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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喬治亞共和國英文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Eddie Tam 譚新強,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譚新強:香港COVID疫苗情况:擔心東不成西不就 美國大選至今已一個多月,本應早已塵埃落定。結果一點都不接近,拜登拿到的普選票比特朗普多700多萬票,預計選舉人票結果是302對236,跟2016年特朗普的得票一樣,當年他已吹噓那是一場landslide victory(壓倒性勝利)! 特朗普不認...
喬治亞共和國英文 在 Eddie Tam 譚新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譚新強:香港COVID疫苗情况:擔心東不成西不就
美國大選至今已一個多月,本應早已塵埃落定。結果一點都不接近,拜登拿到的普選票比特朗普多700多萬票,預計選舉人票結果是302對236,跟2016年特朗普的得票一樣,當年他已吹噓那是一場landslide victory(壓倒性勝利)!
特朗普不認輸是意料中事,他在多個州份提出超過50次法律訴訟,在某些結果接近的州份亦重點選票,但結果毫無改變,各州法院亦判特朗普敗訴,最高法院更不接受聆聽對賓州選舉結果的挑戰。
得州總檢察長告4關鍵州州議會
下周一50個州的選舉人即將在華盛頓正式投票,但周二得州共和黨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帕克斯頓(Ken Paxton)──此人正被檢控證券訛騙及受到貪污調查,竟前所未有地直接入稟聯邦最高法院,控告賓夕法尼亞、喬治亞、威斯康星和密歇根等4個關鍵州份。他已不再是企圖挑戰選舉結果,而是控告這些州議會,早前容許郵寄投票是違法行為!如成功,將取消近千萬選票!後來更瘋狂的是另外17個州份的共和黨總檢察長和特朗普以私人身分,也加入訴訟,對最高法院施加壓力,接受此無理取鬧案件。特朗普親自提名3名大法官,包括臨近大選前數周,醜陋地塞進去的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形成6保守派對3自由派的局面。即使如此,按大部分憲法專家的意見,最高法院接受此案的機會非常低。
即使最後特朗普仍然失敗,他仍對美國整個憲法、選舉和所謂民主制度,製造前所未有的傷害。我已多次解釋,《美國憲法》已非常古老和過時,充滿漏洞和不公之處,也不可全怪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和麥迪遜(James Madison)等開國元勳(founding fathers),他們實在無法預計近250年後的政治情况和科技水平,當年成立選舉人制度的主要原因是保護擁有奴隸制度的南方州份權益,另外亦因交通和通訊不便,所以從普選(最初沒有)至選舉人投票,再到國會確定日,至最後宣誓就職,整個過程複雜且需時近3個月(本來更長)。
過往100年,隨着社會和科技進步,美國選舉制度雖沒改變,但實質執行已變得順暢。理論上有極大自主權的選舉人,亦變得只按傳統,跟着本州普選票結果來投票,只有極少數會故意投相反票(後果最多是罰款)。其餘選舉細節如怎樣處理郵寄票,更毫不重要。過去雖曾出現選舉人票結果與普選票不相符,但非常罕有,所以勉強過骨。過去20年,這反民主現象已變為經常性,且已成為共和黨勝出總統寶座的唯一方法,所以他們就愈來愈喜歡鑽研憲法的各個漏洞,利用這些反民主手段來企圖達到政治目的。
這種鑽憲法漏洞的玩法對美國製造極大傷害。如成功就突顯美國其實並非一個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國家,共和黨人的回應一般正是:「誰說美國是民主國家,我們只是一個沒有皇帝的共和國。」好,如果是這樣,就請不要整天把民主掛在口邊,不停批評甚至攻打其他美國主觀判斷為非民主國家!今次選舉,即使最後拜登仍能宣誓就職,社會分裂仍非常嚴重,將有近半已感染思想病毒的美國人,不會接受拜登總統的合法性。至今仍有近九成共和黨兩院議員,未有公開接受選舉結果。大部分外國元首已向拜登發出賀電,唯一最重要例外是俄羅斯總統普京……
COVID疫情對美國政治毫無興趣,只等待機會,繼續散播,繼續殺人,周三死亡人數3200多,再創新高(周二美股才剛創新高,真諷刺)!特朗普繼續漠視疫情,帶頭舉行盛大宴會和集會,當然更鄙視已成為政治圖騰的口罩,其實只不過是在草菅人命。即使疫苗已快到手,但相信到拜登1月20日上任時,美國COVID死亡人數仍將再增近10萬,在這段時間死去的人最不值。數周前,COVID已升為美國頭號殺手,超過了心臟病和腫瘤。我真的認為特朗普犯了蓄意謀殺罪!
新冠病毒已成美國頭號殺手
疫苗的發展速度確比預期迅速,實驗結果顯示的有效率亦非常高,令人振奮!西方最先跑出的是輝瑞(Pfizer)與德國BioNTech合作,和莫德納(Moderna)的兩種利用全新mRNA技術的疫苗,有效率可能高達95%!英國率先批准輝瑞疫苗,周三已開始為年老國民注射,相信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亦將在本周批准緊急應用。除此,英國阿斯利康(AstraZeneca)與牛津合作,以較傳統技術發展出來的疫苗亦已接近成功。
mRNA疫苗似乎有不少好處,有效率非常高,據說製造過程較快和簡單,較容易擴大產能。最大弊端是需要極低溫冷藏,輝瑞的需要攝氏零下70度,且儲存有效期只有數周,莫德納的亦需要零下20度,儲存期較長有數個月。疫苗本身未必非常昂貴,但冷藏和冷運輸設施形成極昂貴和高難度挑戰,尤其在發展中國家。同時因為是全新技術,所以有效期有多久,注射後能否仍傳播病毒,是否可只注射一次(暫時兩次)等問題,仍未有肯定答案。短期副作用包括發燒、頭痛和疲倦,長期副作用則不可能馬上知道。MIT有AI研究顯示輝瑞疫苗對亞洲人的有效度可能略低於白人,如屬實,真的有點欺人太甚,連疫苗都有種族歧視!另有或只是陰謀論的傳聞說疫苗可能影響女性生育,亦希望是假的。本身有嚴重過敏症的人可能也不適合接受疫苗。
所以有不少專家認為阿斯利康和其他較傳統技術的疫苗,危險性較低,亦只需普通冰箱的攝氏3至4度儲存設施,將成為全球普遍使用的不二之選。但暫時實驗結果顯示阿斯利康的兩針疫苗注射有效率只有約70%(實驗情况可能有點出錯),仍不錯,但低於輝瑞和莫德納的95%。
其實最先宣布成功發展疫苗的是俄羅斯Sputnik V(Sputnik本為蘇聯全球最早人造衛星太空計劃的名稱),已在俄羅斯應用。但因對外公布數據不多,不知其他國家會否採購。中國也在全速發展COVID疫苗,最少有5種已到第三期臨牀測試。據聞在內地已有近百萬人接受了科興(Sinovac)的疫苗注射,近日阿聯酋亦已完成國藥(Sinopharm)的疫苗測試,有效率為非常不錯的86%,準備廣泛應用。康希諾(CanSino)的mRNA技術疫苗,亦已收到墨西哥的3500萬劑訂單。
採購分配疫苗必被美國政治化
疫苗必將被美國和其他國家政治化。首要問題是採購疫苗的優先權和分配情况。美國已在輝瑞落了1億劑的訂單,只夠5000萬人使用,據聞本來輝瑞給予美國加至2億劑,但遭特朗普政府拒絕。但現在後悔了,特朗普當然顯示自私霸氣,近日已簽署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可隨時迫使輝瑞等藥廠優先為美國人製造疫苗,置其他國家訂單不顧。我真佩服極度自私的美國政府,甚至自認中肯的美國傳媒,還好意思批評中國宣布將把疫苗跟發展中國家如菲律賓、馬來西亞和非洲,以至全世界分享,為有企圖的陰謀!
更諷刺的是,即使美國能自私地囤積大量疫苗,被思想病毒感染了的美國人,遠超過一半將拒絕接受免疫注射。調查顯示黑人COVID死亡率是平均的3倍至4倍,但不幸更抗拒疫苗,不少人將繼續無謂犧牲。按過去經驗,任何需要兩次或以上注射的免疫(如HPV),接受第一次注射後回去接受第二針的從來不到50%。尤其COVID疫苗有不輕副作用,很可能完成兩次注射的比例更低。
國際間的疫苗外交政治也必非常激烈,亦將導致無謂犧牲,更將阻慢延遲旅遊重啟和經濟復蘇。例如我非常懷疑美國會否承認中國疫苗的有效性,如不承認,美國如何可能會重新容許中國旅客到訪美國;相反,中國又會否承認美國的疫苗?意思是即使某美國人或其他人,證明接受了美國某疫苗注射,中國會否免除現在要求每個入境旅客的兩周隔離?最科學化的做法是任何旅客入境時(中國或其他國家一樣),應進行雙重PCR病毒測試和抗體測試,以證明有沒有病毒和足夠抗體水平。但今年治疫情况,已看清楚除中國和少數其他國家外,其他大部分西方國家如美國、英國和瑞典等,政策混亂且嚴重反科學,結果導致大量傷亡。至今仍有大量人錯誤以為COVID只影響老人,並未導致太多過早死亡的所謂額外死亡(excess deaths),可能反而有省卻未來養老金的「好處」!此說法或政策除了極度殘忍外,科學上更完全錯誤,今年美國的額外死亡量跟COVID死亡人數幾乎一致,且20至40多歲的較年輕群組額外死亡率最高。我亦解釋過即使能復元,很高比例的所謂康復者有長期後遺症如精神病、心臟發炎、肺功能受損,以及血液循環系統出現血塊等嚴重問題。
香港已出現頗厲害的第四波疫情,不幸需要再收緊限聚令,對餐飲和零售等行業,是個黑色聖誕節。專家更警告今輪疫情的病毒株似乎比早前的殺傷力更大,即使年輕人的病情也較嚴重。本來我也希望能參與新加坡或更重要的中國內地跟香港的旅遊氣泡,但隨着疫情轉嚴峻,已成泡影。我們唯有耐心等待疫苗的來臨,但我有點擔心何時疫苗才會到港。從前香港自誇是個重要國際都市,金融中心地位幾可跟紐約和倫敦比併,所以西方最新的時裝、食材、科技產品,甚至醫藥,我們都可以率先拿到手,中國內地產品反被忽略和看低。香港醫學界雖長期嚴重缺乏人手,但仍要求外地醫生通過異常困難的執業試,合格率不到10%,且主要用英文,對內地醫生尤其不公平。
爭取中外疫苗有隱憂 港重新通關無期
醫藥也一樣,西方的審批過程較快和簡單,對內地醫藥的審判過程複雜和長很多。過去內地醫藥和疫苗確出現過多宗醜聞,但近年已有進步和改善。今次中國控制疫情較佳,其實反而少一點盡快研發疫苗的壓力,可以小心一點和多花點時間進行測試,希望疫苗質素更好一點。中央政府亦已宣布將確保部分產能,供應香港。
問題是如今中國跟美國和英國的關係正處低谷,加上美英口頭上支持香港,但行動上反而是多方面制裁香港,所以不禁懷疑即使香港政府已向輝瑞和阿斯利康等多家西方藥廠落單,但他們什麼時候才會交貨?優先是肯定不可能的了,不給美國和其他國家插隊打佔已不錯,如明年中開始收到已滿意。如中美關係在拜登領導下無改善,甚至轉差,那麼最後會否交貨都不肯定。
同時如香港政府和市民對內地疫苗的歧視態度不改,那些所謂專家又再借故多番留難審批過程,或故意中傷疫苗質素,令香港人產生抗拒,那麼香港就可能什麼疫苗都沒有!香港跟中國內地和世界各地重新通關,將更遙遙無期!
但不用擔心悶死在這孤島,其實境內有250多個島嶼,你遊覽過多少個?
最後,專欄將暫停一周,先預祝各位聖誕節及新年快樂!
(中環資產持有莫德納、國藥及康希諾的財務權益)
喬治亞共和國英文 在 元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沒根據的唬爛,我拿國際駕照在加州就被警察攔下警告無照駕駛。
人家根本不認得這個好嗎?
不是每個州都承認IDP(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駕照屬於州管轄,而非聯邦。這點連美國政府網站都載明:「Contact the motor vehicle department of each state you will drive in for its requirements. 」
https://www.usa.gov/visitors-driving
你知道嗎?
去美國時,持中華民國的國際駕照,美國承認;但是如果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駕照到美國,結果是"無照駕駛",還要上法院.
原因就是:中國並不是聯合國“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及“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的締約國;而中華民國是!!!
*一名到美國伊利諾伊州探親的邱姓男子,在春田市開車時遇到警察攔檢,出示了中國駕照和“國際駕照”,結果被警察以“無證駕駛”罪名控罪,要求上法庭。
*2017年12月31日,山東菏澤高速公路,一名美籍華人趁新年期間回國探親,下飛機回老家的路上,和開車累了的朋友輪替了一下。他當時持有國際駕照和美國駕照,想當然以為美國和國際駕照同樣在中國通用,結果被抓併罰了款。
因為根據《聯合國道路交通公約》規定,擁有國際駕照,並且持有有效本國駕照的人,可以180個國家或地區開車。但中國並沒有加入該《公約》,所以持有國際駕照並不能在中國使用。需要到當地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換領中國機動車駕駛證才可以上路。在中國無證駕駛,可能要被處罰200-2000元的罰款,還可以並處15日以下的拘留。
在亞洲區,有加入該公約的國家計有:
亞美尼亞、亞塞拜疆、巴林、喬治亞、中華民國、印尼、伊朗、以色列、科威特、吉爾吉斯、蒙古、巴基斯坦、菲律賓、卡達、韓國、塞席爾群島、塔吉克、泰國、土耳其、土庫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烏茲別克
實際上,國際駕照不是一個駕駛執照,它只是以公約中規定的標準式樣、用8種語言為駕駛員出具的一份證明。
所以,你要弄清楚2件事:
1、你所在國是上述兩個公約的合約國;
2、這只是一份證明,不是一個證件,不能單獨當ID使用
聯合國英文條約原文:Signed on behalf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19 December 1969. See note concerning signatures, ratifications, accessions, etc. on behalf of China (note 1 under "China" in the "Histrocial Information" section in the front matter of this volume.).
With reference to the above-mentioned signature, communications have been addressed to the Secretary-General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Albania and the Permanent Missions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 Bulgaria, Mongolia, Romania and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stating that their Governments did not recognize the said signature as valid since the only Government authorized to represent China and to assume obligations on its behalf wa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letters addressed to the Secretary-General in regard to the above-mentioned communications, the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stated that the Republic of China, a sovereign State and Memb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had attended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Road Traffic 1968, and contributed to the formulation of, and signed the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and the Convention on Road Signs and Signals, and that "any statements or reservations relating to these two Conventions that are incompatible or derogatory to the legitimate posit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in no way affect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s a signatory of the said two Conventions."
https://treaties.un.org/pages/ViewDetailsIII.aspx…
喬治亞共和國英文 在 海洋首都中的航海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知道嗎?
去美國時,持中華民國的國際駕照,美國承認;但是如果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駕照到美國,結果是"無照駕駛",還要上法院.
原因就是:中國並不是聯合國“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及“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的締約國;而中華民國是!!!
*一名到美國伊利諾伊州探親的邱姓男子,在春田市開車時遇到警察攔檢,出示了中國駕照和“國際駕照”,結果被警察以“無證駕駛”罪名控罪,要求上法庭。
*2017年12月31日,山東菏澤高速公路,一名美籍華人趁新年期間回國探親,下飛機回老家的路上,和開車累了的朋友輪替了一下。他當時持有國際駕照和美國駕照,想當然以為美國和國際駕照同樣在中國通用,結果被抓併罰了款。
因為根據《聯合國道路交通公約》規定,擁有國際駕照,並且持有有效本國駕照的人,可以180個國家或地區開車。但中國並沒有加入該《公約》,所以持有國際駕照並不能在中國使用。需要到當地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換領中國機動車駕駛證才可以上路。在中國無證駕駛,可能要被處罰200-2000元的罰款,還可以並處15日以下的拘留。
在亞洲區,有加入該公約的國家計有:
亞美尼亞、亞塞拜疆、巴林、喬治亞、中華民國、印尼、伊朗、以色列、科威特、吉爾吉斯、蒙古、巴基斯坦、菲律賓、卡達、韓國、塞席爾群島、塔吉克、泰國、土耳其、土庫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烏茲別克
實際上,國際駕照不是一個駕駛執照,它只是以公約中規定的標準式樣、用8種語言為駕駛員出具的一份證明。
所以,你要弄清楚2件事:
1、你所在國是上述兩個公約的合約國;
2、這只是一份證明,不是一個證件,不能單獨當ID使用
聯合國英文條約原文:Signed on behalf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19 December 1969. See note concerning signatures, ratifications, accessions, etc. on behalf of China (note 1 under "China" in the "Histrocial Information" section in the front matter of this volume.).
With reference to the above-mentioned signature, communications have been addressed to the Secretary-General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Albania and the Permanent Missions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 Bulgaria, Mongolia, Romania and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stating that their Governments did not recognize the said signature as valid since the only Government authorized to represent China and to assume obligations on its behalf was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letters addressed to the Secretary-General in regard to the above-mentioned communications, the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stated that the Republic of China, a sovereign State and Memb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had attended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Road Traffic 1968, and contributed to the formulation of, and signed the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and the Convention on Road Signs and Signals, and that "any statements or reservations relating to these two Conventions that are incompatible or derogatory to the legitimate posit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in no way affect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s a signatory of the said two Conventions."
https://treaties.un.org/pages/ViewDetailsIII.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