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家的租稅分為哪兩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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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的租稅分為哪兩種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06 11: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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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兩岸哪裡一家親!研究:台灣人基因與中國不同」
    ㄧ「台灣非中國一部分!以色列學者撰寫首本希伯來文台灣專書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兩岸一家親還是基調 #中國有機會就吃吃我們豆腐 #台灣只是川普貨架上的商品 #統獨是個假議題 #你們台灣人 #說以後要統一或獨立的那現在打 #現在好好的管它過去幹什麼 #惡性循環兩岸關係不會好 #兩岸一家親標籤化 #合作代替對抗 #你統我我也能統你 #沒必要逞口舌之快 #我們都是Chinese中國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59641420842601&id=584986081641475

    「#台灣族人依舊在,#只是忘了我是誰!」

    日本文獻,1895-7年,台灣居民分限處理手續通告記載:台灣現有華人16,474人,其中6,546人將於二年之內返回中國,其餘10,291人,將以華僑身份,繼續居留在台灣。另有257,104人,則將以台灣人身份居住台灣。

    當時留下來的華人對全島平埔族群台灣人的比例僅約3.8%。這還是在清帝國時期純種平埔族人被大舉漢化後的結果。而根據記載1895-1945這50年間,台灣的華人僅僅增加4萬人。

    「 #你我都是原住民」

    台灣人的祖先很多人都以為是來自福建的中國移民,此種自認中國漢人乃台灣人祖先的刻板印象其實是透過有政治目的的教育所造成。如今,許多的歷史、考古及醫學研究都否定了這個說法,底下將就各方面的研究及資料,說明台灣人大多數都是台灣原住民平埔族漢化的後代。

    台灣被列入歷史記載的時間始於1582年,葡萄牙船長在船行經過台灣時高呼「Ilha Formosa」,意思是美麗的島嶼,並紀錄於航海日誌中。然而,考古學上於台東"長濱文化"的發現,證明了台灣早於據今五萬年以前的舊石器時代就已經有人居住,並不是荒蕪之島,而新石器時代的遺跡更是遍佈台灣全島。 早期居住台灣的原住民屬於「南島民族」,使用的語言屬於「南島語系」,與南太平洋區域住民的語言同屬一系。 約略分為20多個族群,住在山區者稱為「高山族」(約九族),住在平地的稱為「平埔族」(約十族)。

    1616年已經有日本人來到台灣從事貿易, 荷蘭人於1624年佔據台灣,期間為了開墾及農耕需求,引進漢人從事耕作,然這些人力只是僱傭性質,而非移民。 荷人的政、教措施全不及漢人,未為漢人設置學校、教會, 荷人不視漢人為其屬民,教會亦視漢人為異教徒。因此所做的台灣「蕃社戶口調查」,均不將漢人計算在內。

    根據荷蘭人的人口統計,荷據時期(1624-1662)台灣各地就有約30萬人的平埔族 (註1), 而在荷蘭駐台最後一任長官揆一所寫「被忽視的台灣」中有記載,當時漢人庸工人數為2.5萬人。然而荷蘭勢力範圍只涵蓋台灣西部,且主要統治地區為台南,高雄一帶。

    沈建德博士以1624年為起點以日本學者(註1)及文獻會資料建立人口模型以人口年增率0.7%估計(同時期明朝人口平均成長率為1.054%), 認為荷蘭時期台灣平埔族約有38萬人,非歸附原住民(含平埔族及高山族)有25萬(註2)。

    1662 年荷蘭降於鄭成功,鄭家的東寧王國治理平埔族,態度與方法都比荷蘭人嚴苛激烈,對平埔族的剝削程度,更甚於荷蘭人,驅使奴役、虐待刻薄的情況時有所聞,使平埔族大為反感,並起來反抗。鄭式高舉反清復明大旗, 清帝國為消滅防堵鄭家勢力, 於1661年起實施堅壁清野的戰術。對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地實施海禁,禁止人民跑到台灣,同時劃界遷民,在沿海地區的住民強制要遷到界內,並築界墻、立界石,派兵戌守,若越界則殺無赦。

    以福建為例, 1048公里的海岸線居民都要遷移到界內。 鄭式王朝時期, 漢人為11萬左右(註3)。

    1683年清帝國消滅鄭氏王朝,實施驅漢政策,把鄭式王朝的漢人通通驅離台灣。 1684年施琅「諸羅減租賦疏」說得很清楚:「自臣去歲奉旨蕩平偽藩,偽文武官員丁卒,與各省難民,相率還籍,近有其半」。可見1683年滿清入台後約僅一年,就將鄭氏軍民趕回約有一半。到了1688年,「華夷變態」上記載:「以前台灣人口甚為繁盛,漢人民兵有數萬人,自隸清以後,居民年年返回泉州、漳州、廈門等地,現僅有數千漢人居住」。可見,從1683年的數萬趕到1688年,只剩幾千漢人在台灣,而驅漢行動並未因而停止。

    清帝國納台灣入版圖,常駐在台灣的官士兵約1.5萬人,三年為一到就離開台灣輪調,為防止反清復明或造反再發生(事實上還是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官士兵選有家眷者,但家眷不可攜往台灣, 以其家眷為人質,這樣官員到了台灣就不至造反。 於是海禁不但不因此被撤消,而且再加上特別嚴格的禁令。

    從1661 年起超過兩百年的時間採嚴格的海禁政策,直到1875年「牡丹社事件」,日軍出兵臺灣,清廷在外強壓境之下,採納沈葆楨之建言才廢止。 期間此禁令只有在1732(註4),1748,1760年短暫開過三次給官士兵能攜帶家眷一同前往台灣。

    1724年藍鼎元「論治台灣事宜書」:「若云番地,則全台皆疆番……。宜先出示,令各土番自行墾闢,限一年之內,盡成田園,不墾者聽民墾耕」,可見1724年清帝國據台時,全台灣仍皆「番」地。

    雖然清帝國嚴格禁止中國人民移民到台灣,然而犯罪者,逃犯,或是在中國生活不下去的人仍想辦法偷渡到台灣,這些人多為來自泉州漳州兩地的男性,也就是俗稱的"羅漢腳"。他們冒者生命危險通過"10去6死3留1回頭"的黑水溝到台灣謀生,羅漢腳到台灣後,因清帝國法律的規定,漢人不得進入生番(未歸附)及熟番(以歸附)地界開墾或佃田。但因全台非番地者非常少,兵律及戶律的規定,令偷渡者在台無法生存。於是透過結婚政策(入贅),同化政策,武力及騙取土地等手段(註5),取得土地,在台灣定居下來。

    有些人認為康熙40年以後因海禁令漸為鬆弛,漢移民偷渡接踵而至。然而根據《台灣府誌》記載,1691 (康熙30年) 至 1711(康熙50年) 二十年期間台灣漢移民戶數並沒有增加而丁口亦僅成長1,377人, 其中1691 (清康熙40年)至1,711(康熙50年) 間丁口僅增加 755 人。

    可見或許有羅漢腳偷渡到台灣, 然能落地生根者仍在少數, 而能落地生根著也多以娶平埔族為妻。乾隆二年(1737)戶律又規定,漢民不得擅娶番婦,番婦亦不得牽手漢民。違者, 即行離異。

    起因乃是因為羅漢腳藉入贅平埔族(母系社會)取得土地後,不但違反漢人不可進入平埔族地界開墾的禁令,且常引起漢人跟平埔族人的糾紛。 因此"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的情形在1737年戶律規定之後必定減少甚至消失。

    依照《台灣府誌》的記載1711年時漢人戶數為12,727 戶,丁口僅18,834 人,以一戶平均四口人計算,漢人(含混血)約49,088人,而此時的平埔族及非歸附原住民從1661的38萬及25萬以0.7%人口成長率計算, 則分別是54萬及35萬, 漢人(含混血)人口僅佔全台灣住民的5%。

    這樣的估算雖然不夠精確, 然而漢人移民人口佔台灣人口比例不高仍是正確的。

    根據清帝國宮中奏摺提到的台灣府社番人口數(註6),1766年(乾隆三十年)為66萬6,380人,1768為68萬7,290人,1769 年為69萬1338人,1774年(乾隆三十八年)為76萬5,721人。這些數據顯現荷治時期平埔族人口以0.7%的人口成長率自然成長的結果跟清宮奏摺的數字是很接近的。

    從1732年開始至1760三次開放攜眷只有3萬人不到的眷屬來台,因此漢人(含混血)人口佔全台灣住民比上升到7.6% 。 而最後一次開放則僅兩百多人,顯現台灣因為人口增加,謀生不易,加上渡海風險,以及台灣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已經很少人願意冒著危險移民到台灣。

    平埔族人原本沒有姓氏只有名字,在命名上採連名制,簡單的說,新生嬰兒的名字,除了新名之外還加上母親的名字在後面(隨繼承法則)。清領時期採用賜姓政策當時的平埔族、賽夏族、排灣族等。漢姓是漢族血統與出身的一種表徵。《史記》云:「天子賜姓命氏,諸侯命族。族者,氏之別名也。姓者,所以統繫百世,使不別也。」

    據伊能嘉矩《臺灣文化志》所列,土番之姓有机、羅、李、卯、標、卓、萬、戴、穆、寧、來、毒、孽、乃、兵、竭白、北、鄂、岳、雙、尤、溫、鬱、大、蚋、月、落、璞、力、宜一字者,有道泌、埤弄、目加、舊來、之机、合萬、羅皆、池皆、加惹二字者,有弟其力、呂猫落三字者,不過這些姓並非由賜姓而來,而是藉由「番語家名」羅馬拼音的漢譯而來。

    清國對臺灣歸化番何時開始實施賜姓政策,文獻雖然闕如,不過當可推測是在「土番歸化」薙髮(即剃髮)納餉(鹿皮、小米)之後。

    連橫《臺灣通史》記載:「歸化熟番漸從漢俗,乃令薙髮,錫姓,以遵國制。」乾隆23年(1758年),諭令歸化平埔熟番應薙髮結辮(請參「社學」條),並賜與潘、蠻、陳、劉、戴、李、王、錢、斛、林、黃、江、張、穆、莊、鄂、來、印、力、鍾、蕭、盧、楊、朱、趙、孫、金、賴、羅、東、余、巫、莫、文、米、葉、衛、吳、黎等姓,其中以「潘」姓最多。

    1763年,楊景素任台灣道任內,嚴加禁止漢人越界侵擾平埔族,除此,並奏請準,對其轄內平埔族眾,鼓勵改姓漢化。他任內共對平埔族賜了潘、陳、 劉、戴、李、王、錢、斛、蠻、林、黃、江、張、穆、莊、鄂、來、印、力、鍾、蕭、盧、楊、朱、趙、孫、金、賴、羅、余、米、葉、衛與吳姓。

    1772年(乾隆37年)朱景英《海東札記》載:「番以父名為姓,以祖名為名。如祖名甲,父名乙,即呼曰乙礁巴甲。礁巴者,番口語也。近時各社均延師課讀番童,出就道試,錄取樂舞生,給予頂戴,與新生一體簪掛。前學政就番字加水旁,姓以潘者,今則張、王、劉、李,自為姓者多矣。」

    唐贊袞《臺陽見聞錄》亦載:「初,熟番有名無姓,既准與試,以無姓不可列榜;某巡臺掌學政,就番字加水三點為潘字,命姓潘。故諸番多潘姓;後別自認姓,有趙、李諸姓。」可見,賜姓時,初以「潘」姓居多,之後漸有張、王、劉、李、趙諸姓。

    有些番社,並不以「潘」姓為大宗,而是以「錢」姓最多,有些姓如黎、金,因繁衍數少,幾乎絕嗣。《新竹縣采訪冊》載,竹塹堡社(即新社)於乾隆年間,「丁口千餘,厥分七姓:曰錢、曰衛、曰廖、曰三、曰潘、曰黎、曰金。今惟錢姓丁口最繁盛,計有二百。衛、廖、潘、三等四姓,每姓丁口只有數十,其黎、金兩姓則已絕嗣矣。」

    1778年(乾隆42年):明令官方戶籍登記上,台灣平埔族人不再被記為「土番」或「社番」,而登記為「民」,聚落稱「民社」。

    1879年(光緒5年),後山統領兼辦卑南廳撫番事務的吳光亮寫成〈化番俚言〉三十二條,其中有一條曰:「分別姓氏,以成宗族。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茲本軍門將爾等各莊分別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當時所賜漢姓,係擇自百家姓,如恆春縣各番社賜潘姓、金姓,卑南廳各番社賜陳、吳、戴、林等姓。

    1881年(光緒7年),將台灣各縣平埔族皆劃為漢籍。1886年(光緒12年),為了防止番姓之混冒,中路理番同知蔡嘉穀規定襲用漢姓或潘姓者必須於姓下加一「新」,成為「雙字姓」,以示區別,而且也規定各番姓之堂號。

    日治初期為管理方便,在戶籍登記上又出現「生番」與「熟番」登記,日據申報戶口自動登記為「熟番」的應該是遷居近山區拒受漢化不願背祖的一群,但人口數已寥寥無幾。

    至日昭和十年六月四日,台灣總督府公佈「戶口調查」規定,改稱「生蕃」為高砂族,原「熟蕃」改為平埔族,寓賤視意味的「蕃」或「番」一名詞這才從官方文書中消失,但也造成台灣平埔族後裔考証的困難。

    那麼平埔族又是怎麼漢化的?

    從鄭家東寧王朝到清帝國,統治者的強勢文化加上透過開設學堂,教平埔族漢字,透過賜漢姓,賜漢人祖譜與平埔族人,以及利用稅賦及勞役上的差別讓平埔族人不得不漢化。 於是平埔族雖然擁有多數人口,但聚落型態為主的社會,缺乏大型社會組織,才會落入荷蘭、鄭家東寧王朝、清帝國等的統治。

    經過外來政權兩百多年的統治,因而喪失了自己的傳統文化和語言。而隨著人口的增加, 生活空間變小,以及不願意被同化,平埔族展開了族群遷移,沿海的往內地遷移,內地的往山邊遷移(註7)。

    以筆者父親故鄉雲林西螺,以及母親彰化竹塘為例,根據沈建德博士的研究—
     
    6、7千年前,鄒族從玉山下,順著陳有蘭溪、清水溪,到達濁水溪、北港溪流域的雲林,故全縣原都屬於鄒族。但,數千年前平埔族到達之後,兩族在平地開始混血,混血後的新種族,後人稱為洪安雅平埔族。雲林人本都是平埔族,因為漢化的緣故,現都自稱是和佬人或客家人。各鄉鎮市真正血統的大要如下:

    斗六、古坑:斗六社,屬洪安雅平埔族。

    鄭時歸順,康熙中葉再降清,改稱柴裡社,頭目老眉德。斗六在清康熙時有客家人流浪到此,但並未把斗六變成客庄。

    1689年,斗六社「社番」漢化者留下棄社名改稱和佬庄,不漢化者遷出,部分遷去埔里鹽土庄。

    1850年左右,鹽土庄也漢化了,斗六社二度分家,不漢化者再遷埔里,1897年只剩21戶64人。

    崙背、土庫、褒忠、東勢、麥寮、台西、口湖、四湖、水林、元長、北港:貓兒干社,南社,土庫王社,屬洪安雅平埔族。斗南、大埤、虎尾:他里霧社,屬洪安雅平埔族。

    鄭時歸順,康熙時降清、就地漢化。1897年不漢化者只剩20戶57人。文獻記載,社男「多娶漢女」,其實娶的是漢化的平埔女性,否則,連平埔族都有漢女可娶,怎麼還會有「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的傳說?

    虎尾是荷治時期的行政中心

    西螺、二崙、莿桐、林內:西螺社,屬貓霧拺平埔族。和彰化方面的血統相同。據說濁水溪以前是在西螺之南,改道之後才在西螺之北。故改道之前,西螺與彰化屬相同地理區域,因此同為貓霧拺族,而非雲嘉地區的洪安雅族。筆者的父母都是被漢化的貓霧拺平埔族人,只是父系的祖先在清殖時期就已漢化,母系祖先則直到日治時期後才遭漢化。

    荷蘭血統:1641年荷蘭進入北港,在大埤築紅毛埤,虎尾為行政中心。這些地方現應仍可找到荷蘭血統。

    筆者就讀雲林斗六正心中學時期,許多同學就有棕色眼珠、紅髮、捲髮等許多荷蘭血統的特徵。

    1895年清帝國割讓台灣給日本,當時台灣人口約255萬人,然當時清帝國的統治區域仍未及全台,日清和平條約第五條裡有規定寬限期間二年,給與台灣居民自由選擇留在台灣取得日本國藉成為日本國民,或把所有財產變賣而離開台灣,兩者擇取其一。實際上退離台灣者,一說約4,500人,另一說則為6,500人。

    國藉選擇的期限過後,台灣總督府開始嚴格限制台灣中國之間的往來,清國要在台灣設領事館也加以拒絕,同時努力排除清國對台灣居民的影響。

    台灣史上第一次正式的戶口調查是始於日治時代1905年(明治38年)。當時的台灣人口約312萬人。其中平埔族人約46,432人,高山族約11萬人, 日本人約59,618人,包括中國人在內的外國人約8,223人, 其他本島人近290萬人。(註8)

    日本於1945年於二次大戰中戰敗投降,當時台灣人口已經成長到約690萬人,其中日本人約42萬人,外國人士 5萬多人,平埔族約7萬人,高山族約17萬人,其他台灣本島人士約619萬人。

    可見日本戰敗時仍有尚未漢化的平埔族人。而這些佔人口比例低的清國移民經過兩百多年與台灣平埔族的通婚,平埔族血源的比重早就遠遠超過了漢人的血源。而且歷經台灣被割讓後,這些人早認為自己是台灣人。

    日治時代對台灣山地原住民仍採劃紅線封山圍堵政策,但仍尊重他們的姓氏、風俗、習慣,未強力干涉,甚至於實施土地居住權之保護;國民黨政府來台後立即下令要求他們改漢姓以達台灣全面漢化政策。目前原住民如果不是因面相輪廓更異於漢人及平埔人,尚可分辨,否則再經50年後原住民命運會與平埔族完全相同,就是所謂變成漢人了。

    國民黨政府於1949年為逃避中國共產黨的追擊,逃到台灣。跟據1956年「中華民國戶口普查報告書」逃到台灣的中國人不包括軍隊有64萬(註9),這裏面,女性只有21萬。

    而逃到台灣的國民黨軍隊數量根據駐台美援機構Foreign Operation Administration的1954年的調查報告約為50萬人,而1956年台灣人口為939萬(不含職業軍人,1970年前戶籍與兵籍是分開的),所以這些中國移民在1956年只佔台灣人口的 6.8%,即使加計軍隊也不過佔全台灣人口的11.5%。而這些中國移民,因女性人口不多,要通婚也勢必與台灣人通婚,經過幾代的通婚,這些中國移民的後代平埔族的血源比重又超過原有的漢人血源。

    台灣目前的族群被略分為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原住民等四個族群。其中閩南人及客家人都有「中原」祖籍。2001 年馬偕醫院檢驗科主任林媽利在國際組織抗原雜誌發表一篇研究報告,由基因等遺傳標誌分析,台灣的閩南人與客家人並不屬中原漢人。很顯然的,族譜再度被證明並不可靠(註10)。

    而且閩南人及客家人遺傳特質上確屬同源,無法分別。然而在中國閩南人,聚居於平原,客家人則散居於邊緣丘陵山區,兩族之間的交往和通婚並不頻繁(註11),如此經過兩、三千年的區隔,兩族群的遺傳特質會有分化,乃是生物進化學上常見的現象。

    正如多數學者所主張,中國閩客兩族分屬不同遺傳族群,這是不難想像的。只是,中國閩客既屬不同族群,為何台灣閩客卻具有共同的遺傳特質?

    唯一合理的解釋的就是因為台灣的閩南人及客家人皆屬平埔族漢化後被賜與漢姓及族譜, 加上清帝國時為了方便統治刻意分化操弄族群的結果。而此一現象就遺留到現在。時至今日,兩者之分只是語言及習慣等可以經由後天習得的特質。

    東寧王朝所使用的語言是河洛語系中的泉州音系。因鄭氏籍貫為泉州,追隨者自然多閩南人尤其是泉州人。荷據時期來台的漢人亦多泉漳之人,清帝國時期台灣在未設省之前屬於福建省,而移民到台灣的羅漢腳也是泉、漳居多。因此在平埔族漢化後形成一個以閩南語為主體的社會。

    除此之外,林媽利醫師發現所有高山原住民出現的抗原種類都很少,其基因的組合歷經幾千年的歲月沒有改變,成為全世界上最純的族群。每一族所具有的不同的組合數不只有限,且有很高頻率,其中賽夏族最高,成了最純的原住民。

    而林醫師於2005年在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 Biology發表的論文證明台灣原住民與玻里尼西亞人母系血緣有直接相關,顯示台灣原住民與亞洲大陸的族群在冰河時期結束時即已分開, 除排玻里尼西亞人與亞洲大陸的關係。加上 Jared Diamond 於Nature (Vol。 403, 709, 2000)以"Taiwan's Gift to the World"發表的論文都在在證明了台灣原住民乃是目前南太平洋南島語系之源。

    長久以來, 大多數的台灣人都以為自己的祖先乃是清帝國時期的閩南、廣東移民。如果真有此大規模的移民,史籍上必定會有所記載,然而,卻完全沒有這樣的記載閩南廣東曾經有過大規模的移民移向台灣。而且千人萬人之數對於族群遺傳特質的改變而言仍是杯水車薪,差之千里。族群的全部取代〈Total Replacement〉非同小可,並非短短的兩、三百年可以達成。鄭昭任博士即認為DNA漸次變異的方向所得的證據,語言的淵源關係,都代表台灣原住民昔日在歐亞大陸的移動。其經由中國內到台灣的可能性幾近於零。

    反之,經過印支半島中部或南部一帶由西向東或由南向北移動的可能性最大。林媽利醫師等HLA的研究顯示今日「台灣漢人」與古越南原住民的血緣最近。而林媽利醫師長期在血型上的研究,從亞孟買血型到米田堡 ( Milten-berger) 血型比例,顯現台灣人與東南亞國家(如泰國)是近乎相同,而中國則與台灣有很大的落差。

    這些結論與上述先民的移動路徑正好不謀而合。而林醫師的資料又顯示「台灣漢人」與平地原住民Pazeh(巴宰族)的HLA遺傳質十分相近,幾至不能分別(註12)。

    綜上所述,目前的社會科學及醫學上的研究,都指向台灣人大多數都是平埔族漢化的後代,非來自清帝國時期的漢移民,而外來移民,只佔了少數比例。 這些移民經過幾代的通婚後,也都含有平埔族的血統。這樣的結果不僅顛覆了長期以來的刻板印象,也讓台灣人得重新思考族群的關係。因為不管是閩南人,客家人,現存的原住民,或是部分外省籍的後代,全部都是台灣原來住民的後代,只是大多數已經漢化,因此,我們要特別珍惜與保存目前原住民的傳統文化,畢竟這是多麼寶貴的文化資產。

    同時,閩客的分野應該從此打破,雖然有著不同的生活習慣與語言,卻有著相同的祖源。而從荷治時期到現在,短短三百多年,台灣人從部落文化開始逐漸與現代文明接軌,強大的學習能力與環境適應力,創造出全世界第十六大的經濟體,台灣的競爭力在世界名列前矛,科技實力更是倍受推崇,這樣的成果,舉世無雙,身為台灣人豈能不自豪,豈能不向我們的原住民祖先致上崇高的敬意。

    �註 1: 中村孝志著、吳密察等譯〈荷蘭時代的臺灣番社戶口表〉

    �註 2: http://taup.yam.org.tw/PEOPLE/961117-4.htm

    �註 3: 陳紹馨纂修《臺灣省通志稿》,卷二‧人民志‧人口篇

    �註 4: 1732年(雍正十年 ) 廣東巡府鄂爾達奏請准予渡台者攜眷, 新的限制是知縣以上的文職人員必須要超過四十歲,而且沒有兒子,方可攜眷.

    �註 5: 中央研究院原始生產模式與歷代經營策略貳、歷代經營策略中第三節「有清時期之土地競爭及番課租稅」.

    �註 6: http://www.sinica.edu.tw/…/library/…/npmdatabase/piah037.htm

    �註 7: John Robert Shepherd (1995),《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Frontier 1600- 1800》,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註 8: 日治時期人口調查資料
    http://twstudy.iis.sinica.edu.tw/twstatistic…/POP/Mt49-2.xls

    �註 9: 中華民國戶口普查報告書 第二卷第一冊

    �註10: 宋代以前不准民間私修族譜,而由官方公佈,為了統治或政治目的,其祖譜往往不可靠。 明代之後,私修族譜才成風氣。 據王世慶的「台灣公私收藏族譜目錄」,1218件現有族譜及93件功德榜之中,蔣介石在1951年後編印的有835件,佔全數的63。7%;乾隆23年賜姓以前編印的只有22件,佔1。6%。 可見台灣人的族譜,至少98。4%可疑。

    �註11: 高木桂藏:客家:中國內的異邦人,講談社現代新書,1991

    �註12: http://www.wufi.org.tw/taiwan/n020729a.htm

    �註13: www.taiwannation.com.tw

    文章來源:http://ppt.cc/Ucop
    (圖片取材自網路)

    《附記1》清帝國「化番俚言」

    �改社為莊,以示區別。查內地百姓所居之地,均稱某村、某莊,未有稱為社者。茲本軍門恩准爾等安居故土,其社名改名為莊。爾等將來置買田業、立契書券,一切皆照現改莊名辦理,以歸畫一。

    �分別姓氏,以成宗族。爾等從前父有父姓、子有子姓,數傳以後,就不知誰是祖宗、誰是子孫,血脈紊亂,實與野類相同。茲本軍門將爾等各莊分別姓氏,嗣後兒女須從父姓,一脈相傳,庶免錯亂宗支。

    �建立廟祠,以安神祖。爾番眾現已歸化,凡一村一莊、或幾村幾莊共建廟宇一座,安設關聖帝君、或天后聖母、或文昌帝君及各位正神身像,合眾虔誠供奉。又各莊各建祠宇一座,安設全莊祖宗牌位,每逢年節及每月初一日、十五日,眾備香燭虔心叩拜,必獲保佑人口平安、五穀豐熟,獲福無窮矣。

    清帝國平埔文獻之一《臺灣生熟番紀事》(1885年)
    「化番俚言」 http://www.guoxue123.com/tw/02/051/006.htm

    《附記2》清帝國「臺灣地圖」(地圖上方為原住民族遭統治年史)
    https://theme.npm.edu.tw/selection/Article.aspx?sNo=04001051

    《附記3》台灣史與基因比對呈現的「台灣人圖像」
    https://goo.gl/LcJu3t

    《附記4》2019年3月林媽利醫師:「『台灣血緣』╴台灣人的DNA」最新演講影片。
    https://goo.gl/ZbQNz3

    《附記5》國家地理雜誌以人類細胞粒腺體的基因,追蹤出人類從非洲遷徙到亞洲路徑

    台灣原住民有五萬年人文歷史,比亞洲大陸支那人種還早四萬年。
    https://s.yam.com/BVx4c

    《附記6》埔農的台灣歷史研究演說(上半場)
    https://s.yam.com/aNYvt

    埔農的台灣歷史研究演說(下半場)
    https://s.yam.com/PvKv3

    《附記7》1623 年以前, 琶侃(Paccan)國- 至少延續有1萬3千年
    https://s.yam.com/5c2fV

    (註):上列「臺灣」的「臺」字為清帝國及華帝國殖民用詞,「台灣」的「台」為古字用法。

    《後記》:由於本篇資料陸續有關心台灣民族史實脈絡的臉友提供寶貴資訊,在此將更多關於台灣人基因溯源的資料整理歸納如下:

    台灣人溯源

    科學解密生物密碼的核心脈絡叫「基因」,而現代的陸地板塊並不是幾萬年前的模樣。因為地球歷經過冰河期與大洪水。

    截至目前為止,當代人類基因研究報告指出,六萬年前人類從非洲出發後,有一支隊伍沿著陸地西方走,四萬年前抵達歐洲,而後混血融入丹尼索瓦人與尼安德塔人的基因後,成為了歐洲人的祖先;另有一支沿著大陸棚南端一路經過當時還是大陸棚的中南半島,而後走到台灣。這批人選擇留在這邊生活,也就是目前台灣原住民最早的祖先,當時是五萬年前。

    而後有一支隊伍,選擇離開台灣,繼續前進。後來渡海到日本成為了日本人的祖先;而後子孫再渡海到朝鮮,再翻閱長白山進入了支那大陸北方,成為蒙滿族人的祖先。

    支那大陸傳說的蚩尤大戰黃帝,依邏輯推論,就是台灣先民後裔的那支北方民族,戰勝另一支循著歐洲路線過來的百越民族。而戰勝的北方民族後來進駐大陸河套中原地區,成為大陸人最重要成份的基因來源。

    由於地球上人類出現過的痕跡有一大段空白,加上目前地球上的古文明都顯示地球曾出現大洪水,洪水直到約莫1萬2千年前才退去。大洪水當時只有少數高海拔的地區的人才有機會存活,而台灣島卻是全球唯一一個短短幾天步行的距離,就佈滿了268座三千公尺以上高山的陸地。當時這些留在台灣的祖先,就倖存了下來。

    而後六、七千年前台灣北部大屯山火山爆發,影響遍及全島乃至附近海域。

    當時台灣地底下的熔岩庫大噴發,岩漿流入台北盆地,形成了後來從湖乾涸逐步成為陸地,而後成為今天的台北市。

    當時的熔岩不只從山頂噴發,也從遠在台灣宜蘭外海11公里海底地殼薄處噴發。74座海底火山噴發的結果,形成了如今我們稱呼為「龜山島」的島嶼。

    由於這種大規模火山噴發,極度不利於作物與生物的生存,當時居住在台灣的先民,因為生存空間改變感到不安,被迫再向外移民,成為了後來整個太平洋南島民族共同的祖先。

    甚至有哈佛大學的教授依其研究指出,台灣人很可能是多數當代智人共同的祖先。

    或許真有少部份人從北方支那大陸在冰棚退去大洪水來臨前,循著陸地抵台台灣。但那些人在大洪水存活下來的機率遠比本島人低。而大洪水過後那邊的人要來的可能性,會遠比我們要過去的可能性低,因為台灣有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的威脅,而那邊沒有。

    也就是說,依造基因學的理論,台灣的基因之於亞洲種族相較是較為亙古的,而後陸續加入的百越民族血統,應該也都是台灣先民的後裔。這個只要從基因定序去看就能解開謎團了。

    依照哈佛大學對於人類基因的研究,東南亞民族的存在可追溯至500~7000年前,而麻省理工學院的研究更指出,東南亞的民族很可能是台灣的某支原住民族沿著海路抵達菲律賓、印尼定居後衍生。

    這與台灣六、七千年大屯山火山爆發造成島民遷徙不謀而合。我們甚至可以大膽推估,支那大陸南方的百越民族,很可能也是當時台灣先民為躲避火山爆發後嚴苛的生存環境,向北移民後的後代。

    摘》麻省理工學院的研究報告指出,這是因為台灣過去是航海民族居住的大本營。靠著優異的還海技術,這位台灣人(嚴格上來說,他是現今原住民的祖先)從台灣航行到菲律賓,再到印尼,最西到非洲的馬達加斯加島,最東到復活島,最南到紐西蘭。

    《遠見》MIT研究:台灣人可能是現今地球人類的共同祖先?
    https://s.yam.com/pyJFZ

  • 國家的租稅分為哪兩種 在 知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04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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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國為何當時不能一統天下?|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歷史學者周振鶴曾在《假如齊國統一了天下》一文中,提出了一個有趣的反歷史假設:如果戰國末年不是秦國而是齊國統一中國,那可能帶來一種完全不同的中國文化。

    與當時的中原各國相比,齊國無疑是個異類,但就國力而言卻是個強大的異類:在春秋五霸中,齊桓公是最先稱霸的,戰國時齊威王任用孫臏,在公元前352年的桂陵之戰中大敗驕橫的魏軍,「於是齊最強於諸侯,自稱為王,以令天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在很長時間裡,齊國一直是東方國力最盛的國家之一,周振鶴據此認為:「秦的統一固然有其必然性,但是東方六國完成統一大業的可能性並非不存在,魏、齊、楚都曾經強盛一時,尤其是齊國,始終是秦實行統一的最大障礙」,他假想如果在統一天下的進程中是齊國佔上風,那麼「似乎可以說,中國走另一條道路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

    這當然不失為一個很有吸引力的假設,但仔細考察一下就會發現,齊國的這種社會制度並不能幫助它在戰國晚期諸國激烈競爭的局面中勝出,由它來統一天下的可能性基本上可說是不存在的。

    打造戰爭機器

    自西周初年姜太公在東方創建齊國,被授權專徵不守王命之方國,這一專徵大權遂成為日後齊國開疆拓地的合法根據,故西漢末年劉向《說苑》稱「魯有王跡者仁厚也,齊有霸跡者武功也。」在直至戰國中期的數百年裡,齊國作為東方大國很少受到能威脅到其存亡的強敵進迫,戰敗也很少被逼到首都被圍乃至遷都,既然足以應對國外挑戰,那恐怕也就不會被倒逼改革。晏子「二桃殺三士」之舉恐怕更多是著眼於消除不穩定因素,重建國內政治秩序的需要。

    但如果要統一天下,那麼戰國時代的政治演進已表明一個殘酷的現實:無論士人如何設想理想的「天下」,最終要「定於一」,事實上還是得打造一部高效的戰爭機器。此時的戰爭形態與春秋時貴族武士之間那種謹遵禮制的車戰已大為不同,而需要國家力量、資源的總動員化,但齊國的軍隊組織卻甚難適應這一挑戰而及時轉變。

    在齊國,有一點乍看起來相當矛盾:中國軍事史上公認的兩部偉大軍事理論著作《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的作者都是齊人,但齊軍的整體戰鬥力在同時代人中的評價卻不高。孫臏圍魏救趙時便曾明白承認:「彼三晉之兵索悍勇而輕齊,齊號為怯。」到戰國末年,荀子作為三次出任齊國稷下學宮祭酒的大學者,對齊軍理應知之甚多,但他對齊軍的評價卻極低,認為是「亡國之兵」,因為齊軍過分推崇個人技能、在意物質獎勵,遇到弱小的敵人還能有用,遇到大事強敵就渙散了。在他眼裡,秦軍戰鬥力最強,魏軍次之,齊軍最差;但講兵法的水平,正好相反,齊國最發達,三晉次之,秦又次之,兵學自東往西傳。

    荀子所描述的齊軍,在某種程度上仍遺留著兩三百年前田開疆等三士那種對個人英雄主義的推崇,整體協同作戰則較差,這一好勇鬥狠的單兵作戰模式是典型的武士文化。這一民風頑強地保留下來,直至西漢初年,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仍然評價說,齊國風俗「怯於眾鬥,勇於持刺」,也即對群體性搏鬥消極,而對單兵較量卻非常勇猛,這與齊人好武、尚功利的特質是密不可分的,管子等政治家的傳統治國思路也注重對人的私慾因勢利導,主張順應人的私慾才能達到社會的長治久安,結果這在促進「民富」的同時,也使齊軍將士的個人英雄主義更為功利。直至西漢時,龔遂為渤海太守,仍發現「齊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以至於這位循吏花了很大力氣「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見到「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

    也正因此,齊國被迫在軍事理論、尤其是軍事謀略上入手來彌補其整體戰鬥力不強的弱點,這便促成了孫子這樣的兵法家興起。張華松在《齊長城》一書中指出:「齊國對外戰爭敗多勝少,但發達的工商文化以及其他種種的背景和因素又使得齊國的兵家文化獨領風騷,先秦時代的著名軍事理論家和兵書戰策也就大多出自齊國。以孫武和孫臏為代表的齊國兵家,其兵法思想的核心內容是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全勝戰略,他們所強調的首先是防禦,自己立於不敗之地,然後通過‘伐謀’、‘伐交’的手段而制敵取勝。」

    此種注重單兵格鬥技能的軍隊,在面對與較弱敵人決戰時往往表現尚可,其最大的弱點恰恰是難以適應戰國中後期那種曠日持久的慘烈集團作戰。孫子兵法雖然注重謀略,但同樣強調軍紀(故有「三令五申」、殺人立威之舉),那恐怕是因為他所生活的時代(約前545-約前470)正處於「二桃殺三士」之後那種弱化個人作戰技能而強調高度紀律約束的新作戰模式。個人的英勇在春秋時代的車戰中尚有發揮餘地,但公元前541年,晉國大夫魏獻子打造出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獨立的步兵方陣。魏國在戰國初年稱霸一時,恐怕依靠的就是這種步兵作戰中高強度的軍紀(荀子稱讚魏國武卒能負重帶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這沒有極強的軍紀約束是不可能的)。這種軍事模式由晉國開創,推動社會結構性調整為中央集權制,因而三晉在戰國時代法家和縱橫家最為發達,主要法家人物和法家著作基本上都出自三晉。

    軍事史學者李碩認為,自春秋末年步兵成為戰場主力兵種之後,「嚴格的紀律一直是步兵作戰的基本原則,戰術則是列成密集的隊形,與敵軍進行面對面的砍殺肉搏」,到戰國時代,中原各國均已確立中央集權政治下的軍事模式:「軍隊是由國家財政供養的軍事機器,戰爭行為是為了貫徹統治者的意志,軍事統帥對士兵擁有絕對權威,可以命令士兵們投入哪怕是必死的肉搏作戰。」相比起來,漢代的匈奴人則從不與中原軍隊主力進行硬碰硬的正面大規模決戰,也從未進行對城池、堡壘的大規模攻堅戰,這與匈奴遊牧社會的權力結構有直接關係,因為匈奴單於並不是能驅使戰士投入這種決死戰鬥的絕對君主。反過來,當時名將李廣雖然個人騎射技能極高,但他之所以在對匈奴多次作戰中未立大功,反而幾度覆軍敗績,正是由於他作戰依靠個人英勇而非嚴整的軍令紀律。直到東漢末年騎兵成為作戰主力後,才再度出現一個主將親自披甲上陣、與敵軍肉搏血戰的英雄時代。

    在戰國時代那種步兵密集陣型長期作戰的模式下,齊軍的弱點就暴露無遺了。這道理不妨以足球運動為例,曾任中國男足國家隊外籍主教練的霍頓說過:「中國球員並不缺乏技術和體能,缺的是整體意識。足球是集體項目,整體不行就消耗了技術和體能。」2002年世界杯中國隊首次進入32強,結果三戰皆負,淨輸9球而未進一球,在觀看中國隊0:3敗給土耳其隊後,亞足聯秘書長維拉潘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足球是一項集體運動,但中國隊的隊員們顯然不喜歡依靠集體的力量,場上大部分時間都是單打獨鬥,並最終丟了球。」

    這在作戰中也一樣,古羅馬時代的日耳曼戰士雖然悍勇,但他們缺乏紀律、各自為戰,最終還是抵擋不過羅馬軍團。由於中國春秋戰國時代對軍陣的相關記載較少,羅馬軍團可以啟發我們這種步兵作戰模式的特點:其關鍵在於紀律約束之下的強大作戰耐力,因為「羅馬的軍事體制能夠讓其部隊的基礎構成天生具有一種可替換性,因而更易於混合與匹配」,其結果,就算前方士兵倒下,後方的多行陣列也能像輸送帶一樣進行更替,因而「這種佈陣在遭受正面進攻時幾乎不會被擊敗,從而令軍隊得以穩步推進」。戰國後期的秦軍也是,其戰鬥力不是來自出眾的單兵技能,而是「秦兵耐苦戰」,堅忍頑強,穩紮穩打的作戰意味著依靠消耗和逐步推進,當軍隊不存在重大武器差距時,戰陣的人數與耐力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各自為戰的武士很難與這樣的戰爭機器對抗。

    這一戰爭機器需要社會結構的整體改造,因為這意味著與社會制度之間構成一個功能性的相互聯結的複合體才有可能。如我們所知,在古希臘城邦和古羅馬共和制下,也能產生這樣紀律嚴密的步兵方陣,但在中國當時,唯一能鍛造這一戰爭機器卻只有郡縣制之下貫徹國君意志的軍國主義國家。因為戰國時代以步兵為核心的新軍隊,是以社會的全面徵兵為基礎的,這就不能像春秋時那樣還把軍事作為一小部分貴族武士的專屬事務;其次,如何訓練這些應徵的農民士兵,使其遵守紀律,也是當時政治思想家無法迴避的問題。這都促使戰國時代的政治家們持續關注「民」——與此前的「士」和「國人」憑藉血緣性結合的共同體不同,在封建解體之後,人力的動員機制主要是依靠郡縣鄉里的行政系統來發揮作用的。

    按杜正勝在《編戶齊民:傳統政治社會結構之形成》一書中的論述,郡縣制正是在離都邑較遠的新辟領土上開始萌生的,「秦漢統一政府的地方行政系統可能是從封建時代天子或諸侯直轄地的行政組織蛻變而來」,到後來則將逐漸沒落的封建世族採邑逐漸納入中央權力管轄之下,隸屬於中央設置的縣,「國都以外的鄉大概從春秋中晚期到戰國逐漸完成,城邦意義的‘國’被縣取代」,「縣」的本義就是「懸系」,指其地與中央政府直接統治之地區不相接壤,如以線繫於國都。戰爭越劇烈,內外新並的土地越多,則國君直領的縣也越普遍;而郡或是特殊的大縣城,多從邊疆軍事區設起。春秋以前零散、碎片化的政治地理景觀,至此被逐漸改造為中央權力垂直所屬的嚴密行政體系統。

    這套制度,眾所周知是在秦國貫徹得最為徹底。這不僅確保了秦軍源源不斷的人力調配,而且鄉里告發、連坐等制度也使得臨陣脫逃變得更難——因為逃回老家肯定會被發現,而父老也不敢冒險隱瞞。與此同時,秦國又實行最嚴格的金字塔式階級制度——軍爵制,根據戰陣上的表現決定士兵一生的榮辱,這就在用外部紀律堵死其退路的同時,又給耕戰之士提供內在的激勵。杜正勝一針見血地指出:「唯有像秦國徹底勵行等爵制,授爵必以軍功,耕戰合一的齊民階層才有遠景、有生氣。但在山東列國我們卻絲毫嗅察不出等爵制的氣息,根本原因是軍功祿賞不能塑造身份制。」在魏國,當兵這條路的極致也不過就是豁免租稅繇役,個人前程是指望不上的;而在齊國,士兵作戰最多只能因立功而獲賞金,這順應齊國發達的功利文化,但卻無法因軍功而授爵。

    這恐怕就是齊國這架戰爭機器的問題所在:它既無法像秦國那樣有絕對權威迫使士卒投入長期艱苦的殊死作戰,又不能給他們提供足夠的進取動力。其結果,齊國保守有餘而開拓不足,齊人的戰鬥力只有在遭受外敵入侵時才能被充分激發出來。

    齊國的悲劇

    公元前284年,齊國滅宋,此舉貿然打破了長久以來的各國力量均勢,引起諸侯震恐,結果五國聯軍伐齊,齊國一度只剩下即墨、莒二城未下——值得注意的是,它們均是齊「五都」之一,原本就有著相對獨立的政治根基。雖然齊國國力此後在田單復國主政之下迅速恢復,但它作為當時東方的強國,竟然這麼容易就被擊破——在戰國七雄中,除了最弱的燕國之外,沒有一個大國像齊國這樣在一兩次決戰失敗之後就陷入近乎亡國的危難境地,這意味著它的軍政體系存在嚴重的結構性漏洞。

    齊國採用五都制而非郡縣制,因而編戶齊民並不徹底,被燕軍輕易攻下七十二城,正表明其社會組織結構不夠堅固嚴密,因而當決戰失利後,不能作頑強耐久的抵抗。本來,管仲為齊桓公所規劃的治國方略,雖然也是「分畫都鄙而集權中央,獎勵農商以充實國富,修整武備以擴張國威」,但仍是在舊制基礎上的順勢而為:整理賦稅、發展農商,在國家有充足財力的基礎上,再將軍令寄在內政上,由保甲制度來獲得穩定的軍事力量。不僅如此,管仲還將齊國分為21個鄉,其中6個鄉不用服兵役,專職作為工匠、商人來替國家生產。這樣做的結果,便是使齊國首都臨淄成為戰國時經濟實力最強大的城市,但也正因此,齊國在戰國時代採納新制度上比其餘六大國更為遲緩,何必呢?它現在這樣也過得好好的,何況多元分權的社會構造本身阻止它作出這樣徹底的變革。

    這裡也再次體現出齊國政治文化的保守性:普通士卒無法通過軍功獲得社會地位的向上流動,這恐怕正是由於貴族世家的強大。在當時的楚國,縣之首長稱「公」,多由強大氏族出任,但不能世襲,也有非貴族出身者,縣雖有相當高自主性,但似仍須向中央政府繳納賦稅;這種直屬於國君的「縣」性質上還不同於秦之郡縣,但相比起來,實行五都制的齊國甚至像楚國這樣程度的郡縣都沒有,由此可見其集權程度之有限。

    對活躍經濟、學術自由來說,齊國的這種政體自有其不可替代的好處,因而它在這些方面均表現突出,然而在戰國時代的激烈戰爭中,相對分權、保守的政治結構卻使得齊國無法有效動員出自己的所有潛力。既然對齊國士卒來說,平日生活也相對寬裕,而打仗所積累的戰功也不過只是財物上的一些好處,那自然更沒人願意冒生命危險去幹這樣的事。二戰時日軍戰鬥力最差的第四師團就多來自大阪的商人,他們圓滑惜命,不願打硬仗,卻善於經商。抗倭名將戚繼光在《紀效新書》中便曾明確提出,徵兵「第一切忌不可用城市游滑之人,但看面目光白、形動伶便者是也」,他甚至說,這樣的兵就算由韓信、白起來管教也是帶不好的。在這種情況下,齊國不僅軍隊戰鬥力不夠頑強,恐怕自身就缺乏對外擴張的內在動力。

    由此也能解釋另一個歷史謎團:在戰國七雄中,相對於其餘六國,齊國為何在領土擴張上表現得相對消極?蘇秦在遊說齊宣王時就說,齊國富強,但卻是「即有軍役,未嘗倍泰山,絕清河,涉勃海也」。這恐怕不僅是由於齊國政治上不振作,也因為它比其餘大國都更依靠工商業,也就相對不那麼看重領土擴張所帶來的農業產出收益;不僅如此,由於新並領土在各國的慣例都是直屬於國君,那對於分權的齊國權力政治來說,內在的動力也不強,因為各大貴族恐怕也並不那麼希望看到國君力量繼續膨脹。

    當然,齊國在領土擴張上也有短暫的輝煌:前314年齊軍三十天內攻滅燕國,佔領長達兩年;前284年齊軍又滅宋,但這兩次擴張都沒能維持有效佔領,第二次甚至差點帶來亡國之禍(前284-前279年燕攻齊之戰)。可以說,這兩次對外擴張都是齊宣王、齊湣王父子兩代國君好大喜功的結果,他們的黷武恐怕正是君權膨脹的結果,但卻缺乏秦國那樣穩紮穩打的軍事推進加上行政系統管理所促成的有效佔領,結果反而徒然招致各國的敵意,埋下自身衰亡的種子。此前齊國也曾多次組織合縱反秦,但正如《齊國史》所言:「齊國在策略運用上有致命的弱點,每次合縱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卻沒有給秦國以實質性打擊,在兼併土地方面也幾乎一無所獲。」這些都表明齊國的軍政體制在對外戰爭中無法應對新局面,這些戰爭非但沒能增強自己的實力,反而消耗了國力,將自身的弱點暴露無遺。

    只有在外敵將齊人逼入絕境時,他們才真正爆發出來。燕軍圍困即墨時,殘虐俘虜、挖掘墳墓,即墨人見狀「皆涕泣,俱欲出戰,怒自十倍」,這正表明重視宗族的齊人最深沈的鄉族意識被激發之後能轉化為極強的戰鬥力。總體來看,齊國這樣一種政治體制很難產生對外擴張的持久內在動力,滅燕、滅宋這兩次對外戰爭都只不過是黷武君主的一時心血來潮,這最終不是增強而是削弱了齊國的力量。尤其到戰國末期,面對秦國越來越高效運轉的強大軍事機器,實難想像齊國有任何希望統一天下,它最多只是期望自保,因為兩度亡國復國的歷史事件已清楚地表明:齊國的力量源泉是在本地鄉土,這才是真正能激發齊人為之奮戰的事物。

    對如今的中國人來說,這段歷史實在令人感慨:齊國的政治體制看似保守落伍,但以現代眼光看來,它卻又是比秦制更「先進」的,尤其能保障社會經濟、文化學術的活潑多元,然而在面臨激烈戰爭逼迫時,這卻使齊國無法有效動員出自身的所有力量,最終落敗。這不僅是齊國的悲劇,也是後來中國歷史上再三出現的局面:兩宋、明朝這樣經濟文化更為繁盛的複雜社會,卻敵不過組織更簡單的外敵。其結果,直到進入近代,中國社會在發展到更為繁榮的階段時,始終無法找到一套有效的機制將之轉化為自身的力量,這反倒成了自身的弱點,最終趨於向內坍塌。我們不必去遺憾為何齊國不能統一天下,因為那本就不可能,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是:齊國的悲劇就是傳統中國國家的悲劇。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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