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有地優先承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有地優先承租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有地優先承租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有地優先承租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阿米斯音樂節 Amis Music Festival,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被這樣的媒體不實報導,實在是讓人難過又憤怒,這是都蘭部落的聲明稿,請大家協助我們用力轉貼,我們要求此媒體向部落道歉。 小美 都蘭部落對《鏡周刊》「開發引爆部落戰」系列不實報導之聲明稿 《鏡周刊》於2018年1月15日上線之「開發引爆部落戰」系列報導中,對於都蘭部落自主宣告傳統領域的過程與...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灣東部地區有許多國有閒置空間,從廢棄的眷村到荒廢的公務機關全都雜草叢生,儼然成為治安跟景觀的包袱。這些閒置空間應予以活化,而對不處分的空間,要積極對外招商、承租,甚至優先考量供公共使用,比如社區有空間的需求或地方政府有公共用途規劃,包含綠美化或社區活動中心,讓它成為地方的資產。即便國產署未來另有...

  • 國有地優先承租 在 阿米斯音樂節 Amis Music Festival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1-17 00: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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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這樣的媒體不實報導,實在是讓人難過又憤怒,這是都蘭部落的聲明稿,請大家協助我們用力轉貼,我們要求此媒體向部落道歉。

    小美

    都蘭部落對《鏡周刊》「開發引爆部落戰」系列不實報導之聲明稿

    《鏡周刊》於2018年1月15日上線之「開發引爆部落戰」系列報導中,對於都蘭部落自主宣告傳統領域的過程與內涵,有諸多基本事實錯誤之處,不只未進行查證與平衡報導,甚至影射都蘭部落劃設傳統領域僅為分享開發之利益,對於都蘭部落而言是極大的汙衊。對此系列報導,都蘭部落在此嚴正駁斥,要求《鏡周刊》須正式且公開表示歉意之外,並派員至都蘭部落以本部落傳統之慣習舉辦道歉儀式。

    以下說明《鏡周刊》「開發引爆部落戰」系列報導中之基本事實錯誤,顯見貴刊該文撰寫記者與編輯之程度有待改善,新聞從業人員對於基本事實查證的基礎能力如此薄弱,亦突顯《鏡周刊》之媒體公信力有待檢驗。。

    基本事實錯誤:

    一、 報導中提及「……不過都蘭卻把鄰近莿桐部落族人所居住的富山村,劃進自己的傳統領域……」

    【事實一是】

    都蘭部落於2017年自主宣告傳統領域中公告的傳統領域範圍,陸域部分並不包括莿桐部落所在富山村,僅在海域的部分依據歷史事實與當代生活現況,都蘭部落有另外界定傳統漁獵採集區(相關地圖與管理原則請見https://goo.gl/KLfdJ9)。

    換言之,都蘭部落的傳統領域在陸域部分完全未把莿桐部落劃設入傳統領域,也未有明確的畫界線行為。報導中採用的圖為民國98年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學術單位調查的傳統領域地圖,並非2017年都蘭部落公告的傳統領域地圖。原住民族委員會調查成果中,將牽涉三部落傳統領域以劃設界線為主,製作成報導中採用的地圖,但是阿美族傳統中並未有明確的界線,而是以狩獵、漁獵與耕作的生活領域為主。都蘭部落在自主公告的版本中,非常明確並未將莿桐部落劃入陸域的傳統領域範圍內。

    二、 「……而都蘭部落的祖先原本在花蓮,因為日本人墾殖,強迫他們移民,一路南遷,輾轉到目前所居住的東河鄉……」

    【事實二是】

    都蘭現有的遷移口傳史中,完全沒有這樣的說法。記者不知哪裡查到的資訊,若以上描述為真,那還真的是大發現。

    事實上「依據文獻和老人家口述,都蘭阿美族人的祖先原居於知本南部的Arapanay(現在的臺東一帶),後來遷居至初鹿附近時,因常與卑南社人發生紛爭,才逐漸向北移動至目前長濱北方之Antuo,後來南移至新港西南方之Karatu’os,更南移至八里芒社(Paripun)西方之Paogan,於此再南移往現在的都蘭。另有一說,都蘭祖先來自Arapanay,初居郡界附近的Kanalisalisan地方(杉原北方一公里,都蘭崗的東稜),後來與卑南族相抗失利,遂向北移居Asimagan(現在都蘭橋北方加油站的北方),約300多年前,社人相繼遷來,成立今之都蘭聚落。還有一說則是都蘭阿美族人渡海而來,在今日都蘭鼻附近登陸。」

    以上的說法經過耆老與多年多位學者的研究與查證,且根據都蘭部落年齡組織的命名系統,都蘭部落已存在超過300年以上。這份資料只要記者願意,查看都蘭部落每年祭典發行的大會手冊即可理解都蘭部落豐富的歷史與文化資料。不好意思,去年的賣完了,今年請早,且沒有記者價,一律兩百元。收入全作為都蘭部落青少年傳統教育的基金。

    三、 「劉裕義告訴記者:「當初兩大部落把我們(的傳統領域)劃進去,我也很客氣請他們來協商,大家喝酒,氣氛很好,我同意他們來打魚、種植、打獵,祖先的土地一起用,共享沒問題,可是過幾天他們送來的會議記錄,竟然在『共享』之外,又私自添加了『共有』兩個字,那不行!我給你用,怎麼變成你的,還要跟你共有、共管,太過份了」。」

    【事實三是】

    這個會議在莿桐部落一位旅外族人的奔走下於2016年12月16日下午於莿桐部落劉頭目家召開,出席者包含都蘭部落Kakita’an(部落領袖)、總幹事、策動組代表等三人、加路蘭部落頭目一人、莿桐部落頭目、部落主席、鄭萬得長老等三人,協調召開會議的莿桐部落族人拔耐,帶來兩位研究生協助,會議記錄亦由兩位研究生整理並寄交開會部落,並非來自都蘭部落或加路蘭部落之片面說法。

    況且,不論會議中或會議記錄中,均無隻字提到共有的財產權概念,而是以共同「生活領域」為主,需要大家協商與討論以避免環境被破壞。會議中提出的說法與報導中提到的共有概念完全不同,共有是以一種財產權概念出發的。這裡顯見撰文記者對於原住民族的空間概念完全漠視,仍片面從主流社會有限的私有財產權來看待。

    會議中大家對決議內容並無太多意見,只是因當時莿桐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並未出席會議,而在事後否決了這份會議紀錄。該會議紀錄決議指出:

    (一) 不用理會政府要求傳統領域畫設的界線到哪裡,三個部落的頭目今天達成一個共識,都蘭灣的這片海域跟山,也就是我們的生活領域,是我們三個部落共同生活領域與範圍,於是在這樣的生活領域與範圍內的事件事務,也是由三個部落協調、討論,來達到共識。
    (二) 支持莿桐部落針對目前生活領域內的家族成員進行調查各部落成員家族的遷移史、工作地點與漁獵採集地點等調查,將都蘭灣地區內除了都蘭部落與加路蘭部落有較完整的生活領域空間有紀錄之外,也要補上莿桐的。
    (三) 三個部落未來應加強交流,在各自的年祭時若時間上不衝突,可以互訪。
    (四) 據聞12/19日台東縣政府要召集三個部落的會議,若是有關傳統領域議案的討論,我們今天三個部落的共識就在當天向政府表達出來;若是有關開發案問題,就以我們仍在討論傳統領域範圍為由,暫時無法表示任何意見。

    除了以上三個嚴重的基本事實錯誤之外,最令都蘭部落難以忍受的是林大記者在該報導中引用莿桐部落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的話指出:「為什麼要共有?有開發案啊!劃定傳統領域,若轄內有俱商業利益的開發案,就得讓部落『知悉』,經召開部落會議1/2出席,且半數同意才能開發,那時候就有回饋金啊,可以談條件,要就業機會啊!加上原住民保留地的放領,國有地優先承租,這些利益他們要搶啊,如果沒有開發案,他們也不會積極要侵佔我們的傳統領域。」影射都蘭部落乃是為了開發的利益劃設傳統領域。

    這也太小看都蘭部落的「主體性」了。

    都蘭部落自2003年以來即不斷地基於保護祖先留下的自然生態與環境主權,不斷地抵抗公部門和財團的不當開發計畫,從來不曾為了眼前近利,短視地出賣部落的土地與海洋,更曾拒絕不當開發財團以現金贊助部落的豐年祭。都蘭部落的年齡組織從未斷過,且透過文化復振加強聯繫部落族人間的歸屬感與榮耀感,這些都不是現金或財團利益可以買得到的。那是因為都蘭部落知道,我們今天能在殖民尚未離去的台灣主流社會中,還能有尊嚴地保有自己的歷史深度與文化精神,是因為從過去到現在,都蘭部落族人們共同守護這片山與海的信念與決心,不讓無法逆轉的開發破壞自然環境,也破壞族人在此創造新形態部落生活的可能性。

    都蘭部落絕對不會出賣山與海的靈魂,來交換如撒旦般不當開發業者的甜頭。

    請《鏡周刊》盡快對都蘭部落道歉,並派員到都蘭部落進行道歉儀式。

    聲明代表:
    都蘭部落 kakita’an(傳統領袖) Panay Kiciw (姜清武)
         總幹事 Futuru Tsai(蔡政良)
    策動組 Lakayakay (拉中橋)

    #敬請協轉分享轉發
    #鏡周刊出來面對

  • 國有地優先承租 在 Suming 舒米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1-16 22: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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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這樣的媒體不實報導,實在是讓人難過又憤怒,這是都蘭部落的聲明稿,請大家協助我們用力轉貼,我們要求此媒體向部落道歉。

    都蘭部落對《鏡周刊》「開發引爆部落戰」系列不實報導之聲明稿

    《鏡周刊》於2018年1月15日上線之「開發引爆部落戰」系列報導中,對於都蘭部落自主宣告傳統領域的過程與內涵,有諸多基本事實錯誤之處,不只未進行查證與平衡報導,甚至影射都蘭部落劃設傳統領域僅為分享開發之利益,對於都蘭部落而言是極大的汙衊。對此系列報導,都蘭部落在此嚴正駁斥,要求《鏡周刊》須正式且公開表示歉意之外,並派員至都蘭部落以本部落傳統之慣習舉辦道歉儀式。

    以下說明《鏡周刊》「開發引爆部落戰」系列報導中之基本事實錯誤,顯見貴刊該文撰寫記者與編輯之程度有待改善,新聞從業人員對於基本事實查證的基礎能力如此薄弱,亦突顯《鏡周刊》之媒體公信力有待檢驗。。

    基本事實錯誤:

    一、 報導中提及「……不過都蘭卻把鄰近莿桐部落族人所居住的富山村,劃進自己的傳統領域……」

    【事實一是】

    都蘭部落於2017年自主宣告傳統領域中公告的傳統領域範圍,陸域部分並不包括莿桐部落所在富山村,僅在海域的部分依據歷史事實與當代生活現況,都蘭部落有另外界定傳統漁獵採集區(相關地圖與管理原則請見https://goo.gl/KLfdJ9)。

    換言之,都蘭部落的傳統領域在陸域部分完全未把莿桐部落劃設入傳統領域,也未有明確的畫界線行為。報導中採用的圖為民國98年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學術單位調查的傳統領域地圖,並非2017年都蘭部落公告的傳統領域地圖。原住民族委員會調查成果中,將牽涉三部落傳統領域以劃設界線為主,製作成報導中採用的地圖,但是阿美族傳統中並未有明確的界線,而是以狩獵、漁獵與耕作的生活領域為主。都蘭部落在自主公告的版本中,非常明確並未將莿桐部落劃入陸域的傳統領域範圍內。

    二、 「……而都蘭部落的祖先原本在花蓮,因為日本人墾殖,強迫他們移民,一路南遷,輾轉到目前所居住的東河鄉……」

    【事實二是】

    都蘭現有的遷移口傳史中,完全沒有這樣的說法。記者不知哪裡查到的資訊,若以上描述為真,那還真的是大發現。

    事實上「依據文獻和老人家口述,都蘭阿美族人的祖先原居於知本南部的Arapanay(現在的臺東一帶),後來遷居至初鹿附近時,因常與卑南社人發生紛爭,才逐漸向北移動至目前長濱北方之Antuo,後來南移至新港西南方之Karatu’os,更南移至八里芒社(Paripun)西方之Paogan,於此再南移往現在的都蘭。另有一說,都蘭祖先來自Arapanay,初居郡界附近的Kanalisalisan地方(杉原北方一公里,都蘭崗的東稜),後來與卑南族相抗失利,遂向北移居Asimagan(現在都蘭橋北方加油站的北方),約300多年前,社人相繼遷來,成立今之都蘭聚落。還有一說則是都蘭阿美族人渡海而來,在今日都蘭鼻附近登陸。」

    以上的說法經過耆老與多年多位學者的研究與查證,且根據都蘭部落年齡組織的命名系統,都蘭部落已存在超過300年以上。這份資料只要記者願意,查看都蘭部落每年祭典發行的大會手冊即可理解都蘭部落豐富的歷史與文化資料。不好意思,去年的賣完了,今年請早,且沒有記者價,一律兩百元。收入全作為都蘭部落青少年傳統教育的基金。

    三、 「劉裕義告訴記者:「當初兩大部落把我們(的傳統領域)劃進去,我也很客氣請他們來協商,大家喝酒,氣氛很好,我同意他們來打魚、種植、打獵,祖先的土地一起用,共享沒問題,可是過幾天他們送來的會議記錄,竟然在『共享』之外,又私自添加了『共有』兩個字,那不行!我給你用,怎麼變成你的,還要跟你共有、共管,太過份了」。」

    【事實三是】

    這個會議在莿桐部落一位旅外族人的奔走下於2016年12月16日下午於莿桐部落劉頭目家召開,出席者包含都蘭部落Kakita’an(部落領袖)、總幹事、策動組代表等三人、加路蘭部落頭目一人、莿桐部落頭目、部落主席、鄭萬得長老等三人,協調召開會議的莿桐部落族人拔耐,帶來兩位研究生協助,會議記錄亦由兩位研究生整理並寄交開會部落,並非來自都蘭部落或加路蘭部落之片面說法。

    況且,不論會議中或會議記錄中,均無隻字提到共有的財產權概念,而是以共同「生活領域」為主,需要大家協商與討論以避免環境被破壞。會議中提出的說法與報導中提到的共有概念完全不同,共有是以一種財產權概念出發的。這裡顯見撰文記者對於原住民族的空間概念完全漠視,仍片面從主流社會有限的私有財產權來看待。

    會議中大家對決議內容並無太多意見,只是因當時莿桐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並未出席會議,而在事後否決了這份會議紀錄。該會議紀錄決議指出:

    (一) 不用理會政府要求傳統領域畫設的界線到哪裡,三個部落的頭目今天達成一個共識,都蘭灣的這片海域跟山,也就是我們的生活領域,是我們三個部落共同生活領域與範圍,於是在這樣的生活領域與範圍內的事件事務,也是由三個部落協調、討論,來達到共識。
    (二) 支持莿桐部落針對目前生活領域內的家族成員進行調查各部落成員家族的遷移史、工作地點與漁獵採集地點等調查,將都蘭灣地區內除了都蘭部落與加路蘭部落有較完整的生活領域空間有紀錄之外,也要補上莿桐的。
    (三) 三個部落未來應加強交流,在各自的年祭時若時間上不衝突,可以互訪。
    (四) 據聞12/19日台東縣政府要召集三個部落的會議,若是有關傳統領域議案的討論,我們今天三個部落的共識就在當天向政府表達出來;若是有關開發案問題,就以我們仍在討論傳統領域範圍為由,暫時無法表示任何意見。

    除了以上三個嚴重的基本事實錯誤之外,最令都蘭部落難以忍受的是林大記者在該報導中引用莿桐部落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的話指出:「為什麼要共有?有開發案啊!劃定傳統領域,若轄內有俱商業利益的開發案,就得讓部落『知悉』,經召開部落會議1/2出席,且半數同意才能開發,那時候就有回饋金啊,可以談條件,要就業機會啊!加上原住民保留地的放領,國有地優先承租,這些利益他們要搶啊,如果沒有開發案,他們也不會積極要侵佔我們的傳統領域。」影射都蘭部落乃是為了開發的利益劃設傳統領域。

    這也太小看都蘭部落的「主體性」了。

    都蘭部落自2003年以來即不斷地基於保護祖先留下的自然生態與環境主權,不斷地抵抗公部門和財團的不當開發計畫,從來不曾為了眼前近利,短視地出賣部落的土地與海洋,更曾拒絕不當開發財團以現金贊助部落的豐年祭。都蘭部落的年齡組織從未斷過,且透過文化復振加強聯繫部落族人間的歸屬感與榮耀感,這些都不是現金或財團利益可以買得到的。那是因為都蘭部落知道,我們今天能在殖民尚未離去的台灣主流社會中,還能有尊嚴地保有自己的歷史深度與文化精神,是因為從過去到現在,都蘭部落族人們共同守護這片山與海的信念與決心,不讓無法逆轉的開發破壞自然環境,也破壞族人在此創造新形態部落生活的可能性。

    都蘭部落絕對不會出賣山與海的靈魂,來交換如撒旦般不當開發業者的甜頭。

    請《鏡周刊》盡快對都蘭部落道歉,並派員到都蘭部落進行道歉儀式。

    聲明代表:
    都蘭部落 kakita’an(傳統領袖) Panay Kiciw (姜清武)
         總幹事 Futuru Tsai(蔡政良)
    策動組 Lakayakay (拉中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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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鏡周刊出來面對

  • 國有地優先承租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5-11-02 13:54:55

    ▶台灣東部地區有許多國有閒置空間,從廢棄的眷村到荒廢的公務機關全都雜草叢生,儼然成為治安跟景觀的包袱。這些閒置空間應予以活化,而對不處分的空間,要積極對外招商、承租,甚至優先考量供公共使用,比如社區有空間的需求或地方政府有公共用途規劃,包含綠美化或社區活動中心,讓它成為地方的資產。即便國產署未來另有規劃,至少現階段也應該尊重地方的需求,順應民意,放寬相關審核標準。提供書面資料。
    署長:閒置的營舍只有部分是由國產署掌管,而最近正清查公用財產,大面積閒置空間都會要求收來由國產署處理。會協助撥用土地讓地方政府取得管理權供公共建設使用。另外,針對沒有要做處分及撥用的土地,會協助地方做綠美化規劃。
    ▶有關綠美化部分,尤其是鄉鎮公所層級的,因為本身的自有財源不足,不一定有辦法做綠美化,國產署不應任由雜草叢生,否則恐造成登革熱的發生。
    署長:事實上國產署也有在做環境的清理,也有開放由民間認養進行綠美化。
    ▶花蓮赤柯山由林務局解編耕地移交給國產署的過程中國產署卻不接收,影響到農民承租的權益。自2007 年行政院政策要專案處理也曾函示財政部用輔導的方式來協助農民土地承租。目前卻只有 3 件個案申請通過,已影響到地方整個產業以及觀光發展。
    署長:102 年底才完成林務局林班地的解編,103 年開始做變更編定分割,要等完成這些程序以後,才移交給國產署辦理放租。已與林務局、縣政府跟地方公所組成專案小組,這 100 筆土地會在今年底以前完成放租。
    ▶國有地放租注意事項中,農耕地對外放租租金的計價模式,過去是以中間等則計算,如果是旱地的話,用甘藷代金來計價,如果是水田,用稻米代金計價。東部地區旱地的租金 1 公頃八千多,水田是七千,依照耕地放租的標準,有灌溉、有水源的地方比旱地還要便宜。赤科山就是屬於旱地的範圍,另外,在花蓮產值龐大的西瓜,也都是以旱地的收租標準計算,務必重新提出一個公平合理的計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