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家圖書館閱覽證遺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家圖書館閱覽證遺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家圖書館閱覽證遺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家圖書館閱覽證遺失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曹長青,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江建祥:美國陪審團「判決」蔡英文的論文案 【蔡英文在她的論文和學位門事件中的表現,有許多是在侮辱一般庶民百姓的智商,一種菁英鄙視庶民的賤價的傲慢。蔡應該為她的行為,包括以假學歷招搖撞騙數十載的惡行以及面對明確而不可否認的證據時不知竣悔的惡劣態度,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並立即辭職並請求民進黨立即研議提...

  • 國家圖書館閱覽證遺失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28 10:09:57
    有 286 人按讚

    江建祥:美國陪審團「判決」蔡英文的論文案

    【蔡英文在她的論文和學位門事件中的表現,有許多是在侮辱一般庶民百姓的智商,一種菁英鄙視庶民的賤價的傲慢。蔡應該為她的行為,包括以假學歷招搖撞騙數十載的惡行以及面對明確而不可否認的證據時不知竣悔的惡劣態度,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並立即辭職並請求民進黨立即研議提名其他候選人代替她參選下任總統。】

    正文:

    江建祥:從美國陪審團的自由心證看蔡英文的論文門

    提筆之際,寄居的洛杉磯正野火燎原,灰燼飄揚,造成筆者老淚與涕泗縱橫。每年都避免不了的森林大火,令人 回憶起白居易的「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白居易的詩詞歌賦平易近人,老嫗能解,美國的陪審團指導說明Jury Instructions 也是一樣。

    美國的陪審制為了要讓一般的平民百姓可以有效地參與審判程序的事實發現工作,特別制定了陪審團指導說明,把艱澀難懂的大道理透過平鋪直述的淺顯英文,撰寫成小學畢業程度就能懂的法律大全集,除了實體法之外,還籠括了證據法則。

    任何經過嚴格訓練的審判律師trial lawyer,在準備一個訴訟案件之始,一定會用陪審團指導說明當作起手式,因為不管訴訟案件多繁複,當訴訟接近尾聲,也就是最終審判的時候,一個審判律師西裝筆挺地站在陪審團面時,必須把自己想像成白居易,希望面前那十二位「老嫗」可以透過淺顯的陪審團指導說明,和戲劇化的證據呈現,而了解他案子的必勝性。

    蔡英文在論文門事件裡的「蒞庭」表現,是完全不及格的,她「敗訴」的必然性完全是導因於她的「可信度」的破產。 以下就以加州民事陪審團指導說明Jury Instructions有關證據法則的規定,對蔡英文截至目前為止以自己或透過代理人所做的辯駁或「證詞」做一種白居易式的解析。

    1· 可提出強力證據的一方卻捨強力證據而提出較脆弱的證據時,陪審團得不採信所提出來的較弱的證據。(加州民事陪審團指導說明203條)

    我們曾經解釋過依據英美法的 Document speaks for itself 證據法則,如果蔡的論文和學位是系爭問題,蔡有直接提出論文和學位證明原本或正本的舉證責任。單純用劉鐵錚大法官的證詞或LSE網頁上不知名人士的帖文或巧妙的網路連結,想要企圖間接證明蔡學位和論文的存在,不但違反上述的Document speaks for itself 證據法則,甚至陪審團或任何裁判者都可以適用加州民事陪審團指導說明第203條直接不採信所提出的「較弱的證據」,把劉鐵錚的證詞和LSE網頁相關資訊排除。

    2· 如果當事人一造故意隱匿或銷毀證據,陪審團可以認定該被隱匿或銷毀的證據對該當事人不利。(加州民事陪審團指導說明第204條)

    蔡英文稱她原本的所謂「國際經濟法博士」學位證明已經遺失。但是,蔡和她的代理人以及蔡友友們卻先後提出三種不同版本的補發證書。首先,世界上根本沒有所謂的「國際經濟法博士」學位。蔡所提出的補發本上也未註明學位是她在其過去發表過的「著作」裡所說的「國際經濟法博士」。 陪審團得以認定那張所謂的「國際經濟法博士」證書根本不存在,或被蔡因為不明原因,故意隱匿或銷毀。陪審團得決定蔡那張「提不出來」的博士證書,對蔡是一項不利的證據。至於如何不利法,就看其他證據了。

    蔡三十多年後補進去LSE婦女閱覽室的個人版本的「類」論文以及她欽令國家圖書管「收藏」的「類」論文除了違反Document speaks for itself 原則之外,也因為蔡故意不提出她的論文原本或正本而不應被接受為原本博士論文存在的證據。

    蔡的博士論文如果真的存在過,至少下列的國內外圖書館應該有館藏的版本:1· 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2· IALS英國高等法學研究圖書館、 3· 大英圖書館、 4· 政大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圖書典藏、5· 政大社會科學資料中心。

    上列的地方都找不到蔡所謂的「國際經濟法博士」論文,而唯一可能有該號稱可以拿到1·5個博士學位的論文的地方是保有蔡升等資料的政府單位,卻又因為蔡的命令不可違背三十年密件解禁的規定而不可揭露。蔡故意隱匿證據的事實昭然若揭,因此,陪審團可以認定蔡的博士論文自始不存在,或者該論文正本因不明原因對蔡不利。

    3· 如果當事人一造對不利於他的證據有機會反駁,而不反駁,則陪審團可以就其不反駁這行舉做出任何合理的推論。(加州民事陪審團指導說明第205條)

    蔡的LSE學籍資料卡是她的幕僚主動提供而至今在網路上廣傳的證據。根據該學籍卡的記載,富商蔡潔生的么女因為財務困難而輟學。該學籍卡上並無復學的記載,而蔡卻主張她在輟學又未復學的狀況下獲得一個莫名其妙的世界上顯有的(或幾乎不存在)的「國際經濟法」博士。

    學籍卡是蔡一方自己提出的,該學籍卡上「因財務困難輟學」的記載對蔡不利,經社會大眾質疑至今數月,蔡故意選擇不解釋不辯駁。陪審團當然可以因此認定蔡輟學後不曾復學,沒有繳費復學更不可能受指導教授免費指導,而LSE也不可能在蔡輟學期間免費贈送一個很特殊的「國際經濟法」博士給她。

    4· 如果陪審團認定一個證人對於某項重要的事實故意不做誠實的陳述,陪審團可以抹煞該證人的其他所有證詞。

    蔡不講實話的例子,不勝枚舉。 LSE的婦女閱覽室明明說明因為作者的要求,蔡在今年六月才送進去的「類」論文不可拷貝、抄錄或引述,蔡面對電視攝影鏡頭竟然敢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說;「不會是吧?!」

    蔡英文如今主張她取得她所謂的博士學位的時間是1984年春初或二、三月間。但是,蔡早在1983年發表著作時就宣稱她是以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的身分發表是類文章。顯然地,蔡對於她何時取得所謂的博士學位這件重要的事項做了不實的陳述。 因為蔡的「蔡萊爾」的性質業經陪審團確定,陪審團可以完全不信蔡在她學位和論文門事件裡的其他證詞。

    限於篇幅的關係,我們只提出上列四項證據法則供讀者參考。白居易的詩詞歌賦之所以受愛戴並流傳千古,就是因為「平易近人」這四個字。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源自英國,而英國的陪審團制度則是封建制度下庶民對貴族的反動的產物。沒讀書的庶民爭取自己審判自己庶民類的權利,但是又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去進行公平的審判,於是責成有讀書的貴族扮演白居易的角色,用深入淺出的輔導材料協助庶民完成審判的重責大任。

    法律不離經驗和常識。 蔡英文在她的論文和學位門事件中的行為和不行為,有許多是在侮辱一般庶民百姓的智商,一種菁英鄙視庶民的賤價的傲慢。

    蔡應該為她的行為,包括以假學歷招搖撞騙數十載的惡行以及面對明確而不可否認的證據時不知竣悔的惡劣態度,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並立即辭職並請求民進黨立即研議提名其他候選人代替她參選下任總統。

    2019年10月27日於洛杉磯

    【作者為在加州執業的律師,前美國檢察官】

    ——原載《台灣海外網》

  • 國家圖書館閱覽證遺失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0-02 04:03:38
    有 195 人按讚

    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汪志雄:蔡英文誠信危機讓「論文門」繼續延燒

    【摘要:台灣的媒體在面對權力時所表現的矮小畏縮,沒有風骨,缺乏氣節,著實令人看不起。倘若不是一些獨派學者,特別是賀德芬,林環牆,彭文正等的鍥而不捨,緊咬不放,以台灣的淺碟文化,這個議題只怕早已消蹤匿跡了。作為一個知識份子本身,我要在這裡向這幾位教授表達敬意。】

    正文:

    汪志雄:小英品格與誠信危機會讓「論文門」繼續延燒

    【作者為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

    一個知識份子必須要有無可救藥的傻勁,忍受孤獨的勇氣,求真求實的執著,以及不被摸頭的傲骨。

    近日,關於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及證書之真偽鬧得沸沸揚揚,但是台灣的主流媒體都刻意淡化避談。相較於對待另一位總統候選人的追根究底,鉅細靡遺,錙銖必較,台灣的媒體在面對權力時所表現的矮小畏縮,沒有風骨,缺乏氣節,著實令人看不起。倘若不是一些獨派學者,特別是賀德芬,林環牆,彭文正等的鍥而不捨,緊咬不放,以台灣的淺碟文化,這個議題只怕早已消蹤匿跡了。作為一個知識份子本身,我要在這裡向這幾位教授表達敬意。

    很多人以為,這是一個假議題,有論文沒論文跟總統選舉有何關係。然而學術的誠信與良知,是學者的貞節牌坊。蔡英文是學者出身,雖然現在貴為總統,但是面對有關學術真偽的質疑,依然要誠實面對檢驗。人民在乎的不是論文的真偽,而是一個國家領導人的品格與誠信。

    小英的「論文門」會延燒至今,很大一部分是因爲這跟一般人的常理判斷與經驗認知大相違背,再加上小英面對這個問題時的遮遮掩掩與不乾不脆,以致給了質疑者許多的想像空間。

    以下是關於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及證書,目前已經揭露的幾點事實陳述:

    1. 蔡英文拿出了許多不同年份LSE頒發或補發的博士證書,但是這些證書的真偽,受到獨派學者強烈的懷疑,因為網路上可輕易買到任何一所學校學院的偽證書。

    2. 蔡英文始終沒有拿出最後論文完成的定稿,其六月底提交LSE的版本,已被揭露只是一個非常粗略的草稿,不僅缺頁,有許多英文別字,而且用非常優質的立可白與鉛筆改稿。日前上傳國家圖書館的論文版本雖然已補齊缺頁,且立可白處也已用打字機或電腦補上,但仍然只是一份草稿。

    3. 蔡英文宣稱的指導教授Michael Elliott,已經身故。他僅有牛津大學的學士學位,雖然後來成為一個非常傑出的媒體工作者,但是在1981-1983蔡攻讀博士學位的期間,他只是一個約30歲出頭的LSE年輕講師,而且蔡至今無法拿出論文通過後的指導教授的簽名文件。

    4. 蔡的博士學位以約兩年多的時間完成,具有高於常人的天資與稟賦。而且蔡自稱她的指導教授對她的論文高度讚賞,認為值得頒給她兩個博士學位。但蔡從未解釋為何這麼優秀的論文,之前需要列為高度機密,不能見諸於世,直到近日才將論文草稿上傳國家圖書館,供人閱覽。

    5. LSE有公開替蔡背書,在2016蔡當選後LSE的台灣研究室有主動發新聞稿恭喜蔡英文校友(1984法學博士)成為中華民國總統。不過因為新聞稿是用 LSE-educated scholar,而非 LSE graduate,又因爲LSE先前有發生過販售格達費兒子學位的醜聞,所以獨派人士對蔡博士學位的真實性始終高度懷疑。

    以上是目前有關蔡英文的博士論文與學位,已經知道的事實與爭議的部分,讀者可以自行判斷。

    總統蔡英文27日公開的論文中,加入了26日所寫的中文前言。(截圖自蔡英文論文"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

    以下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

    1. 小英總統應該提供她博士論文的最後完稿影本,因為草稿不等同於正式論文。我不了解為何小英總統至今還能夠保存並找到三十多年前的論文草稿,卻沒有留下最後論文的完本。最詭異的是,這本論文的原本竟然能夠從LSE多處的圖書館,台灣的教育部,政治大學,以及東吳大學同時遺失不見,而其他同期的博士論文卻都能夠保存良好。這從概率上來講,確實匪夷所思。除非這篇論文的最終文稿,從來沒有完成過。

    2. 根據經驗法則,一般博士證書都會裱框,掛在辦公室,一來以示慎重,二來以昭公信。而且在任何部門任職,相關單位一定會留有影印存本。所以縱使原始證書遺失了,其任教的學校或教育部應可輕易提供影本,于以佐證。除非這樣的證書,從來沒有存在過。

    3. LSE既然願意公開為蔡背書,小英總統應該要求LSE提供當初指導教授論文通過的簽名文件,這應該輕而易舉。除非這樣的簽名文件,從來沒有提交過。

    以上幾點,都是非常合理,而且不存在任何困難,也不需要透過繁瑣的司法程序,來證明清白。所謂學術貞操,面對獨派學者的質疑,作為一個學者本身,小英總統應該有責任出來捍衛自己的學術清白。如果持續遮遮掩掩,顧左右而言他,只會坐實了外界的合理懷疑。要記住,小英總統現在需要捍衛的不只是自己的名譽,更是學術最高殿堂的價值跟道德。

    其實我最不能理解的幾件事是:如果此論文如此優秀,為何之前需要列為高度機密?其次,如果連一份草稿都可以完整保留30多年,為什麼原始的博士證書及最終的論文完稿卻會無端消失?再者,為何上繳國內外學校的論文正本,會在多處不同的地方同時遺失不見?這幾點,確實是有違一般人的經驗法則。

    雖然小英總統的論文草稿已經公開在國家圖書館上線,但是只要論文正本一日不出現,獨派學者便還會繼續窮追下去。再加上蔡英文已知的一些品格瑕疵,如在LSE就學期間對外投稿即自稱自己為博士、公然罵18趴領18趴、在紐約辦事處大樓採購的事上明顯說謊、甚至在幾天前「台灣隊長」的公開造勢場合上毫無違和地謊稱她的Cornell指導教授Prof. John Barceló已經過世,等所引起的誠信危機,這「論文門」只怕還會繼續延燒,且有可能燒到英國成為國際醜聞,有待後續觀察。

    至於台灣媒體在這事上所展現的溫柔婉約,以及台灣學者集體的沉默噤聲,正印證了士大夫之無恥,乃為國恥。難怪台灣今日是小人當道,庸奴顯赫了!

    ——原載《風傳媒》2019-10-01

  • 國家圖書館閱覽證遺失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9-30 11:47:17
    有 156 人按讚

    博士論文門:總統府證據對小英不利

    文/李木通(美洲台灣日報社長)

    九月二十三日總統府開記者會宣布,蔡總統決定授權國家圖書館將她的「博士論文」公開閱覽,並提供蔡總統在LSE取得博士學位的時間表,及其他如「博士學位證書」等文件,來證明蔡總統確實完成取得「博士學位」。總統府的大動作是要一錘定音,希望大家不要再質疑蔡總統博士學位的取得。但是,事實上恰恰相反,總統府提出的證據,正好證明蔡總統「沒有提交論文的最終版本給LSE」。

    按照總統府所提出,蔡總統取得博士學位過程的時間表如下:

    1983.01 最終論文題目經委員會審查通過
    1983.06 提交博士論文
    1983.10 完成博士論文口試
    1984.01 倫大通知論文口試通過
    1984.02 倫大寄發博士學位考試合格通知書
    1984.03 倫大寄發正式博士學位證書

    從這個時間表可以推論,蔡總統沒有提交「博士論文最終版本」給LSE。

    蔡總統沒有提交「博士論文最終版本」給LSE

    博士學位審核過程應該是先提交「博士論文草稿」給「指導教授」與「口試審查委員們」,再「完成博士論文口試」。然後再依據「口試審查委員們」的建議,修改論文完成「最終版本」,最後一道手續就是提交「最終版本」給學校。

    總統府所提的表中,「提交博士論文」在「完成博士論文口試」之前,那是不可能的。在「完成博士論文口試」之前所提交的應該是「博士論文草稿」。而且提交的對象也不是學校,應該是給「指導教授」與「口試審查委員們」。學校不可能去收集「博士論文草稿」,也不可能在完成「博士論文口試」前接收「博士論文」。從總統府所提的表中,顯示蔡總統並沒有將「最後論文版本」提交給學校。

    由此可以推斷「1983.06 提交博士論文」是博士論文草稿,也看不到有提交最後論文版本的時間點。

    LSE否認遺失了蔡英文博士論文

    數年來,一直有人質問倫敦政經學院(LSE)圖書館,「為什麼找不到蔡英文的博士論文,而其他與蔡同年獲得學位者的博士論文都在圖書館裡?」,圖書館管理員的標準回答是「找不到(missing )」。今年6月起LSE的回應轉變成「LSE未曾擁有蔡博士論文」,從「找不到」轉變為「未曾擁有」,這是關鍵性的轉折(詳見拙作:蔡英文博士學位質疑案正快速發展中)。「未曾擁有」就是否認蔡博士論文被LSE遺失了,暗示作者未曾提交論文。

    七月中,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出現在LSE的圖書館,這是蔡博士託台灣駐英國的代表處送過去的。可以合理推論,這是回應LSE的請求,因為從書信往來,可以看出LSE及倫敦大學正努力的調查這件事情。但是蔡英文送去LSE的「博士論文」(以下簡稱為「蔡文」)並未被編列在「博士論文」區,而是編列為「一般書籍」,表示LSE尚未認證「蔡文」是LSE的「博士論文」。

    「蔡文」是論文的草稿

    林環牆與徐永泰兩位博士分別在8、9月間,親赴LSE查閱過「蔡文」,並發表評論。兩位博士對「蔡文」的評語有很多相似之處,比較重要的有下列幾點:

    (1)「蔡文」沒有指導教授,也沒有幫忙審查論文的教授簽名。

    (2)「蔡文」有不少英文打印錯誤,只用書寫更正,沒有重新打字。有些章節段落名稱與目錄不一致。第一章竟連續遺漏6頁。

    (3)全篇論文欠缺連貫性,像是數篇短文拼在一起的,而且整篇論文在最後沒有做結論。

    林環牆博士的結論,「蔡文」是一篇未完成的「博士論文草稿」。這個結論是合理的推論。

    至此,蔡英文博士論文疑案的底牌都已經掀開,LSE必須趕快做抉擇來結束本案。從已經公布的資料顯示,聚焦點還是在「博士論文」。LSE必須選擇,承認或不承認「蔡文」是1984年1月口試通過的「博士論文」。而無論做那一種選擇,都會引起更多的爭議,我們就拭目以待吧!

    ——原載《民報》2019-09-30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