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886688 (cat88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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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嘉縣環保局爆貪瀆 科員勒索回收業者三年
時間Wed Sep 12 08:21:35 2018
嘉縣環保局爆貪瀆 科員勒索回收業者三年被押
建立時間:2018/09/11 18:16
嘉義縣環保局爆發貪瀆案!廢棄物管理科員黃敬植認為在民雄鄉的廢棄食用油回收業者呂
志鵬收入頗豐,3年前買了1輛中古貨車後,強交呂志鵬使用,要求呂志鵬每月給他1萬元
。呂志鵬因他是自己的業管人員,不敢反抗;嘉義縣調查站昨搜索逮人,黃敬植坦承多數
犯行,訊後與呂志鵬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移送法辦。
法院今裁定黃敬植羈押禁見,呂志鵬則當庭釋放。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謝政哲指出,
黃敬植在環保局任職超過15年,之前4年是辦理公民營機構清除許可核發,今年3月才調動
改為承辦事業工廠產生廢棄物的管理。
檢警指出,黃敬植認為回收廢棄食用油的呂志鵬獲利頗豐,便在2015年利用職務上之機會
,買了1輛中古貨車強交給呂志鵬使用,要求呂志鵬每月要付1萬元。呂志鵬擔心日後被黃
敬植刁難,3年來乖乖聽話。
嘉義縣調查站昨天搜索嘉義縣環保局,查扣黃敬植的電腦,逮捕他和呂志鵬,檢警訊問後
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押兩人。
嘉義地方法院下午開庭偵訊,經訊問後,黃敬植坦承大部分犯行,法院考量其所涉犯為《
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犯罪時間非短,而其對
犯罪情節之供述,與共同被告呂志鵬仍有出入,如不予羈押,顯難確保本案之偵查,而有
羈押之必要,並禁止接見通信。
至於呂志鵬,依最高法院見解,洩密罪處罰的是洩密的公務員,至於收受秘密之人,並不
會與該公務員成立共犯。依該案檢察官所指犯罪情節,洩密主體為被告黃敬植,至於被告
呂志鵬只是收受秘密之人,應無成立該罪之可能。因此被告呂志鵬所涉罪嫌不足,當庭釋
放。(徐彩媚/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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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iaque: 買貨車租給業者,收取合理租金,自己的退休金自己賺? 09/12 08:38
推 gt3glaylove: 怪怪的 09/12 09:41
推 talesb72232: 租金太高 有對價關係嗎? 09/12 10:11
推 syoboon1994: 不愧是菁英 09/12 10:28
推 airlow: 最輕五年以上,怎麼好像比酒駕撞死人還重 09/12 10:47
→ maniaque: 搞不好,變成法院判決無罪,無具體事證....但職涯也毀了 09/12 12:16
→ maniaque: 外面租一輛貨車,一年租金要不要12萬???? 09/12 12:20
→ maniaque: 要是哪天把自己名下閒置房子出租,剛好被業務關聯廠商租 09/12 12:21
→ maniaque: 走,會不會也三年後被抓去關??? 09/12 12:21
推 zebracoco: 這看起來很像以前夜市賣盜版光碟攤販一樣,民眾自己去 09/12 12:33
→ zebracoco: 拿光碟然後投錢到零錢箱內,攤販業者只是在遠處看 09/12 12:33
→ maniaque: 怎會很像???? 09/12 12:40
→ maniaque: 貨車一台隨便也是幾十萬的... 09/12 12:40
推 BlackCoal: 無親無故也不是家族開租車行,然後自己花錢買一台貨車 09/12 12:56
→ BlackCoal: 組給業者,你跟我說這沒有鬼?m大平常不是都推叫我們不 09/12 12:56
→ BlackCoal: 要瓜田李下政風看很緊,怎麼又轉彎了? 09/12 12:56
→ BlackCoal: 年改缺錢,所以自己花錢買貨車出租給稽核業者,合理性 09/12 12:57
→ BlackCoal: 在哪裡? 09/12 12:57
→ BlackCoal: 閒置房子出租,跟特地去買一間房子來租給關連業者,政 09/12 12:59
→ BlackCoal: 風檢察官法官會怎麼想? 09/12 12:59
推 airlow: 借問一下,所以買車來出租,算違法所得嗎?當然前提是沒有 09/12 13:51
→ airlow: 文中那種用職務脅迫之下的出租 09/12 13:51
→ fcz973: "利用職務機會"看起來是圖利,需要明知違背法令,又沒有。 09/12 14:26
→ fcz973: "業者害怕只好租",看起來是藉勢勒索,但若租金又是合理價 09/12 14:26
→ fcz973: 格,這件會不會是是亂槍打鳥下的犧牲品 09/12 14:26
→ maniaque: 所以才說啊,這到法院去就有得輝了好嗎??? 09/12 15:01
→ maniaque: 不然,哪天自己房子出租,被業者私下租下來 09/12 15:01
→ maniaque: 還現金交付款項,結果派人偷拍照片 09/12 15:01
→ maniaque: 之後業者拿著照片跟賄款過來,要你收下 09/12 15:02
→ maniaque: 結果對方拿照片說..."你看,我有你收錢的照片,怎辦?" 09/12 15:02
→ maniaque: "這些就收下吧,對你對我,對大家都方便" 09/12 15:02
→ pttcat0: 去法院有得吵了 09/12 15:13
→ ficp: 這有得揮了, 看誰比較會蒐集資料了 09/12 16:03
→ airlow: "業者害怕只好租"是業者本身的心理活動,能當犯罪依據?XD 09/12 16:52
推 fcz973: "擔心日後被黃刁難三年來乖乖聽話"。讓證據說話 09/12 17:08
推 bar1005: 這就用 背信 侵佔罪辦就好了啊,公務員為啥要特別另立一 09/12 17:17
→ bar1005: 個法 還加重型期 我不懂 09/12 17:17
推 fcz973: 公務員道德要求超凡入聖你敢嘴?但福利比勞工好就是該死 09/12 18:38
→ aguey: 上班時間打B不也是另一種貪污! 09/12 19:04
→ fcz973: 請問樓上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第幾條讓我開開眼界 09/12 19:37
推 ku8l: 照某a邏輯 勞工上班時間打B要不要算虧空公款XD 09/12 19:51
→ maniaque: 幹...那上廁所拉屎,要扣工時吧......好慘..... 09/12 20:44
推 carmeloeat: 這不是圖利吧,是「要求、期約、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 09/12 21:28
→ carmeloeat: 不過1個月1萬是哪招?格局太小了吧XD 09/12 21:29
→ maniaque: 都沒人想過,會不會是業者主動提的? 09/12 21:34
→ maniaque: 不覺得這個案子,新聞寫的有點簡略?? 09/12 21:34
→ maniaque: 單單訊息是怎樣到調查站,是當事人自首?他人檢舉? 09/12 21:35
→ maniaque: 通通都沒寫,也不是非法變合法 09/12 21:35
→ maniaque: 更不用講,還提供一輛貨車給業者用,一個月才換得一萬??? 09/12 21:36
→ maniaque: 麻煩去外面探聽一下,貨車一個月的租金行情... 09/12 21:36
→ maniaque: 整個案子滿有鬼的... 09/12 21:37
→ fcz973: 寫那麼清楚幹嘛,只要寫公務員+貪污,大家罵一罵開心就好 09/12 23:20
→ ryanwen: 這案子確實怪怪的,提供車輛給他人使用,獲得租金報酬 09/12 23:51
→ ryanwen: 這要如何轉為貪汙所得? 09/12 23:52
推 falcons0213: 中古中古中古 09/13 12:19
→ maniaque: 中古貨車還是不便宜..... 09/13 12:21
推 fcz973: 怎麼?租車行給你的那台不是中古車? 09/13 12:27
→ Casio2: 買台中古車讓你強制租約,幹嘛不直接要錢?脫褲子放屁 09/13 19:04
→ Casio2: 而且你還有車開~! A這個錢還真是辛苦 09/13 19:06
→ airlow: 感覺很有辯解空間呀,最後應該沒事 09/14 09:20
→ ifay: 所以家裡有台割草機也不要隨便租廠商 會被說是貪污 09/16 18:09
推 newstyle: 濁水溪以南天高皇帝遠 09/18 10:56
→ maniaque: 而若是田僑二代當公務員,還得留意家族土地有無租給廠商 09/18 12:56
→ maniaque: 說不定哪一天莫名其妙就被調查站請去喝咖啡 09/18 12:56
推 Erving: 這篇主角是約僱人員而不是新聞所述的科員 10/04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