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喪禮白獅用意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喪禮白獅用意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yberpoli (cyberpoli)看板TPC_Police標題[新聞] 白獅、蜈蚣陣「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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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白獅、蜈蚣陣「歡送」分局長一路好走 主嫌下場出爐
新竹縣警察局竹東分局上月15日發生陣頭、白獅「祝賀」分局長榮陞涉嫌侮辱公署案,35歲
朱姓男子不滿卡拉OK店常遭取締導致停業,竟召集、雇用大批人馬到竹東分局前鳴炮歡慶,
還請來佛祖車、白獅及蜈蚣陣在分局前遶行,挑釁意味濃厚。新竹地檢署今偵查終結,將朱
男依公然侮辱公署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江建忠在任職竹東分局長期間,對竹東轄區內幫派經常活動處所頻繁規劃勤務,
包括執行臨檢及專案掃蕩,導致朱男心生不滿。朱男得知竹東分局將於9月13日進行分局長
異動,基於公然侮辱公署犯意,分別與不知情的與民俗技藝團、禮儀社等陣頭負責人聯繫,
並以3萬7千元聘僱佛祖車、舞獅團等陣頭。
雙方約定於9月15日下午1點半,在竹東鎮一家禮儀社前集合,由改裝佛祖車沿路播放佛曲,
並於車頭LED燈字幕顯示「一路好走」字樣作為前導車,後方由吉普車拖著擺放大鼓之長板
車,組成蜈蚣陣頭,並於車頭掛有「恭喜升遷」「普天同慶」等字樣匾額。
接著隨民俗技藝團8人白獅團等共20餘人組成的陣頭車隊,再沿途行經竹東鎮水資路、北興
路、興農街、東寧路、大同路至竹東分局正門廣場前,先由不詳人士開始燃放鞭炮、擊鼓,
佛祖車行經竹東分局大門前,並停放在門前路旁。
朱男下車現場指揮蜈蚣陣頭遶行竹東分局前廣場1圈,並由白獅團成員穿上黑衣、白褲及黑
鞋,在廣場前以喪禮習俗所使用,用以拜祭先人之白獅2隻表演舞獅,與竹東分局警車1輛在
前對峙警戒,白獅表演結束後再由蜈蚣陣頭遶行1圈後眾人始散去。
檢方認為,朱男的行為,使不特定人均得以共見共聞,藉以表達「讓你早日出殯」、「要把
你送上山頭」及「掃除瘟神」等用意,顯足以貶損羞辱代表執行警察公權力之公署地位及執
法方針,以此等方式公然侮辱竹東分局。
新竹地檢署9月17日指揮新竹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竹東分局等將朱男拘提到案,經訊問
後,認其犯罪嫌疑重大,且犯案後有將手機丟棄等滅證行為,加上依其供述,無法排除有共
犯未到案等,因此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起訴送審,承審法官訊問後,諭知朱
男具保10 萬元並限制住居。
檢方調查,朱男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並於2019年7月31
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又於2019年間,因侮辱公務員之妨害公務案件,經法院判決拘役55日
確定。
新竹地檢署表示,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容許多元聲音存在,應對人民之言論自由給予最大
限度維護,但朱男為表達羞辱竹東分局執法地位與機關尊嚴,以殯葬禮儀使用改裝賓士佛祖
車、白獅陣或驅邪除魔的蜈蚣陣,在竹東分局前廣場繞行展示,已觸犯《刑法》第140條第2
項公然侮辱公署罪嫌。
新竹地檢署提醒,人民合法的言論自由、意見表達應該絕對保障,惟若超過合法範圍而對政
府機關公權力以言詞或舉動為抽象詈罵、嘲笑、侮蔑以達其貶損機關尊嚴目的者,則屬犯罪
行為。呼籲有心人士切莫逾越此界線而觸法,同時,新竹地檢署也會秉持堅定的執法態度,
從嚴從速偵辦類此擾亂社會公序良俗之犯罪,以確保政府機關正常運作之秩序,並維護社會
治安。(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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