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商標類別怎麼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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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商標類別怎麼選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如果商標長得很像,會怎麼樣嗎 —————————————— 前陣子國外研調機構 Interbrand 公布了 2020 的全球百大品牌,前五名分別是蘋果、亞馬遜、微軟、Google、三星。 在日常的用語上,品牌(Brand)跟商標(Trademarks)的意思上有點類似,如果要進一步區別,或許可以...

  • 商標類別怎麼選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11 23: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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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商標長得很像,會怎麼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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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陣子國外研調機構 Interbrand 公布了 2020 的全球百大品牌,前五名分別是蘋果、亞馬遜、微軟、Google、三星。

    在日常的用語上,品牌(Brand)跟商標(Trademarks)的意思上有點類似,如果要進一步區別,或許可以把商標理解為品牌的標誌,讓消費者透過商標得以辨識品牌,而品牌所代表的著不僅僅是個標誌,更包含標誌背後的文化意義、消費者體驗等。

    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人們在消費購物或是選擇服務,常常是「認標誌」買東西,所以「商標權」的重要性就在於避免有心人士利用人家已經打造好的品牌形象,讓原本有商標權的人商譽受到損害。

    台灣關於商標的保護採取「先註冊主義」,擁有商標權的人必須將手上的商標向經濟部智財局註冊,經公告後取得商標的專用權,這點跟英美的「先使用主義」並不一樣。

    具有商標權的人可以排除其他人在同一個或是類似的商品或服務領域中,利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獲取利益,而在台灣第一個註冊商標是1951年的林森美髮霜,而現行最早、仍有效核准的商標,則是同年申請的黑松。



    ❐ 如果商標跟人家很像,但是商品完全不一樣呢?

    原則上一個品牌的商標只會在他所申請的領域有效,這也是商標在註冊的時候,之所以要選擇類別的原因。但是隨著企業紛紛「擴大經營,罩大家庭」,進多角化經營。

    當品牌事業越做越大,有些類別可能是他有想要發展,但還沒拓及到,如果這時候有人用相似的商標來跨足競爭的時候,法院除了審酌商標間是不是高度相似、相關消費者是不是對各商標的熟悉度、商標識別性本身的強弱等等,也會去思考「先使用商標的那個人是不是有多角化經營的狀況」。

    如果在多角化經營延伸的觸角範圍內,但還沒拓及到,這時候有人用相似的商標跨足,我們會比較傾向保護那個正在擴大經營的人;相反的,如果是先使用商標的企業就一直乖乖的在他註冊商標的那個領域茁壯長大,那這時候,別人用了的話原則上就不會有影響。而說到底,最核心的判斷標準還是在會不會有使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可能。

    舉例來說大家都知道世界著名的碳酸飲料可口可樂,今天如果要在台灣開一間可口可樂遊樂園,請問是可以的嗎?這個時候判斷的核心標準在於會不會導致一般公眾有混淆的可能性,像是會不會覺得這間可口可樂遊樂園是美國的可口可樂公司所開設的。

    如果侵害別人的商標權會有什麼責任?
    侵害別人的商標會有民事跟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的部分,可以向侵害的主張損害賠償或是請求銷毀侵害商標權的物品及從事侵害行為的原料或器具;刑事上也要負擔三年以下的刑責。



    ❐ 共創雙贏的經典案例來了!

    法白在IG的世界裡常常遇到有人把 @plainlaw.me 跟 @plainme_life 搞混了而 tag 錯誤,因為我們的名字超像的!!!像是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呢?

    於是我們找了@plainme_life 幫我們製造了專屬於法白團隊的小包!

    因為法白團隊始終相信,法律的存在不僅為了劍拔弩張,也可以和氣生財,大家快用新台幣下架這個可愛的合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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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ME

  • 商標類別怎麼選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2-13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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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慟!夾手他人的山寨良品贏過正港MUJI,是國家機器在夾鬼夾怪嗎?】

    #你覺得你很有名沒用 #我要我覺得

    ▌東方怪談你聽說了嗎?

    其實這就是一個小三登堂入室,還惡狠狠地踩了正宮一腳的故事。

    苦情女主角MUJI早在1999年就在我大祖國註冊了商標,只是當時他沒有就 #第24類 包括棉織品、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床單、枕套、被子、被罩、蓋墊、坐墊罩等物品註冊商標,想不到僅僅是這樣,卻導致後來他流離失所!

    因為在2000年的時候這類商品就被小三一號 #海南南華實業貿易公司 註冊,並在2001年核准。結果小三一號玩了三年就膩了,所以在2004年就把它轉讓給小三二號 #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然後二號很大方地又跟自己旗下的子公司 #北京无印良品公司 分享,大家一起play。

    欸哪來的小三給我登堂入室!MUJI當然超級不爽,就提起商標異議,一路訴訟,想不到居然敗訴。小三贏了之後,想說哇靠這我都能贏?於是想說:「不如趁此機會斬草除根,把那礙眼的正宮趕跑吧!」於是无印良品反過來告MUJI侵害他的商標權!

    還不用新台幣撫慰MUJI的心?我是覺得先不用,你可以選擇把錢拿來投餵小編,撫慰小編的肚肚肉,讓小編用肚肚撐起電腦,躺在床上告訴你災胞的法院同仁是怎麼說的。

    ▌无印良品有沒有資格告

    這個問題來自於棉田公司跟无印良品之間是怎麼授權的。根據淪陷地區商標法的規定,授權有三種,#獨佔使用許可 是說只有你授權的那個對象可以用商標;#排他使用許可 是說你授權給別人之後你也還能用,只是不能再授權給別人;#普通使用許可 就是說你授權給別人以後你不但能用,你還能再授權給別人用。

    因為當初他們之間是約定无印良品 #獨家使用,是在hello?淪陷區根本沒有這種授權方法好不好!MUJI就是這樣主張的,但這時候小三跟小三的孩子就很有默契地說:「我們又不懂法律!啊我們的意思就是排他啦!」法院就說既然你們這樣說,好啦你們要手牽手一起告正宮,ok我接受。

    ▌MUJI是不是馳名商標、南華公司有沒有惡意搶註

    你知道有很多國際大牌,不太可能在各個國家去到處註冊,畢竟註冊很花錢啊!所以為了怕一些蟑螂到處蹭吃別人的商標,重災區商標法第13條有說,這種情形不給註冊。

    而依照淪陷區商標法第14條規定,#馳名商標 的判斷標準包括:#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等等。(跟我自由地區 #著名商標 的判斷標準是有點點不太一樣的)

    因此淪陷區法院是這樣講的:「你說你馳名?啊你拿出的證據都是在講你在日本、在我香港地區(因為我們一國兩制啦!)有多有名,但這些都沒有辦法證明你在大陸地區很有名啊!」沒錯,MUJI現在已經是中國官方認證的不知名商標了。所以這裡也不會有第13條的問題。

    那淪陷區商標法第31條規定的 #搶註 可以用嗎?他是這樣規定的:「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所以法院就說:「欸那你提出來的證據就只能證明你有讓大陸地區的加工廠製作第24類商品讓你去出口,你也沒有在我大陸地區內實際有使用第24類商品啊!在香港有用的不算啦!滾!」

    ▌MUJI侵權沒?

    也就是 #有沒有混淆誤認的可能。

    既然前面的情形都不符合,就要來看看你無印良品MUJI跟我无印良品Natural Mill的商標像不像了。(愣三秒)喂!怎麼會這麼像!(這段真的是廢話內)無印良品跟无印良品就是簡體跟繁體的差別,還有英文的差別,都用在毛毯、床罩、被子的話,乍一看他媽的就是會誤認啊!豈可容忍你這樣欺負我大天朝子民!你要膽敢再犯一次我國貨无印良品的東西,我就讓你賠到脫褲子!賠到跪著膜拜人民幣!賠到讓你趴著叫小熊維尼乾爹!

    ▌經商的不懂一點智財的皮毛,等你年少有為真的會後悔

    在這個案子裡,雖然不知道為毛MUJI當初註冊商標沒有註冊到第24類,不知道是有意的還是漏掉,但因為一點點疏失就造成後面纏訟多年甚至敗訴真的很可憐。所以當你要註冊前,最好仔細看看你的商品涉及到什麼商品類別,然後好好的註冊,也希望大家堂堂正正用自己的實力創業,蹭吃蹭喝始終會出大事的!

    ▌大家可以安心上一條叫看文章的路囉!

    📍陳彥熹|著名商標跟馳名商標哪個比較有名啊?
    https://buff.ly/35hgFWp

    📍呂柏寬|神仙下凡,也難獲准──談商標註冊之識別性
    https://buff.ly/2Quhkgm

    📍昊鼎觀點|為什麼要申請商標?
    https://buff.ly/2PEMOAC

    商標異議的行政判決:#(2012)行提字第2號
    MUJI侵權的判決:#(2018)京民終171號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2rGAF67

  • 商標類別怎麼選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8-23 18: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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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準備研究所進度,一直沒更新廢止『焦糖哥哥』商標進度,momo親子台上次答辯書共“6公斤”,嚇死人了,平常在電視上教育小朋友要環保愛地球,現在卻說一套做一套。

    但現在焦糖哥哥親自示範怎麼保護森林,我的意見書只要4張A4就能反駁萬國法律事務所。

    焦糖哥哥商標之戰是智財業界及法律學術圈的大事,有教授和法律事務所想了解進度及細節,我也希望有一天我和momo親子台及萬國法律事務所的答辯書能公開給大家看,大家就會知道他們對於法律及實務上的見解有多「幽默風趣」了。

    momo親子台台長陳景怡的存證信函及在媒體上先公然對我個人名譽的詆毀,我才不得已去廢止『焦糖哥哥』商品及服務商標,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不被侵犯,我只好被動(像韓国瑜選總統一樣被動)去申請註冊『焦糖哥哥』其他類別使用。

    但是,momo親子台此刻卻告我【民事訴訟】,目前先進入調解委員會,當初在媒體上不是說我在台上自我介紹是焦糖哥哥及表演歡樂谷的歌曲要告我【刑事】讓我吃三年牢飯?!現在怎麼只是求償區區幾萬元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我覺得你們要告告我就好,把海苔哥哥和檸檬哥哥拖進來一起告幹嘛?

    他們和momo親子台到現在還有工作配合,電視台告他們是想讓其他哥哥姐姐對我心生不滿、陷我於不義?

    有一件好玩的事,momo親子台原本委任『萬國法律事務所』,這次又委任『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告我民事⋯⋯⋯

    你們為了『焦糖哥哥』委任台灣最頂尖的兩大法律事務所,我身為國家級葛格受到如此高規格對待深感榮幸,我對你們只有滿滿的感謝。

    最後,即便momo台勝訴了,求償金額足以支付萬國與協合昂貴的律師費嗎?如果陳景怡台長真有誠意和解,麻煩請先恢復傷害我名譽的部分之後,我們再來談。

    #有錢人想的真的和我們不一樣

    momo親子台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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