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單純違憲宣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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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單純違憲宣告產品中有2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6萬的網紅中國國民黨 KM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國民黨強烈譴責蔡政府蠻橫,拒讓地方守護食安!》 #蔡政府宣告無法律效力 蔡政府為了逼國人吃萊豬,居然禁止地方政府用自治條例禁止萊豬,更宣稱地方政府違憲。 我們要提醒蔡政府,行政機關並沒有解釋憲法的權利,在大法官作成解釋之前,行政院不能單方面判斷地方政府違憲,更何況地方制度法規定,在大法官做成...

單純違憲宣告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10:12:07

【我只是一個吸毒仔,又沒有要賣?】  這個大法官解釋總共有 7 個聲請人,我們挑其中一個人的故事來講。 - 💊海洛因  2009 年 4 月的某天晚上,我們的主角 A 君在台中市跟好朋友「阿斌」買了一包淨重 37.46 公克海洛因。好死不死,當場警調抓到,並被起訴。  2012 年,...

  • 單純違憲宣告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31 19:07:37
    有 4,252 人按讚

    《國民黨強烈譴責蔡政府蠻橫,拒讓地方守護食安!》

    #蔡政府宣告無法律效力

    蔡政府為了逼國人吃萊豬,居然禁止地方政府用自治條例禁止萊豬,更宣稱地方政府違憲。

    我們要提醒蔡政府,行政機關並沒有解釋憲法的權利,在大法官作成解釋之前,行政院不能單方面判斷地方政府違憲,更何況地方制度法規定,在大法官做成解釋之前,中央不得停止、變更、撤銷、廢止地方政府的決定與執行,今天行政院的宣告,根本沒有法律效力!就是單純的恐嚇民眾、恐嚇地方政府、恐嚇基層公務員。

    #中央放水地方把關合法合憲

    蔡政府從黑箱決策、立法院多數暴力、干預地方自治,如今行政院不但逾越憲法分際作出違憲宣告,更用「懲戒公務員」來對基層威脅恐嚇,護航萊豬毫無下限。

    事實上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38號解釋意旨,就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擬定比中央政府更嚴格的措施,民進黨政府逕自解釋「食安沒有因地制宜的必要」,這更再次提醒大眾,民進黨沒有完成完備的健康風險評估,只有4張紙的報告就在立法院強度關山。

    「中央放水、地方把關」絕對合法合憲,蔡政府的宣告無理蠻橫,人民絕對無法接受!

    #申請釋憲民進黨不要一錯再錯

    國民黨已經啟動協調執政縣市政府與市議會,準備聲請大法官解釋。

    在釋憲前,地方自治條例就是合法有效的法規,行政院恐嚇民眾、恐嚇地方政府、恐嚇基層公務員,恍若實行恐怖統治。

    民主時代,縣市議會通過的自治條例是民意的展現,蔡政府沒有資格,更沒有權利踐踏台灣民意。

  • 單純違憲宣告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12 14:30:00
    有 126 人按讚

    #大麻煩不煩 EP30上線囉!
    ㊗「買進來等於賣出去」終於,被宣告違憲了!㊗ (花了 84 年, #謝謝大法官!
    .
    讓 Zoe 又讀到暴走的 #792釋憲
    📶 #販賣既遂 一個背離一般人類對於世界的理解的法條
    📶 販賣的核心在「出售」而非單指「購入物品」的行為(這 ... 還需要大法官跳出來解釋?在我國刑法看來是要滴 🤣🤣🤣
    📶 我國實務上連「思想」也可以處罰?
    📶 除了既遂,還有 #意圖販賣而持有 、單純持有、 #販賣未遂 咧?
    📶 陰謀 → 預備 → 著手 → 未遂 → 既遂(傻傻分不清楚
    .
    這些謬誤影響的可是千萬人的自由! #重要快聽
    🦵 用Apple收聽 bit.ly/gim-law-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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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更多方式收聽 https://ghostisland.media/#law
    .
    🔥 跟著《大麻煩不煩》一起走10年 https://bit.ly/ep30_zec
    🔥【本集澄清】驚奇律師本名叫 #李菁琪,不叫 #利菁 啦!🤣🤣🤣 國際狗語日報 X 百靈果News(事發現場錄像請至 https://bit.ly/BLGnews 太經典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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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嘖嘖乾爹乾媽感謝🙏唱名又來囉~
    .
    #每日一詞 「販賣」一詞,在當前各大辭典中,皆指「出售物品」或「購入再轉售」。同學們,學會了嗎?
    .
    . 
    #鬼島之音就是這麼好聽
    麻煩找菁琪律師-Better call Zoe
    #大麻還是超級違法
    #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 單純違憲宣告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27 20:00:41
    有 126 人按讚

    【愛情騙子在法律上有什麼責任?】

    🎸事實

    日前刑法上通姦罪已經被大法官釋字第791號解釋認定違憲失效,所以刑法上不再對通姦行為有所規範,這樣意味著已婚在外面偷吃的人時沒有責任嗎?

    其實上不然,偷吃者在民事上也是有責任的,除了對「對配偶的責任」外,如果外面小三不知情的話,民事上也可能有「對小三的責任」。本篇聚焦在對「對小三的責任」部分,觀察法院對此有什麼看法。

    🎸小三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

    有時候小三不見得是自己有意地去和已婚偷吃的人勾搭,而是已婚偷吃的人自己在外或交友軟體上「假單身」,狠一點的,甚至還有刻意將自己身分證的配偶欄塗成空白。

    所以在這種情況,不知情對方已婚的的小三其實也是「被害人」。如此,小三民事上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觀察判決的結果後,可以從「侵權行為」與「詐欺」兩個方向著手。

    🎸關於侵權行為的法院見解

    侵權行為可以處理「騙情」的部分,小三可以主張貞操權被侵害並請求慰撫金。法院在這種侵權行為的認定上,「已婚偷吃者是否隱瞞已婚事實」是一個重要的判準。而這種隱瞞已婚事實的認定法院則有不同看法,有認為已婚者有「主動告知自己已婚身分」的義務,若未主動告知即屬侵權行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501 號民事判決,判小三要賠40萬)。

    也有法院在認定上限於已婚者有「避免對方與其家人、朋友接觸之不正常舉止,或刻意出示偽造之相關身分證件資料等欺瞞行為」等刻意主動的相反事實陳述方式才算有侵權行為的成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2 年訴字第 835 號民事判決,未有刻意欺瞞,判免賠)。

    🎸關於詐欺的法院見解

    騙財的部分,可能透過刑法上詐欺罪處理,關於詐欺的規定在刑法第339條,限於要有財產上的交付才會成立,所以單純被騙感情的話,原則上並不會成立刑事上詐欺。

    但是感情因素在財產上的交付中占有部分考量(例如利用被害人對偷吃者言聽計從與信任),這樣就有成立刑事上詐欺的可能(臺灣高等法院 104 年上易字第 1309 號刑事判決 )。

    🎸結論

    關於侵權行為的部分,成立上要看偷吃者有沒有刻意隱瞞已婚事實,雖然有不同的認定標準,但如果被認定刻意隱瞞,就有可能讓小三主張侵權行為,如果小三有進一步的給錢或是送東西,甚至還會有刑法上詐欺罪的問題。所以不是通姦罪被宣告違憲失效後,結婚就還可以在外面為所欲為,現行實務,除了老婆,被瞞在鼓裡的小三可以提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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