      不要蓋主要的理由是:一、應該多元處理垃圾及垃圾減量;二、台灣處理容量夠,光竹竹苗也夠(但加入事業垃圾就不夠);三、台灣的目標是焚化佔垃圾處理的比例要下降;四、中央及各縣市要好好協調。

      但是,我們對垃圾減量及焚化比例下降的預期,不是很樂觀;會有成果,希望成果大一點,但二三十年內可能不會有巨幅成果。總是還會有一些垃圾要燒的。而全台灣大部份的焚化爐,都到了使用年限,正在或準備大整修來升級延役;此時若計畫蓋一個新的焚化爐,或者晚個三五年再蓋,正好接續到現有的焚化爐大部份快退休的時候。

      當然,垃圾減量尤其是源頭減量、更智慧的分類與多元處理,還是要用力做的。

    附錄三 找不到土地

      找不到土地是小問題,大不了區段徵收。新竹縣政府有豐富的愛區段徵收的歷史,現任縣長也有突出的徵收經驗。

      找一個區域,如果大部份居民都樂於區段徵收,環保方面若沒有疑慮,就可以做。當然,這個地方很可能原來是農地。

      台灣應該保留「足夠的」農地。但是,誰要負擔保留農地的責任?竹北縣治一二三期高鐵區,有的農民,從幾分農地、每坪幾千元沒人要的農地,變成上百坪或幾百坪建地、每坪幾十萬的地主,其他地方的農民看在眼裡,有些農民希望比照,而五分地兩期稻米一年大概賺四、五萬,此時如何要求他們肩負保留農地的重責大任?

      也有農民希望保留農地,也有非農民希望保留農地。政府應該調查居民和地主的意願。

      至於「糧食自給率」是個層次很高的複雜問題。因為人們飲食習慣改變,「糧食自給」和稻米產量的關聯性降低了,包括麥、豬雞肉等等都要考慮進來——而雞的飼料來源,絕大部份是外國的玉米,不管美國、阿根廷還是泰國,遠渡重洋的運費加起來都比台灣的便宜許多,這些問題,都是討論「糧食自給率」時要一起考慮的;也要考慮天災人禍的機率與因應。

      另一個大問題是農業收入。稻田種米,瓜田種瓜,璞玉田種房子,其收入的差距以千萬計。菜農,果農也各有其特性與風險。各種問題的結果之一就是農民平均年齡逐年升高。如果農作物和房地產的收入不能拉近,如果工資的大部份都拿去繳房貸而無法負擔漲價後的農產品,我們很難解決農地保留或糧食自給這些大問題。

      大問題要解決;但在之前,讓我們先解決垃圾問題。

  • 國有財產局標租公告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3-29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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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得西門町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西側外牆上這幅《金珠聚鳳》嗎?這面浮雕壁畫由謝孝德創作於1979年3月30日,迄今已有40年歷史。

    上左圖由 James W. Brown Jr. 攝於1979年7月2日,當時獅子林廣場才營業滿3個月而已(1979年3月30日開幕)。

    上右圖由張哲生攝於2013年12月20日,在壁畫左下角可以看到作品名稱(金珠聚鳳)、創作日期(民國68年3月30日)與作者姓名(謝孝德)。

    下左圖由張哲生攝於2013年12月20日,當時這幅鳳老珠黃的《金珠聚鳳》已斑駁褪色、風華盡失,彷彿像被丟棄在廢墟裡的一幅畫,無人照顧亦乏人問津。

    下右圖由張哲生於2018年5月12日在台北市昆明街74巷口往東拍攝,左側建物為六福西門大樓,右側建物為誠品武昌(前身為來來百貨)。這時候的《金珠聚鳳》雖被上了新漆、重現往日風采,但在時空劇烈變遷下,它已不再吸引來往路人的目光了。

    《認識 獅子林》

    1979年3月30日開幕的「獅子林廣場」位於台北市西寧南路36號的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裡,昔日來來百貨(今誠品武昌)與獅子林之間的廣場已不再,當年有許多畫家擺攤素描人像的空間,如今已被一分為二。

    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的西側樓面上,讓許多人印象深刻的巨幅浮雕壁畫「金珠聚鳳」,是台灣知名畫家謝孝德的作品,謝孝德為台灣倡導新寫實主義的開創人,堅持具象藝術,擅長素描、油畫、水彩、嵌畫與雕刻,為客語流行音樂人謝宇威與明星設計師謝宇書的父親。

    而今這幅「金珠聚鳳」早已鳳老珠黃、風華盡失,彷彿像是被丟棄在廢墟裡的一幅畫,無人照顧亦乏人問津。

    1979年開幕的獅子林廣場與隔壁的來來百貨、六福西門大樓,三者所處的範圍,原為東本願寺台北別院之所在。東本願寺台北別院是日治時期建於台北市壽町(今台北市萬華區)的寺院,正式名稱為「真宗大谷派本願寺台北別院」,位於壽町2丁目5番地(今台北市西寧南路36號),於1928年11月24日落成啟用。

    1930年12月14日因不明原因起火,整座木造寺院燒毀殆盡。之後寺方決定改採較能耐火、耐震、防風且防蟻害的鋼骨鋼筋混凝土來建造新寺院;本堂外觀採伊斯蘭風格,內部裝潢則是傳統日式風格。本堂工程於1934年9月20日動工,隔年7月舉行上棟式,1936年10月31日竣工,11月7日舉行入佛遷座式。

    東本願寺台北別院的新本堂是當時台灣唯一的伊斯蘭風格建築。戰後,東本願寺台北別院被國民政府改為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所用,為白色恐怖時期的刑場之一。在保安司令部遷出後,道教總會和佛教會皆希望接收寺產,但最後於1967年,由台灣省政府售予民間作為商業用途。

    1967年6月3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北辦事處公告,將此處土地出售予民間,基地面積共計2,614坪,採用公開標售方式辦理;6月24日開標結果,由新光人壽保險公司、亞洲水泥公司、南山人壽保險公司,與台北區合會儲蓄公司等四個機構,以及何美慶等七個私人合組的財團,共同以新台幣1億1,126萬元之最高價得標。之後該筆土地辦理變更為特定專用區,新的地主拆除原本的東本願寺,一共蓋了三棟商業大樓,包括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來來百貨公司和六福西門大樓。

    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簡稱獅子林商業大樓)是由新光及華南集團,共同投資設立獅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興建,由蔡正義、楊錫文建築師設計,於1977年2月2日開工,採預力無樑板結構系統,5樓以下規劃為商店街、電影院、超級市場,6樓至9樓為小套房,10樓設有餐廳,於1979年3月30日開始營業。獅子林大樓裡最特別的是南北兩側街角各有兩部透明電梯,小時候去獅子林搭乘透明電梯時,最喜歡搶電梯裡靠玻璃的位置往外看。

    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目前被歸為第四種商業區,共10層採分租店面方式經營的類百貨公司。B1目前是World Gym健身房,一樓多為手機通訊百貨,有數十家手機店;二樓為台北最大禮服與婚紗的訂做市場,內有數十家禮服裁縫店;三樓為電動遊樂場(小時候很愛去那裡打電動,但後來覺得環境太複雜,不是很安全,便很少去了…);四樓與五樓早年為金獅、銀獅、寶獅與雙獅四間戲院,2000年改為台北新光影城,內有三間影廳(金獅廳、銀獅廳及寶獅廳);六至九樓混雜辦公室和套房、公寓;十樓為老字號的港式飲茶「金獅大酒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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