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單行道逆向罰款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單行道逆向罰款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單行道逆向罰款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單行道逆向罰款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7萬的網紅羅智強,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從銷單往事,看對藍綠的雲泥標準 當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用「被羅智強批評,是他的恥辱」,回應我希望他在「紅地毯事件上」尊重民間人士的批評時。我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我想來談談,我和段宜康之間的不同,這也代表二黨不同的問政文化。 一如以往,我喜歡先説故事。 我想先從一些「銷單」的往事開始説起。 在我擔任...

  • 單行道逆向罰款 在 羅智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2-03 14:22:58
    有 828 人按讚

    從銷單往事,看對藍綠的雲泥標準

    當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用「被羅智強批評,是他的恥辱」,回應我希望他在「紅地毯事件上」尊重民間人士的批評時。我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我想來談談,我和段宜康之間的不同,這也代表二黨不同的問政文化。

    一如以往,我喜歡先説故事。

    我想先從一些「銷單」的往事開始説起。

    在我擔任馬英九發言人之前,我的人生曾有一個「傳奇」,我從沒有在警察攔檢時,被開過罰單(我人不在場的違規停車罰單不算)。

    這一部分和我騎車或開車的保守性格有關,但再保守,還是會有不小心違規,而被警察攔下的時候。但「傳奇」的地方就在於,我從沒有因為交通違規被警察攔下而遭開罰。

    我第一次交通違規,是在大學時代,我讀中山大學,住在一個叫翠享山莊的宿舍。宿舍要騎摩托車到市區從學校後門進出最方便,但有個小問題,後門連到市區的「捷徑」是單行道,如果回程想省時間,就得逆向行駛。

    有一次,我貪快想少繞一些路,便逆向騎回宿舍。在中途,我和另一位同學被警察攔下。

    「駕照、行照拿出來!」警察要求。

    我們乖乖的交出了駕照和行照。

    「你們這些大學生,三不五時逆向,惹得這裡的民眾頻頻向警察局抱怨,省這一點點路,很危險你們不知道嗎?都讀到大學了,就算不知道要守規矩,總要顧及安全吧。」我還記得,那位警員口吻像學校老師一様教訓我們。

    在警員訓了一陣子後,另一個同學低聲問警員:「這様要罰多少錢?」

    我忘了精確的數字,但大概幾百元跑不掉吧。我聽到數字覺得心裡的肉都糾了起來,對一個窮學生來説,那可不是小數目。

    只見那位同學,苦苦叫窮,希望警察能網開一面,我也加入求饒的行列,對警察説,我們真的很窮,那罰款會罰得很痛。警察看我們二個人的窮様,接著説:「你們的證件我先扣著,晚上到警局來找我報到,到時再説。」

    晚上,我和那位同學準時到警局報到,又接受了警員十多分鐘的訓話,他把證件還給我們,沒有開我們罰單。

    又有一次,我從基隆,第一次騎摩托車到台北,行經行政院時,我忽然注意到。「奇怪,左右的摩托車怎麼都不見了?」我心裡的疑惑才浮起,就被警察攔下來了,那時那個路段是禁行機車的。

    警察正準備開罰單時,我不斷的向他解釋,我真的不是刻意違規,我第一次騎車到台北路況不熟,等到發現是禁行機車路段時已經來不及了。那警察聽我這様説,看了一下我證件上的地址是基隆沒錯,就揮了揮手要我離開,叫我下次小心點。

    但這個人生記錄,卻在我當了馬英九的發言人後,被打破了。

    發言工作,最大的挑戰,就是幾乎無時無刻都處在得講電話的狀態。

    有一次,我開車時,接到一通急電,於是一邊開車、一邊講電話。才講沒幾句,在下一個街口,就被警察攔下來。

    「駕照、行照!」警察冷冷的説。我一聲不吭交出證件。

    「你不知道開車不能打電話嗎?」警察説。

    「對不起,我一時沒注意。」我説。

    這位警察沒有認出我是誰,仍繼續開單,但也因此,他似乎覺得我很奇怪,可能一般人被警察以開車打電話攔下時總會抗辯個二句,但我卻安安靜靜一句話都沒説。

    「你知道開車打電話罰很重嗎?」警察看我太安靜,便好奇的問我。

    我問:「多少?」

    他説了一個數字(印象中是3000元),然後臉上浮起了一道微笑。

    我那時又有一種心肉一絞的感覺。但我還是不説話,就安靜的讓警察開了罰單。

    因為很簡單,我如向警察説些什麼,將不是以前那個窮學生的求情,而是一個居於公眾職務者的關説。

    之後,我也有幾次不慎違規的情況,我都安靜的不抗辯,其中也有被認出來的時候,我更是請警察務必開罰單。

    好的,這就是我和覺得被我批評而感到恥辱的段宜康委員的第一個不同。他最知名的往事之一,就是利用其民代職務一年內特權銷單77次。

    根據媒體報導,這「特權銷單」一口氣銷了幾十張,還不是一般的選民服務,而是他當時買賣汽車,長期罰單不交,累積了幾十張,一口氣清掉,

    一年77次,説真的,如果我在公職時,特權銷單一次,恐怕就得被逼得辭職下台了吧。

    一年77次,在台灣許多人一輩子要被開77次罰單都不容易,還要銷77次單?
    當然,我知道段委員大概會説,這是陳年往事,他已道歉,還賣掉車子,從此以機車代步。

    有道歉的心很好,總比知過不改要好,這一點我給段委員肯定。

    但我要談的,不是段委員的有沒有道歉,而是我和段委員在公職期間,對權力的態度。

    而另一個例子,是前年發生的頂新事件,我因為和頂新魏家有過二次餐敘,曾應邀參加魏家在古厝的拜年活動,但我沒有為頂新關説,也沒有收取頂新的任何利益,卻被綠營與名嘴追剿半年,打成十惡不赦的罪人。先不説綠營人士有多少人和企業也有過互動,我想舉不久前的例子,民進黨的縣長張花冠涉嫌收了廠商3000萬元,法院雖判她無罪,卻也證實她確實收了3000萬元。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國民黨政府,不要説3000萬,就算3萬元都是政治上的死罪。但在民進黨的眼中,這叫「司法還了清白」。

    就拿綠營常用來説嘴的林益世與賴素如的事件,事件發生時,國民黨的人都是尊重司法,並無迴護;但民進黨多少涉入弊案的人,民進黨面對這些弊案,只有一個標準:護短。如果司法判有罪,就是迫害;如果司法判無罪,就是還了清白。

    再回到段宜康説「被羅智強批評,是他的恥辱。」這句話的潛邏輯,就是段宜康高羅智強一等。反應的,就是傲慢,也是我想提醒民進黨的一個該有的對照態度:「謙卑」。

    而這也是我和段宜康另一個不一様的地方,我對不認同的事,我告訴自己,要以理服人,而不是人身攻撃。我不會因為段宜康一年特權銷單77次,就説「被段宜康批評,是羅智強的恥辱。」而會去看段宜康對我的批評,有沒有道理?

    最後,我想用一段,我和一位國民黨的朋友的對話做結。

    有一次,我開玩笑的説,「社會審視我們的標準是天,審視民進黨的標準是泥。當個民進黨的政治人物真好,再骯髒的事,做起來都還是正義使者。我們會不會加入錯誤的陣營?」

    那位朋友笑著説:「性格決定一切,有些事你做不出,有些話你説不出,你就算加入民進黨,也會是被淘汰的那一個。」

    謙卑、謙卑、再謙卑。

    哈哈、哈哈、哈哈哈。

    (如果您認同,請幫我們分享傳播,號召更多人加入野台)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