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791的網紅兩個太陽的台灣,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高雄市政府真的是草包府,想抹黑別人也搞錯事實。 高雄市政府拿不出韓國瑜被裝追蹤器的證據,又怕誣告而不敢提告。今天居然跳出來抹黑蔡英文說,在2011年底選總統時,也批評馬政府做政治偵防時,是否也曾提告? 這件事是壹週刊出示表格,顯示國安會秘書長胡為真在2011年4、5月頻頻出席情治協調會報,...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8的網紅王惠美,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3 10 31 王惠美 發言片段 第8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 一、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收支部分。二、處理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預算凍結項目共4案:(一)凍結國家安全會議3項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1.凍結「一般行政」項下...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在 國際內世鏡|Insight Into Issues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5:55:46

法國國民議會(National Assembly)20日一讀通過由執政黨所提出的「整體安全法」,惡意散布執法人員影像者將面臨刑責。21日下午,全國各地民眾紛紛走上街頭抗議此法將嚴重侵害新聞自由與人民知情權。 ⠀⠀⠀⠀⠀⠀⠀⠀⠀⠀⠀ 「整體安全法」最飽受批評的是第24條規定,「若在軍警行動時對其進行拍...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在 范雲_立法委員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11-02 12:40:55

#大法官也要轉型正義 #司法院不要再迴避威權黑手曾深入大法官會議的真相 #公開為威權服務的大法官姓名 #法德韓都有釋憲過程公開規定 我在9月30日就曾質詢促轉會,促轉會調查到的九號戒嚴時期大法官解釋,其中屢次出現「請院長詢問中央意見」等紀錄,甚至有「總裁手令」指示;鞏固萬年國會的釋字第31號,...

  •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在 兩個太陽的台灣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8-21 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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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真的是草包府,想抹黑別人也搞錯事實。

    高雄市政府拿不出韓國瑜被裝追蹤器的證據,又怕誣告而不敢提告。今天居然跳出來抹黑蔡英文說,在2011年底選總統時,也批評馬政府做政治偵防時,是否也曾提告?

    這件事是壹週刊出示表格,顯示國安會秘書長胡為真在2011年4、5月頻頻出席情治協調會報,並鎖定蔡英文進行監控,還以「蔡○○重要活動彙輯」呈報。調查局為此指派28名調查員,組成「監控蔡英文大隊」,且要定期回報「蔡○○重要活動彙輯」表格。

    這件事非常具體,調查局立刻承認,只是辯稱這是依法情蒐。蔡英文是要求司法調查喔。

    然後是在2012年1月3日由民進黨立委陳節如、律師徐國勇和黃帝穎前往特偵組告發胡為真等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調查局組織法、行政中立法、國家情報工作法以及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

    接著在2012年1月5日,由民進黨發言人康裕成、律師廖虹羚、黃帝穎前往監察院,舉發國安會秘書長胡為真、調查局長張濟平。

    所以,請韓國瑜用同樣的力度向司法機關、監察院提出控訴。不要自己胡扯,還要拖別人下水。

    #被標註的人都經歷過這段
    #每個人都能做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891185
    總統府二度呼籲韓國瑜提告 高市府回應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50147
    台版水門案// 國安會 被爆監控小英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50161
    調局稱依法情蒐 綠痛斥狡辯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50413
    遭監控 小英促司法調查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51625
    違法情蒐小英? 綠告發胡為真等人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51883
    監控蔡蘇初選 調局稱依法行政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52135
    涉違法情蒐 綠向監院舉發胡為真、張濟平

  •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1-04 08: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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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楚的解釋,配早餐。

    菜市場政治學 資訊BOX
    【從「綠營大老公開信」看憲政體系小知識👩‍🏫】
     
    這幾天台灣政治好不熱鬧,從蔡總統元旦談話,到習近平的告台灣同胞書40週年講話,蔡總統的堅定回應,然後是四位綠營大老公開信請蔡總統不要連任。其中,最有趣的是,在公開信中提到:請總統交出行政權,退居第二線。落實憲法第五十三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明文規定。
     
    咦,等等,現在的行政院「不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嗎?如果總統要交出行政權,是要交給誰?這樣有合憲嗎?讓我們來看一下憲法怎麼規定的。
     
    【最高行政權力在誰手上?】
     
    1997年修憲後,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同時也規定原憲法第55條「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的規定不再適用。換句話說,雖然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但院長實際的頂頭上司是總統。畢竟,能自行決定誰上誰下,這不是上司,什麼才是?
     
    那麼,我們現在這個體制到底是什麼呢?
    通常可以稱做「半總統制」,不過,台灣的半總統制跟教科書上最常被拿來舉例的法式半總統制是不太一樣的。
     
    🇨🇵法式:https://bit.ly/2LMzW92
    🇹🇼台式:https://bit.ly/2TnQU0b
     
    聽起來好像在討論某種麵包🥖(誤)
     
    半總統制的教科書定義為:該國的政府行政首長(即我們的行政院長,或總理、首相等不同名稱)需要仰賴立法機關的多數同意才可以存在,而且國家元首(總統)是由民眾所選出的。不過,台式與法式稍有不同,我們的行政院長不需要立院多數的同意,但施政仍需直接對立院負責。
     
    事實上,雖然憲法規定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但是由於(1)「國家安全會議」的存在(可以制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以及(2)總統可任免行政院長,這兩個原則讓總統的行政權力無所不包,實際運作上其實是偏向總統制的。
     
    🏛總統制圖解底加:https://bit.ly/2s8F5PL
      
    【外交國防事務是誰的職責?】
     
    回頭來看綠營大老的公開信,當中提到現在我們政府重要任務是要「阻卻中國統戰、遏制裡通敵國的惡苗孳長,有而且只有強化在握的行政與立法權之一途」。中間有點繞口,不過重點在於,憲法當中規定的外交、國防、兩岸事務,到底是誰的權責?🛫
     
    憲法裡面主要經由不同的條文規定以及憲政慣例,讓這些事情變成了總統的權力。其中包括:
    (1)《憲法》第36條:「總統統帥全國陸海空軍。」
    (2)《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4項:「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3)《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裡面的定義如下:「前項所稱國家安全係指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
     
    但是,這中間還是有很多討論空間。例如,決定「大政方針」的權力,跟實際執行和佈局的權力是等號嗎?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而且下轄包括國防部、外交部、陸委會等組織,這些部會首長同時也要列席國安會議,如果行政院長跟總統意見不一樣的時候怎麼辦?(依前述任免規定,顯然總統比較大)總統不用對立院負責可是行政院長需要,那到底最後該誰負責?又,國家安全有關事項其實包山包海,內政跟外交沒有這麼截然的二分,例如最近的非洲豬瘟,因為牽涉到的養豬產業金額超級龐大、更包括進出口貿易的事情,顯然是重大國安事項,總統到底該不該管、該怎麼管?
     
    這是我們憲政體制當中的一個重大矛盾之處,也正是為什麼有許多修憲的倡議。不過,在下一次的修憲之前(也就是說,要明確往總統制或議會內閣制修正之前),似乎也只能靠憲政慣例累積以及執政者的實踐來做解決。
     
    【🛡任期保障的意義】
     
    事實上,我們的行政與立法任期規定都跟總統制很像,沒有總統主動倒閣和解散國會的設計,總統和立院各有任期保障,這個設計雖然常無法面對憲政僵局,不過,雖然目前憲政體制中有許多矛盾,但總統具有直接的民意基礎、任期穩定、有實權(尤其在國防外交上),這對台灣目前的處境還是有助益的。比方說,民意一次授權給總統就是固定的四年,像這次總統對習近平的回應就會被視作是有民意基礎與象徵意義。如果是議會內閣制的話,當總統所屬政黨聲望低迷的時候,大家就會「傾向於」認為代表性不夠,該趕快改選國會了。
      
    回到綠營大老的公開信,我們可以這樣做小結:現行憲政體系規定總統就是國家的最高領導者,而且總統是全民直選的,「假設」總統要交出行政權力,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交、以及該交給哪一位更有正當性的人。如果要「交出」行政權力,唯一的方式就只有請立委們「倒閣」(對行政院長投「不信任投票」),然後總統可以選擇要不要解散國會,但接下來總統仍然是憲法規定擁有任免下一個行政院長權力的人。也就是說,公開信的倡議內容(總統交出行政權力),好像是無法從憲法當中找到可行的路。
     
    不過,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情,這件事很重要一定要強調很多遍。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所以可以有這麼多對於政治方案的想像和自由討論,不管是要修改憲法以及各種法律,都需要經過很長時間的政策辯論和法定的程序,不像中共那樣想修就修,甚至還可以用法律規定政府不用守法。這樣的過程與價值雖然有可能花費許久時間,也會有很多吵架與不合,但這樣的爭論與倡議權利是非常珍貴的事情,這是許多民主前輩們(包括寫公開信的這四位)努力許久的成果。
     
    台灣內部在政治上的各種不同意見互相激盪,雖然有時候讓人覺得紛紛擾擾,但這其實是一再凸顯出民主與獨裁的不同。民主與自由,是我們面對一直想要併吞台灣的中共時,最珍貴也最重要的價值所在。
     
    📢圖片來源:蔡英文臉書專頁。
    關於不同憲政體制的說明與圖解,請見下方留言的連結補充。
     

  •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在 宋楚瑜 大家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06-09 13: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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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六條:國家安全會議置秘書長一人,特任,承總統之命,依據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處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現在才知道原來全國情報單位都是國安會秘書長的職員
    阿扁時代都不敢 真的是令人瞠目結舌

  •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在 王惠美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5-12-24 10:14:08

    2013 10 31 王惠美 發言片段 第8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
    一、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收支部分。二、處理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預算凍結項目共4案:(一)凍結國家安全會議3項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1.凍結「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待國安會建置官方網站後,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凍結「諮詢研究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待國安會建置網站公布或公布於總統府網站後,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要求國安會提出「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修法方向研究報告」,明文訂定官制官規事項與諮詢委員權益相關之事項等。(二)凍結國史館之「國史編纂」計畫項下部分經費,經報告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凍結國史館編列之總統副總統文物館之維持費預算數五分之一,俟其擬具更新策展及傳銷方案,送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查後,始得動支案。(四)凍結總統府四項預算,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1.總統府「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之「設備及投資」1,418萬1,000元,應予凍結五分之一,俟總統府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相關支出之計畫內容、經費細目、採購程序、合理性及必要性等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凍結總統府「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項下「國政規劃與諮詢」經費之五分之一,直至總統府提出五院之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相關計畫,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總統府102年度「新聞發布」科目項下編列之「全球資訊網內容及辦理網站宣導活動等相關費用」225萬元,應予凍結五分之一,俟總統府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相關支出之計畫內容、經費細目、採購程序、合理性及必要性等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總統府「勳章製作及敬老事宜」項下預算864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總統府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敬老事宜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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